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兒童玩具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兒童的供玩具娃娃乘坐的能夠打開也能夠折疊的玩具車。
背景技術:
現有技術中的玩具車,其推車車架的桿件較多,因而相應地生產成本也較高。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生產成本較低的兒童玩具車。為解決以上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取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兒童玩具車,包括具有打開位置與折疊位置的推車車架、前輪組件、后輪組件、設置在所述的推車車架上的用于將所述的推車車架鎖定于打開位置的鎖定機構,
所述的推車車架包括
第一前輪支架,設置在所述的第一前輪支架下部的第一前輪組件;第一推桿,所述的第一推桿的下端部與所述的第一前輪支架的上部相轉動地連接;
第一座桿,所述的第一座桿的前部與所述的第一前輪支架相轉動地連接;第二前輪支架,設置在所述的第二前輪支架下部的第二前輪組件;第二推桿,所述的第二推桿的下端部與所述的第二前輪支架的上部相轉動地連接;
第二座桿,所述的第二座桿的前部與所述的第二前輪支架相轉動地連接;能夠橫向折疊的后撐架,所迷的后撐架是由第一后桿、笫二后桿相交叉并在交叉處相轉動連接構成的,所述的第一后桿的上端部與所述的第一推桿通過第五轉動關節相轉動地設置,所述的第二后桿的上端部與所述的第二推桿通過第六轉動關節相轉動地設置,
所述的第一座桿的后端部與所述的第二后桿的下端部通過第七轉動關節相轉動地設置,所述的第二座桿的后端部與所述的第一后桿的下端部通過第八轉動關節相轉動地設置,所述的推車車架還包括
能夠橫向折疊的后輪撐架,所述的后輪撐架是由第一后輪架、第二后輪相交叉并在交叉處相轉動連接構成的,所述的第一后輪架的前端部與所述的第一前輪支架通過第一轉動關節相轉動地設置,所述的第二后輪架的前端部與所
述的第二前輪支架通過第二轉動關節相轉動地設置;所述的第一后輪架的后部與所述的第二座桿的后端部通過第四轉動關節相轉動地設置,所述的第二后輪架的后部與所述的第一座桿的后端部通過第三轉動關節相轉動地設置,所述的第二后輪架的后部設置有第一后輪組件,所述的第一后輪架的后部設置有第二后輪組件。當將所述的推車車架折疊,先將鎖定機構解鎖,再將兩推桿向前推倒,帶動后撐架橫向收攏并且上部也隨兩推桿向前倒,所述的后輪撐架橫向折疊收攏,推車車架便折疊了。
鎖定機構可以設置于兩前輪支架分別與兩推桿的轉動連接處。所述的鎖定機構包括設置于第一前輪支架與所述的第一推桿的轉動連接處的第一鎖定機構、設置于第二前輪支架與所述的第二推桿的轉動連接處的第二鎖定機構。
所述的第一鎖定機構包括轉動地設置在第一推桿下部的能夠鉤住所述的第一前輪支架的第一鎖鉤,所述的第二鎖定機構包括轉動地設置在第二推桿下部的能夠鉤住所述的第二前輪支架的第二鎖鉤。
鎖定機構也可以設置在后撐架上。
所述的鎖定機構為設置于所述的第一后桿的下部、所述的第二后桿的下部之間的能夠橫向折疊的橫撐。
所述的橫撐包括外端部與所述的第一后桿的下部相轉動連接的第一鎖桿、外端部與所述的第二后桿的下部相轉動連接的第二鎖桿,所述的第一鎖桿的內
端部與所述的第二鎖桿的內端部相轉動地設置。
所述的第二后輪架從與所述的第三轉動關節的轉動連接處向后向下延伸形成第二后輪架延伸段,所述的第一后輪架從與所述的第四轉動關節的轉動連接處向后向下延伸形成第一后輪架延伸段,所述的第一后輪組件設置于所述的第二后輪架延伸段上,所述的第二后輪組件設置于所述的第一后輪架延伸段上。
所述的第一座桿的后部、所述的第三轉動關節、所述的第七轉動關節相同軸轉動連接,所述的第二座桿的后部、第四轉動關節、第八轉動關節相同軸轉動連接。
由于以上技術方案的實施,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如下優點由于推車車架的結構設計合理,因而推車車架的桿件較少,結構簡單,降低了生產成本。
附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展開立體圖(實施例一);附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半折疊立體圖(實施例一);附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展開主視圖(實施例一);附圖4為本實用新型的半折疊主視圖(實施例一);附圖5為本實用新型的折疊主視圖(實施例一 );附圖6為本實用新型的展開立體圖(實施例二 );附圖7為本實用新型的半折疊立體圖(實施例二)。
其中l、推車車架;2、前輪組件;3、前輪組件;4、后輪組件;5、后輪組件;11、第一前輪支架;12、第一推桿;13、第一座桿;14、笫一鎖鉤;21、第二前輪支架;22、第二推桿;23、第二座桿;24、第二鎖鉤;30、后輪撐架;31、第一后輪架;32、第二后輪架;33、第一轉動關節;34、第二轉動關節;35、第三轉動關節;36、第四轉動關節;40、后撐架;41、第一后桿;42、第二后桿;43、第五轉動關節;44、第六轉動關節;45、第七轉動關節;46、第八轉動關節;50、鎖定機構。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和具體的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詳細的說明實施例一,如附圖1-附圖5所示。 一種兒童玩具車,包括具有打開位置與折疊位置的推車車架1、前輪組件、后輪組件、設置在所述的推車車架1上的用于將所迷的推車車架1鎖定于打開位置的鎖定機構、設置于推車車架子上的布套(無圖示),
所述的推車車架1包括
第一前輪支架11,設置在所述的第一前輪支架11下部的第一前輪組件2;第一推桿12,所述的第一推桿12的下端部與所述的第一前輪支架11的上部相轉動地連接;
第一座桿13,所述的第一座桿13的前部與所述的第一前輪支架11相轉動地連接;
第二前輪支架21,設置在所述的笫二前輪支架21下部的第二前輪組件3;笫二推桿22,所述的第二推桿22的下端部與所述的第二前輪支架21的上部相轉動地連接;
第二座桿23,所述的第二座桿23的前部與所述的第二前輪支架21相轉動地連接;
能夠橫向折疊的后撐架40,所述的后撐架40是由第一后桿41、第二后桿42相交叉并在交叉處相轉動連接構成的,所述的第一后桿41的上端部與所述的第一推桿12通過第五轉動關節43相轉動地設置,所述的第二后桿42的上端部與所述的第二推桿22通過第六轉動關節44相轉動地設置,
所述的第一座桿13的后端部與所述的第二后桿42的下端部通過第七轉動關節45相轉動地設置,所述的第二座桿23的后端部與所述的第一后桿41的下端部通過笫八轉動關節46相轉動地設置,所述的推車車架1還包括
能夠橫向折疊的后輪撐架30,所述的后輪撐架30是由第一后輪架31、第二后輪架32相交叉并在交叉處相轉動連接構成的,所述的第一后輪架31的前端部與所述的笫一前輪支架11通過第一轉動關節33相轉動地設置,所述的第二后輪架32的前端部與所述的第二前輪支架21通過第二轉動關節34相轉動地設置;所述的第一后輪架31的后部與所述的第二座桿23的后端部通過第四轉動關節36相轉動地設置,所述的笫二后輪架32的后部與所述的第一座桿13的后端部通過第三轉動關節35相轉動地設置,所述的第二后輪架32的后部設置有第一后輪組件4,所述的第一后輪架31的后部設置有第二后輪組件5。
所述的鎖定機構包括設置于第一前輪支架11與所述的第一推桿12的轉動連接處的第一鎖定機構、設置于第二前輪支架21與所述的第二推桿22的轉動連接處的第二鎖定機構。
所述的第一鎖定機構包括轉動地設置在第一推桿12下部的能夠鉤住所述的第一前輪支架11的第一鎖鉤14,所述的第二鎖定機構包括轉動地設置在第二推桿22下部的能夠鉤住所述的第二前輪支架21的第二鎖鉤24。解鎖時,可以克服第一鎖鉤14及第二鎖鉤24的彈性變形,使之分別與第一前輪支架11與第二前輪支架21相脫離。
所述的第二后輪架32從與所述的第三轉動關節35的轉動連接處向后向下延伸形成第二后輪架延伸段,所述的第一后輪架31從與所述的第四轉動關節36的轉動連接處向后向下延伸形成第一后輪架延伸段,所述的第一后輪組件4設置于所述的第二后輪架延伸段上,所述的第二后輪組件5設置于所述的第一后輪架延伸段上。
所述的第一座桿13的后部、所述的第三轉動關節35、所述的第七轉動關節45相同軸轉動連接,所述的第二座桿23的后部、第四轉動關節36、第八轉動 關節46相同軸轉動連接。
實施例二實施例二與實施例一相比只是鎖定機構不同。如附圖6、附圖7 所示。所述的鎖定機構為設置于所述的第一后桿(41)的下部、所述的第二后桿 42的下部之間的能夠橫向折疊的橫撐50。所述的橫撐50包括外端部與所述的 第一后桿41的下部相轉動連接的第一鎖桿、外端部與所述的第二后桿42的下 部相轉動連接的第二鎖桿,所述的第一鎖桿的內端部與所述的第二鎖桿的內端 部相轉動地設置。所述的第一鎖桿上設置有鎖鉤,鎖定時,所述的鎖鉤鉤住所 述的第二鎖桿,使之不會向上折疊并保持一直線,所述的第一鎖桿與第二鎖桿 之間設置有禁止向下折疊的限位機構。
以上所涉及的上、下等方位詞是在推車車架處于展開位置下作定義的,并 且前輪組件所在的位置為前部,后輪組件所在的位置為后部。
權利要求1、一種兒童玩具車,包括具有打開位置與折疊位置的推車車架(1)、前輪組件、后輪組件、設置在所述的推車車架(1)上的用于將所述的推車車架(1)鎖定于打開位置的鎖定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推車車架(1)包括第一前輪支架(11),設置在所述的第一前輪支架(11)下部的第一前輪組件(2);第一推桿(12),所述的第一推桿(12)的下端部與所述的第一前輪支架(11)的上部相轉動地連接;第一座桿(13),所述的第一座桿(13)的前部與所述的第一前輪支架(11)相轉動地連接;第二前輪支架(21),設置在所述的第二前輪支架(21)下部的第二前輪組件(3);第二推桿(22),所述的第二推桿(22)的下端部與所述的第二前輪支架(21)的上部相轉動地連接;第二座桿(23),所述的第二座桿(23)的前部與所述的第二前輪支架(21)相轉動地連接;能夠橫向折疊的后撐架(40),所述的后撐架(40)是由第一后桿(41)、第二后桿(42)相交叉并在交叉處相轉動連接構成的,所述的第一后桿(41)的上端部與所述的第一推桿(12)通過第五轉動關節(43)相轉動地設置,所述的第二后桿(42)的上端部與所述的第二推桿(22)通過第六轉動關節(44)相轉動地設置,所述的第一座桿(13)的后端部與所述的第二后桿(42)的下端部通過第七轉動關節(45)相轉動地設置,所述的第二座桿(23)的后端部與所述的第一后桿(41)的下端部通過第八轉動關節(46)相轉動地設置,能夠橫向折疊的后輪撐架(30),所述的后輪撐架(30)是由第一后輪架(31)、第二后輪架(32)相交叉并在交叉處相轉動連接構成的,所述的第一后輪架(31)的前端部與所述的第一前輪支架(11)通過第一轉動關節(33)相轉動地設置,所述的第二后輪架(32)的前端部與所述的第二前輪支架(21)通過第二轉動關節(34)相轉動地設置;所述的第一后輪架(31)的后部與所述的第二座桿(23)的后端部通過第四轉動關節(36)相轉動地設置,所述的第二后輪架(32)的后部與所述的第一座桿(13)的后端部通過第三轉動關節(35)相轉動地設置,所述的第二后輪架(32)的后部設置有第一后輪組件(4),所述的第一后輪架(31)的后部設置有第二后輪組件(5)。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兒童玩具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鎖定機構 包括設置于第一前輪支架(11)與所述的第一推桿(12)的轉動連接處的第一 鎖定機構、設置于第二前輪支架(21)與所述的第二推桿(22)的轉動連接處 的第二鎖定機構。
3、 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兒童玩具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鎖定 機構包括轉動地設置在第一推桿(12)下部的能夠鉤住所述的第一前輪支架(11 ) 的第一鎖鉤(14),所述的笫二鎖定機構包括轉動地設置在第二推桿(22)下部 的能夠鉤住所述的第二前輪支架(21)的第二鎖鉤(24)。
4、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兒童玩具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鎖定機構 為設置于所述的第一后桿(41)的下部、所述的第二后桿(42)的下部之間的能 夠橫向折疊的橫撐(50)。
5、 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兒童玩具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橫撐(50) 包括外端部與所述的第一后桿(41)的下部相轉動連接的第一鎖桿、外端部與 所述的第二后桿(42)的下部相轉動連接的第二鎖桿,所述的第一鎖桿的內端 部與所述的第二鎖桿的內端部相轉動地設置。
6、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兒童玩具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二后輪 架(32)從與所述的第三轉動關節(35)的轉動連接處向后向下延伸形成第二 后輪架延伸段,所述的第一后輪架(31)從與所述的第四轉動關節(36)的轉 動連接處向后向下延伸形成第一后輪架延伸段,所述的第一后輪組件(4)設置 于所述的第二后輪架延伸段上,所述的第二后輪組件(5 )設置于所述的第一后 輪架延伸段上。
7、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兒童玩具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座桿 (13)的后部、所述的第三轉動關節(35)、所述的第七轉動關節(45)相同軸轉動連接,所述的第二座桿(23)的后部、第四轉動關節(36)、第八轉動關節 (46)相同軸轉動連接。
專利摘要一種兒童玩具車,推車車架包括第一前輪支架、下端部與第一前輪支架的上部相轉動連接的第一推桿、前部與第一前輪支架相轉動地連接的第一座桿、第二前輪支架、下端部與第二前輪支架的上部相轉動連接的第二推桿、前部與第二前輪支架相轉動連接的第二座桿、由第一后桿與第二后桿相交叉并在交叉處相轉動連接構成的后撐架、由第一后輪架與第二后輪架相交叉并在交叉處相轉動連接構成的后輪撐架,第一后輪架的前端部與第一前輪支架相轉動設置,第二后輪架的前端部與第二前輪支架相轉動設置,第一座桿的后端部與第二后輪架相轉動設置,第二座桿的后端部與第一后輪架相轉動設置,后撐架設置于兩推桿與兩座桿之間。推車車架的桿件較少,降低了生產成本。
文檔編號B62B7/06GK201272386SQ20082004172
公開日2009年7月15日 申請日期2008年8月29日 優先權日2008年8月29日
發明者杰 胡 申請人:好孩子兒童用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