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加速器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加速器裝置。
背景技術:
加速器裝置根據通過踏板臂連接到旋轉軸的踏板的步進量調整車輛的加速狀態。 探測旋轉軸的旋轉角,并且基于所述旋轉角確定調整吸進車輛發動機中的空氣量的節氣門 的打開程度。
所述加速器裝置包括返回機構部分和滯后機構部分。車輛駕駛員在打開方 向上踩踏所述踏板,并且所述返回機構部分在與所述打開方向相反的關閉方向上偏壓 所述踏板。所述滯后機構部分施加的踩踏所述踏板的力大于取消踩踏所述踏板的力。 JP-A-2010-158992描述了一種具有兩個產生不同滯后特性的滯后機構部分的受控的可變 輸入裝置。
所述受控的可變輸入裝置的殼體具有對應所述踏板臂可移動范圍的開口。密封構 件布置在所述開口中以限制異物進入所述受控的可變輸入裝置。所述踏板臂連接到所述旋 轉軸的端部,所述旋轉軸的端部從所述殼體穿過所述開口向外突出。
然而,當僅有所述旋轉軸的另一端部由所述殼體作為懸臂結構支撐時,施加到所 述旋轉軸的另一端部的力的方向可以在所述踏板不被操作和在所述踏板被操作時改變。在 這種情況下,所述旋轉軸可能變形,并且所述旋轉軸不能平穩地旋轉。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加速器裝置,其中旋轉軸能夠平穩地旋轉。
根據本發明的實例,加速器裝置包括容納部分、旋轉軸、踏板部分、旋轉角探測器、 返回機構部分和密封構件。所述容納部分附連到車輛上。所述旋轉軸具有由所述容納部分 支撐的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所述踏板部分具有固定所述旋轉軸的第一端部和由車輛駕駛 員在打開方向上踩壓的第二端部。所述旋轉角探測器容納在所述容納部分的內部空間中并 且探測所述旋轉軸相對于所述容納部分的旋轉角。所述返回機構部分容納在所述容納部分 的內部空間中并且偏壓所述旋轉軸以使其在與所述打開方向相反的關閉方向上旋轉。所述 密封構件布置在間隙中,所述容納部分的內部空間通過所述間隙而與所述容納部分的外側 相連通,并且所述密封構件限制異物進入到所述容納部分的內部空間中。
因此,所述旋轉軸的兩端由所述容納部分支撐,因而從所述踏板部分施加到所述 旋轉軸的力能夠分散到所述兩端部上。因而能夠平衡施加到所述旋轉軸的力。因此,所述 旋轉軸能夠平穩地旋轉,并且異物被限制進入到所述容納部分的內部空間中。
所述間隙可以限定在所述容納部分和旋轉軸的外壁之間。
所述加速器裝置還可以包括產生滯后特性的滯后機構部分以恰恰在旋轉力被施 加到所述旋轉軸增加以前維持對應于所述旋轉軸的旋轉角的加速器開度并且恰恰在施加 到所述旋轉軸的旋轉力被取消以前維持對應于所述旋轉軸的旋轉角的加速器開度,并且所述滯后機構部分可以容納在所述容納部分的內部空間中。
所述容納部分可以具有支撐所述旋轉軸的第一端部的第一支撐和支撐所述旋轉 軸的第二端部的第二支撐,并且所述踏板部分可以固定到位于限定在所述第一支撐和第二 支撐之間的外部空間中的所述旋轉軸的中心。
因此,所述踏板部分的自重的一半和所述踏板部分的轉矩的一半相等地施加到所述第一支撐和第二支撐上。
所述踏板部分的第一端部可以分支成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所述第一部分可以固 定到從所述容納部分突出的旋轉軸的第一端部,所述第二部分可以固定到從所述容納部分 突出的旋轉軸的第二端部。
因此,所述踏板自重的一半和所述踏板轉矩的一半相等地施加到所述旋轉軸的第 一端部和所述旋轉軸的第二端部上。另外,因為所述容納部分支撐所述旋轉軸的第一端部 和第二端部,由所述容納部分支撐所述旋轉軸的力相等地施加到所述旋轉軸上。
根據參照附圖作出的下面的詳細描述將時本發明的上述和其他目的、特征和優點 變得更明顯。在附圖中
圖1是例示根據第一實施例的減速器裝置的視圖2是例示第一實施例的加速器裝置的容納部分的截面圖3是沿圖2的線II1-1II剖切的截面圖4是沿圖2的線IV-1V剖切的截面圖5A是例示加速器裝置的踏板臂的旋轉角和所述加速器裝置的滯后機構部分維 持所述旋轉角所必需的第一負荷之間的關系的曲線圖;圖5B是例示加速器裝置的踏板臂 的旋轉角和加速器裝置的返回機構部分維持所述旋轉角所必需的第二負荷之間的關系的 曲線圖;以及圖5C是踏板臂的旋轉角和第一負荷與第二負荷的總和之間的關系的曲線圖6是例示根據第二實施例的加速器裝置的截面圖7是沿圖6的線VI1-VII剖切的截面圖8是沿圖6的線VII1-VIII剖切的截面圖9是例示根據第三實施例的加速器裝置的截面圖10是沿圖9的線X-X剖切的截面圖11是沿圖9的線X1-XI剖切的截面圖12是例示根據第四實施例的加速器裝置的截面圖13是例示第四實施例的加速器裝置的側視圖14是沿圖12的線XIV-XIV剖切的截面圖;以及
圖15是沿圖12的線XV-XV剖切的截面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參照附圖描述本發明的實施例。在實施例中,對應前面實施例中所描述的 物品的部分被分配相同的附圖標記,并且可省略對該部分的冗余解釋。當在實施例中僅描 述構造的一部分時,另一前面的實施例可以適用所述構造的其余部分。即使未明確說明所述部分能夠組合,所述部分也可以組合。假設在組合中不是有害的,即使未明確說明所述實 施例可以組合,所述實施例也可以部分地組合。
(第一實施例)
將參照圖1-4描述根據第一實施例的加速器裝置I。
如圖1所示,加速器裝置I裝配有踏板10、踏板臂15、容納部分20、旋轉軸30、返 回機構部分40、滯后機構部分50和旋轉角探測器60。
如圖3所示,當車輛駕駛員踩壓踏板10時,臂15被限定在打開方向上以軸30為 中心進行旋轉。
如圖1所不,臂15具有第一端部部分152和第二端部部分151。踏板10布置在 踏板臂15的第二端部部分151上。軸30水平地插入到踏板臂15的第一端部部分152中。 踏板臂15被安裝成相對于加速器裝置I向右偏移。踏板10和臂15可以對應踏板部分。
如圖3和4所示,容納部分20裝配有殼體21、蓋22和基座部分23。容納部分20 在殼體21的內部空間201中容納返回機構部分40、滯后機構部分50和旋轉角探測器60, 并且附連到車輛底盤5上。
殼體21具有盒子形狀并且可以用樹脂材料制成。在圖1的右下側上,殼體21具 有凹形的臂容納器25。在第一端部部分152固定到軸30的狀態下,踏板臂15的第一端部 部分152容納在殼體21的臂容納器25中。如圖2所示,臂容納器25和內部空間201利用 第一壁212和第二壁213彼此分割,第一壁212在重力方向上延伸并且第二壁213在水平 方向上延伸。第一壁212具有通孔214,軸30插入到通孔214中。環形油封24布置在通孔 214的壁和軸30的外壁之間。油封24從內部空間201與臂容納器25相交。通孔214可以 對應間隙。
如圖3所示,完全打開的止動器27配置在殼體21的下部部分中。當駕駛員踩壓 踏板10時,并且當踏板臂15接觸止動器27時,踏板臂15被限制在打開方向上移動。
蓋22具有平坦的板形狀并且可以用樹脂材料制成。殼體21具有在左側的開口, 并且殼體21的內部空間201通過將蓋22附連到殼體21的開口而被密封。
基座部分23被限定在容納部分20的四角,并且具有通孔231。容納部分20使用 例如螺栓的緊固件緊固到通孔231而附連到底盤5。
旋轉軸30位于容納部分20的下部部段中,并且垂直于踏板臂15延伸。更具體地, 軸30布置成在水平方向上穿過第一壁212的通孔214。旋轉軸30具有小直徑部分301和 大直徑部分302。
小直徑部分301具有支柱形狀,并且固定到踏板臂15的第一端部部分152。藉此 踏板臂15的旋轉角以一對一的關系對應旋轉軸30的旋轉角。軸30的小直徑部分301的 第一端部303由殼體21的第一軸承211可旋轉地支撐。
大直徑部分302連接到小直徑部分301,并且具有直徑大于小直徑部分301的直徑 的支柱形狀。大直徑部分302固定到返回機構部分40的返回轉子41。藉此旋轉軸30的旋 轉角以一對一的關系對應返回轉子41旋轉角。
軸30的第二部分304形成為具有大于大直徑部分302的直徑的直徑,并且由蓋22 的第二軸承221可旋轉地支撐。第一軸承211可以對應第一支撐,并且第二軸承221可以對應第二支撐。
如圖4所示,除返回轉子41外,返回機構部分40裝配有返回彈簧45。因為根據 踏板臂15的旋轉角,返回彈簧45產生偏壓力,返回機構部分40在關閉方向上偏壓踏板臂 15。
返回轉子41裝配有突起部分411、第一臂部分42和第二臂部分46。在圖4中,實 線表示當踏板10未被踩壓時,返回轉子41的和滯后機構部分50的第一轉子51的旋轉狀 態。圖4的虛線表示當踏板10被踩壓時,返回轉子41和第一轉子51的旋轉狀態。
突起部分411具有圓柱形狀,并且旋轉軸30的大直徑部分302通過壓配合固定到 突起部分411的中心。如圖4所示,第一臂部分42形成在突起部分411的上側上,以從突 起部分411的上部向上延伸。此外,第二臂部分46形成在突起部分411的下側上以從突起 部分411的下部向下延伸。
第一臂部分42具有彈簧支撐部分421和接合部分422。彈簧支撐部分421位于接 合部分422和突起部分411之間,并且支撐返回彈簧45的第一端部。接合部分422與第一 轉子51的接合部分512相接合。藉此如圖4所述,當返回轉子41按照順時針方向以旋轉 軸30為中心旋轉時,第一轉子51根據返回轉子41的旋轉角按照逆時針方向旋轉。
當返回轉子41按照逆時針方向以旋轉軸30為中心旋轉時,第二臂部分46接觸殼 體21的完全關閉的止動器26。也就是說,第二臂部分46在逆時針方向上控制返回轉子41 的旋轉。
返回彈簧45的第二端部由滯后機構部分50的殼體53的內壁支撐。返回彈簧45 偏壓返回轉子41以圖4中在逆時針方向上旋轉。藉此當踏板10被踩壓時,彈簧45的偏壓 力作用到踏板臂15上以使其在關閉方向上旋轉。
此外,當返回轉子41在逆時針方向上旋轉時,第二臂部分46接觸完全關閉的止動 器26。藉此當踏板10未被踩壓時,旋轉軸30的旋轉角維持在第二臂部分46接觸完全關閉 的止動器26的狀態。
滯后機構部分50裝配有殼體53、旋轉軸54、第一轉子51、第二轉子52和彈簧56。 滯后機構部分50引起駕駛員踩壓踏板10所必需的力與釋放踏板10所必需的力之間的差。 藉此車輛駕駛員能夠容易地操作踏板10。
殼體53具有盒子形狀并且可以用樹脂材料制成。旋轉軸54、第一轉子51、第二轉 子52和彈簧56容納在殼體53中。殼體53的外表面接觸殼體21的蓋22的內表面。
如圖2所示,滯后機構部分50的旋轉軸54形成為平行于旋轉軸30延伸。旋轉軸 54的兩端由殼體53旋轉地支撐。旋轉軸54具有大直徑部分541和小直徑部分542。小直 徑部分542插入到第一轉子51的通孔517中。大直徑部分541通過壓配合固定到第二轉 子52。
如圖4所示,除接合部分512外,第一轉子51還具有突起部分511。第一轉子51 布置在返回轉子41和第一臂部分42的上側上。
突起部分511具有圓柱形狀,并且如圖2所示,第一轉子51的突起部分511的左 側表面513接觸殼體53的環形第一摩擦板531。此外,第一轉子51的突起部分511的右側 表面515在旋轉方向上具有多個螺旋齒516。第一轉子51的齒輪齒516具有傾斜表面以接 觸第二轉子52的多個螺旋齒524的傾斜表面。
如圖4所示,接合部分512形成為從突起部分511的下部向下延伸。第一轉子51的接合部分512與返回轉子41的接合部分422相接合,藉此返回轉子41的旋轉角和第一轉子51的旋轉角以一對一的關系彼此相互對應。例如,當返回轉子41具有在順時針方向上以旋轉軸30為中心旋轉的預定角度,第一轉子51具有在逆時針方向上的預定角度方向。
如圖3所示,第二轉子52位于第一轉子51的右側上,并且具有突起部分521和第一臂部分522。
突起部分521具有圓柱形狀,并且突起部分521的左側表面523在旋轉方向上具有多個螺旋齒524。齒輪齒524具有傾斜表面,并且通過所述傾斜表面與第一轉子51的齒輪齒516相接合。此外,突起部分521的右側表面525與殼體53的環形第二摩擦板532相接觸。
第一臂部分522形成為從突起部分521的下部向下延伸。如圖3所示,第一臂部分522接觸滯后機構部分50的圓盤形的彈簧支撐部分526。彈簧56的第一端部用彈簧支撐部分526支撐。
彈簧56的與所述第一端部相對的第二端部用殼體53的內壁支撐。彈簧56偏壓第二轉子52以在圖3的順時針方向上旋轉。
如圖2所示,旋轉角探測器60具有轉子61和突出部分62。轉子61固定在旋轉軸 30的第二端部304的內側。突出部分62突出到轉子61中。霍爾(Hall) IC(未顯示)布置在突出部分62的每個對角線拐角上(霍爾IC的總數量為2)。旋轉角探測器60使用兩個霍爾IC探測轉子61的旋轉角。
具體地,當駕駛員踩壓踏板10時并且當踏板臂15以旋轉軸30為中心旋轉時,旋轉軸30和固定到旋轉軸30的轉子61旋轉與踏板10的相同的旋轉角。這時,布置在轉子 61的內壁上的磁體63也旋轉相同的旋轉角。藉此改變圍繞突出部分62的磁場。旋轉角探測器60的霍爾IC將所述磁場中的改變轉換成電信號。所述電信號經由終端65傳遞到車輛的電子控制單元(ECU)。藉此所述ECU探測踏板10的旋轉位置。
將參照圖5A、5B和5C描述加速器裝置I的操作。圖5A例示踏板臂15的旋轉角 Θ與為維持所述旋轉角Θ而使滯后機構部分50所必需的第一負荷F的之間的關系的曲線圖。第一負荷F表示由所述駕駛員施加的用以維持踏板臂15的旋轉角Θ的力。
圖5B例示踏板臂15的旋轉角Θ與為所述旋轉角Θ而使返回機構部分40所必需的第二負荷F之間的關系的曲線圖。此外,圖5C例示踏板臂15的旋轉角Θ和圖5A的第一負荷F和圖5B的第二負荷的總和之間的關系的曲線圖。
當駕駛員不踩壓踏板10時,踏板10位于預定位置上。這時,完全關閉的止動器26 限制踏板臂15旋轉,因為返回機構部分40的第二臂部分46接觸完全關閉的止動器26。位于所述預定位置的踏板臂15限定成具有旋轉角O ( Θ =0° ),并且所述預定位置對應圖5A、 5B和5C的原點。
當駕駛員踩壓踏板10時,踏板臂15的旋轉角Θ變大,也就是說,圖5A的水平軸上的值變大。此時,如圖5A所示,滯后機構部分50需要負荷Fx。計算所述負荷Fx通過增加第一摩擦板531和第一轉子51的左側表面513之間的摩擦力與第二摩擦板532和第二轉子52的右側表面525之間的摩擦力到使用彈簧56的彈性常數和對應踏板臂15的旋轉角θ X的由彈簧56產生的偏壓力的角度計算的負荷。
在滯后機構部分50中,第一轉子51的齒輪齒516和第二轉子52的齒輪齒524通過所述傾斜表面的接觸而相互嚙合。當駕駛員踩壓踏板10時,第一轉子51和第二轉子52 在所述傾斜表面相互接觸的狀態下旋轉。因此,第一轉子51和第二轉子52之間的間隔變大,并且第一摩擦板531和第一轉子51的左側表面513之間的摩擦力與第二摩擦板532和第二轉子52的右側表面525之間的摩擦力增加。因而,在滯后機構部分50中,當踏板10 被踩壓時,產生負荷Fx,它大于單個彈簧56的偏壓力,如圖5A所示的那樣。相反地,在返回機構部分40中,產生偏壓力,它對應踏板臂15的旋轉角Θ X,如圖5B所示的那樣。
當駕駛員釋放踏板10時,踏板臂15的旋轉角Θ變小。此時,如圖5A所示,當踏板臂15的旋轉角Θ變小時,在滯后機構部分50中,與踏板臂15的旋轉角變大的情況相比, 為維持踏板臂15的旋轉角ΘΧ所需要的負荷F變小,這是因為彈簧56的恢復力由于第一摩擦板531和第一轉子51的左側表面513之間的摩擦力和第二摩擦板532和第二轉子52 的右側表面525之間的摩擦力而被相對弱化。相反地,在返回機構部分40中,產生偏壓力, 它對應踏板臂15的旋轉角Θ X,如圖5Β所示的那樣。
圖5C例示踏板臂15的旋轉角Θ與滯后機構部分50的和返回機構部分40的總負荷F之間的關系的曲線圖。當踏板臂15的旋轉角Θ通過駕駛員踩壓踏板10增加時,根據旋轉角ΘΧ的值,用于維持踏板臂15的旋轉角ΘΧ的負荷F增加。此外,當駕駛員釋放踏板10時,根據旋轉角ΘΧ的值,類似地需要用于維持踏板臂15的旋轉角ΘΧ的負荷F。
然而,即使踏板臂15的選擇角度ΘΧ是相同的值,維持旋轉角ΘΧ所需要的負荷F 在踏板臂15的旋轉角θ X增加的情況下與在踏板臂15的旋轉角θ X減小的情況下不同。 也就是說,與踏板臂15的旋轉角Θ增加的情況相比,在踏板臂15的旋轉角Θ減小的情況下維持旋轉角Θ所需要的負荷F是小的。
因為踏板臂15的旋轉角Θ在駕駛員踩壓踏板10時不迅速變大,限制車輛迅速加速。此外,因為當駕駛員釋放踏板10時,踏板臂15的旋轉角Θ不迅速變小,限制車輛迅速減慢。
根據第一實施例,旋轉軸30的第一端部303和第二端部304分別由第一軸承211 和第二軸承221支撐。如圖2所示,向下的力H)作用在支撐踏板臂15的旋轉軸30的小直徑部分301上。另一方面,第一軸承211和第二軸承221分別與旋轉軸30的第一端部303 和第二端部304相接觸,藉此旋轉地支撐旋轉軸30。此時,對應向下的力H)的向上的力Fl 和F2分別在第一軸承211和第二軸承221作用在旋轉軸30上。
也就是說,當向下的力H)作用到旋轉軸30的小直徑部分301上時,向上的力Fl和 F2分別作用到小直徑部分301的第一端部303和大直徑部分302的第二端部304上。藉此,力F1、F2在相同的方向上作用到旋轉軸30的兩個端部303,304上,因此與旋轉軸只用一個端部支撐(懸臂梁結構)的對比實例相比,旋轉軸30的旋轉是平穩的。
因此,當駕駛員踩壓踏板10時和當踩壓力作用到旋轉軸30上時,旋轉軸30不變形。也就是說,通過臂容納器25與內部空間201的相交,異物被限制進入到加速器裝置I 的內部空間201中,并且旋轉軸30能夠平穩地旋轉。
根據第一實施例,第一端部303和第二端部304通過小直徑部分301相互相對地安置,第一端部303和第二端部304分別由第一軸承211和第二軸承221支撐。藉此在踏板10不被踩壓和位于完全關閉位置的兩個情況下以及踏板10操作的情況下,如圖2所述, 第一端部3 03和第二端部304的下表面在重力方向上分別與第一軸承211和第二軸承221的內表面相滑動地移動。
因此,與所述對比實例相比,當踏板10不被踩壓且位于完全關閉位置時,作用到 旋轉軸30上的力的方向,和當踏板10被操作時作用到旋轉軸30上的力的方向被施加成相 同,因而旋轉軸30能夠平穩地旋轉。
在所述對比實例中,所述旋轉軸是懸臂式的,也就是說,只有旋轉軸的第二端部被 支撐,而旋轉軸的第一端部不被支撐。因為這個原因,在所述踏板不被踩壓時與所述容納部 分相滑動的所述旋轉軸的第二端部的表面不同于在所述加速器操作時與所述容納部分相 滑動的旋轉軸的第二端部的表面。具體地,當所述踏板操作時,向下的力施加到所述旋轉軸 的第一端部并且所述旋轉軸的第二端部在重力方向上向上移動。因此,當所述踏板操作時, 所述第二端部的上表面在重力方向上與所述容納部分相滑動,而當所述踏板沒有壓下時, 所述第二端部的上表面在重力方向上與所述容納部分相滑動。
根據第一實施例,油封24防止異物從殼體21的外側進入到內部空間201中。因 而,所述異物被阻止進入到容納在殼體21中的返回機構部分40、滯后機構部分50和旋轉角 探測器60中。因此,加速器裝置I能夠平穩地操作。
(第二實施例)
將參照圖6-8描述根據第二實施例的加速器裝置2。第二實施例的滯后機構部分 的數量和位置與第一實施例的滯后機構部分的數量和位置不同。相同的附圖標記被提供給 與第一實施例的大致相同的部分,并且其解釋被省略。
如圖6所示,加速器裝置2裝配有容納部分20、返回機構部分90、第一滯后機構部 分70、第二滯后機構部分80和旋轉角探測器60。返回機構部分90位于容納部分20的中 心。第一滯后機構部分70位于返回機構部分90的左側。第二滯后機構部分80位于返回 機構部分90的左側。軸30的旋轉角由旋轉角探測器60探測,并且軸30在水平方向上在 容納部分20的下部延伸。旋轉軸30從探測器60的側面以這樣的順序穿過第二滯后機構 部分80的轉子81,返回轉子91和第一滯后機構部分70的轉子71。踏板臂15固定到限定 在返回轉子91的中心的連接器916。返回轉子91可以對應旋轉軸。
如圖7所示,容納部分20裝配有殼體21、蓋22和基座部分23。容納部分20的基 座部分23附連到車輛的底盤5。基座部分23具有從底盤5突出的完全關閉的止動器26, 半圓形的第一分隔壁281和半圓形的第二分隔壁282。通過基座部分23與底盤5相對的殼 體21具有半圓形的第三分隔壁283和半圓形的第四分隔壁284。
加速器裝置2的內部空間201是由蓋22、殼體21和基座部分23限定的緊密封閉 的空間,并且蓋22安裝到加速器裝置2的上側。分隔壁281、282、283、284限定容納返回轉 子91的轉子容納器28。轉子容納器28具有圓柱形的形狀,具有在水平方向上延伸的中心 軸。
第一分隔壁281具有通孔285,和第三分隔壁283具有通孔286。返回轉子91插 入到通孔285、286。環形油封24布置在通孔285和轉子91的外壁之間,以及在通孔286和 轉子91的外壁之間。油封24從轉子容納器28與內部空間201相交。基座部分23和殼體 21具有第一軸承100和第二軸承200,它們分別旋轉地支撐旋轉軸30的第一端部303和第 二端部304。第一軸承100可以對應第一支撐,并且第二軸承200可以對應第二支撐。
旋轉軸30固定到返回轉子91的中心,例如通過壓配合。因為踏板臂15固定到返回轉子91的連接器916,踏板臂15的旋轉角以一對一的關系對應返回轉子91的旋轉角。
返回轉子91的右側表面911具有第一螺旋齒912。返回轉子91的齒輪齒912具 有傾斜表面以與第一滯后機構部分70的轉子71的螺旋齒714的傾斜表面相接觸。返回機 構部分90的臂部分92連接返回轉子91的右端部分913。返回轉子91的左側表面914具 有第二螺旋齒915。返回轉子91的齒輪齒915具有與第二滯后機構部分80的轉子81的螺 旋齒812的傾斜表面相接觸的傾斜表面。
如圖7所示,除臂部分92外,返回機構部分90還裝配有返回彈簧95。如圖6所 示,臂部分92從右端部分913向上延伸,并且在上側與返回轉子91相平行地延伸,然后在 返回轉子91的上側向上延伸。臂部分92的上端部分93具有彈簧支撐部分931。彈簧95 的第一端部由彈簧支撐部分931支撐。如圖7所示,彈簧95的第二端部由殼體21的內壁 支撐。彈簧95偏壓返回轉子91以在圖7中逆時針方向旋轉。上端部分93在與彈簧支撐 部分931相反的側上具有調整器96。當踏板90不被踩壓,調整器96接觸基座部分23的完 全關閉的止動器26。藉此返回轉子91在逆時針方向上的旋轉被調整。
如圖8所示,第一滯后機構部分70裝配有轉子71、連接轉子71的臂部分72、和彈 簧76。通孔73限定在轉子71的中心,并且軸30插入到通孔73中。轉子71不固定到軸 30。
環形摩擦板712配置在轉子71的右側表面711上。當轉子71旋轉時,摩擦板712 與基座部分23的和殼體21的內壁相滑動。齒輪齒714形成在轉子71的左側表面713上, 并且具有傾斜表面以接觸返回轉子91的第一齒輪齒912的傾斜表面。
臂部分72從轉子71向上延伸。臂部分72的上端部分具有支撐彈簧76的第一端 部的彈簧支撐部分74。如圖8所示,彈簧76的第二端部由殼體21的內壁支撐。彈簧76偏 壓轉子71以使其逆時針方向旋轉。
第二滯后機構部分80裝配有轉子81、連接轉子81的臂部分82,和彈簧(未顯示)。 通孔83限定在轉子81的中心,并且軸30插入到通孔83。轉子81不固定到軸30。
螺旋齒812形成在轉子81的右側表面811上,并且具有傾斜表面以與返回轉子91 的齒輪齒915的傾斜表面相接觸。環形摩擦板814形成轉子81的左側表面813上。當轉 子81旋轉時,摩擦板814與基座部分23和殼體21相滑動。
臂部分82形成為從轉子81延伸。臂部分82的上端部分具有支撐所述彈簧的第 一端部的彈簧支撐部分84。所述彈簧的第二端部由殼體21的內壁支撐。所述彈簧偏壓轉 子81以使其逆時針方向旋轉,類似于轉子71。
在第二實施例中,當駕駛員踩壓踏板10時,與踏板臂15相連接的返回轉子91和 軸30在圖7中的打開方向上旋轉。也就是說,返回轉子91按照順時針方向旋轉。因為彈 簧95被壓縮,返回機構部分90的臂部分92偏壓返回轉子91以使其按照逆時針方向旋轉。
此外,轉子71和轉子81根據返回轉子91的順時針方向旋轉而順時針方向旋轉, 這是因為轉子71、81與返回轉子91的齒輪齒912、915相嚙合。此時,齒輪齒912與轉子71 的齒輪齒714相嚙合,并且齒輪齒915與轉子81的齒輪齒812相嚙合,藉此轉子71和轉子 81在與返回轉子91相分離的方向上移動。因此,在基座部分23和殼體21的內壁,和摩擦 板712、814之間產生的摩擦力變大。
此外,當駕駛員釋放踏板10時,返回轉子91和軸30在圖7中關閉方向上旋轉。當返回轉子91在關閉方向上旋轉時,轉子71和轉子81在接近返回轉子91的方向上移動。 藉此在基座部分23和殼體21的內壁,和摩擦板712、814之間產生的摩擦力變小。
在第二實施例中,環形油封24配置在第一壁281和第三壁283的通孔285、286以 及返回轉子91的外壁之間,以便限制異物進入內部空間201中。此外,軸30的第一端部 303和第二端部304分別由第一軸承100和第二軸承200旋轉地支撐。
如圖6所示,向上的力Fl和F2分別從第一軸承100和第二軸承200施加到軸30 的第一端部303和第二端部304,而向下的力H)通過踏板10施加到軸30上。藉此能夠獲 得與第一實施例相同的優點。
此外,踏板臂15固定到位于返回轉子91的中心的連接器916。因此,施加到軸30 上的向下的力H)均勻地分布在軸30的第一端部303和第二端部304,并且軸30由向上的 力Fl和F2支撐。因為相同的力分別施加到第一端部303和第二端部304,軸30能夠平穩 地旋轉。
(第三實施例)
將參照圖9-11描述根據第三實施例的加速器裝置3。第三實施例在返回機構部分 90、滯后機構部分70、80和踏板轉子98的位置關系方面不同于第二實施例。與第二實施例 基本相同的部分和部件用相同的附圖標記表示并且將不重述相同的說明。
如圖9所示,返回機構部分90、第一滯后機構部分70和第二滯后機構部分80配置 在內部空間201中,并且相對于容納部分20在左側偏移地安置。相反地,踏板臂15連接踏 板轉子98,踏板轉子98相對于容納部分20在右側偏移地安置。第二滯后機構部分80、返 回機構部分90、第一滯后機構部分70和踏板轉子98以這樣的順序從旋轉角探測器60的側 部附連。踏板轉子98可以對應旋轉軸。
殼體21具有容納踏板轉子98的踏板轉子容納器99。踏板轉子容納器99由在重 力方向上延伸的第一壁991和在水平方向上延伸的第二壁992構成,并且具有在水平方向 上延伸的旋轉軸的圓柱形狀。
第一壁991具有通孔993,軸30插入通孔993中。油封24布置在通孔993和軸30 的外壁之間。油封24從同外部相連通的踏板轉子容納器99與內部空間201相交。此外, 第一軸承100和第二軸承200限定在殼體21中,在旋轉狀態下支撐軸30的第一端部303 和第二端部304。
第一齒輪齒972形成在返回機構部分90的返回轉子97的右側表面971。第一齒 輪齒972具有傾斜表面以與第一滯后機構部分70的轉子71的齒輪齒714的傾斜表面相接 觸。
第二齒輪齒975形成在返回轉子97的左側表面974上。第二齒輪齒975具有傾 斜表面以與第二滯后機構部分80的轉子81的齒輪齒812的傾斜表面相接觸。
根據第三實施例,環形油封24配置在第一壁991的通孔993和踏板轉子98的外 壁之間,以便限制異物進入內部空間201中。此外,軸30的第一端部303和第二端部304 分別由第一軸承100和第二軸承200旋轉地支撐。
如圖9所示,向上的力Fl和F2分別從第一軸承100和第二軸承200施加到第一 端部303和第二端部304,而向下的力H)通過踏板10施加到軸30上。藉此能夠獲得與第 一實施例相同的優點。
(第四實施例)
將參照圖12-15描述根據第四實施例的加速器裝置4。第四實施例與第二實施例 的不同在于固定到旋轉軸30的踏板臂15的位置。與第二實施例基本相同的部分和部件用 相同附圖標記表示,并且相同的說明將不再重述。
在第四實施例中,踏板臂15的第一端部部分152分支成第一部分153和第二部分 154。如圖12所示,安置在右側的第一部分153固定到從殼體21的側壁215突出的軸30 的第一端部303。安置在左側的第二部分154固定到從殼體21的側壁216突出的軸30的 第二端部304。藉此踏板臂15的旋轉角以一對一的關系對應軸30的旋轉角。
軸30的兩個端部303、304由殼體21支撐。具體地,當軸30插入到限定在殼體21 的側壁215、216中的通孔217、218時,軸30的第一端部303由側壁215的第一軸承100可 旋轉地支撐,并且軸30的第二端部由側壁216的第二軸承200可旋轉地支撐。
此外,環形油封24配置在通孔217、218和軸30的外壁之間。油封24從加速器裝 置4的外側與內部空間201相交。
如圖14所不,返回機構部分90具有臂部分92和返回彈簧95。返回轉子91與軸 30壓配合,并且臂部分92從返回轉子91向上延伸。臂部分92具有彈簧支撐部分931、調 整器96、彈簧支撐部分961和彈簧支撐部分962。彈簧支撐部分931毗鄰返回轉子91地安 置,并且調整器96通過彈簧支撐部分931從返回轉子91相對地安置。彈簧支撐部分961 在調整器96的右側上延伸,并且彈簧支撐部分962在調整器96的左側上延伸。
彈簧支撐部分931具有背離基座部分23突出到相對側的凸狀形狀。返回彈簧95 的第一端部由彈簧支撐部分931支撐。如圖14所示,返回彈簧95的第二端部由殼體21的 內壁支撐。當踏板臂15在圖13的打開方向上旋轉時,返回彈簧95偏壓返回轉子91以使 其在圖14的逆時針方向上旋轉。
調整器96具有朝向基座部分23突出的凸狀形狀。調整器96形成為當踏板10不 被踩壓并且安置在完全關閉位置時接觸基座部分23的內壁。藉此調整器96調整返回轉子 91在逆時針方向上的旋轉角。
如圖15所示,彈簧支撐部分961形成在第一滯后機構部分70的臂部分72和基座 部分23之間。如果返回彈簧95和臂部分72斷裂,第一滯后機構部分70的彈簧76的偏壓 力停止作用在轉子71上。此時,彈簧76的偏壓力作用在彈簧支撐部分961上,藉此在關閉 方向上旋轉返回轉子91。彈簧支撐部分962設置用于第二滯后機構部分80,并且具有與彈 簧支撐部分961大致相同的構造和操作。
根據第四實施例能夠獲得與第一實施例相同的優點。此外,如圖12所示,踏板臂 15的自重和由踏板臂15的旋轉產生的角動量作為相同的力H)分別從踏板臂15的第一端 部部分152的第一部分153和第二部分154作用到軸30的第一端部303和第二端部304。 相同的力H)由第一軸承100和第二軸承200均勻地分布,第一軸承100和第二軸承200旋 轉地支撐軸30,并且軸30由從第一軸承100和第二軸承200中的每一個施加的向上的力 Fl旋轉地支撐。因此,因為相同的力對稱地施加到軸30上,軸30能夠更平穩地旋轉。
(其他實施例)
所述踏板臂不限于向右偏移地安置。在第一實施例中所述踏板臂可以例如向左偏 移地安置。類似地,在第三實施例中,所述踏板臂可以相對于所述加速器裝置向左偏移地安
在旋轉軸上的布置順序不限于上面的描述。所述旋轉軸的由所述第二軸承支撐的 第二端部可以布置在所述返回轉子和油封之間。在這種情況下,設置另一旋轉軸,并且所述 返回轉子固定到另一旋轉軸。
所述旋轉軸的軸承不限于限定在所述殼體或蓋中。替代地,另一軸可以布置在所 述殼體中或蓋中以朝向所述內部空間突出,并且所述旋轉軸的第一端部或第二端部可以形 成為圍繞所述另一軸。也就是說,所述軸承可以形成在所述旋轉軸的側部上。
可以使用機械密封或墊圈代替所述油封以從外側與所述內部空間相交,并且可以 布置在容納所述返回機構部分和旋轉角探測器的容納部分的間隙中以便與所述內部空間 和外側之間的連通通道相交。
在第一實施例中,所述返回彈簧和滯后機構部分的彈簧由前側內壁支撐。在第二 和第三實施例中,所述返回彈簧、第一滯后機構部分的彈簧和第二滯后機構部分的彈簧由 所述前部內壁支撐。替代地,所述彈簧可以由后側內壁支撐,也就是說,可以由毗鄰所述基 座部分的內壁支撐。在這種情況下,所述返回彈簧和所述滯后機構部分的彈簧布置成在壓 縮所述彈簧的方向上產生偏壓力。
這種改變和改型應理解為落入所附權利要求書所限定的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中。
權利要求
1.一種加速器裝置,包括附連到車輛的容納部分(20);旋轉軸(30、91、98),具有由所述容納部分支撐的第一端部(303)和第二端部(304); 踏板部分(10、15),具有固定所述旋轉軸的第一端部(152)和由所述車輛的駕駛員在打開方向上踩壓的第二端部(151);旋轉角探測器(60),容納在所述容納部分的內部空間(201)中并且探測所述旋轉軸相對于所述容納部分的旋轉角;返回機構部分(40、90),容納在所述容納部分的內部空間中并且偏壓所述旋轉軸以使其在與所述打開方向相反的關閉方向上旋轉;以及密封構件(24),布置在間隙(214)中,所述容納部分的內部空間通過所述間隙而與所述容納部分的外側相連通,所述密封構件限制異物進入所述容納部分的內部空間中。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加速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間隙限定在所述容納部分和所述旋轉軸的外壁之間。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加速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加速器裝置還包括滯后機構部分(50、70、80),其產生滯后特性以恰恰在施加到所述旋轉軸的旋轉力增加以前,維持對應于所述旋轉軸的旋轉角的加速器開度,并且恰恰在所述施加到旋轉軸的旋轉力被取消以前,維持對應于所述旋轉軸的旋轉角的加速器開度,以及所述滯后機構部分容納在所述容納部分的內部空間中。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加速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納部分具有支撐所述旋轉軸的第一端部的第一支撐(100)和支撐所述旋轉軸的第二端部的第二支撐(200),以及所述踏板部分固定到位于被限定在所述第一支撐和第二支撐之間的外部空間中的所述旋轉軸的中心。
5.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加速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踏板部分的第一端部分支成第一部分(153)和第二部分(154);所述第一部分固定到所述旋轉軸的從所述容納部分突出的第一端部,以及所述第二部分固定到所述旋轉軸的從所述容納部分突出的第二端部。
全文摘要
一種加速器裝置包括容納部分(20);旋轉軸(30、91、98),具有由所述容納部分支撐的第一端部(303)和第二端部(304);踏板部分(10、15),具有固定到所述旋轉軸的第一端部(152)和由車輛駕駛員在打開方向上踩壓的第二端部(151);返回機構部分(40、90),其偏壓所述旋轉軸以使其在于所述打開方向相反的關閉方向上旋轉;和密封構件(24),其限制異物進入所述容納部分的內部空間(201)中。
文檔編號B60K26/02GK103010024SQ20121036372
公開日2013年4月3日 申請日期2012年9月26日 優先權日2011年9月26日
發明者齊藤豪宏, 牧野匡宏, 佐治博史 申請人:株式會社電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