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嬰兒推車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可折疊的嬰兒推車。
背景技術:
嬰兒推車是嬰兒的“交通工具”,需要有人協助推著或者拉著才能走的小車。根據寶寶的成長、使用用途,嬰兒推車又可以分成很多種類,如:雙胞胎嬰兒推車、高景觀嬰兒推車、遮陽蓬嬰兒推車等;主要是依照載重量為標準,一般測試標準為九到十五公斤。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人們攜帶嬰兒外出旅游或者游玩的幾率越來越高,因此可以快速折疊的、便攜式的折疊式嬰兒推車應運而生。
現有嬰兒推車的車架結構通常較為單一,而且連動桿件較多,折疊時容易產生干涉。而且現有嬰兒推車折疊后體積依舊較大,無法適用于狹小空間的存放,難以滿足人們日益增加的對小體積折疊式嬰兒推車的要求。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可折疊的嬰兒推車,以解決現有嬰兒推車結構單一以及折疊后體積較大的問題。
為達此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一種可折疊的嬰兒推車,包括推桿組件、前支架組件、底架管組件,設置在底架管組件前下端的前輪組件,以及設置在底架管組件后下端的后輪組件,所述推桿組件下端與前支架組件上端轉動銷接,所述前支架組件下端與底架管組件前端轉動銷接,還包括滑塊、連桿以及撐桿,所述滑塊滑動連接在前支架組件上,所述連桿的后端銷接在推桿組件上,所述撐桿的上下兩端分別銷接在連桿的前端以及底架管組件上,中部與滑塊相銷接。
作為優選,所述滑塊與前支架組件之間設有第一鎖定機構,所述嬰兒推車在展開狀態時,所述第一鎖定機構鎖定所述嬰兒推車;所述推桿組件上設有解鎖機構,用于解除所述第一鎖定機構對所述嬰兒推車的鎖定。
作為優選,所述的推桿組件包括下推桿組件、上推桿組件以及推把組件,所述下推桿組件與上推桿組件轉動銷接,且兩者之間設有第二鎖定機構,所述推把組件與上推桿組件滑動連接,且兩者之間設有第三鎖定機構,所述前支架組件上端與下推桿組件轉動銷接,所述連桿的后端銷接在下推桿組件上。
作為優選,所述上推桿組件未連接下推桿組件的一端套設在推把組件的一端外,所述推把組件相對于上推桿組件可滑動。
作為優選,所述的底架管組件包括前底架管以及后底架管,所述前底架管和后底架管之間轉動銷接且設有第四鎖定機構,所述撐桿下端與前底架管相銷接。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通過設置滑塊、連桿以及撐桿,在進行整改嬰兒推車的折疊時,能夠快速省力地折疊好嬰兒推車,而且能夠提高整個嬰兒推車的強度和穩定性。嬰兒推車折疊后,各個部件之間緊密貼合,使得整個嬰兒推車占用空間更小,滿足嬰兒推車在狹小空間時的存放要求。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可折疊的嬰兒推車的立體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可折疊的嬰兒推車的側視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可折疊的嬰兒推車將推把組件推入上推桿組件內的狀態示意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可折疊的嬰兒推車折疊上推桿組件的狀態示意圖;
圖5是本實用新型可折疊的嬰兒推車折疊下推桿組件的狀態示意圖;
圖6是本實用新型可折疊的嬰兒推車折疊連桿、撐桿以及前支架組件后的狀態示意圖;
圖7是本實用新型可折疊的嬰兒推車折疊底架管組件后的狀態示意圖。
圖中:
1、推桿組件;2、前支架組件;3、底架管組件;4、滑塊;5、連桿;6、撐桿;7、前輪組件;8、后輪組件;1-1、下推桿組件;1-2、上推桿組件;1-3、推把組件;3-1、前底架管;3-2、后底架管。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并通過具體實施方式來進一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
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可折疊的嬰兒推車,如圖1和圖2所示,該可折疊的嬰兒推車包括推桿組件1、前支架組件2、底架管組件3、滑塊4、連桿5、撐桿6、設置在底架管組件3前下端的前輪組件7以及設置在底架管組件3后下端的后輪組件8,其中:
推桿組件1下端與前支架組件2上端轉動銷接,具體的,本實施例中,上述推桿組件1包括下推桿組件1-1、上推桿組件1-2以及推把組件1-3,下推桿組件1-1與上推桿組件1-2轉動銷接,且兩者之間設有第二鎖定機構(圖中未示出),用于將下推桿組件1-1與上推桿組件1-2鎖定或解鎖。上述第二鎖定機構為較為常見的用于對兩個可相對轉動的部件之間進行鎖定和解鎖的鎖定結構,例如卡銷鎖定、緊固螺釘鎖定等,其種類也較多,在本實施例中不再對其結構加以限定,只要能夠滿足下推桿組件1-1與上推桿組件1-2之間的鎖定以及解鎖即可。
上述推把組件1-3與上推桿組件1-2滑動連接,具體是上推桿組件1-2未連接下推桿組件1-1的一端套設在推把組件1-3的一端外,上述推把組件1-3相對于上推桿組件1-2可滑動,在嬰兒推車展開時,推把組件1-3相對于上推桿組件1-2伸出。在推把組件1-3與上推桿組件1-2之間設有第三鎖定機構,用于對推把組件1-3和上推桿組件1-2進行鎖定和解鎖。同樣的,上述第三鎖定機構也為本領域的常用的鎖定結構,故不再對其結構加以說明,只需能夠滿足推把組件1-3和上推桿組件1-2之間的鎖定以及解鎖即可。
本實施例中,上述下推桿組件1-1的下端與前支架組件2轉動銷接,其中間部位與連桿5的后端轉動銷接。
可參照圖2,上述滑塊4滑動連接在前支架組件2上,撐桿6的中部與滑塊4相銷接,撐桿6的上下兩端分別銷接在連桿5的前端以及底架管組件3上,前支架組件2下端與底架管組件3前端轉動銷接。
本實施例通過上述各個部件之間的銷接狀態,能夠實現整個嬰兒推車的展開以及折疊。
具體的,在滑塊4與前支架組件2之間設有第一鎖定機構(圖中未示出),在嬰兒推車處于展開狀態時,該第一鎖定機構鎖定嬰兒推車,以保證嬰兒推車能夠正常使用。在推桿組件1上設有解鎖機構(圖中未示出),用于解除第一鎖定機構對嬰兒推車的鎖定,以便后續的折疊操作。通過上述第一鎖定機構以及解鎖機構,能實現對嬰兒推車整車的鎖定以及解鎖,其為本領域常用的鎖定結構以及解鎖結構,因此不再對其結構進行贅述。需要說明的是,只要能夠滿足對嬰兒推車的整車鎖定和解鎖的結構,均可以為本實施例的第一鎖定機構以及解鎖機構。
可參照圖2,上述底架管組件3包括前底架管3-1以及后底架管3-2,前底架管3-1和后底架管3-2之間轉動銷接且設有第四鎖定機構(圖中未示出),撐桿6的下端與前底架管3-1相銷接。通過前底架管3-1和后底架管3-2之間的銷接,能夠實現對底架管組件3的折疊,而且也便于底架管組件3的制造。上述第四鎖定機構用于實現前底架管3-1和后底架管3-2之間的鎖定及解鎖,其為本領域常用的鎖定結構,因此不再對其結構進行贅述。
本實施例中,上述撐桿6呈U字型結構,其兩側分別鉸接在前底架管3-1上,用于實現對嬰兒推車的支撐以及嬰兒推車座兜的安裝。
本實施例的可折疊的嬰兒推車在折疊時,先通過解鎖機構將整個嬰兒推的鎖定解除,然后通過第三鎖定機構解除推把組件1-3與上推桿組件1-2之間的鎖定,隨后將推把組件1-3推入上推桿組件1-2內,即圖3所示。
之后,通過第二鎖定機構將上推桿組件1-2以及下推桿組件1-1之間的鎖定解除,向后翻折上推桿組件1-2至緊貼下推桿組件1-1,如圖4所示。
在翻折好上推桿組件1-2后,向前翻折下推桿組件1-1,此時上推桿組件1-2隨下推桿組件1-1一起向前翻折,在翻折的過程中,由于下推桿組件1-1、滑塊4、連桿5、撐桿6、前支架組件2以及底架管組件3之間的銷接結構,下推桿組件1-1會帶動連桿5先推動撐桿6向前貼合至前底架管3-1,隨后由于滑塊4在前支架組件2上的滑動作用以及與撐桿6的銷接,能夠使得連桿5被下推桿組件1-1推動向后貼合底架管組件3,并且最終下推桿組件1-1貼合至前支架組件2,如圖5以及圖6所示。
最后,通過第四鎖定機構解除前底架管3-1與后底架管3-2之間的鎖定,并且將后底架管3-2向前底架管3-1折疊,最終完成整個嬰兒推車的折疊,如圖7所示。
在進行嬰兒推車的展開時,只需反向操作上述嬰兒推車折疊過程,并在整車展開時通過第一鎖定機構將整車鎖定即可。
顯然,本實用新型的上述實施例僅僅是為了清楚說明本實用新型所作的舉例,而并非是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的限定。對于所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上述說明的基礎上還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變化或變動。這里無需也無法對所有的實施方式予以窮舉。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