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反光罩后置的敞口燈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照明燈具技術領域,特指一種反光罩后置的敞口 燈具。
技術背景
傳統燈具的反光罩一般都是前置的,即反光罩是從燈具燈架的前 面裝入固定的,此種結構的弊病在于,當燈具受到振動時,或固定反 光罩的彈片彈力變弱時,反光罩容易歪斜,脫出燈架端面,不但影響 美觀,而且存在安全隱患。 發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之處,提供一種反光 罩不會出現歪斜、脫落的現象,無安全隱患的反光罩后置的敞口燈具。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技術方案為包括有燈架、 支架以及反光罩,反光罩的上端小口與裝于支架頂部的燈頭配合裝 配,反光罩的下端大口的外緣與燈架的內側壁連接。
燈架為壓鑄型燈架,燈架上成型有用于與支架連接的至少兩個支 架連接柱,支架下部對應燈架的支架連接柱成型有壓爪,反光罩的下 端大口的外緣靠壓爪壓接在燈架的內側壁上。
燈架為壓鑄型燈架,所述的燈架的內側壁上成型有至少兩個帽型 凸柱,反光罩的下端大口的外緣上成型有滑配槽,反光罩的滑配槽分 別和燈架的內側壁上對應的帽型凸柱連接。
所述的燈架為沖壓型燈架,支架的下部與燈架的內側壁碰焊連 接,支架的下部末端成型有至少兩個折壓爪,折壓爪折壓后壓住反光 罩的下端大口的邊緣。
所述的燈架為沖壓型燈架,支架的內嵌內環形支架,燈架和支架 通過內環形支架鉚接,內環形支架的側壁上成型至少兩個下壓爪,下 壓爪下壓后壓住反光罩的下端大口的邊緣。
支架的頂部緊壓在反光罩的上端小口上,支架上的燈頭整體內嵌 于反光罩內,反光罩的下端大口的邊緣與燈架的內側壁粘接。
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后,與現有技術相比,反光罩被固定在燈架后 支架圍成的空間內,反光罩不會出現歪斜、脫落的現象,同時,由于 燈具現場安裝后,僅僅燈架的外表面外露,著色處理后的顏色更加統 一 (沒有了反光罩外緣顏色的干擾),變化更加豐富,燈具的整體檔 次、質量、美觀度等得到了大大的提升。
附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2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2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3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3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4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4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5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5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6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6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的說明,
實施例l:見附圖1所示,本實施例包括有燈架l、支架2以及
反光罩3,反光罩3的上端小口與裝于支架2頂部的燈頭4配合裝配, 反光罩3的下端大口的外緣與燈架1的內側壁連接。其中,燈架1為 壓鑄型燈架,燈架1上成型有用于與支架2連接的兩個支架連接柱5、 6,支架下部對應燈架l的支架兩個連接柱5、 6成型有兩個壓爪7、 8,反光罩3的下端大口的外緣靠壓爪7、 8壓接在燈架1的內側壁上, 將反光罩3限位。
實施例2:見附圖2所示,本實施例的燈架1也為壓鑄型燈架, 與實施例1不同的是所述的燈架1的內側壁上成型有兩個帽型凸柱 901、 902,反光罩的下端大口的外緣上對應成型有兩個滑配槽101、 102,反光罩的滑配槽101、 102和燈架的內側壁上的帽型凸柱卯1、 902連接,裝配時旋轉反光罩,使帽型凸柱901、 902分別卡在滑配 槽IOI、 102的小頭槽內即可。
實施例3:與實施例1和實施例2不同的是所述的燈架1為沖 壓型燈架,燈架本體較薄,因此,支架2的下部與燈架的內側壁碰焊 連接,支架2的下部末端成型有兩個折壓爪1101、 1102,折壓后分 別壓住反光罩3的下端大口的邊緣,此種方式由折壓爪1101、 1102 來固定反光罩的邊緣,從而使反光罩不發生歪斜、脫位現象。
實施例4:與實施例3相同的是所述的燈架1也為沖壓型燈架, 不同的是支架2的內嵌內環形支架12,燈架1和支架2通過內環 形支架12鉚接,內環形支架12的側壁上成型兩個下壓爪1301 、1302, 下壓爪1301、 1302分別下壓后壓住反光罩3的下端大口的邊緣,此 種結構形式同樣可起到上述實施例1、實施例2、實施例3所提到的 效果。
實施例5、實施例6雖然主體結構分別有所不同,但是總的構思 都是使支架2的頂部緊壓在反光罩3的上端小口上,支架2上的燈頭 4整體內嵌于反光罩3內,反光罩3的下端大口的邊緣與燈架2的內 側壁粘接。
以上所述之實施例只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并非以此限制 本實用新型的實施范圍,故凡依本實用新型之形狀、構造及原理所作 的等效變化,均應涵蓋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內。
權利要求1、反光罩后置的敞口燈具,包括有燈架(1)、支架(2)以及反光罩(3),反光罩(3)的上端小口與裝于支架(2)頂部的燈頭(4)配合裝配,其特征在于反光罩(3)的下端大口的外緣與燈架(1)的內側壁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反光罩后置的敞口燈具,其特征在于-燈架(1)為壓鑄型燈架,燈架(1)上成型有用于與支架(2)連接 的至少兩個支架連接柱(5、 6),支架下部對應燈架(1)的支架連接 柱(5、 6)成型有壓爪(7、 8),反光罩(3)的下端大口的外緣靠壓 爪(7、 8)壓接在燈架(1)的內側壁上。
3.根據權利要求l所述的反光罩后置的敞口燈具,其特征在于 燈架(1)為壓鑄型燈架,所述的燈架(1)的內側壁上成型有至少兩 個帽型凸柱(901、 902),反光罩的下端大口的外緣上成型有滑配槽(101),反光罩的滑配槽(102)分別和燈架的內側壁上對應的帽型 凸柱(901、 902)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反光罩后置的敞口燈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燈架(1)為沖壓型燈架,支架(2)的下部與燈架的內側壁碰 焊連接,支架(2)的下部末端成型有至少兩個折壓爪(1101、 1102), 折壓爪(1101、 1102)折壓后壓住反光罩(3)的下端大口的邊緣。
5.根據權利要求l所述的反光罩后置的敞口燈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燈架(1)為沖壓型燈架,支架(2)的內嵌內環形支架(12), 燈架(1)和支架(2)通過內環形支架(12)鉚接,內環形支架(12)的側壁上成型至少兩個下壓爪(1301、 1302),下壓爪(1301、 1302)下壓后壓住反光罩(3)的下端大口的邊緣。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反光罩后置的敞口燈具,其特征在于: 支架(2)的頂部緊壓在反光罩(3)的上端小口上,支架(2)上的 燈頭(4)整體內嵌于反光罩(3)內,反光罩(3)的下端大口的邊 緣與燈架(2)的內側壁粘接。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特指一種反光罩后置的敞口燈具。包括有燈架、支架以及反光罩,反光罩的上端小口與裝于支架頂部的燈頭配合裝配,反光罩的下端大口的外緣與燈架的內側壁連接。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后,與現有技術相比,反光罩被固定在燈架后支架圍成的空間內,反光罩不會出現歪斜、脫落的現象,同時,由于燈具現場安裝后,僅僅燈架的外表面外露,著色處理后的顏色更加統一(沒有了反光罩外緣顏色的干擾),變化更加豐富,燈具的整體檔次、質量、美觀度等得到了大大的提升。
文檔編號F21V7/00GK201209825SQ20082004879
公開日2009年3月18日 申請日期2008年6月5日 優先權日2008年6月5日
發明者肖志藍 申請人:肖志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