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是路面施工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水泥地面修復方法及水泥地面伸縮縫處的修復裝置。
背景技術:
水泥地面在使用的過程中,因為車輛反復的碾壓,特別容易出現損害,尤其是在水泥地面的伸縮縫處。因此現有通常都是在水泥地面損壞處的將其進行切除,重新進行澆灌水泥的方法進行修復。但是進過重新澆灌后的水泥不能馬上投入使用,還需要等待水泥徹底干透變硬,這就導致施工時間長的問題,并且在很短時間后,再次進過車輛的碾壓后,又會出現新的損壞,導致還需重新維修,進而導致維修成本加大,施工時間較長的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有鑒于此,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水泥地面修復方法,能夠在短時間內將損壞路面進行修復,并且不會出現二次損壞的情況發生。本發明的另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水泥地面伸縮縫處的修復裝置,也能夠短時間內對水泥路面進行修復,并且也不會出現二次損壞的情況發生,具有維修成本低、施工速度快和后期維護更換方便的優點。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提供一種水泥地面修復方法,包括:
1)將損壞的地面處鑿成方槽;
2)在方槽內安放大小合適的橡膠板;
3)將橡膠板固定于方槽內。
其中,所述步驟1)包括步驟:
11)確定損壞面積,并畫出方槽位置;
12)根據畫出的方槽位置采用切割裝置和開鑿裝置進行對地面開槽;
13)采用水泥砂漿把方槽底面抹平。
其中,所述步驟2包括步驟:
21)切割橡膠板,當橡膠板放入方槽內后,橡膠板的側壁與方槽內壁之間的距離小于0.5cm。
其中,所述步驟3)包括步驟:
31)在橡膠板側壁與方槽內壁之間的空隙處,充填結構膠。
其中,所述方槽的深度為1.5cm~1.7cm,所述橡膠板的厚度為1.8cm~2cm。
本發明還公開了一種水泥地面伸縮縫處的修復裝置,包括設置于伸縮縫處的方槽,所述方槽內固接設有橡膠板,所述橡膠板的厚度高于所述方槽的深度。
優選地,所述橡膠板通過固定裝置固接設置于所述方槽內,所述固定裝置包括鋪設于所述方槽底部的水泥砂漿和填充設置于所述橡膠板側壁與所述方槽內壁空隙處的結構膠。
優選地,所述橡膠板的厚度與所述方槽深度相差0.1cm~0.5cm。
本發明所提供的水泥地面修復方法,首先需要將損壞的水泥底面處鑿成方槽,然后在方槽內設置橡膠板,最后將橡膠板固定于方槽內即可。在工作過程中,當車輛行駛至橡膠板處時,因為橡膠板與水泥地面為柔性接觸,因此水泥地面不受到外力擠壓,從而避免再次損壞的情況發生,并且將橡膠板固定安裝至方槽內后,可直接使用,并不需要等待,這就避免施工時間過程的情況發生。
本發明所提供的水泥地面伸縮縫處的修復裝置,包括設置于伸縮縫處的方槽,方槽內固接設置橡膠板,并且橡膠板的厚度高于方槽的深度。在工作過程中,當車輛行至至橡膠板處時,因為橡膠板高于方槽的深度,因此橡膠板與突出于方槽外,因此車輛的輪胎首先與橡膠板產生接觸,其次又因為橡膠板與水泥地面為柔性接觸,因此水泥地面不受到外力擠壓,從而避免再次損壞的情況發生,并且將橡膠板固定安裝至方槽內后,可直接使用,并不需要等待,這就避免施工時間過程的情況發生,這就有效的降低維修成本,并且提高了施工速度快,橡膠板磨損后只需更換即可,后期的維護較為方便省時。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下面將對實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做簡單的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發明所提供的水泥地面修復方法步驟流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所提供的水泥地面修復方法步驟1中流程示意圖;
圖3為本發明所提供的修復裝置側視示意圖;
圖4為本發明所提供的修復裝置俯視示意圖。
附圖中,1為水泥地面,2為橡膠板,3為伸縮縫。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范圍。
為了使本技術領域的人員更好地理解本發明方案,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明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
請參考圖1和圖2,圖1為本發明所提供的水泥地面修復方法步驟流程示意圖;圖2為本發明所提供的水泥地面修復方法步驟1中流程示意圖。
本發明所提供的一種水泥地面修復方法,包括:
1)將損壞的地面處鑿成方槽;
2)在方槽內安放大小合適的橡膠板2;
3)將橡膠板2固定于方槽內。
其中,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是,在經過長時間的車輪碾壓后,水泥地面1出的損壞通常為縫隙或者凹陷,但是通常橡膠板2并不能設置的過小,因此為了便于對其進行修補,優選的將損壞處將其鑿成方槽,并且方槽的大小由水泥地面1的損壞處的大小來決定。
其中,橡膠板2的大小,由方槽的大小來確定,通常橡膠板2應略小于方槽,這樣可方便的將橡膠板2設置于方槽內。
應當說明的是,橡膠板2的厚度不應小于方槽的深度。
本發明所提供的水泥地面修復方法,首先需要將損壞的水泥底面處鑿成方槽,然后在方槽內設置橡膠板2,最后將橡膠板2固定于方槽內即可。在工作過程中,當車輛行駛至橡膠板2處時,因為橡膠板2與水泥地面1為柔性接觸,因此水泥地面1不受到外力擠壓,從而避免再次損壞的情況發生,并且將橡膠板2固定安裝至方槽內后,可直接使用,并不需要等待,這就避免施工時間過程的情況發生。
為了進一步優化上述實施例,所述步驟1)包括步驟:
11)確定損壞面積,并畫出方槽位置;
12)根據畫出的方槽位置采用切割裝置和開鑿裝置進行對地面開槽;
13)采用水泥水泥砂漿把方槽底面抹平。
其中,首先通過測量來確定損壞的面積,并且還需要跟進損壞的面積來確定方槽的大小和方槽的位置。方槽的位置的選定需要考慮到開鑿后,給車輛的通常是否帶來不便的影響,以帶來最小影響的位置來確定方槽的位置。然后采用白灰或者其它的標記物來畫出方槽的位置。
其中,通槽首先采用切割裝置,比如切割機,對水泥地面1的切割,然后通過開槽裝置,進行開槽。
其中,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是,方槽內底部進過開槽后,并不一定為平面,而橡膠板2的表面通常為平面,為了保證橡膠板2安裝后,其頂面能夠保持平面,因此可以通過采用水泥砂漿的方式將方槽底進行抹平處理。并且水泥砂漿還可以有效的將橡膠板2進行固定。
又進一步,所述步驟2)包括步驟:
21)切割橡膠板2,當橡膠板2放入方槽內后,橡膠板2的側壁與方槽內壁之間的距離小于0.5cm,但是包括0.5cm。
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是,當橡膠板2有力后,會產生一定的形變,然后當外力撤銷后,橡膠板2會自動回彈,為了保證橡膠板2在形變的過程中,能夠得到很好的壓力釋放,避免對方槽內壁產生較大沖力,因此橡膠板2的側壁與方槽內壁之間的距離優選的為0.5cm。
在本發明一具體實施例中,所述步驟3)包括步驟:
31)在橡膠板2側壁與方槽內壁之間的空隙處,充填結構膠。
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是,為了進一步將橡膠板2固定于方槽內,優選的在橡膠板2側壁與方槽內壁之間的空隙處充填結構膠,結構膠可有效的將橡膠板2與方槽內壁粘結為一個整體,這樣就避免了橡膠板2在車輪的帶動下,容易從方槽內移除的情況發生。
為了進一步優化上述各實施例,所述方槽的深度為1.5cm~1.7cm,所述橡膠板2的厚度為1.8cm~2cm。因此,當橡膠板2設置于方槽內后,橡膠板2會高于方槽一定的高度,高度范圍在0.1cm~0.5cm。如果高度太高,車輛在通過的時候容易產生強烈的震動感,而如果太低的話,因為橡膠板2會向下產品一定的形變,從而不能有效的起到防止車輪碾壓到方槽邊緣的情況,因此0.1cm~0.5cm的范圍內,可保證車輪在通過時既不會產生太大的震動感,又不會對方槽邊緣產生碾壓的情況發生。
本發明還提供了一種水泥地面伸縮縫處的修復裝置,請參考圖3和圖4,圖3為本發明所提供的修復裝置側視示意圖;圖4為本發明所提供的修復裝置俯視示意圖。
其中,包括設置于伸縮縫3處的方槽,所述方槽內固接設有橡膠板2,所述橡膠板2的厚度高于所述方槽的深度。
其中,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是,因為橡膠板2的厚度高于方槽的深度,所以當車輛行駛到橡膠板2處時,首先會與橡膠板2便于產生接觸,并不會直接將壓力作用于水泥地面1的伸縮縫3處。從而避免再次損壞的情況發生,并且將橡膠板2固定安裝至方槽內后,可直接使用,并不需要等待,這就避免施工時間過程的情況發生,這就有效的降低維修成本,提高了施工速度快,并且后期維護更換橡膠板方便省時。
為了進一步優化上述實施例,所述橡膠板2通過固定裝置固接設置于所述方槽內,所述固定裝置包括鋪設于所述方槽底部的水泥砂漿和填充設置于所述橡膠板2側壁與所述方槽內壁空隙處的結構膠。其中,水泥砂漿不僅可以將橡膠板2底部進行固定,并且方槽開開鑿后,其內部地面并不平整,因此為了保證橡膠板2鋪設上去以后,其表面的平整度,因此可通過水泥砂漿將方槽的地面進行找平處理,以保證橡膠板2鋪設上去為較為平整的面。
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是,優選地所述橡膠板2的厚度與所述方槽深度相差0.1cm~0.5cm。如果高度太高,車輛在通過的時候容易產生強烈的震動感,而如果太低的話,因為橡膠板2會向下產品一定的形變,從而不能有效的起到防止車輪碾壓到方槽邊緣的情況,因此0.1cm~0.5cm的范圍內,可保證車輪在通過時既不會產生太大的震動感,又不會對方槽邊緣產生碾壓的情況發生。
以上對本發明所提供的一種水泥地面修復方法及水泥地面伸縮縫處的修復裝置進行了詳細介紹。本文中應用了具體個例對本發明的原理及實施方式進行了闡述,以上實施例的說明只是用于幫助理解本發明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對本發明進行若干改進和修飾,這些改進和修飾也落入本發明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