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發明涉及一種襯套,特別是涉及一種自潤齒條襯套。
背景技術:
齒輪齒條式機械轉向器的齒條襯套,裝配在轉向器殼體內部,外端由擋圈固定,齒條從齒條襯套中間穿過。齒條襯套對齒條起到支撐作用,保證齒條平順運動,進而完成汽車的轉向。齒條襯套在此運動過程中受到了齒條給予的徑向壓力和軸向摩擦力。目前的齒條襯套在長時間使用之后,由于潤滑效果不好,襯套很容易磨損,使襯套和齒條間形成較大的間隙,造成轉向器異響,以及方向盤可能出現回正過快的現象,不利于駕駛員掌控方向盤,存在嚴重的行車安全隱患。同時目前的齒條襯套不具有減震效果,這樣大大降低了轉向器的使用性能,舒適性有待提高。另外目前齒條襯套與轉向器殼體接觸配合不夠穩定,齒條襯套會發生移動,大大降低了整個轉向器的安全可靠性能。
技術實現要素:
為了解決現有技術中的問題,本發明提供了一種結構簡單,使用方便,與轉向器殼體配合穩定,潤滑效果好,耐磨損,使用壽命長的自潤齒條襯套。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本發明所采取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自潤齒條襯套,包括襯套本體,其特征在于:在襯套本體的內壁上設置有若干排用于存儲潤滑脂的網格槽,所述相鄰兩排網格槽交錯設置,在襯套本體的外壁沿軸向設置有三個減震條,所述三個減震條對稱設置,在減震條兩側的襯套本體外壁上分別設置有一個緩沖槽,所述兩個緩沖槽的槽深相同,在兩個減震條之間的襯套本體的外壁上設置有軸向齒。
前述一種自潤齒條襯套,其特征在于:所述襯套本體采用聚四氟乙烯材料制成,所述襯套本體為圓柱體。
前述一種自潤齒條襯套,其特征在于:在襯套本體的外壁上設置有三個凸臺,所述凸臺延伸出軸向齒,且凸臺的頂面與襯套本體一端面位于同一平面內。
前述一種自潤齒條襯套,其特征在于:所述所述三個凸臺均勻分布,相鄰凸臺之間的間距相同。
前述一種自潤齒條襯套,其特征在于:所述減震條的長度短于襯套本體上端面與下端面之間的長度。
前述一種自潤齒條襯套,其特征在于:所述減震條采用彈性材料制成。
本發明所達到的有益效果:本發明自潤齒條襯套在襯套本體的內壁上設置有若干排網格槽,網格槽用于存儲潤滑脂,潤滑脂起到潤滑效果,這樣齒條襯套和齒條磨損大大降低,而相鄰兩排網格槽交錯設置,這樣使得潤滑更加均勻,潤滑效果更好,且也不會發生溢出,同時在襯套本體的外壁沿軸向設置有三個減震條,所述三個減震條對稱設置,減震條采用彈性材料制成,在減震條兩側的襯套本體外壁上分別設置有一個緩沖槽,通過減震條使得襯套具有減震效果,轉向器性能大幅提高,舒適性顯著提升。另外本發明在襯套本體的外壁上設置有三個凸臺,所述凸臺延伸出軸向齒,且凸臺的頂面與襯套本體一端面位于同一平面內。所述三個凸臺均勻分布,相鄰凸臺之間的間距相同,齒條襯套通過凸臺能夠與轉向器殼體較好的配合,齒條襯套不發生移動,只實現齒條軸向移動,轉向器使用更加穩定安全。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明自潤齒條襯套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作進一步描述。以下實施例僅用于更加清楚地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而不能以此來限制本發明的保護范圍。
如圖 1所示,一種自潤齒條襯套,包括襯套本體1、所述襯套本體1采用聚四氟乙烯材料制成,所述襯套本體1為圓柱體。在襯套本體1的內壁上設置有若干排用于存儲潤滑脂的網格槽2,所述相鄰兩排網格槽2交錯設置,在襯套本體1的外壁沿軸向設置有三個減震條3,所述三個減震條3對稱設置,所述減震3條的長度短于襯套本體1上端面與下端面之間的長度,所述減震條3采用彈性材料制成。
在減震條3兩側的襯套本體外壁上分別設置有一個緩沖槽4,所述兩個緩沖槽4的槽深相同,在兩個減震條3之間的襯套本體1的外壁上設置有軸向齒5。
在襯套本體1的外壁上設置有三個凸臺6,所述凸臺6延伸出軸向齒5,且凸臺6的頂面與襯套本體1一端面位于同一平面內。所述所述三個凸臺6均勻分布,相鄰凸臺6之間的間距相同。
本發明所達到的有益效果:本發明自潤齒條襯套在襯套本體1的內壁上設置有若干排網格槽2,網格槽2用于存儲潤滑脂,潤滑脂起到潤滑效果,這樣齒條襯套和齒條磨損大大降低,而相鄰兩排網格槽2交錯設置,這樣使得潤滑更加均勻,潤滑效果更好,且也不會發生溢出,同時在襯套本體1的外壁沿軸向設置有三個減震條3,所述三個減震條3對稱設置,減震條3采用彈性材料制成,在減震條3兩側的襯套本體外壁上分別設置有一個緩沖槽4,通過減震條4使得襯套具有減震效果,轉向器性能大幅提高,舒適性顯著提升。另外本發明在襯套本體1的外壁上設置有三個凸臺6,所述凸臺6延伸出軸向齒5,且凸臺6的頂面與襯套本體1一端面位于同一平面內。所述三個凸臺6均勻分布,相鄰凸臺6之間的間距相同,齒條襯套通過凸臺6能夠與轉向器殼體較好的配合,齒條襯套不發生移動,只實現齒條軸向移動,轉向器使用更加穩定安全。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發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及優點。本行業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發明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發明的原理,在不脫離本發明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發明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發明范圍內。本發明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