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醫學檢測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新型硝酸甘油及酒精代謝能力測定試劑盒。
背景技術:
乙醛脫氫酶ALDH是酒精代謝中將乙醛轉化為乙酸的關鍵酶,位于12號染色體的ALDH2基因是線粒體乙醛脫氫酶的主要編碼基因。當ALDH2基因發生錯意SNP突變時,其編碼合成的ALDH酶活性將發生不同程度的降低。ALDH酶活性的降低將引起機體對乙醛代謝能力的下降,導致大量攝入酒精后血清乙醛濃度的急劇升高,最終導致對肝臟功能的急性損害,并與肝臟、胃、食管等消化系統癌癥的發生相關。同時,ALDH酶已被證明在重要的急性心血管藥物——硝酸甘油的代謝活化通路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其活性的降低乃至喪失將引起硝酸甘油的療效降低甚至完全失效。根據美國國立生物信息技術中心NCBI數據庫的數據,ALDH2基因的Glu504Lys突變在中國人群中所占比例高達30%,為中國人群最常見的ALDH2點突變。近年來研究還表明,該突變可能與漢族人群中的二型糖尿病和冠心病的發病相關。
目前,一般采用人乙醛脫氫酶2(ALDH2)試劑盒測定人乙醛脫氫酶2(ALDH2)水平,由于人乙醛脫氫酶2(ALDH2)試劑盒必須在2-8℃環境下存放,因此當取出試劑盒時,較高的溫差令試劑盒表面變得潮濕,致使表面光滑的試劑盒取放不穩,容易從手中脫落。
同時,試劑盒在運輸或者搬運過程中,由于震蕩經常會出現試劑盒內的試劑瓶受損和破裂的現象發生。
因此,針對上述技術問題,有必要提供一種新型葉酸代謝能力測定試劑盒。
技術實現要素:
為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新型硝酸甘油及酒精代謝能力測定試劑盒。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技術方案如下:
一種新型硝酸甘油及酒精代謝能力測定試劑盒,所述測定試劑盒包括盒體與盒蓋,所述盒體上設有若干收容槽,所述收容槽內壁上固定有沿收容槽內壁一周呈圓環狀的吸附層,吸附層用于吸收試劑瓶外側的水分,所述吸附層的高度小于或等于收容槽的深度。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盒體上設有多個收容槽。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不同的所述收容槽的內徑相等或不等。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不同的所述收容槽的深度相等或不等。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吸附層為海綿吸附層或活性炭吸附層。
本實用新型中測定試劑盒通過在收容槽中設置吸附層,其結構簡單,安裝方便,吸附層能夠充分吸收試劑瓶外側的水分,保證了測定試劑盒的安全性,避免了試劑瓶受損和破裂的現象發生。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具體實施方式中測定試劑盒的俯視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一具體實施方式中測定試劑盒的剖視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技術領域的人員更好地理解本實用新型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應當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本實用新型一具體實施方式中的一種檢測試劑盒,包括盒體與盒蓋,參圖1、圖2所示,盒體10上設有若干收容槽11,收容槽11內壁上固定有沿收容槽內壁一周呈圓環狀的吸附層12,吸附層12的高度小于或等于收容槽11的深度。當試劑瓶從低溫環境中取出時,在試劑瓶的外側會形成水分,使得試劑瓶外側較為潮濕,收容槽11用于收容試劑瓶,當試劑瓶放置于收容槽11中時,吸附層能夠吸收試劑瓶外側的水分,防止水分擴散到盒體上,造成盒體的腐爛。
進一步地,本實施方式中盒體10上設有多個收容槽11,圖1僅僅為本實用新型的一個示例,其上設置了6個收容槽11,用于盛放多個試劑瓶,在其他實施方式中,收容槽的數量可以根據需要進行設計,并不限于本實施方式中的數量。
不同的收容槽11的內徑相等或不等,如在本實施方式中包括3個尺寸的收容槽11,通過尺寸不同的收容槽能夠盛放不同大小的試劑瓶。
本實施方式中,收容槽11的深度全部相等,在其他實施方式中,也可以分別設計各個收容槽11的深度,用以盛放不同高度的試劑瓶。
優選地,吸附層12為海綿吸附層或活性炭吸附層,海綿吸附層或活性炭吸附層與收容槽11內壁通過粘膠固定。通過吸附層12的設計,能夠充分吸收試劑瓶外側的水分,在振動過程中不會造成試劑瓶的損壞,便于移動,保證了檢測的準確性和安全性。
由上述技術方案可以看出,本實用新型中測定試劑盒通過在收容槽中設置吸附層,其結構簡單,安裝方便,吸附層能夠充分吸收試劑瓶外側的水分,保證了測定試劑盒的安全性,避免了試劑瓶受損和破裂的現象發生。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