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折疊車架,其特征在于:其包括前鉸接座、第一車梁組件、第二車梁桿、車座支柱以及滑套,前鉸接座與車把立柱一體成型,前鉸接座的后側上部設有第一鉸接部,前鉸接座的后側下部設有第二鉸接部,第一車梁組件包括第一車梁桿和鉸接件,第一車梁桿的左端部與前鉸接座上的第一鉸接部鉸接,鉸接件包括前側板、后側板以及設置在前側板和后側板之間的左鉸接軸、中鉸接軸和右鉸接軸,前側板和后側板均為長條形,鉸接件以左鉸接軸與第一車梁桿的右端鉸接,鉸接件以右鉸接軸與車座支柱鉸接,所述的第二車梁桿的左端部與前鉸接座上的第二鉸接部鉸接,第二車梁桿的中部與鉸接件上的中鉸接軸鉸接,第二車梁桿的后端鉸接在所述的滑套上,滑套的周面上開有若干個槽,在滑套上設有快拆鎖緊機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折疊車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快拆鎖緊機構包括抱箍和扳手,抱箍包括兩個相對設置的半圓環件,在兩個半圓環件的兩側分別設有連接部,連接部設有通孔,扳手的上部設有分別與兩個連接部對應的鎖緊部,鎖緊部上設有與連接部的通孔對應的槽,螺桿穿過連接部的通孔延伸至該槽內,在鎖緊部上設有與螺桿垂直的扳手轉軸,在扳手轉軸上設有與螺桿配合的螺紋孔,扳手轉軸偏心設在鎖緊部上,扳手向下時,鎖緊部將抱箍鎖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折疊車架,其特征在于:在折疊車架的折疊狀態,所述的扳手為提手。
4.一種代步車,其特征在于:其車架為權利要求1或2中任一項所述的車架。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代步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代步車為自行車或電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