本發明涉及電力設計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環保型裝配式后注漿鋼筒樁基礎及其施工方法。
背景技術:
目前,我國高壓輸電線路的施工仍然停留在人力為主,機械為輔的狀態,施工機械化程度低。施工設備簡易,人員作業強度大、效率低、危險性較高。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一線施工人員緊缺,勞動力成本持續增高,人力密集型的施工方式不可持續,隨著輸電線路設計的發展,全過程機械化施工的研究也越來越重要。為響應國家電網公司“兩型三新”的建設要求,提供一種可工廠化加工、裝配式建設,減少現場“濕作業”,實現環保施工,提高施工效率,推進現場機械化施工,減少勞動力投入,降低現場安全風險,提高施工質量的電力桿塔基礎是目前亟待解決的一個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之一在于提供一種工序簡單、便于施工、棄土少及工期短的環保型裝配式后注漿鋼筒樁基礎。
為此,本發明提出了一種環保型裝配式后注漿鋼筒樁基礎包括樁筒,所述樁筒由多個管節沿軸向順次拼裝而成;所述樁筒埋設于基坑中,外圍澆筑有混凝土或水泥砂漿,內部充填棄土,上端設有與桿塔塔腿連接的連接件,底端設有錨固在基坑底部的錨桿。
其中,所述相鄰的兩個管節通過法蘭實現連接。
在各管節的內壁上焊接有若干加勁板。
所述連接件為角錐支架;所述角錐支架一端與樁筒頂端管節上的加勁板螺接,另一端伸出基坑外,并與角錐支架頂板相接,所述角錐支架頂板上設有與桿塔塔腿連接的螺紋孔。
其中,所述樁筒底部焊接鋼板,并在鋼板上預留錨固螺栓孔,所述錨桿與所述樁筒底部鋼板螺接固定。
其中,樁筒及連接螺栓密度不大于7850kg/m3,Q235級以上。
其中,樁筒、法蘭、角錐支架及連接螺栓表面采用噴鋅處理。
其中,混凝土或水泥砂漿密度不大于2450kg/m3,抗壓強度不小于C20,在1%鹽酸溶液浸泡120小時后外面無粉化與裂紋。
本發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環保型裝配式后注漿鋼筒樁基礎的施工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人工或者機械挖基坑,并清底找平;
2)施工樁底錨桿,將錨桿錨固在基坑底部,將最底部的管節與錨桿固定,將一節節管節通過法蘭上下頂接在一起形成樁筒,從而將樁筒埋設于基坑中,將樁筒與桿塔塔腿連接的連接件安裝到頂部管節上;
3)在基坑側壁與樁筒之間澆筑混凝土或水泥砂漿;
4)用土回填鋼筒樁空心部分。
本發明技術方案的有益效果在于:本發明通過將樁筒分段設置,在施工時拼裝,不僅工序簡單,便于施工操作,而且節約了大量人工,縮短工期;樁空心部分回填大量棄土,能夠減少水土流失;單個樁筒單元重量較輕,可控制在40kg~100kg,便于運輸;樁筒可在工廠按需預制成不同尺寸的截面和長度,實現工廠模塊化生產,制作簡便、加工精度高,螺栓拼裝,組裝方便;鐵塔與基礎通過角錐支架連接,可靈活調節基礎露頭高度。因此,經濟效益、社會效益顯著,有較好的推廣價值。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沿圖1中A-A線的剖視圖;
圖3為本發明中錨桿的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發明中樁筒單元連接用法蘭的結構示意圖;
圖5為本發明中角錐支架頂板結構示意圖;
其中:1-樁筒;2-混凝土或水泥砂漿;3-內填土體;4-錨桿;5-法蘭;6-角錐支架頂板;7-角錐支架,8-加勁板。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明作進一步的說明。
如圖1-圖5所示,本發明所提供的環保型裝配式后注漿鋼筒樁基礎,包括樁筒1,所述樁筒1由6段管節順次拼裝而成;在各管節的內壁上還焊接有若干加勁板8,以增加樁筒的強度,提高承載能力;各相鄰的管節通過焊接在兩端的法蘭5螺接固定;所述樁筒1埋設于基坑中,樁筒1頂面基本與基坑開口面平齊;外圍澆筑有混凝土或水泥砂漿2,內部充填土體3,上端設有與桿塔塔腿連接的角錐支架7,底端設有錨固在預制基坑底部的豎直錨桿4。本實施例中,樁筒1及連接螺栓密度不大于7850kg/m3,Q235級以上;樁筒1、法蘭5、角錐支架7及連接螺栓表面采用噴鋅處理;混凝土或水泥砂漿2密度不大于2450kg/m3,抗壓強度不小于C20,在1%鹽酸溶液浸泡120小時后外面無粉化與裂紋,使用壽命不低于60年;內填土體3呈硬塑狀態。
如圖1和圖5所示,角錐支架7的底部通過四個支架支腿的角鋼與樁筒頂端管節內的加勁板螺紋連接,頂部伸出基坑外,并通過四個支架支腿的角鋼與焊于角錐支架頂板6下的十字連接鋼板螺栓連接固定。
如圖1和圖3所示,所述樁筒1底部焊接有鋼板,所述鋼板使樁筒底部開口封閉呈平底形狀,在鋼板上預留錨固螺栓通孔,所述錨桿4一端外壁上設有連接螺紋,所述錨桿4上位于連接螺紋底端設有限位凸肩,所述錨桿4穿裝在錨固螺栓孔內,并通過螺母緊固連接。
本發明所述環保型裝配式后注漿鋼筒樁基礎的具體施工方法如下:
1)人工或者機械挖基坑,并清底找平;
2)施工樁底錨桿,將錨桿錨固在基坑底部,將最底部的管節與錨桿螺接固定,將一節節管節通過法蘭上下頂接在一起形成樁筒,從而將樁筒埋設于基坑中,在樁筒頂部管節上焊接與桿塔塔腿連接的連接件;
3)在基坑側壁與樁筒之間澆筑混凝土或水泥砂漿;
4)用土回填鋼筒樁空心部分。
此處已經根據特定的示例性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描述。對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的范圍下進行適當的替換或修改將是顯而易見的。示例性的實施例僅僅是例證性的,而不是對本發明的范圍的限制,本發明的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