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關于一種筒燈,尤其指一種防水防塵筒燈,其可符合ingressprotection65(ip65)等級之防塵防水性能標準,即是可完全防塵,避免外部灰塵進入所述的防水防塵筒燈內部影響其運作,且可避免從任意角度噴射到所述的防水防塵筒燈的低壓水柱,對所述的防水防塵筒燈造成負面影響。
背景技術:
筒燈乃是常設于室內的照明設備,用于提供室內照明,或是用于營造出室內特別氣氛,例如采用可發射出黃色光的筒燈,可提供室內溫暖且溫馨的室內氣氛。
市面上現有較新的筒燈,其發光單元并非采用傳統燈泡,而是采用發光二極管并且搭配反射罩及光線擴散板來幫助發光二極管的光線均勻擴散,此類筒燈可相較燈泡式筒燈有較小體積,且較為省電而能替使用者省下電費。
然而,上述筒燈的防水防塵性能不佳,僅能達到ingressprotection44(ip44)等級之防塵防水性能標準,換言之,僅能防止直徑大于1厘米以上的物體進入,無法避免小的塵埃進入,且只能防潑濺,無法防止低壓水柱。塵埃容易進入筒燈內并堆積,阻礙發光二極管的散熱,或是降低筒燈的照度。此外,水氣容易進入筒燈內,造成發光二極管所在的電路板短路,產生故障。又,水氣進入上述筒燈后,會產生積水而不易排出筒燈,造成筒燈本身的銹蝕問題,進一步減少筒燈壽命,且增加筒燈故障機率。
技術實現要素:
本案發明人在觀察到上述現有筒燈的防水防塵性能不足而導致壽命減少或故障等問題后,改良其不足與缺失,改良出一種防水防塵筒燈。
為達上述目的,令前述防水防塵筒燈包括:
外殼筒,其內形成有容室,所述的容室具有上開口以及下開口,在所述的容室內橫向設置有隔板;
上殼蓋,其設置在所述的外殼筒的容室的上開口內;
上防水盒,其為中空,設置在所述的隔板頂面,且在所述的上防水盒底部形成有上容腔,在所述的上防水盒的底部的環形周緣上設置有上防水墊圈,所述的上防水墊圈密閉性地接觸所述的隔板頂面以及所述的上防水盒底部的環形周緣并密閉所述的上容腔;
下防水盒,其為中空,設置在所述的隔板底面,且在所述的下防水盒頂部形成有下容腔,在所述的下防水盒的頂部的環形周緣上設置有下防水墊圈,所述的下防水墊圈密閉性地接觸所述的隔板底面以及所述的下防水盒頂部的環形周緣并密閉所述的下容腔,在所述的下防水盒的底端上形成有與所述的下容腔相連通的下開孔;
供電電路組件,其設置在所述的上防水盒的上容腔內;以及
光源組件,其固定在所述的隔板的底面上,設置在所述的上下防水盒的下容腔內,且與所述的供電電路組件電連接。
與現有技術相比,上述技術手段有益的技術效果如下:所述的上防水盒搭配所述的上防水墊圈有效地密閉了所述的上防水盒中的上容腔,并且避免供電電路組件意外遭塵埃或是水氣侵入而短路故障。此外,所述的下防水盒搭配所述的下防水墊圈有效地密閉了所述的下防水盒的下容腔,并且避免光源組件意外地遭塵埃或是水氣入侵而短路故障。通過上述技術手段,本發明防水防塵筒燈達到了ingressprotection65(ip65)等級之防塵防水性能標準。
所述的上殼蓋上貫穿設置有電源線,所述的電源線與所述的供電電路組件相連接。
所述的光源組件包括發光單元、連接環、以及反光杯,所述的發光單元設置在所述的隔板底面上,所述的連接環設置在隔板底面上并使所述的發光單元介于所述的隔板以及所述的連接環之間,所述的反光杯為中空而呈截頂圓錐狀,設置在連接環上且其下端對準所述的下防水盒的下開孔。
所述的光源組件進一步包括有光線擴散板、至少固定片、以及固定環,所述的光線擴散板設置在所述的反光杯下端,所述的至少一固定片卡扣在所述的反光杯下端并且固定在所述的光線擴散板上,所述的固定環套設在所述的光線擴散板的環形邊緣且抵靠在所述的下防水盒的下開孔的內環形周緣上。
所述的固定片數量為一個,所述的固定片為環狀。
所述的固定片數量為二個,所述的兩固定片為半環狀并且以相對方式間隔設置。
所述的固定片數量為三個,所述的兩固定片為三分之一環狀且以等距方式間隔設置。
所述的固定片數量為四個,所述的兩固定片為四分之一環狀且以等距方式間隔設置。
所述的防水防塵筒燈,進一步具有反光罩,所述的反光罩為中空而呈截頂圓錐狀,且設置在所述的外殼筒的容室的下開口。
所述的隔板的環形周邊處貫穿形成有至少一排水孔。
所述的反光罩與所述的外殼筒的容室的下開口之間形成有至少一排水間隙。
所述的發光單元為發光二極管模塊。
所述的上防水墊圈以及下防水墊圈以硅膠制造。
本案發明人也改良出一種防水防塵筒燈,包括:
外殼筒,其內形成有容室,該容室具有上開口以及下開口,在該容室內橫向設置有隔板;
上殼蓋,其設置在該外殼筒的容室的上開口內;
上防水盒,其為中空,設置在該隔板頂面,且在該上防水盒底部形成有上容腔;
下防水盒,其為中空,設置在該隔板底面,且在該下防水盒頂部形成有下容腔,在該下防水盒的頂部的環形周緣上設置有下防水墊圈,該下防水墊圈密閉性地接觸該隔板底面以及該下防水盒頂部的環形周緣并密閉該下容腔,在該下防水盒的底端上形成有與該下容腔相連通的下開孔;
供電電路組件,其設置在該上防水盒的上容腔內;以及
光源組件,其固定在該隔板的底面上,設置在該上下防水盒的下容腔內,且與該供電電路組件電連接。
本案發明人又改良出一種防水防塵筒燈,包括:
外殼筒,其內形成有容室,該容室具有上開口以及下開口,在該容室內橫向設置有隔板;
上殼蓋,其設置在該外殼筒的容室的上開口內;
上防水盒,其為中空,設置在該隔板頂面,且在該上防水盒底部形成有上容腔,在該上防水盒的底部的環形周緣上設置有上防水墊圈,該上防水墊圈密閉性地接觸該隔板頂面以及該上防水盒底部的環形周緣并密閉該上容腔;
下防水盒,其為中空,設置在該隔板底面,且在該下防水盒頂部形成有下容腔,在該下防水盒的頂部的環形周緣上設置有下防水墊圈;
供電電路組件,其設置在該上防水盒的上容腔內;以及
光源組件,其固定在該隔板的底面上,設置在該上下防水盒的下容腔內,且與該供電電路組件電連接。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第1實施例安裝在一天花板的圖。
圖2為本發明第1實施例的立體分解圖。
圖3為本發明第1實施例的另一角度立體分解圖。
圖4為本發明第1實施例的側面剖視圖。
圖5為本發明第2實施例的光源組件的立體分解圖,其中省略發光單元。
圖6為本發明第3實施例的光源組件的立體分解圖,其中省略發光單元。
圖7為本發明第4實施例的光源組件的立體分解圖,其中省略發光單元。
具體實施方式
請參照圖1至圖3,本發明防水防塵筒燈第1實施例可安裝在一天花板上,且包括:外殼筒10、上殼蓋20、上防水盒30、下防水盒40、供電電路組件50、光源組件60以及反光罩70。
所述的外殼筒10內形成有容室100,所述的容室100具有上開口以及下開口,在所述的容室100內橫向設置有隔板15。所述的隔板15的環形周邊處貫穿形成有至少一排水孔150。
所述的上殼蓋20設置在所述的外殼筒10的容室100的上開口內。此外,所述的上殼蓋20上貫穿設置有電源線25。
請進一步參照圖4,所述的上防水盒30為中空,設置在所述的隔板15頂面,且在所述的上防水盒30底部形成有上容腔300,在所述的上防水盒30的底部的環形周緣上設置有上防水墊圈35,所述的上防水墊圈35可以硅膠制造。所述的上防水墊圈35密閉性地接觸所述的隔板15頂面以及所述的上防水盒30底部的環形周緣,并密閉所述的上容腔300。
請進一步參照圖4,所述的下防水盒40為中空,設置在所述的隔板15底面,且在所述的下防水盒40頂部形成有下容腔400,在所述的下防水盒40的頂部的環形周緣上設置有下防水墊圈45,所述的下防水墊圈45可以硅膠制造。所述的下防水墊圈45密閉性地接觸所述的隔板15底面以及所述的下防水盒40頂部的環形周緣,并密閉所述的下容腔400。在所述的下防水盒40的底端上形成有與所述的下容腔400相連通的下開孔401。
所述的供電電路組件50設置在所述的上防水盒30的上容腔300內,且可為一種電源供應器。此外,所述的供電電路組件50與所述的電源線25相連接。
所述的光源組件60固定在所述的隔板15的底面上,設置在所述的下防水盒40的下容腔400內,且與所述的供電電路組件50電連接。所述的光源組件60包括發光單元62、連接環61、反光杯63、光線擴散板64、至少一固定片65、以及固定環66。
所述的發光單元62設置在所述的隔板15底面上,且可為發光二極管模塊。所述的連接環61設置在隔板15底面上并使所述的發光單元62介于所述的隔板15以及所述的連接環61之間。所述的反光杯63為中空而呈截頂圓錐狀,設置在連接環61上且其下端對準所述的下防水盒40的下開孔401。所述的光線擴散板64設置在所述的反光杯63下端。所述的至少一固定片65卡扣在所述的反光杯63下端并且固定在所述的光線擴散板64上,藉此結合所述的反光杯63以及所述的光線擴散板64。此外,于本發明第1實施例之中,所述的至少一固定片65的數量為二個,所述的兩固定片65為半環狀并且以相對方式間隔設置。所述的固定環66套設在所述的光線擴散板64的環形邊緣且抵靠在所述的下防水盒40的下開孔401的內環形周緣上。
所述的反光罩70為中空而呈截頂圓錐狀,且設置在所述的外殼筒10的容室100的下開口。此外,所述的反光罩70與所述的外殼筒10的容室100的下開口之間形成有至少一排水間隙705。
請進一步參照圖5,本發明防水防塵筒燈第2實施例與第1實施例大致相似,同樣包括外殼筒10、上殼蓋20、上防水盒30、下防水盒40、供電電路組件50、光源組件60以及反光罩70。
所述的外殼筒10內形成有容室100,所述的容室100具有上開口以及下開口,在所述的容室100內橫向設置有隔板15。所述的隔板15的環形周邊處貫穿形成有至少一排水孔150。所述的上殼蓋20設置在所述的外殼筒10的容室100的上開口內。此外,所述的上殼蓋20上貫穿設置有電源線25。所述的上防水盒30為中空,設置在所述的隔板15頂面,且在所述的上防水盒30底部形成有上容腔300,在所述的上防水盒30的底部的環形周緣上設置有上防水墊圈35。所述的上防水墊圈35密閉性地接觸所述的隔板15頂面以及所述的上防水盒30底部的環形周緣,并密閉所述的上容腔300。所述的下防水盒40為中空,設置在所述的隔板15底面,且在所述的下防水盒40頂部形成有下容腔400,在所述的下防水盒40的頂部的環形周緣上設置有下防水墊圈45。所述的下防水墊圈45密閉性地接觸所述的隔板15底面以及所述的下防水盒40頂部的環形周緣,并密閉所述的下容腔400。在所述的下防水盒40的底端上形成有與所述的下容腔400相連通的下開孔401。所述的供電電路組件50設置在所述的上防水盒30的上容腔300內,且可為一種電源供應器。此外,所述的供電電路組件50與所述的電源線25相連接。所述的光源組件60固定在所述的隔板15的底面上,設置在所述的下防水盒40的下容腔400內,且與所述的供電電路組件50電連接。所述的光源組件60包括發光單元62、連接環61、反光杯63、光線擴散板64、至少一固定片65、以及固定環66。所述的發光單元62設置在所述的隔板15底面上,且可為發光二極管模塊。所述的連接環61設置在隔板15底面上并使所述的發光單元62介于所述的隔板15以及所述的連接環61之間。所述的反光杯63為中空而呈截頂圓錐狀,設置在連接環61上且其下端對準所述的下防水盒40的下開孔401。所述的光線擴散板64設置在所述的反光杯63下端。所述的至少一固定片65卡扣在所述的反光杯63下端并且固定在所述的光線擴散板64上,藉此結合所述的反光杯63以及所述的光線擴散板64。此外,于本發明第1實施例之中,所述的至少一固定片65的數量為二個,所述的兩固定片65為半環狀并且以相對方式間隔設置。所述的固定環66套設在所述的光線擴散板64的環形邊緣且抵靠在所述的下防水盒40的下開孔401的內環形周緣上。所述的反光罩70為中空而呈截頂圓錐狀,且設置在所述的外殼筒10的容室100的下開口。此外,所述的反光罩70與所述的外殼筒10的容室100的下開口之間形成有至少一排水間隙705。
第2實施例的不同處在于,所述的固定片65a數量為一個,所述的固定片65a為環狀。
請進一步參照圖6,本發明防水防塵筒燈第3實施例與第1實施例大致相似,同樣包括外殼筒10、上殼蓋20、上防水盒30、下防水盒40、供電電路組件50、光源組件60以及反光罩70。
所述的外殼筒10內形成有容室100,所述的容室100具有上開口以及下開口,在所述的容室100內橫向設置有隔板15。所述的隔板15的環形周邊處貫穿形成有至少一排水孔150。所述的上殼蓋20設置在所述的外殼筒10的容室100的上開口內。此外,所述的上殼蓋20上貫穿設置有電源線25。所述的上防水盒30為中空,設置在所述的隔板15頂面,且在所述的上防水盒30底部形成有上容腔300,在所述的上防水盒30的底部的環形周緣上設置有上防水墊圈35。所述的上防水墊圈35密閉性地接觸所述的隔板15頂面以及所述的上防水盒30底部的環形周緣,并密閉所述的上容腔300。所述的下防水盒40為中空,設置在所述的隔板15底面,且在所述的下防水盒40頂部形成有下容腔400,在所述的下防水盒40的頂部的環形周緣上設置有下防水墊圈45。所述的下防水墊圈45密閉性地接觸所述的隔板15底面以及所述的下防水盒40頂部的環形周緣,并密閉所述的下容腔400。在所述的下防水盒40的底端上形成有與所述的下容腔400相連通的下開孔401。所述的供電電路組件50設置在所述的上防水盒30的上容腔300內,且可為一種電源供應器。此外,所述的供電電路組件50與所述的電源線25相連接。所述的光源組件60固定在所述的隔板15的底面上,設置在所述的下防水盒40的下容腔400內,且與所述的供電電路組件50電連接。所述的光源組件60包括發光單元62、連接環61、反光杯63、光線擴散板64、至少一固定片65、以及固定環66。所述的發光單元62設置在所述的隔板15底面上,且可為發光二極管模塊。所述的連接環61設置在隔板15底面上并使所述的發光單元62介于所述的隔板15以及所述的連接環61之間。所述的反光杯63為中空而呈截頂圓錐狀,設置在連接環61上且其下端對準所述的下防水盒40的下開孔401。所述的光線擴散板64設置在所述的反光杯63下端。所述的至少一固定片65卡扣在所述的反光杯63下端并且固定在所述的光線擴散板64上,藉此結合所述的反光杯63以及所述的光線擴散板64。此外,于本發明第1實施例之中,所述的至少一固定片65的數量為二個,所述的兩固定片65為半環狀并且以相對方式間隔設置。所述的固定環66套設在所述的光線擴散板64的環形邊緣且抵靠在所述的下防水盒40的下開孔401的內環形周緣上。所述的反光罩70為中空而呈截頂圓錐狀,且設置在所述的外殼筒10的容室100的下開口。此外,所述的反光罩70與所述的外殼筒10的容室100的下開口之間形成有至少一排水間隙705。
第3實施例的不同處在于,所述的固定片65b數量為三個,所述的固定片65b為三分之一環狀且以等距方式間隔設置。
請進一步參照圖7,本發明防水防塵筒燈第4實施例與第1實施例大致相似,同樣包括外殼筒10、上殼蓋20、上防水盒30、下防水盒40、供電電路組件50、光源組件60以及反光罩70。
所述的外殼筒10內形成有容室100,所述的容室100具有上開口以及下開口,在所述的容室100內橫向設置有隔板15。所述的隔板15的環形周邊處貫穿形成有至少一排水孔150。所述的上殼蓋20設置在所述的外殼筒10的容室100的上開口內。此外,所述的上殼蓋20上貫穿設置有電源線25。所述的上防水盒30為中空,設置在所述的隔板15頂面,且在所述的上防水盒30底部形成有上容腔300,在所述的上防水盒30的底部的環形周緣上設置有上防水墊圈35。所述的上防水墊圈35密閉性地接觸所述的隔板15頂面以及所述的上防水盒30底部的環形周緣,并密閉所述的上容腔300。所述的下防水盒40為中空,設置在所述的隔板15底面,且在所述的下防水盒40頂部形成有下容腔400,在所述的下防水盒40的頂部的環形周緣上設置有下防水墊圈45。所述的下防水墊圈45密閉性地接觸所述的隔板15底面以及所述的下防水盒40頂部的環形周緣,并密閉所述的下容腔400。在所述的下防水盒40的底端上形成有與所述的下容腔400相連通的下開孔401。所述的供電電路組件50設置在所述的上防水盒30的上容腔300內,且可為一種電源供應器。此外,所述的供電電路組件50與所述的電源線25相連接。所述的光源組件60固定在所述的隔板15的底面上,設置在所述的下防水盒40的下容腔400內,且與所述的供電電路組件50電連接。所述的光源組件60包括發光單元62、連接環61、反光杯63、光線擴散板64、至少固定片65、以及固定環66。所述的發光單元62設置在所述的隔板15底面上,且可為發光二極管模塊。所述的連接環61設置在隔板15底面上并使所述的發光單元62介于所述的隔板15以及所述的連接環61之間。所述的反光杯63為中空而呈截頂圓錐狀,設置在連接環61上且其下端對準所述的下防水盒40的下開孔401。所述的光線擴散板64設置在所述的反光杯63下端。所述的至少一固定片65卡扣在所述的反光杯63下端并且固定在所述的光線擴散板64上,藉此結合所述的反光杯63以及所述的光線擴散板64。此外,于本發明第1實施例之中,所述的至少一固定片65的數量為二個,所述的兩固定片65為半環狀并且以相對方式間隔設置。所述的固定環66套設在所述的光線擴散板64的環形邊緣且抵靠在所述的下防水盒40的下開孔401的內環形周緣上。所述的反光罩70為中空而呈截頂圓錐狀,且設置在所述的外殼筒10的容室100的下開口。此外,所述的反光罩70與所述的外殼筒10的容室100的下開口之間形成有至少一排水間隙705。
第4實施例的不同處在于,所述的固定片65c數量為四個,所述的兩固定片65c為四分之一環狀且以等距方式間隔設置。
通過上述技術手段,本發明防水防塵筒燈具有下列優點以及有益的技術效果:
一、所述的上防水盒30搭配所述的上防水墊圈35有效地密閉了所述的上防水盒30中的上容腔300,并且避免供電電路組件50意外遭塵埃或是水氣侵入而短路故障。此外,所述的下防水盒40搭配所述的下防水墊圈45有效地密閉了所述的下防水盒40的下容腔400,并且避免光源組件60意外地遭塵埃或是水氣入侵而短路故障。藉此,本發明防水防塵筒燈達到了ingressprotection65(ip65)等級之防塵防水性能標準。
二、所述的隔板15的環形周邊處的排水孔150以及反光罩70與所述的外殼筒10的容室100的下開口之間的排水間隙705,允許所述的防水防塵筒燈排除積水,當水氣意外從所述的外殼筒10與所述的上殼蓋20之間的間隙流入所述的外殼筒10的容室100內時,積水可透過排水孔150及排水間隙705向下流出所述的外殼筒10之外。即便所述的防水防塵筒燈顛倒擺設,亦可透過排水孔150及排水間隙705而將積水自所述的外殼筒10與上殼蓋20之間的縫隙排出。
雖然本發明已經盡量用上述的實施例加以說明,但熟悉此技術領域中的人員應所述的可以根據上述的說明進行適當的替換或修改,這些替換或修改或組合包括省去一個組件或是增加組件,都應所述的屬于本發明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