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鞋底材料領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防輻射鞋底材料。
背景技術:
電磁輻射已經成為繼水污染、大氣污染、噪音污染后的第四大污染源,如各種家用電器、射頻感應繼介質加熱設備,射頻及微波醫療設備等。當這些輻射超過國家標準時就會產生負面效應,引起人體不同程度的病變和危害。為了降低和防止輻射,人們的對防輻射服裝類的開發應用較多,但鞋類材料中具有防輻射功能的卻很少。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未解決上述問題,提供了一種防輻射鞋底材料。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防輻射鞋底材料,由以下質量分數配方成分組成:PVC 45-55份、氫化丁睛膠20-22份、成核劑2-3份、發泡劑3-5份、辛酸亞錫4-6份、熱穩定劑2-4份、鋅氧粉6-8份、熱塑性聚氨酯12-14份、防輻射粉體6-8份。
進一步:由以下質量分數配方成分組成:PVC 45份、氫化丁睛膠20份、成核劑2份、發泡劑3份、辛酸亞錫4份、熱穩定劑2份、鋅氧粉6份、熱塑性聚氨酯12份、防輻射粉體6份。
進一步:由以下質量分數配方成分組成:PVC 50份、氫化丁睛膠21份、成核劑2.5份、發泡劑4份、辛酸亞錫5份、熱穩定劑3份、鋅氧粉7份、熱塑性聚氨酯13份、防輻射粉體7份。
進一步:由以下質量分數配方成分組成:PVC 55份、氫化丁睛膠22份、成核劑3份、發泡劑5份、辛酸亞錫6份、熱穩定劑4份、鋅氧粉8份、熱塑性聚氨酯14份、防輻射粉體8份。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
本發明由于其內添加了防輻射粉體,制成鞋子后,可以起到降低和防止輻射的效果。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實施例一:
一種防輻射鞋底材料由以下質量分數配方成分組成:PVC 45-55份、氫化丁睛膠20-22份、成核劑2-3份、發泡劑3-5份、辛酸亞錫4-6份、熱穩定劑2-4份、鋅氧粉6-8份、熱塑性聚氨酯12-14份、防輻射粉體6-8份。
實施例二:
一種防輻射鞋底材料由以下質量分數配方成分組成:PVC 45份、氫化丁睛膠20份、成核劑2份、發泡劑3份、辛酸亞錫4份、熱穩定劑2份、鋅氧粉6份、熱塑性聚氨酯12份、防輻射粉體6份。
實施例三:
一種防輻射鞋底材料由以下質量分數配方成分組成:PVC 50份、氫化丁睛膠21份、成核劑2.5份、發泡劑4份、辛酸亞錫5份、熱穩定劑3份、鋅氧粉7份、熱塑性聚氨酯13份、防輻射粉體7份。
實施例四:
一種防輻射鞋底材料由以下質量分數配方成分組成:PVC 55份、氫化丁睛膠22份、成核劑3份、發泡劑5份、辛酸亞錫6份、熱穩定劑4份、鋅氧粉8份、熱塑性聚氨酯14份、防輻射粉體8份。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