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車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提供一種嬰兒車,能夠提高防止用戶的手指在扶手的外側的側板和后腿之間被夾到的效果。具有:具有框架結構的車身和扶手,其中,車身能夠在展開狀態和折疊狀態之間變形,扶手分別設置在該車身的左右方向上的兩側,車身的前腿和后腿的各個上端部與該扶手的前端部相連接且能夠轉動,在折疊狀態下,扶手沿所述后腿,由前端部向扶手的后端部朝斜下方傾斜,該扶手具有:頂板,其朝向上方;側板,其沿該頂板的兩側緣延伸出來,朝向車身的左右方向,被頂板和側板圍成的區域為空洞,該空洞形成為向下表面側開口的形狀,其中,后腿在車身的左右方向上的中心線到位于該左右方向外側的側板的距離大于后腿的中心線到左右方向內側的側板的距離。
【專利說明】嬰兒車
[0001 ]本申請是申請號為201280053113.7的發明專利申請的分案申請,原申請的進入中國國家階段日期為2014年4月28日,原申請的發明名稱為“可折疊式嬰兒車”。
技術領域
[0002]本發明涉及一種嬰兒車。
【背景技術】
[0003]以連桿機構狀連接車身左右的結構部件而形成的能在展開狀態和折疊狀態之間變形的嬰兒車眾所周知。在這種嬰兒車中,前腿和后腿各自的上端部與被稱為扶手的中間聯動部件的前端部相連接,該扶手的后端部與把手桿連接且能夠轉動,把手桿和后腿通過開閉鎖定機構相連接。在從左右方向看處于展開狀態的嬰兒車時,扶手大致在車身的前后方向上延伸,把手桿在向后方遠離前腿的位置上以與該前腿大致平行的方式延伸(例如參照專利文獻I)。
[0004]專利文獻1:日本發明專利公開公報特開2008-174016號
[0005]—般來說,嬰兒車的前輪通過以鉛直方向上的旋轉軸線為中心的旋轉機構安裝在前腿上。另外,在現有的嬰兒車中,為方便車身折疊,把手桿在向后方遠離前腿的位置上以與該前腿大致平行的方式延伸。因此,在考慮到如何在嬰兒車的下部,即在前輪和后輪所處的接地面附近的區域對該前輪和后輪施力時,用戶推動嬰兒車的力經把手桿被傳遞到車身下部,從而能夠從向車身的后方遠離前輪的旋轉軸線的位置推動該前輪。即,從向后方遠離處于能自由旋轉狀態的前輪的位置推動該前輪,從而實現對嬰兒車的操作。但是,由于前輪以旋轉軸線為中心經常晃動,因而無論是在直線前進時還是在旋轉時,都可能會出現前輪的朝向不穩定,有損于嬰兒車的操作感的問題。
【發明內容】
[0006]鑒于上述情況,本發明的目的之一是提供一種既能維持折疊功能又能提高操作感的嬰兒車,本發明的目的還在于,提供一種能夠提高防止用戶的手指在扶手的外側的側板和后腿之間被夾到的效果的嬰兒車。
[0007]本發明所涉及的嬰兒車具有車身(2)、前腿(14)、后腿(15)、把手桿(30)、中間聯動部件(16)、前部聯動部件(35)、后部聯動部件(36),其中,所述前腿(14)設置在車身(2)的左右方向上的兩側,其上安裝有以規定的旋轉軸線(VA)為中心能夠轉動的前輪(22);在所述后腿(15)上安裝有后輪(26);所述把手桿(30)用于將用戶的操作力傳遞給車身;所述中間聯動部件(16)的一端部與所述前腿和后腿各自的上端部相連接且能夠轉動,另一端部與所述把手桿相連接且能夠轉動;所述前部聯動部件(35)的一端部在比所述連接桿和所述中間聯動部件的連接點(34)靠下側的位置(37)上與該把手桿相連接且能夠轉動,另一端部在比所述前腿和所述中間聯動部件的連接點(29)靠下側的位置(38)上與該前腿相連接且能夠轉動;所述后部聯動部件(36)的一端部在比所述連接桿和所述中間聯動部件的連接點靠下側的位置(37)上與該把手桿相連接且能夠轉動,另一端部在比所述后腿和所述中間聯動部件的連接點(29)靠下側的位置(39)上與該后腿相連接且能夠轉動;通過使所述前腿、所述后腿、所述把手桿、所述中間聯動部件、所述前部聯動部件及所述后部聯動部件以各個連接點為中心相對轉動,從而能夠使所述嬰兒車在展開狀態和折疊狀態之間變形。在所述嬰兒車中,在從左右方向看所述車身時,所述把手桿以處于中間的彎曲部(30a)為界能被劃分為上桿部(30b)和下桿部(30c)兩個部位,所述下桿部(30c)相對于該上桿部的延長線(EL)向后方偏移,所述前部聯動部件和所述后部聯動部件與所述下桿部相連接且能夠轉動,在從所述車身的左右方向看所述展開狀態下的嬰兒車時,所述上桿部、所述中間聯動部件及所述前腿呈直線排列。
[0008]在本發明中,把手桿能夠被劃分為上桿部和下桿部兩個部位,下桿部以如下方式相對于上桿部彎曲:相對于上桿部的延長線向車身的后方偏移。因此,即使把手桿的下部通過前部聯動部件和后部聯動部件與前腿和后腿連接,使把手桿、前腿及后腿在展開狀態和折疊狀態之間聯動,也能夠將下桿部與前部聯動部件、后部聯動部件的連接部分收裝進比上桿部的延長線靠近車身后方的區域內,并且能夠使上桿部以其延長線沿著中間聯動部件和前腿的方式傾斜,將操作力從上桿部經中間聯動部件以直線方式傳遞給前腿。因此,推動車身的力作用于前輪的旋轉軸線附近或者旋轉軸線的前方,使前輪從前方被拉動,以旋轉軸線為中心旋轉。因此,能夠抑制以旋轉軸線為中心的前輪的搖晃,無論是在直線前進時還是在旋轉時都能使該前輪的朝向保持穩定。從而改善嬰兒車的操作感。
[0009]在本發明的一個技術方案中,所述上桿部可以以如下方式設置:所述上桿部的延長線在所述前輪的車軸上或在該車軸的前方與包含所述前輪的車軸(21)軸線的假想水平面(HP)相交。根據像這樣的設定能夠可靠地使推動嬰兒車的力作用于前輪的車軸或該車軸的前方區域,從而進一步提高前輪的穩定性。
[0010]所述中間聯動部件和所述把手桿的連接點(34)可以設置在所述下桿部一側。從而,由于下桿部位于上桿部的延長線的后方,因而使中間聯動部件和把手桿的連接點靠近上桿部的延長線能夠進一步提高上桿部、中間聯動部件及前腿的直線性。
[0011]在本發明的一個技術方案中,在所述前部聯動部件和所述后部聯動部件中至少一個聯動部件(36)與所述把手桿之間還可以設置有開閉鎖定機構,所述開閉鎖定機構用于使所述把手桿和所述聯動部件在能夠相對轉動的狀態和不能夠相對轉動的狀態之間切換。從而,利用開閉鎖定機構能夠將嬰兒車鎖定在展開狀態或折疊狀態。
[0012]在上述技術方案中,可以在所述把手桿和所述后部連接部件的連接點上設置有連接所述把手桿和所述后部聯動部件且使兩者相對轉動的下部銷(37),在所述開閉鎖定機構上設置有鎖定部件(50)和鎖定接收部(56),所述鎖定部件沿所述把手桿能夠在釋放位置和鎖定位置之間移動,所述鎖定接收部以所述下部銷為中心能與所述后部聯動部件一起轉動,當所述鎖定部件向所述鎖定位置移動時,該鎖定部件和所述鎖定接收部相嚙合且不能以所述下部銷為中心相對轉動,從而使所述把手桿和所述后部聯動部件不能相對轉動,當所述鎖定部件向所述釋放位置移動時,所述鎖定部件和所述鎖定接收部的嚙合狀態被解除,從而使所述把手桿和所述后部聯動部件能夠相對轉動。根據該技術方案能夠使鎖定部件和鎖定接收部在連接把手桿和后部聯動部件的下部銷附近嚙合,從而減小作用于鎖定部件或鎖定接收部的負荷,實現這些部件的小型化、輕量化。
[0013]還有,當所述嬰兒車處于所述展開狀態時,所述鎖定部件和所述鎖定接收部可以嚙合且不能以所述下部銷為中心相對轉動,當所述嬰兒車處于所述展開狀態和所述折疊狀態之間的變形過程中時,所述鎖定部件和所述鎖定接收部不能嚙合。另外,當所述嬰兒車處于所述折疊狀態時,所述鎖定部件和所述鎖定接收部可以嚙合且不能以所述下部銷為中心相對轉動。從而能夠可靠地使開閉鎖定機構動作,將嬰兒車鎖定在展開狀態。另外,開閉鎖定機構不會在嬰兒車變形過程中出現錯誤動作。還有,也可以將嬰兒車鎖定在折疊狀態。
[0014]在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下部銷和所述后部聯動部件可以均為金屬制,所述下部銷分別與所述把手桿和所述后部聯動部件相嵌合。從而由金屬部件形成從把手桿經下部銷到后部聯動部件的負荷傳遞通路。因此,能夠抑制開閉鎖定機構的其他部件、例如鎖定部件或鎖定接收部受到負荷,利用樹脂這樣的非金屬材料形成這些部件。還有,所述后部聯動部件和所述后腿可以通過金屬制的后部連接銷相連接且能夠轉動。從而能夠由金屬部件構成從把手桿經后部聯動桿到后腿的負荷傳遞通路,較高地維持車身的強度、剛性。
[0015]在本發明的一個技術方案中,可以在所述后腿上設置下部托架(40),當所述嬰兒車處于所述展開狀態時,所述下部托架由下方擋住所述把手桿的下端。從而,由后腿直接支承作用于把手桿的向下的負荷中的至少一部分,從而能夠減輕配置在把手桿與前部聯動部件、后部聯動部件的連接部分上的部件的負擔。
[0016]還有,可以在所述把手桿的下端和所述下部托架之間設置有一對嚙合部(59、40b),當所述嬰兒車處于所述展開狀態時,所述一對嚙合部在所述車身的左右方向上相嚙合。從而,即使把手桿和后腿通過多個部件相連接,把手桿和后腿間左右方向上的間隙也不會擴大,能夠抑制展開狀態下車身的晃動。
[0017]在本發明的一個技術方案中,可以在所述把手桿的上端側設置有手握部(43),所述手握部以如下方式彎曲:由所述車身的左右方向上的外側向內側,逐漸朝所述車身的前方偏移。在這種情況下,用戶容易將手防止手握部,使嬰兒車的操作性得到改善。
[0018]在本發明的一個技術方案中,置物筐(5)可以通過連接帶(120)吊在所述車身的下方,在所述連接帶上,通過將該連接帶自身重疊后連接,形成止擋部(120b),在所述置物筐上固定有卡鉤(121),所述卡鉤具有所述連接帶能夠穿過的切口(121a),由所述止擋部阻擋經所述切口進入所述卡鉤內的連接帶從所述卡鉤內脫落,從而形成一個環,所述車身的結構部件(38、39)進入該環內,所述連接帶卡止所述車身上。根據像這樣的技術方案,使連接帶自身重疊,形成止擋部,從而能夠減少置物筐安裝時所需零件的個數。
[0019]另外,在上面的說明中,為了便于理解本發明,用帶括號的附圖標記來表示,但是,本發明并不受圖示方式的限定。
[0020]如上面說明所示,在本發明中,可以以如下方式構成車身:通過使把手桿的下桿部以相對于上桿部的延長線向車身后方偏移的方式相對于該上桿部彎曲,從而將下桿部與前部聯動部件、后部聯動部件的連接部分收裝進比上桿部的延長線靠近車身后方的區域內,并且能夠使上桿部以其延長線沿著中間聯動部件和前腿的方式傾斜,將操作力從上桿部經中間聯動部件以直線方式傳遞給前腿。因此,能夠抑制以旋轉軸線為中心的前輪的搖晃,無論是在直線前進時還是在旋轉時都能使該前輪的朝向保持穩定。從而不僅能夠維持嬰兒車的折疊功能,還能夠使其操作感相較于現在得到改善。
[0021 ]本發明所涉及的手推車(I)的車輪裝置(12)具有:車身(2)、車軸(25),其通過車輪保持部件(24)安裝在車身(2)上,在該車軸上安裝有以該車軸為中心能夠轉動的車輪(26)。在該車輪裝置具有多個突起部(93)和鎖定操作部件(91),所述多個突起部設置在與所述車輪的所述車輪保持部件相對的一側,以所述車軸為中心隔開一定間隔排列,所述鎖定操作部件在以與所述車軸平行的擺動軸(91)為中心在鎖定位置和鎖定解除位置之間能夠擺動的狀態下,安裝在所述車輪保持部件上。在所述鎖定操作部件的遠離所述擺動軸的位置上設置有止擋部(92a),當所述鎖定操作部件位于所述鎖定位置上時,所述止擋部嵌入所述多個突起部之間的間隙內,在所述車軸的圓周方向上與所述突起部相嚙合,當所述鎖定操作部件位于所述鎖定解除位置時,止擋部從所述突起部后退。將與所述突起部嚙合時的所述止擋部的中心位置(SC)以所述車軸為中心所描出的圓弧設定為所述突起部的轉動軌跡(Cl),將所述止擋部的中心位置以所述擺動軸為中心所描出的圓弧設定為所述止擋部的轉動軌跡(C2),在這兩個轉動軌跡的交點(P)上引出分別相對于個轉動軌跡的切線(α、β)時,如下設定所述止擋部和所述突起部的關系:兩個切線夾角(Θ)大約為90°。
[0022]根據本發明,在止擋部嵌入突起部間的間隙內的狀態下力矩作用于車輪時,無論該力矩的方向如何,推力沿相對于突起部的轉動軌跡的切線的方向作用于突起部和止擋部之間,從突起部間的間隙推出止擋部的方向上的分力不發揮作用,或,即使發揮作用也非常小。因此,無論在車輪的哪個轉動方向上,都能夠穩定地限制車輛的轉動。
[0023]在本發明的一個技術方案中,可以在各個所述突起部上設置基部(93a)和擴大部(93b),所述基部在所述車輛的半徑方向上延伸,所述擴大部配置在該基部的外周側。從而通過突起部的擴大部能夠抑制止擋部的脫落。
[0024]還有,可以使所述擴大部的外周側呈越向頂端越細的錐形。從而,在鎖定位置上操作該鎖定操作部件時,止擋部容易進入突起部間的間隙內。
[0025]在本發明的一個技術方案中,可以在所述車軸的上側區域,使所述車輪與所述車輪保持部件相面對的端面(82e)在所述車軸的方向上與所述車輪保持部件的限制面(81a)相接觸,從而將所述車輪安裝在所述車軸上。在這種情況下,所述車軸的方向上的各個所述突起部的端面可以作為與所述車輪保持部件相面對的端面與所述車輪保持部件的限制面接觸。通過像這樣安裝車輪,可以由限制面抑制如車輪向車輪保持部件一側傾倒的這樣的動作發生。另外,可以在所述車軸上安裝相對于該車軸能夠轉動的軸承部件(84),所述車輪與所述軸承部件相嵌合且相對于所述軸承部件不能轉動。從而,軸承部件和車軸之間也會產生滑動,車輪和軸承部件之間不會產生磨損,或者即使產生磨損,該磨損速度也是極為緩慢的。當因軸承部件產生磨損或發生變形而使車軸與該軸承部件之間出現無法忽視的間隙時,只要更換軸承部件,便能夠防止車輪相對于車軸晃動以及防止該晃動的增強。
[0026]上面的技術方案尤其適用于如下情況:所述車軸上僅安裝有一個車輪。即,在一個車軸上僅設置一個車輪的情況下,與在同一車軸上設置多個車輪的情況相比,車輪的負荷較大,容易產生車輪情況或晃動,但是,采用上述技術方案便可以解決這些情況,或者抑制這些情況的發生。另外,所述一個車輪可以相對于所述車輪保持部件在所述車身的左右方向上的外側安裝在所述車軸上。從而能夠抑制因配置在車身的左右方向上的外側的車輪相對于車軸晃動而向內側傾倒的情況。
[0027]在本發明的一個技術方案中,車輪裝置還可以具有軸蓋(100),該軸蓋(100)能夠安裝在所述車輪上且能從該車輪上拆下來。在這種情況下,可以在軸蓋上設置用于卡止所述車輪上的爪部(103),該爪部被隱藏在所述軸蓋的背面側而使用戶看不到,而且,該爪部被排除在所述軸蓋的表面側被實施的表面處理的對象范圍之外。從而能夠防止伴隨著因表面處理而引起的爪部尺寸變化而產生的嚙合不良、脆化、或者因彈性降低而產生的折損風險增大等。在通過將電鍍液等浸入處理液中來進行表面處理時,不需要將爪部浸入處理液中。因此,也不需要對爪部進行掩蔽處理,能夠減少工時。
[0028]另外,在上面的說明中,為了便于理解本發明,用帶括號的附圖標記來表示,但是,本發明并不受圖示方式的限定。
[0029]如上面說明所示,在本發明中,對止擋部和突起部設定特定的位置關系,以使推力在突起部和止擋部之間沿相對于突起部的轉動軌跡的切線方向發揮作用,因此,從突起部間的間隙推出止擋部的方向上的分力不發揮作用,或,即使發揮作用也非常小。從而,無論在車輪的哪個轉動方向上,都能夠穩定地限制車輛的轉動。
[0030]本發明的嬰兒車具有車身(2)和安裝在該車身上的座椅(3),
[0031]所述座椅作為子裝配件形成,通過將座椅材料(61)在賦予座部框架(62)和背部框架(63)張力的狀態下粘貼在這些部件上,形成所述座椅,其中,所述座部框架具有由前管(62b)連接左右一對的側管(62a)的結構,所述背部框架具有由頭管(65)連接左右一對的側管(64)的結構。通過將作為子裝配件而形成的座椅的所述座部框架和所述背部框架的各側管與所述車身相連接,從而使該座椅安裝在所述車身上。
[0032]在本發明的嬰兒車中,由于座部框架的左右一對的側管由前管連接在一起,背部框架的左右一對的側管由頭管連接在一起,因而,座部框架和背部框架作為單個部件均能夠被賦予足夠的剛性。從而,在用力拉伸座椅材料的同時將其與座部框架和背部框架連接,利用該座椅部件的“拉力”能夠使座椅作為能支承嬰幼兒的、具有剛性的子裝配件而形成。并且,通過使座部框架和背部框架的各側管與車身相連接,能夠將座椅安裝在車身上。從而能夠省略芯材,減少部件個數,或者,提高座椅的組裝效率。
[0033]在本發明的一個技術方案中,可以在所述車身上,于所述座椅的背面側設置有在該車身的左右方向上延伸的座椅支承部件(70),在所述座部框架和所述背部框架的交界附近的位置上,所述座椅材料和所述座椅支承部件通過連接帶(71)相連接。從而,以連接帶的安裝位置為界,能夠明確將座椅材料劃分為分別對應于座部和背部的區域。
[0034]另外,所述座椅材料可以由網布形成。從而不僅能夠用力拉伸座椅材料,還能夠賦予座椅較高的透氣性。
[0035]另外,所述背部框架的側管通過以所述車身的左右方向上的軸線為中心能夠轉動的保持部件(53)安裝在所述車身上,另外,在所述座椅和所述車身之間可以設置用于調整所述背部框架相對于所述車身的傾斜度的機構(73)。從而能夠調整背部框架的傾斜度。
[0036]還有,在所述車身的左右方向上的兩側可以分別設置有用于將用戶的操作力傳遞給車身的把手桿(30),所述座部框架和所述背部框架的各側管可以與所述把手桿相連接。一般來說,由于座椅的座部和背部的分界附近區域位于把手桿的下端部的內側,因而可以將把手桿作為所述座部框架和所述背部框架的各側管的對象,有利于側管和車身的連接結構的小型化,簡單化。
[0037]還有,在左右的把手桿之間可以設置遮陽罩(4),該遮陽罩能夠在以從上方罩住所述座椅的方式而打開的展開狀態和被折疊到所述車身的后方的折疊狀態之間切換。該遮陽罩具有:安裝部(113a),其分別安裝在左右的把手桿上;旋轉部(I 13c),其相對于該安裝部,以車身的左右方向上的軸線為中心能夠轉動。該遮陽罩在所述安裝部和所述旋轉部之間具有遮陽罩底座(113)、一個遮陽罩支桿(114)、遮陽蓬(115)、多個遮陽罩肋(116),其中,在所述遮陽罩底座上設置有位置保持機構,該位置保持機構將所述旋轉部選擇性地保持在轉動范圍內的多個停止位置中的一個位置上;所述遮陽罩支桿在所述遮陽罩底座的所述旋轉部之間以呈弧狀的方式安裝在所述旋轉部上;所述遮陽蓬由具有彈性的遮陽罩材料構成,以將所述遮陽罩支桿卷繞進其前端部的內側的方式與該遮陽罩支桿連接;當所述遮陽罩處于所述展開狀態時,所述多個遮陽罩肋在所述車身的前后方向上隔開間隔,而且,其兩端部集中在所述遮陽罩底座的所述旋轉部附近,固定在所述遮陽蓬上,通過使所述遮陽罩底座的所述旋轉部轉動,而使得遮陽罩支桿向前方轉動,從而,所述遮陽罩切換為所述展開狀態,在該展開狀態下,所述遮陽罩支桿被所述遮陽罩底座的所述位置保持機構保持在對應于該展開狀態時的位置上,而且,所述遮陽蓬受到張力,而使所述遮陽罩的形狀得到保持。從而,利用一個遮陽罩支桿和遮陽蓬的張力使遮陽罩保持在展開形狀。遮陽罩肋以使遮陽蓬伸展為弧狀的方式固定在遮陽蓬上即可,為了使該遮陽罩肋安裝在車身的前后方向上的規定位置上,則不需要將該遮陽罩肋安裝在遮陽罩底座上。為了保持遮陽罩支桿和遮陽罩肋之間、或者遮陽罩肋之間的間隔,則不需要設置操作柄或彈簧這樣的部件,或者,即使需要設置,僅安裝極少的部件即可。從而能夠減少部件個數。
[0038]還有,在遮陽蓬的兩側可以設置卷繞部(117),該卷繞部以卷繞在把手桿上的方式與所述把手桿相連接。從而,通過連接把手桿和遮陽蓬,能夠使卷繞部和遮陽罩支桿之間產生張力,提高遮陽罩的形狀保持效果。另外,所述卷繞部可以以與所述多個遮陽罩肋中的一個位置對應的方式設置。從而,由于能夠沿把手桿保持遮陽罩肋,因而能夠提高遮陽罩的形狀保持效果。
[0039]另外,在所述遮陽蓬的兩側而且在所述多個遮陽罩肋的端部集中的部分上,可以設置扣環部(115a),該扣環部能夠卡止所述遮陽罩的所述安裝部或所述旋轉部的外周上。從而,通過卡住扣環部,能夠將遮陽罩肋的端部大致保持在安裝部的周圍,即,遮陽罩支桿的旋轉中心部的周圍。
[0040]另外,在上面的說明中,為了便于理解本發明,用帶括號的附圖標記來表示,但是,本發明并不受圖示方式的限定。
[0041]如上面說明所示,在本發明中,拉伸座椅材料并將其安裝在座部框架和背部框架上,使座椅作為能夠支承嬰幼兒且具有剛性的子裝配件而形成,另外,使座部框架和背部框架的各側管與車身相連接,從而將座椅安裝在車身上,因此,能夠省略芯材,減少部件個數,或者有效提高座椅的組裝作業的效率。另外,即使在設置遮陽罩的情況下,也能夠利用一個遮陽罩支桿和遮陽蓬的張力使遮陽罩保持展開形狀,從而能夠減少追加遮陽罩時所需的部件個數。
[0042]本發明的嬰兒車(I)具有:車身(2),其包括前腿(14)和后腿(15);把手桿(30),其設置在所述車身的后部,將用戶的操作力傳遞給車身,所述把手桿的下端部與所述后腿連接,關于所述前腿和所述后腿的各個截面形狀,存在截面尺寸較大的方向和截面尺寸較小的方向。在該嬰兒車中,所述前腿以如下方式配置:所述截面尺寸較大的方向相當于所述車身的左右方向,所述后腿以如下方式配置:所述截面尺寸較小的方向相當于所述車身的左右方向。
[0043]在本發明的嬰兒車中,由于配置在車身的后部的把手桿的下端部與后腿相連接,因而后腿位于把手桿的下方,經把手桿傳遞的向下的負荷相較于前腿而被較多地施加給后腿,使該后腿受到沿鉛直面的較大的彎矩。因此,以將截面尺寸較小的方向朝向車身的左右方向的方式來配置后腿,從而能夠確保相對于負荷方向的截面模量和截面二次力矩,從而實現彎曲強度和剛性的提高。關于前腿,由于施加給該前腿的負荷相對較小,因而以將截面尺寸較大的方向朝向車身的左右方向的方式來配置前腿。從而能較大地確保從前方看嬰兒車時的前腿的投影面積。因此,在從前方看嬰兒車時,前腿容易引起用戶的注意,使其視覺效果得到提高。從而,能夠同時確保彎曲強度和剛性以及給用戶帶來的視覺效果。另外,在前腿上附上與其他部分不同的具有特色的顏色和圖案,或者,將前腿的前表面作為商標或產品名等顯示表面來使用,從而能夠引起用戶的注意,使嬰兒車的設計或商標等給用戶留下深刻的印象。
[0044]在本發明的一個技術方案中,可以如下配置所述把手桿和所述后腿:所述后腿從下方擋住所述把手桿的下端。在這種情況下,由于作用于把手桿的向下的負荷被較大地施加給后腿,從而能夠更加有效地發揮本發明的效果。
[0045]還有,在所述前腿的截面上,該前腿的前表面可以被設計為朝向所述車身的前方的拱形的弧。從而能夠在設計上賦予前腿更加突出的特征。
[0046]本發明的嬰兒車還可以具有中間聯動部件(16)、前部聯動部件(35)、后部聯動部件(36),其中,所述中間聯動部件(16)的一端部與所述前腿和后腿各自的上端部相連接且能夠轉動,另一端部與所述把手桿相連接且能夠轉動;所述前部聯動部件(35)的一端部在比所述連接桿和所述中間聯動部件的連接點(34)靠下側的位置(37)上與該把手桿相連接且能夠轉動,另一端部在比所述前腿和所述中間聯動部件的連接點(29)靠下側的位置(38)上與該前腿相連接且能夠轉動;所述后部聯動部件(36)的一端部在比所述連接桿和所述中間聯動部件的連接點靠下側的位置(37)上與該把手桿相連接且能夠轉動,另一端部在比所述后腿和所述中間聯動部件的連接點(29)靠下側的位置(39)上與該后腿相連接且能夠轉動;通過使所述前腿、所述后腿、所述把手桿、所述中間聯動部件、所述前部聯動部件及所述后部聯動部件以各個連接點為中心相對轉動,從而能夠使所述嬰兒車在展開狀態和折疊狀態之間變形。在像這樣可折疊的嬰兒車中,由把手桿施加的向下的負荷有可能從把手桿的下端部被較大地施加給后腿。因此,根據本發明來設定前腿和后腿的朝向,能夠同時確保彎曲強度和剛性以及給用戶帶來的視覺效果。
[0047]另外,在上面的說明中,為了便于理解本發明,用帶括號的附圖標記來表示,但是,本發明并不受圖示方式的限定。
[0048]如上面的說明所示,在本發明中,以截面尺寸較大的方向相當于車身的左右方向的方式來配置前腿,另外,以截面尺寸較小的方向相當于車身的左右方向的方式來配置后腿,因此由后腿確保承受向下的負荷的彎曲強度和剛性,另外,由前腿提高從前方看嬰兒車時的視覺效果,從而能夠同時確保彎曲強度和剛性以及給用戶帶來的視覺效果。
[0049]本發明的嬰兒車(1、1A)具有具有框架結構的車身(2)和扶手(16),其中,所述車身
(2)能夠在展開狀態和折疊狀態之間變形,所述扶手(16)分別設置在該車身的左右方向上的兩側,所述車身的前腿(14)和后腿(15)的各個上端部與該扶手的前端部(16a)相連接且能夠轉動,在所述折疊狀態下,所述扶手沿所述后腿,由其所述前端部向后端部(16b)朝斜下方傾斜,該扶手具有:頂板(16c),其朝向上方;側板(16d、16e),其沿該頂板的兩側緣延伸出來,朝向所述車身的左右方向,被所述頂板和所述側板圍成的區域為空洞,該空洞形成為向下表面側開口的形狀。在該嬰兒車中,所述后腿在所述車身的左右方向上的中心線(CLl)到位于該左右方向外側的側板(16d)的距離大于所述后腿的中心線到所述左右方向內側的側板(16e)的距離。
[0050]根據本發明的嬰兒車,在折疊車身時,扶手由前端部向后端部朝斜下方傾斜,其下表面側接近在同一方向上傾斜的后腿,在該扶手和后腿的連接部分附近,后腿的一部分進入扶手的內部。在像這樣的情況下,在車身的左右方向上,外側的側板相較于內側側板遠離后腿的中心線,從而使外側的側板和后腿之間留有足夠的間隙。因此,能夠提高防止用戶的手指在扶手的外側的側板和后腿之間被夾到的效果。
[0051]在本發明的一個技術方案中,在所述后腿和所述扶手的所述左右方向外側的側板之間確保有所需間隙量以上大小的間隙(S2),該所述間隙量被規定為用于防止用戶的手指被夾到時所需的間隙量的最小值。從而能夠可靠地發揮防止手指在扶手和后腿間被夾到的效果。
[0052]還有,在所述折疊狀態下,可以在所述后腿和所述頂板之間確保有所述所需間隙量以上大小的間隙(S3),在所述左右方向內側的側板上可以設置有使所述后腿和所述頂板間的間隙通向所述扶手外部的凹部(16f)。從而能夠在不使扶手向車身的左右方向內側過度鼓出的情況下,提高防止手指在扶手內側被夾到的效果。
[0053]另外,在所述折疊狀態下,所述前腿和所述扶手的連接位置可以偏向所述后腿和所述扶手的連接位置的前方。從而能夠提高防止手指在前腿和后腿間被夾到的效果。
[0054]另外,在所述車身上可以設置用于將用戶的操作力傳遞給所述車身的把手桿(30 ),所述扶手的所述后端部與所述把手桿相連接且能夠轉動,在所述折疊狀態下,在所述扶手的所述后端部和所述把手桿之間確保有所述所需間隙量以上大小的間隙(S4)。從而能夠防止手指在把手桿和扶手之間被夾到的效果。
[0055]另外,在上面的說明中,為了便于理解本發明,用帶括號的附圖標記來表示,但是,本發明并不受圖示方式的限定。
[0056]如上面說明所示,根據本發明,在車身的左右方向上,與扶手的內側的側板相比,使扶手的外側的側板遠離后腿的中心線,從而能夠確保外側的側板和后腿之間有足夠的間隙,因而,在折疊車身時,扶手由前端部向后端部朝斜下方傾斜,其下表面側接近在同一方向上傾斜的后腿,或者,在該扶手和后腿的連接部分附近,后腿的一部分進入扶手的內部,即使在這種情況下,也能夠提高防止用戶的手指在扶手的外側的側板和后腿之間被夾到的效果。
[0057]本發明的嬰兒車(I)具有車身(2)和座椅(3),其中,所述車身能夠在展開狀態和折疊狀態之間變形,所述座椅具有座部(3a)和背部(3b),所述背部包括背支承部件(64)和頭部件(65),其中,所述背支承部件的一端部通過背部連接點(37、D)與所述車身相連接且能夠轉動,所述頭部件通過頭連接點(66a、A)與所述背支承部件的另一端部相連接且能夠轉動,所述頭部件通過聯動部件(67)與所述車身相連接,所述聯動部件的一端部通過向上方遠離所述背部連接點的前部連接點(68、C)與所述車身相連接且能夠轉動,該聯動部件的另一端部通過遠離所述頭連接點的候補連接點(69、B)與所述頭部件相連接且能夠轉動,從而,所述車身、所述背部支承部件、所述頭部件及所述聯動部件構成四桿機構,在所述折疊狀態下,通過使所述背支承部件和所述聯動部件以所述背部連接點和所述前部連接點為中心轉動,從而使所述背部能夠在向所述車身的后方傾倒的伸展位置(圖39所示位置)和向所述車身的前方立起的收裝位置(圖42所示位置Ps)之間移動。在該嬰兒車中,所述背部相較于所述伸展位置和所述收裝位置之間的限制位置(圖42所示位置Px)位于所述收裝位置一側的區域時,以所述頭連接點或所述后部連接點中的一個連接點(66a、A)為中心的轉動運動受到限制,而構成以該一個連接點為中心的連接結構(66),在使所述背部越過所述限制位置向所述收裝位置一側的區域移動時,該背部產生彈性變形,在相對于該彈性變形的回復力的作用下將所述收裝位置(Ps)設定為產生將所述背部保持在所述收裝位置上的作用的位置。
[0058]根據本發明的嬰兒車,當背部到達限制位置時,以沒有位于車身側的連接點、即頭部件側的一個連接點為中心的轉動運動受到限制。如果背部的結構部件為全剛體的話,為了使四桿機構動作,而需要容許以所有的連接點為中心的轉動運動,在以一個連接點為中心的轉動運動受到限制的狀態下,四桿機構則不能動作。因此,本來就不能使背部的背支承部件和聯動部件由限制位置向收裝位置一側轉動。但是,實際上通過使背部的結構部件產生彈性變形,便能夠使該背部越過限制位置向收裝位置一側移動。背部的彈性變形量根據以背部連接點為中心的背支承部件的轉動運動和以所述連接點為中心的聯動部件的轉動運動間的相互關系來增加或減小,該背部的彈性變形量表示如下這樣的變化:在背部剛越過限制位置時,該彈性變形量增加,移動過程中轉而減少,之后,再次增加。在彈性變形量轉而減少之后,如果背部要回到伸展位置的,彈性變形量則增加,伴隨于此,回復力開始發揮作用,以防止該背部向伸展位置移動的動作。利用這種性質,能夠由相對于背部的彈性變形的回復力產生使背部在被保持在收裝位置上的作用。通過使背部越過限制位置向收裝位置一側移動,從而能夠得到該作用。因此,在座椅的背部不依存限制用部件的情況下,通過使座椅的背部向收裝位置移動的簡單操作,便能夠將該背部保持在收裝位置上。
[0059]在本發明的一個技術方案中,可以通過如下方式來設定所述收裝位置,S卩,通過使所述背部移動,直到交點(P2)與另一個連接點(點B)—致,從而所述背部到達所述收裝位置。在所述背部位于所述限制位置時,使所述頭連接點或所述后部連接點中的另一個連接點(69、B)以所述背部連接點和所述前部連接點為中心轉動所描出的轉動軌跡(Et、Bt)之間的交點為交點(P2),該交點(P2)比所述限制位置上的所述另一個連接點靠近車身的前方。在該技術方案中,當背部到達收裝位置時,另一個連接點到達2個轉動軌跡的交點,背部由彈性變形狀態中釋放出來。由于無論使背部從該位置向哪一個方向移動,彈性變形量都會增加,因而能夠可靠地將背部保持在不會產生彈性變形及相對于該彈性變形的回復力的收裝位置上。
[0060]在本發明的一個技術方案中,在所述展開狀態下,所述背部的傾斜度可以進行變更,可以如下構成以所述一個連接點為中心的連接結構:當所述背部越過所述展開狀態下的所述背部的移動范圍,向所述車身的前方立起時,該連接結構使所述背部到達限制位置。從而,在展開狀態下,背部的四桿機構能夠在該動作沒有受到妨礙的情況下轉動,使背部的傾斜度發生變化。
[0061]還有,在本發明的一個技術方案中,在所述背部的左右的各側緣部,作為所述背支承部件設置有沿該側緣部延伸的側部件(64),所述頭部件以連接左右側部件的方式設置,所述聯動部件以在所述背部的左右連接所述頭部件和所述車身的方式設置,從而可以在所述背部的各側緣部構成所述四桿機構。由此能夠在限制位置限制背部的兩側的四桿機構的轉動動作,在該背部的兩側產生將背部保持在收裝位置上的作用。
[0062]在本發明的一個技術方案中,在所述背部由所述伸展位置向所述收裝位置移動過程中的位置上,以各連接點為中心可以確保有所需間隙量以上大小的間隙(S8、S9、S15、S16),該所需間隙量被規定為用于防止手指被夾到時所需的間隙量的最小值。從而能夠防止收裝背部時手指在各連接點的附近被夾到。
[0063]另外,在上面的說明中,為了便于理解本發明,用帶括號的附圖標記來表示,但是,本發明并不受圖示方式的限定。
[0064]如上面說明所示,根據本發明,座椅的背部由限制位置向收裝位置移動的過程中,限制以頭部件側的一個連接點為中心轉動動作,使背部發生彈性變形,利用伴隨著該彈性變形而產生的回復力將背部保持在收裝位置上,從而在座椅的背部不依存限制用部件的情況下,通過使座椅的背部向收裝位置移動的簡單操作,便能夠將該背部保持在收裝位置上。
【附圖說明】
[0065]圖1是本發明的一個實施方式所涉及的嬰兒車的立體圖。
[0066]圖2是圖1所示嬰兒車的右側視圖。
[0067]圖3是表示圖1所示嬰兒車的車身結構的立體圖。
[0068]圖4是圖3所示車身結構的右側視圖。
[0069]圖5是表示圖1所示嬰兒車的折疊狀態的圖。
[0070]圖6是表示從車身的斜后方看手推框架上部時的狀態的立體圖。
[0071]圖7是以手握桿為中心時所得到的俯視圖。
[0072]圖8是表示從斜后方看車身的下部時的狀態的立體圖。
[0073]圖9是表示前腿和后腿的截面形狀和車身方向的關系的圖。
[0074]圖10是表示從車身的側方看車身的結構部件的連接部分時的狀態的放大圖。
[0075]圖11是表示從車身的斜后方看圖10所示連接部件時的狀態的立體圖。
[0076]圖12是表示將座椅的背部框架立起時的狀態的側視圖。
[0077]圖13是從車身的斜后方看座椅的背部框架立起時的狀態的立體圖。
[0078]圖14是沿開閉鎖定機構的下部銷剖切得到的剖視圖。
[0079]圖15是表示從車身的斜后方看開閉鎖定機構時的狀態的立體圖。
[0080]圖16是表示從車身的內側看開閉鎖定機構的鎖定部件和鎖定接收部時的狀態的立體圖。
[0081]圖17是表示從正面側看座椅的座部時的狀態的圖。
[0082]圖18是表不從車身的斜后方看座椅時的狀態的圖。
[0083]圖19是表示從車身的斜后方看后輪及其周圍結構時的狀態的圖。
[0084]圖20是表示從圖19的箭頭XX方向看后輪及其周圍結構時的狀態的圖。
[0085]圖21是沿車軸表示后輪的支承機構的圖。
[0086]圖22是表示后輪鎖定機構的主要部件的圖。
[0087]圖23是表示后輪鎖定機構的止動銷和后輪側的突起部的關系的圖。
[0088]圖24是軸蓋的表面側的立體圖。
[0089]圖25是軸蓋的背面側的立體圖。
[0090]圖26是腳蹬部及其附近結構的立體圖。
[0091 ]圖27是表示腳蹬部的背面側的結構的圖。
[0092]圖28是遮陽罩及其周圍的放大圖。
[0093]圖29是遮陽罩相對于手推框架的安裝部分的放大圖。
[0094]圖30是表示用于將置物筐吊在車身上的連接帶的圖
[0095]圖31是將連接帶安裝在前部連接銷上時的狀態的圖。
[0096]圖32是表示從嬰兒車的左右方向上的外側看折疊狀態下的扶手及其周圍結構的放大圖。
[0097]圖33是從圖32的箭頭XXXIII方向看扶手周圍時所得到的主視圖。
[0098]圖34是沿圖32的XXXIV-XXXIV線剖切得到的剖視圖。
[0099]圖35是從圖32的背面側看折疊狀態下的扶手及其周圍結構時的狀態的圖。
[0100]圖36是表示從嬰兒車的斜前方看圖35所示部分時的狀態的立體圖。
[0101]圖37是表示從圖5的箭頭XXXVII方向看下部銷的周圍時的狀態的圖。
[0102]圖38是表示從嬰兒車的內側看下部銷的周圍時的狀態的立體圖。
[0103]圖39是表示在折疊狀態下使背部框架向后方突出時的狀態的圖。
[0104]圖40是表示在折疊狀態下將背部框架收裝到把手桿一側過程中的狀態的圖。
[0105]圖41是在折疊狀態下將背部框架收裝到把手桿一側時的狀態的圖。
[0106]圖42是表示折疊狀態下的背部框架的動作的示意圖。
[0107]圖43是表示變形例所涉及的嬰兒車的對應于圖4的圖。
【具體實施方式】
[0108]下面,說明本發明的一個實施方式所涉及的嬰兒車。首先,參照圖1?圖5說明嬰兒車的整體結構。嬰兒車I具有:車身2;座椅3,其被車身2支承;遮陽罩4,其配置在座椅3的上方;置物筐5,其配置在座椅3的下方。在圖3?圖5中,遮陽罩4的一部分或全部圖示被省略,而且,對于座椅3,僅顯示了其框架部分。在圖4和圖5中,置物筐5的圖示也被省略。嬰兒車I能夠在如圖1?圖5所示那樣被展開的狀態(展開狀態)和如圖5所示那樣的被折疊的狀態(折疊狀態)之間進行變形。下面,以展開狀態為中心說明嬰兒車I的結構。
[0109]由圖3和圖4明確所示,車身2具有:框架部10;前輪部11和后輪部12,其支承該框架部10移動。框架部10是構成車身2的框架結構的部分,具有:一對前腿14,其配置在嬰兒車I(車身2)的左右方向(橫向)上的兩側;一對后腿15; —對扶手(中間聯動部件)16; —個手推框架17,其以連接左右扶手16的方式配置;作為前部橫梁部件的腳蹬部18,其將左右前腿14的下部連接在一起;后部橫梁部件19,其將左右后腿15的下部連接在一起。
[0110]前輪部11設置在前腿14的下端,后輪部12設置在后腿15的下端。各前輪部11具有:前輪保持部件20,其安裝在前腿14的下端;水平方向上的車軸21,其被該前輪保持部件20支承;一對前輪22,其以夾持前輪保持部件20的方式配置,安裝在車軸21的兩端部上且能夠轉動。前輪保持部件20具有:固定部20a,其固定在前腿14上;旋轉部20b,其相對于該固定部20a,大致以鉛直方向上的旋轉軸線VA(參照圖4)能夠轉動。車軸21安裝在旋轉部20b上。從而,前輪22及其車軸21能夠以旋轉軸線VA為中心旋轉。車軸21相對于旋轉軸線VA偏移。在使嬰兒車I前進時,車軸21在施加給前輪22的、以旋轉軸線VA為中心的力矩的作用下被保持在前輪保持部件20的后方。前輪22在該狀態下所處的位置被設定為前輪22的前進位置。在前輪保持部件20上設置有旋轉鎖定機構(未圖示),該旋轉鎖定機構通過鎖定柄23(參照圖8)的操作,使旋轉部20b在前輪22位于前進位置時的狀態下被鎖定在不能旋轉的狀態。旋轉鎖定機構可以與嬰兒車一樣使用公知的部件,這里省略對其的詳細說明。另外,后輪部12具有:后輪保持部件24,其安裝在后腿15的下端;車軸25,其以朝向車身2的左右方向的狀態下被該后輪保持部件24支承;單個的后輪26,其被該車軸25支承且能夠轉動。后輪26不能以鉛直軸線為中心旋轉。即,后輪26的車軸25通常朝向車身2的左右方向。另外,后面會對后輪25及其周圍結構進行詳細說明。
[0111]在車身2的左右方向上的一側,前腿14和后腿15各自的上端部與扶手16的下端的腿安裝部16a通過支點銷29相互連接且能夠轉動。對于車身2的左右方向上的另一側,其結構也與上述相同。前腿14與腿安裝部16a的連接位置(鉚釘28)相對于支點銷29在車身2的前后方向上稍微有所偏移。另外,扶手16為樹脂成型品,為了使嬰幼兒將手或胳膊放在該扶手16上,該扶手16具有朝向上方的頂板16c。扶手16具有用于防止折疊時夾到手指的特有的形狀,后面會對這點進行詳細說明。
[0112]手推框架17具有:左右一對的把手桿30;手握桿31,其以連接這些把手桿30的上部的方式延伸。各把手桿30具有如下形狀:以處于把手桿30中間的彎曲部30a為界能劃分為上桿部30b和下桿部30c兩個部位。不過,上桿部30b和下桿部30c通過將一個金屬制的管材彎曲成形而形成為一體。由圖4明確所示,下桿部30c以相對于上桿部30b的延長線EL向車身2的后方偏的方式彎曲。在下桿部30c上通過鉚釘33安裝有不能移動的上部托架32。在上部托架32上,通過上部銷34安裝有扶手16的位于上端的把手連接部16b。從而,扶手16和手推框架17的把手桿30能夠以上部銷34為支點相互轉動。另外,前部聯動桿(前部聯動部件)35的后端部及后部聯動桿(后部聯動部件)36的前端部通過下部銷37與下桿部30c的下端相連接且能夠轉動。后面會對這些連接部分的結構進行詳細地說明。前部聯動桿35的前端部通過前部連接銷38與前腿14相連接且能夠轉動。后部聯動桿36的后端部通過后部連接銷39與后腿15相連接且能夠轉動。聯動桿35、36及連接銷38、39均為金屬制。還有,在后腿15上固定有下部托架40。在嬰兒車I處于展開狀態時,把手桿30的下端與下部托架40相抵接,從而在上下方向上被后腿15擋住。在下部銷37的周圍設置有用于將嬰兒車I鎖定在展開狀態及折疊狀態下的開閉鎖定機構41。后面會對開閉鎖定機構41進行詳細說明。另外,下部托架40可以與后腿15形成一體。
[0113]前腿14、后腿15、扶手16、把手桿30、前部聯動桿35及后部聯動桿36在車身2的框架部10的左右分別形成連接機構。左右的連接機構的結構相同。解除開閉鎖定機構41對車身2的鎖定,使連接機構的結構部件以各自的連接點為中心轉動,從而能夠使嬰兒車I在圖1所示的轉開狀態和圖5所示的折疊狀態之間進行變形。參照圖4,對由展開狀態向折疊狀態的變形的說明如下。在使嬰兒車I由展開狀態向折疊狀態進行變形時,使前腿14以支點銷29為中心相對于扶手16向逆時針方向轉動,使后腿15以支點銷29為中心相對于扶手16順時針方向轉動,使扶手16以上部銷34為中心相對于下桿部30c向順時針方向轉動。伴隨于此,前部聯動桿35和后部聯動桿36相對于下桿部30c以下部銷37為中心轉動,前部聯動桿35相對于前腿14以前部連接銷38為中心轉動,而且后部聯動桿36相對于后腿15以后部連接銷39為中心轉動。從而使車身2的框架部10如圖5所示那樣被折疊起來。在該折疊狀態下,前輪22和后輪26在前后方向上稍微隔開一定距離排列。此時,嬰兒車I的重心在車身2的前后方向上處于前輪22和后輪26之間。從而,能夠使嬰兒車I在折疊狀態下通過前輪22和后輪26而站立住。由于連接前腿14的鉚釘28的位置比支點銷29稍微偏前方,因而在折疊狀態下前腿14和后腿15之間會產生間隙。從而能夠防止手指被夾到等情況發生的可能性。關于這點,后面會進一步詳細說明。
[0114]從車身2的左右方向看展開狀態下的嬰兒車I時,手推框架17的上桿部30b與扶手16、前腿14呈直線排列。作為是否呈直線排列的一個判斷基準,只要上桿部30b的延長線EL以分別貫穿扶手16的至少一部分及前腿14的至少一部分的方式延伸,便能夠判斷三者呈直線排列。另外,當前輪22位于前進位置時(圖4所示的實線位置),優選如下設置上桿部30b:其延長線EL與包含車軸21的軸線的假想水平面HP在車軸21處或其前方相交。還優選如下設置上桿部30b:其延長線EL在旋轉軸線VA上或者其前方與假想水平面HP相交。另外,由于上部托架32安裝在下桿部30c上,因而能夠將上部銷34設置在靠近延長線EL的位置上。
[0115]在如上述那樣設置上桿部30b、扶手16、前腿14及前輪22的相互關系時,有如下優點。在考慮到如何在嬰兒車I的下部,即在前輪22和后輪26所處的接地面附近的區域對該前輪22和后輪26施力時,用戶通過把手桿30推動車身2的力作用于前輪22的旋轉軸線VA附近或其前方的區域。從而,前輪22由前方被拉動,而以旋轉軸線VA為中心旋轉。因此,能夠抑制以旋轉軸線VA為中心的前輪22的晃動,無論是在直線前進時還是在旋轉時均能夠使前輪22的朝向保持穩定。從而能夠改善嬰兒車I的操作感。相對于此,在把手桿的延長線位于前輪和后輪之間或者穿過后輪附近的現有嬰兒車中,由于前輪由后方被推動,因而使前輪以旋轉軸線為中心容易發生晃動,有損于前輪22的朝向的穩定性,從而可能會導致用戶操作感的惡化。
[0116]如圖6和圖7詳細所示,手推框架17的手握桿31具有:連接部42,其分別與左右的把手桿30相連接;手握部43,其以相對于這些連接部42向車身2的前方且向上方傾斜延伸的方式彎曲;聯絡部44,其位于手握部43之間。連接部42和手握部43通過將金屬制的管材彎曲成形而形成為一體。連接部42和把手桿30通過連接器45相連接。從而,即使把手桿30和手握桿31的截面形狀不同,通過使連接器45—側的把手嵌合部45a和手握嵌合部45b的形狀與把手桿30和手握桿31各自的形狀相配合,也能夠使把手桿30和手握桿31可靠地連接在一起。
[0117]各連接器45內置有角度調整機構。該角度調整機構是處于如下目的而設置的:使連接器45的手握嵌合部45b在能相對于手握嵌合部45a轉動的狀態和不能轉動的狀態之間進行切換,從而能夠使手握桿31相對于把手桿30的傾斜發生變化。當同時按下左右的連接器45的按鈕45c (參照圖6)時,連接器45的嵌合部45a、45b間的鎖定狀態被解除,從而能夠使手握桿31相對于把手桿30的傾斜發生變化。當解除按鈕45c的按下狀態時,連接器45的嵌合部45a、45b不能相對轉動。下面,將手握桿31在如下狀態時所處的位置作為其基準位置:連接部42與把手桿30的上桿部30b大致處于同一直線的狀態,換言之連接部42位于上桿部30b的延長線EL上的狀態。手握部43如上所述那樣傾斜延伸,從而,在手握桿31位于基準位置時,手握部43由外側(與把手桿30連接的一側)向內側逐漸朝車身2的前方發生偏移。因此,用戶容易將手放在手握部43上,使嬰兒車I的操作性得到改善。另外,單手操作也很容易。在將手握桿31相對于基準位置向后方傾斜時,手握部43由外側向內側逐漸朝上方突出。在這種情況下,用戶也容易將手放在手握部43上,使嬰兒車I的操作性得到改善。
[0118]聯絡部44由樹脂制成,大致呈中空圓筒狀。聯絡部44的兩端與手握部43相嵌合,從而使該聯絡部44與手握部43形成為一個整體。在聯絡部44上設置有用于操作車身2的開閉鎖定機構41的開閉操作部47。該開閉操作部47具有:操作手柄48,其設置在聯絡部44的外周上;連接線(未圖示),其與該操作手柄48聯動,收裝進手握桿31的內部。連接線越過手握桿31被拉到把手桿30的下端附近。操作手柄48以能在左右方向上滑動操作的狀態安裝在聯絡部44上。當操作手柄48位于圖6中的紙面右方時,開閉操作機構41起動鎖定功能,將嬰兒車I鎖定在展開狀態或折疊狀態。當向左方操作操作柄手柄48時,由開閉鎖定機構41所執行的鎖定被解除。由圖5明確所示,在手握桿31位于基準位置的狀態下嬰兒車I被折疊時,手握桿31的手握部43和聯絡部44在車身2的前后方向上大致位于前輪22和后輪26之間。像這樣的配置有利于將嬰兒車I在折疊狀態下的重心位置設置在前輪22和后輪26之間。
[0?19]圖8是表不從斜后方看如腿14和后腿15時的狀態的圖,圖9是表不如腿14和后腿15的截面形狀和車身2的方向的關系的圖。與手推框架17和把手桿30等相同,對金屬制的管材進行加工,從而形成前腿14和后腿15。由圖9明確所示,前腿14具有變形的六邊形截面,后腿15具有大致長方形的截面。另外,在圖9中,用箭頭F表示車身2的前方,用箭頭B表示車身2的后方,用箭頭L表示車身2的左方,用箭頭R表示車身2的右方。雖然前腿14和后腿15具有不同的截面形狀,但是,兩者在截面尺寸上,均具有寬度較寬的長邊方向和寬度較窄的短邊方向。另外,車身2的方向與截面的長邊方向和短邊方向的關系在前腿14和后腿15上不同。前腿14如下配置:長邊方向相當于車身2的左右方向,短邊方向相當于車身2的前后方向。相對于此,后腿15如下配置:長邊方向相當于車身2的前后方向,短邊方向相當于車身2的左右方向。如此配置的理由如下。
[0120]后腿15位于手推框架17的下方,該手推框架17通過后部聯動桿36與后腿15連接,另外,其下端被后腿15上的下部托架40支承。因此,在用戶對手推框架17施加向下的負荷時,該負荷相較于前腿14被較大地作用于后腿15,另外,沿鉛直面產生的較大的彎矩作用于后腿15。后腿15以其長邊方向相當于車身2的前后方向的方式配置,從而能較大地確保相對于負荷方向的截面模量和截面二次力矩,從而實現彎曲強度和剛性的提高。另外,前腿14以長邊方向相當于車身2的左右方向的方式配置。從而能較大地確保從前方看嬰兒車I時的前腿14的投影面積。因此,在從前方看嬰兒車I時,前腿14容易引起用戶的注意,使其視覺效果得到提高。使扶手16的頂板16c和前腿14之間產生一體感,從而能夠進一步提高搶眼效果。通過在前腿14上附上與其他部分不同的具有特色的顏色和圖案,或者,將前腿14的前表面作為商標或產品名等顯示表面來使用,從而能夠引起用戶的注意,使嬰兒車I的設計或商標等給用戶留下深刻的印象。另外,將前腿14設計成朝向車身2前方的拱形的弧,從而在設計上賦予該前腿14的前表面更加突出的特征。前腿14和后腿15各自的截面形狀為一個例子,這些形狀可以適當地進行變更。例如,可以由具有橢圓形截面的管材形成前腿14和后腿15。即使在這種情況下,前腿14和后腿15如下配置即可:前腿14以截面尺寸較大的方向相當于車身2的左右方向的方式配置,后腿15以截面尺寸較小的方向相當于車身2的左右方向的方式配置。
[0121]接下來,詳細地說明開閉鎖定機構41。圖10是前腿14、后腿15、扶手16及手推框架17的連接部分的放大圖,圖11是從車身2的斜后方看圖10所示部分時的狀態的圖。另外,圖12和圖13表示使座椅3由圖10和圖11所示狀態立起后的狀態。后面會對與座椅3的傾斜調整相關聯的結構進行詳細的說明。如上所述,在下部銷37的周圍設置有開閉鎖定機構41。開閉鎖定機構41在車身2的左右各設置有I個,左右的開閉鎖定機構41的結構相同。
[0122]圖14是表示開閉鎖定機構41的沿下部銷37剖切而得到的剖視圖,圖15是從車身2的斜后方看該開閉鎖定機構41時的狀態的圖。由這些圖明確所示,開閉鎖定機構41具有:鎖定部件50,其與把手桿30的下桿部30c的外周相嵌合;接線座51,其配置在下桿部30c的內部;第I保持部件52,其相對于下桿部30c配置在車身2的左右方向內側(圖14中的紙面右側);第2保持部件53;第3保持部件54。在下桿部30c上設置有沿該下桿部30c的長度方向延伸的長孔30d。鎖定部件50和接線座51由穿過長孔30d延伸的連接銷55連接在一起并能夠沿下桿部30c的長度方向一起移動。第I?第3保持部件52、53、54相連接且能夠轉動,而且被下部銷37穿過,從而與下桿部30c相連接。這些保持部件52、53、54能分別以下部銷37為中心轉動。另外,在第I保持部件52和第3保持部件54上設置有與下部銷37同軸的嵌合凹部52a、54a,在第2保持部53上設置有與這些嵌合凹部52a、54a相嵌合且能轉動的嵌合凸部53a、53b。通過使嵌合凹部52a、54a與嵌合凸部53a、53b相嵌合,從而能夠抑制第I?第3保持部件52、53、54之間的晃動,使該第I?第3保持部件52、53、54以下部銷37為中心順利地轉動。
[0123]在第I保持部件52上固定有后部聯動桿36,在第3保持部件54上固定有前部聯動桿35。后部聯動桿36也被下部銷37穿過。還有,在第2保持部件53和第3保持部件54上固定有座椅3的框架,關于這點,后面會進行詳細地說明。第I保持部件52與鎖定接收部56形成一體。鎖定接收部56向第I保持部件52的外周突出,在該外周的2個位置上設置有鎖定接收槽56a。在鎖定部件50上設置有向下桿部30c的內側突出的鎖定突起50a。鎖定部件50在釋放位置和鎖定位置之間移動,其中,該釋放位置為,鎖定突起50a如圖16所示那樣靠近鎖定接收部56的上方時,鎖定部件50所處的位置,該鎖定位置為,鎖定突起50a向該釋放位置的下方偏移時,鎖定部件50所處的位置。當鎖定部件50向鎖定位置移動時,鎖定突起50a與鎖定接收槽56a相嵌合。從而使鎖定部件50和鎖定接收部56相嚙合并且以下部銷37為中心不能相對轉動。
[0124]鎖定部件50安裝在把手桿30的下桿部30c上,鎖定接收部56以下部銷37為中心能夠與后部聯動桿36—起轉動。因此,在鎖定部件50和鎖定接收部56不能相對轉動時,把手桿30和后部聯動桿36也不能以下部銷37為中心相對轉動。當車身2在展開狀態和折疊狀態之間進行變形時,后部聯動桿36相對于把手桿30和后腿15等轉動。因此,當把手桿30和后部聯動桿36不能相對轉動時,車身2便也不能進行變形動作。從而使嬰兒車I被鎖定在展開狀態或折疊狀態。另外,如上所述,在鎖定接收部56上設置有2個鎖定接收槽56a。在展開狀態下,鎖定突起50a嵌入一個鎖定接收槽56a,在折疊狀態下,鎖定突起50a嵌入另一個鎖定接收槽56a。在展開狀態和折疊狀態之間變形過程中,鎖定突起50a和鎖定接收槽56a不能嵌合。
[0125]這樣,在開閉鎖定機構41中,通過使鎖定部件50的鎖定突起50a嵌入鎖定接收槽56a,從而將嬰兒車I鎖定在展開狀態或折疊狀態,該鎖定接收槽56a相對于作為把手桿30和后部聯動桿36的轉動中心的下部銷37位于離該鎖定突起50a較近的位置上。在轉動中心附近使鎖定部件50和鎖定接收部56相嚙合,從而能夠減小作用于鎖定突起50a和鎖定接收槽56a的嵌合部分的負荷。從而能夠減小鎖定部件50和鎖定接收部56的尺寸,減輕兩者的重量。另外,通過操作設置在手握桿31的聯絡部44上操作手柄48(參照圖6和圖7)來實現鎖定部件50在釋放位置和鎖定位置之間的切換。如已說明內容所示,操作手柄48與被拉到手推框架17內的連接線相連接,該連接線的頂端部與連接座51相連接。連接座51被彈簧等施力部件(未圖示)向鎖定位置施力。在克服該施力部件的力向圖7中紙面左方操作操作手柄48時,連接座51被上拉,從而使鎖定部件50移動到釋放位置。
[0126]如圖14所示,在把手桿30的下桿部30c的下端部設置有支承腿58和固定在該支承腿58的內側的嵌合塊59(也可參照圖5)。嵌合塊59越過支承腿58向把手桿30的下方突出。當嬰兒車I由折疊狀態向展開狀態展開時,支承腿58嵌入下部托架40的腿接收部40a,而且,嵌合塊59嵌入設置在該腿接受部40a上的凹部40b。由于支承腿58與下部托架40的腿接收部40a接觸,因而使把手桿30被該下部托架40由下方擋住。從而能夠直接使作用于把手桿30的向下的負荷的一部分支承在后腿15上,以及能夠減輕開閉鎖定機構41的結構部件的負擔。
[0127]另外,由于嵌合塊59嵌入凹部40b,因而能夠限制把手桿30在左右方向上相對于后腿15的位置變化。因此,即使把手桿30和后腿15通過下部銷37、后部聯動桿36及后部連接銷39這樣的多個部件連接在一起,也能夠在不擴大把手桿30和后腿15間的間隙的情況下進一步可靠地防止展開狀態下的車身2的晃動。這樣,嵌合塊59和下部托架40的凹部40b作為一對嚙合部發揮作用。也可以在下部托架40上配置與嵌合塊59相同的凸部,在把手桿30的下端配置凹部,從而使這些部件作為一對嚙合部發揮作用。伴隨著車身2由折疊狀態向展開狀態的變形,在支承腿58嵌入腿接收部40a時可能會生手指被夾住的情況等,為了防止這些情況的發生,在下部托架40上設置有豎壁部40c,該豎壁部40c由車身2的前方及左右包圍支承腿58的周圍(也可參照圖8和圖10)。
[0128]鎖定部件50、第I?第3保持部件52、53、54、支承腿58及嵌合塊59的材質可以適當地進行設定,然而,用樹脂作為材料形成這些部件能夠減輕車身2的重量。由于金屬制的把手桿30和金屬制的后部聯動桿36均分別與同樣為金屬制的下部銷37相嵌合,因而從把手桿30到后部聯動桿36之間的負荷傳遞通路均由金屬部件構成。還有,由于后部聯動桿36通過金屬制的后部連接銷39與后腿15相連接,因而后部聯動桿36和后腿15之間的負荷傳遞通路也同樣由金屬部件構成。因此,即使開閉鎖定機構41的第I?第3保持部件52、53、54這些結構部件由樹脂制成,但從把手桿30經后部聯動桿36到后腿15的負荷傳遞通路由金屬部件構成,從而能夠較高地維持車身2的強度、剛性。
[0129]接下來,說明座椅3。座椅3具有如下基本結構:將圖1和圖2所示的座椅材料61粘貼在圖3和圖4所示的座椅框架60上。由圖10和圖11明確所示,座椅框架60包括座部框架62和背部框架63。座部框架62是成為座椅3的座部骨架的部分,背部框架63是成為座椅3的背部骨架的部分。通過對一根管材進行彎曲加工,使左右一對的側管62a和連接這些側管62a的前端的前管62b形成一體,從而構成座部框架62。前管62b相對于側管62a向下方彎曲,另外,在車身2的左右方向上延伸。各側管62a的后端固定在開閉鎖定機構41的第3保持部件54上(參照圖15)。從而,座部框架62和前部聯動桿35形成一體,以下部銷37為中心在展開狀態和折疊狀態之間轉動。
[0130]另外,背部框架63具有:左右一對的側管(作為背部支承部件的側部件)64;頭管(頭部件)65,其在車身2的左右方向上延伸并連接這些側管64。側管64固定在開閉鎖定機構41的第2保持部件53上(參照圖15)。因此,側管64在以下部銷37為中心能夠轉動的狀態下與把手桿30連接。頭管65通過連接機構66與側管64連接。連接機構66具有一對連接部66b、66c,該一對連接部66b、66c連接在一起并以連接銷66a為中心能夠轉動。側管64固定在下側連接部66b上,頭管65固定在上側連接部66c上。從而可使頭管65相對于側管64以連接銷66a為中心改變角度(傾斜度)。還有,上側連接部66c通過聯動桿(聯動部件)67與上部托架32連接。聯動桿67的前端部通過前部銷68與上部托架32連接并能夠轉動,聯動桿67的后端部通過后部銷69與上側連接部66c連接并能夠轉動。連接機構66的下側連接部66b作為側管64的一部分發揮作用,上側連接部66c作為頭管65的一部分發揮作用。從而,把手桿30、側管64、頭管65及聯動桿67構成四連桿機構。
[0131]如圖10和圖11所示,在背部框架63的側管64以下部銷37為中心向后方傾倒時,頭管65相對于側管64被聯動桿67拉起,而以連接銷66a為中心轉動。另外,如圖12和圖13所示,在背部框架63的側管64以下部銷37為中心被把手桿30拉起時,頭管65被聯動桿67按壓,而以連接銷66a為中心向圖12中的順時針方向轉動。從而,連接機構66的連接部66b、66c排列成一條直線,頭管65以如下方式改變傾斜度:其頂端部相對于側管64的延長線向后方彎曲。連接機構66中上側連接部66c相對于下側連接部66b向順時針方向的轉動運動在由圖12所示位置稍微向順時針方向偏移的位置上受到限制,使該連接機構66不能夠越過該位置進一步向順時針方向轉動。例如可以通過在下側連接部66b和上側連接部66c之間設置限制轉動范圍的止擋部件等來像這樣對轉動運動進行限制。
[0132]座椅材料61以在對座椅框架60的管62a、62b、64、65賦予適當的張力的狀態下與這些部件進行接合。圖17和圖18表示座椅材料61被安裝后的狀態。作為一個例子,可以將具有多個通孔的網布用作座椅材料61。由圖13和圖15明確所示,在左右的開閉鎖定機構41的第3保持部件54上形成有管保持部件54b,該管保持部件54b與該第3保持部件54形成一體,在該管保持部件54b上安裝有在車身2的左右方向上延伸的座椅支承管(座椅支承部件)70的端部。座椅支承管70與背部框架63的側管64以下部銷37為中心一起轉動。另外,管保持部54b由左右方向內側與后部聯動桿37相接觸。從而能夠提高車身2在左右方向上的剛性。
[0133]由圖18明確所示,在座椅材料61的背面側,且在座部框架62和背部框架63的邊界附近的位置上安裝有連接帶71,該連接帶71形成一個環。通過將座椅支承管70穿過該連接帶71,從而使連接帶71在被賦予適當的張力的狀態下卡止座椅支承管70上。從而,座椅材料61以連接帶71的安裝位置為界,被明確劃分為分別對應于座部3a和背部3b的區域。另外,在座椅材料61上安裝有用于束縛嬰幼兒的安全帶72。
[0134]根據上面的座椅3的結構,在將座椅材料61粘貼在座椅框架60上之后,安裝安全帶72等附屬部件,從而可以將座椅3本身作為子裝配件預先完成。作為子裝配件組裝完成的座椅3可以通過如下方式安裝在車身2上:將座部框架62的側管62a固定在開閉鎖定機構41的第3保持部件54上,將背部框架63的側管64固定在開閉鎖定機構41的第2保持部件53上,接著,使座椅支承管70穿過連接帶71形成的環內,然后,通過聯動桿67連接連接機構66和上部托架32。這樣,由于能夠明確區分座椅3的組裝作業和將座椅3安裝在車身2上的作業,因而能夠提高與座椅相關聯的安裝作業的效率。
[0135]另外,為了能夠使座椅3的背部3b與把手桿30連接來確保背部3b的穩定性,以及能夠調整該背部3b的傾斜度,在座椅3的背面側設置作為調整背部框架63的傾斜度的機構的傾斜度調整帶73(參照圖2)。傾斜度調整帶73以在車身2的左右方向上環繞座椅3的背部3b的外側的方式配置,其兩端固定在手推框架17的把手桿30上。傾斜度調整帶73可以利用調整鈕73a來調整其長度。拉長傾斜度調整帶73,背部3b則傾倒,縮短傾斜度調整帶73,背部3b則立起。
[0136]從而能夠實現座椅3的座椅靠背角度調節功能。但是,調整背部框架63的傾斜度的機構并不局限于傾斜調整帶73,可以適當地進行變形。例如,可以在背部框架63的兩側和左右的把手桿30之間單獨設置可調整長度的除帶部件以外的其他連接部件。
[0137]接下來,對后輪26及其周圍結構進行詳細地說明。如圖19和圖20所示,在后輪保持部件24上一體形成有后腿安裝部80和車軸支承部81。在后腿安裝部80上設置有嵌合凹部80a,后腿15的下端與該嵌合凹部80a相嵌合,從而使后腿15和后輪保持部件24連接為一個整體。在后腿安裝部80上也固定有后部橫梁部件19。如圖21所示,在車軸支承部81上安裝有后輪部12的車軸25 ο后輪26具有:樹脂制的車輪主體82;彈性材料制的輪胎83,其與該車輪主體82嵌合。車輪主體82具有輪轂82a、輻條82b及輪圈82c。以減輕重量為目的,輻條82b的數量被設定為3根(參照圖1)。以加固為目的,在輪圈82c上設置多個肋82d。另外,與后輪26相同,各前輪22也具有車輪主體和輪胎組合而成的結構,車輪主體的輻條的數量為3根。
[0138]輪轂82a通過作為軸承部件的軸環84與車軸25相嵌合。
[0139]軸環84和輪轂82a相嵌合且能夠一起轉動,軸環84能相對于車軸25轉動。因此,SP使在車軸25為金屬制,車輪主體82為樹脂制的情況下,軸環84和車軸25之間也會產生滑動,輪轂82a和軸環84之間不會產生磨損,或者即使產生磨損,該磨損速度也是極為緩慢的。當因軸環84產生磨損或發生變形而使車軸25與該軸環84之間出現無法忽視的間隙時,只要更換該軸環84,便能夠防止后輪26相對于車軸25晃動以及防止該晃動的增強。車軸25以其一端的凸緣部25a位于后輪26的外側的方式安裝在車軸支承部81上。車軸25的另一端側向車軸支承部81的內側突出,被擋圈等固定部件85固定住而不會脫落。在車軸25的凸緣部25a和軸環84之間設置有墊圈86。由該墊圈86抑制后輪26相對于車軸25傾斜。在固定部件85和車軸支承部81之間設置有墊圈87。由該墊圈87防止車軸支承部81和固定部件85相面對的端面的磨損,抑制車軸25在軸線方向上晃動。從而,車軸25的穩定性得到提高,使防止后輪26相對于車軸25的傾斜的效果進一步提升。但是,在通過固定部件85也可得到同等效果的情況下,可以省略墊圈87。還有,后輪26以如下方式安裝在車軸25上:在后輪26比車軸25靠上側的區域,輪轂82a的內側的端面82e與車軸支承部81的限制面81a相接觸。因此,即使在一個后輪部12上僅設置一個后輪26,也能夠抑制后輪26的上部向車軸方向內側傾倒,S卩,抑制后輪26向圖21中的箭頭A所示方向傾斜。
[OMO] 如圖19和圖20所示,在后輪26和后輪保持部件24之間還設置有用于鎖定后輪26不能轉動的后輪鎖定機構90。后輪鎖定機構90具有:操作踏板(鎖定操作部件)92,其以作為旋轉軸的銷91為中心安裝在后輪保持部件24上且能夠轉動;多個突起部93,其設置在后輪26的輪轂82a的內側。突起部93與車輪主體82形成一體,該突起部93構成輪轂82a的一部分。上述輪轂82a的端面82e由這些突起部93的端面構成。如圖22所示,多個突起部93以車軸25為中心,以一定的間距設置。另外,圖22表示從與車軸25平行的方向看操作踏板92和突起部93的關系時的狀態,該圖的紙面右方相當于車身2的后方。[0141 ]各突起部93具有:基部93a,其在輪轂82a的半徑方向上延伸;擴大部93b,其配置在該基部93a的外周側。另外,在操作踏板92上設置有圓柱形的止擋銷(止擋部)92a。在操作踏板92的表面上設置有一對操作部92b、92c,當用戶通過選擇性的踏動這些操作部92b、92c來進行操作時,操作踏板92以銷91為中心如蹺蹺板那樣搖動。當位于圖2的紙面左側的操作部92b被踏動時,操作踏板92以銷91為中心向逆時針方向轉動,移動到實線所示的鎖定解除位置,止擋銷92a向后方遠離突起部93(突起部93)。當位于圖2的紙面右側的操作部92c被踏動時,操作踏板82以銷91為中心向順時針方向轉動,移動到鎖定位置,從而,止擋銷92a嵌入由各突起部93之間的間隙形成的銷接收槽94內。在這種情況下,無論后輪26是向前進方向轉動還是向后退方向轉動,突起部93和止擋銷92在車軸25的圓周方向上相嵌合,輪轂82a在圓周方向上受到約束,使后輪26不能進行轉動。由于在突起部93的外周側設置有擴大部93b,因而能夠抑制因作用于后輪26的力矩所引起的止擋銷92a的脫落。通過在止擋銷92a和突起部93之間設定下面所示的關系,能夠可靠地發揮防止該止擋銷92a脫落的效果。
[0142]如圖23所示,將止擋銷92a的中心位置SC以車軸25為中心所描出的圓弧設定為突起部93的轉動軌跡Cl,將止擋銷92a的中心位置SC以作為旋轉軸的銷91為中心所描出的圓弧作為止擋銷92a的轉動軌跡C2。在相對于轉動軌跡Cl、C2,從這些轉動軌跡Cl、C2的交點P引出切線α、β時,止擋銷92a和突起部93的關系以這些切線α、β的夾角Θ為大致90°的方式被設定。從而,在止擋銷92a嵌入銷接收槽94內的狀態下,即使來自前進方向和后退方向中任一方向的力矩作用于后輪26,在突起部93和止擋銷92a之間,推力沿切線α發揮作用,來自將止擋銷92a從銷接收槽94推出的方向的分力不發揮作用,或者即使發揮作用也非常小。因此,能夠可靠地發揮后輪鎖定機構90對后輪26的鎖定效果。另外,關于夾角Θ,只要不產生足夠將止擋銷92a從銷接收槽94推出的分力,就可以相對于90°設定幾個容許范圍。“大致90°”意為包含有像這樣的范圍(容許范圍)。
[0143]另外,設置在輪轂82a的突起部93上的擴大部93b的外周側呈越往頂端越細的錐形。通過設置成像這樣的錐形,使止擋銷92a容易嵌入銷接收槽94。另外,在操作踏板92的操作部92b、92c之間形成有孔92d。在后輪保持部件24上設置如下標識中的至少一種:當操作踏板92位于鎖定位置時,出現于孔92d內的鎖定標識;當操作踏板92位于鎖定解除位置時,出現于孔92d內的鎖定解除標識。通過確認上述標識,使用戶能夠辨別出后輪26是處于鎖定狀態還是處于轉動狀態。
[0144]圖24和圖25表示軸蓋100。軸蓋100是以裝飾為目的任意安裝在前輪22(不過僅限于外側的前輪)和后輪26的各個外側。圖4和圖19中表示了端帽100被安裝后的狀態。前輪用的端帽100和后輪用的端帽100雖然大小不同但是結構相同。因此,下面,以后輪26的端帽100為例說明其結構。端帽100具有圓盤狀的外形,在其中心部形成有通孔101。在軸蓋100的背面側(圖25所示一側)設置有:肋102,其沿后輪26的輪圈82c的內周嵌合在軸蓋100的背面偵L多個爪部103,其從這些肋102進一步突出出來。通過將爪部103固定在輪圈82c的內側,從而使軸蓋100安裝在后輪26上。在將軸蓋100安裝在后輪26上的情況下,爪部103因隱藏于軸蓋100的背面側,因而用戶看不到該爪部103。因此,在對軸蓋100實施以提高功能性為目的的表面處理,例如以提高外觀為目的的電鍍處理、以提高耐磨性為目的的涂層處理時,可以將爪部103排除在該處理對象的范圍之外。因此,能夠防止伴隨著表面處理而出現的問題,例如,因尺寸變化而產生的嚙合不良、脆化、或者因彈性降低而產生的折損風險增大等。在通過浸入電鍍液等處理液中來進行表面處理時,不需要將爪部103浸入處理液中。因此,也不需要對爪部103進行掩蔽處理,能夠減少工時。
[0145]圖26表示腳蹬部18。腳蹬部18被設置為坐在座椅3上的嬰幼兒放腳的地方,另外,作為連接左右的前腿14,在左右方向上加強車身2的部件發揮作用。腳蹬部18為樹脂成型品。在腳蹬部18的兩端設置有供前腿14穿過的腿嵌合孔18a。在腿嵌合孔18a之間形成有用于放腳的腳蹬面18b。該腳蹬面18b作為使后部18d低于前部18c而形成的臺階面而構成。通過將腳蹬面18b設置為像這樣的臺階面,能夠減小腳蹬部18在車身2的前后方向上的表觀寬度。圖27表示腳蹬部18的背面側的結構。為了賦予腳蹬部18所需的強度,在該腳蹬部18的背面側,根據需要縱橫形成有肋18e。肋ISe也可以不同設置。可以限定在提高強度或剛性所需的位置上設置肋18e。
[0146]圖28是遮陽罩4及其周圍的放大圖,圖29是遮陽罩4相對于手推框架17的安裝部分的放大圖。遮陽罩4具有遮陽罩支承機構110和遮陽罩主體111。由圖29明確所示,遮陽罩支承機構110具有:一對遮陽罩托架(在圖29中僅表示一側)112,其安裝在手推框架17的左右的把手桿30上;一對遮陽罩底座113,其安裝在一對遮陽罩托架112上且能從其上拆下來;一個遮陽罩支桿114,其設置在一對遮陽罩底座113之間(也可參照圖4)。遮陽罩底座113具有:安裝部113a,其安裝在遮陽罩托架112上;旋轉部113c,其安裝在該安裝部113a上且能夠以銷113b為中心轉動。通過推動操作手柄113d,能夠將安裝部113a從遮陽罩托架112上拆下來。
[0147]安裝部113a和旋轉部113c均為樹脂制。在安裝部113a和旋轉部113c之間設置有位置保持機構(未圖示),該位置保持機構利用樹脂的彈性選擇性地將旋轉部113c保持在其旋轉范圍內的多個停止位置中的一個位置上。位置保持機構例如如下構成:在安裝部113a和旋轉部113c的相對面之間,以旋轉部113c的軸線,即銷113b為中心交互形成凹凸部,通過將一個相面對的凸部嵌入另一個相對面的凹部,使旋轉部113c停止轉動,在使該旋轉部113c的停止位置發生變化時,使兩個相對面的凸部均發生彈性變化,在位置保持機構采用像這樣的結構時,旋轉部113c的轉動受到限制,從而使這些凹凸部作為位置保持機構發揮作用。在旋轉部113c上一體形成有支桿嵌合部113e。
[0148]遮陽罩支桿114為樹脂制的帶狀部件,其兩端固定在左右的遮陽罩底座113的支桿嵌合部113e上,從而使該遮陽罩支桿114在遮陽罩底座113之間,以在上方呈弧狀彎曲的狀態被支承。遮陽罩支桿114被遮陽罩底座113內置的位置保持機構保持在包括展開遮陽罩4時的展開位置和折疊遮陽罩4時的收裝位置的多個停止位置中的一個位置上。
[0149]遮陽罩主體111具有:遮陽蓬115,其通過將遮陽罩材料裁剪成適當的形狀而形成;多根樹脂制的遮陽罩肋116,其安裝在該遮陽蓬115的內表面側的適當位置上。用彈性材料作為遮陽罩的材料。遮陽蓬115的前端部以將遮陽罩支桿114卷入內側的方式與該遮陽罩支桿114連接。如圖28所示那樣展開遮陽罩4的遮陽蓬115時,各遮陽罩肋116以在車身2的前后方向上隔開適當間隔的方式被定為,從而固定在遮陽蓬115上。遮陽罩肋116的兩端部集中在遮陽罩底座113的附近,但并未固定在遮陽罩底座113上。
[0150]在遮陽蓬115的兩側設置有能夠卷繞在手推框架17的把手桿30上的卷繞部117。卷繞部117相對于遮陽蓬115的連接位置與從遮陽蓬115的前端開始數第3根遮陽罩肋116的位置對應。將左右的卷繞部117卷繞在把手桿30上,利用上下一對的四合扣118使卷繞部117和遮陽蓬115相對固定,從而能夠在沿把手桿30保持住第3根遮陽罩肋116的同時使遮陽蓬115的兩側與把手桿30連接。還有,在遮陽蓬115的兩側,而且在遮陽罩肋116集中的部分上設置有能固定在遮陽罩底座113的安裝部113a(也可以為旋轉部113c)上的扣環部115a。通過將該扣環部115a固定在安裝部113a上,從而使各遮陽罩肋116的兩端大致被固定在安裝部113a的附近。
[0151]還有,在遮陽蓬115的后端側,朝向車身2的后方設置有擴展部115b。擴展部115b被縫制成袋狀,其后端部在座椅3的背部3b處于被放倒的狀態時能夠罩住該背部3b的背面側(也可以參照圖6)。從而,S卩使在座椅3的背部處于被放倒的狀態下,也能夠由遮陽蓬115罩住座椅3的背部3b的上方區域。另外,在擴展部115b和座椅3的背部3b之間設置使兩者相連接的四合扣等連接部件,可以利用該連接部件使座椅3和遮陽蓬115相互連接。
[0152]在上面那樣的遮陽罩4中,通過使遮陽罩支承機構110的遮陽罩支桿114以遮陽罩底座113的銷113b為中心轉動,從而能夠切換遮陽蓬115的折疊狀態和展開狀態。在遮陽蓬115的展開狀態下,遮陽罩支桿114被設置在遮陽罩底座113內的位置保持機構保持在向把手桿30的前方大致水平突出的位置上,遮陽蓬115在前后方向上被拉伸,從而受到適當的張力。另外,通過由卷繞部117沿把手桿30保持第3根遮陽罩肋116,而且,將扣環部115a固定在遮陽罩底座113上,從而使各遮陽罩肋116的兩端部大致被保持在遮陽罩底座113附近。因此,不需要增加如下結構:將遮陽罩肋116安裝在遮陽罩底座113上,從而使這些部件保持在固定位置上。另外,即使不在前后方向上設置使遮陽罩支桿114和遮陽罩肋116的間隔或各遮陽罩肋116的間隔保持一定的框架或彈簧這樣的其他部件,也能夠利用遮陽蓬115的彈性使該遮陽蓬115保持大致一定的展開形狀。從而能夠減少遮陽罩4的部件個數。
[0153]參照圖1?圖5,置物筐5是通過將網布等材料縫合成盒狀而形成的。置物筐5利用配置在其上緣部的四個角上的連接帶120而吊在車身2上。如圖8所示,置物筐5的前側利用連接帶120吊在連接前部聯動桿35和前腿14的前部連接銷38上。置物筐5的后側利用連接帶120吊在連接后部聯動桿36和后腿15的后部連接銷39上。圖30和圖31表示連接帶120的詳細結構。通過將連接帶120的一端側的基部120a縫在置物筐5上,從而使該連接帶120固定在置物筐5的上緣部上。通過使連接帶120自身彎曲后相互縫合,從而在該連接帶120的頂端部形成向連接帶120的表里均突出的止擋部120b。在連接帶120的基部120a的連接位置上通過環帶122固定有卡鉤121。環帶122被縫在連接帶120的基部120a上,另外,在規定的連接位置SP,被縫在置物筐5上。在卡鉤121的頂端形成有可供連接帶120穿過的切口 121a。
[0154]因此,在將連接帶120卷繞在前部連接銷38和后部連接銷39上之后折回,將比止擋部120b靠近基部120a—側的部分從切口 120a插入卡鉤121內,使得該止擋部120b卡在卡鉤121上,阻擋連接帶120從卡鉤121內脫落。從而能夠通過連接帶120將置物筐5吊在前部連接銷38和后部連接銷39上。通過將連接帶120自身重疊后連接來形成止擋部120b,因此,與將其他部件安裝在連接帶120上來作為止擋部件發揮作用的情況相比,能夠減少置物筐5安裝時所需的部件個數。
[0155]接下來,詳細地說明扶手16及其周圍用于防止夾住手指的結構。圖32是表示折疊狀態下的扶手16及其周圍結構的放大側視圖,圖33從圖32中的箭頭所示XXXII方向看時所得到的主視圖,圖34是沿圖32的XXXIV-XXXIV線剖切而成的剖視圖。由圖32明確所示,在嬰兒車I的折疊狀態下,與展開狀態時相反,把手連接部16b相對于腿安裝部16a以位于下方的方式傾斜。在這種情況下,在腿安裝部16a的周圍,前腿14和后腿15接近,而且,扶手16被后腿15覆蓋。因此,在由展開狀態向折疊狀態變形時,用戶不經意間將手指放在支點銷39的周圍,手指有可能會被夾到。因此,如上所述,前腿14相對于后腿15偏移到支點銷29的前方,與該后腿15連接,從而確保折疊狀態下前腿14和后腿15之間的間隙SI。間隙SI的大小被設定為用于防止手指被夾到時所需的間隙量的最小值(下面稱為所需間隙量)以上。所需間隙量被設定為針對用戶手指粗細的估計范圍估計出來的一定的安全值即可。在根據對嬰兒車的安全標準以外的標準規定有所需間隙量的情況下,將該值作為所需間隙量即可。例如,對于是否確保有所需間隙量以上的間隙,設想以所需間隙量為直徑的圓弧,如果在折疊狀態下存在包含該圓弧的間隙,便可以判斷確保有所需間隙量以上大小的間隙。另外,在圖32中,利用由虛線形成圓圈來表示間隙SI的大致位置。下面,在各圖中也利用同樣的圓圈來表示其他間隙。但是,圖中的圓圈只表示間隙的位置,并不表示間隙的范圍或間隙量。
[0156]由圖33和圖34明確所示,扶手16具有:上述頂板16c; 一對側板16d、16e,其沿該頂板16c的兩側緣延伸出來,朝向車身2的左右方向。被頂板16c和側板16d、16e包圍的扶手16的內部區域為空洞,該空洞向扶手16的下表面側、換言之,向與后腿15相面對的一側開口。從而能夠在折疊狀態下使后腿15進入扶手16的內部。為了防止扶手16和后腿15之間出現手指被夾到的情況,扶手16的側板16d、16e被設置為,相對于后腿15的寬度方向上的中心線CLl不呈左右對稱。首先,嬰兒車I的左右方向外側的側板16d以向后腿15的外側較大地鼓出的方式設置,中心線CLl到側板16d的距離大于中心線CLl到側板16e的距離。從而,在后腿15的一部分進入扶手16的內部的狀態下,確保后腿15和側板16d之間存在所需間隙量以上大小的間隙S2。因此,即使用戶在折疊嬰兒車I時將手指放在扶手16的側板16d的內側,該手指也不會在后腿15和側板16d之間被夾住。
[0157]另外,內側的側板收比側板16d接近中心線CLl。原因在于,側板16e位于內側,很難推測出用戶在進行折疊時將手指放在側板16e的內表面的可能性,以及,當扶手16的內側的側板16e在座椅3上過度突出時,座椅3上的空間在左右方向被壓縮,而有損嬰幼兒乘坐的舒適性。在折疊狀態下后腿15上的下部托架40接近扶手16,尤其是,腿接收部40a(參照圖8)越過側板16d、16e移動,直到大致進入扶手16的內部為止。因此,如圖34所示,在頂板16c和腿接收部40a之間也確保有所需間隙量以上的間隙S3。還有,如圖35和圖36所示,在側板16e上形成有凹部16f,以與折疊狀態下的下部托架40在位置上相配合。從而使間隙S3經凹部16f通到扶手16的外部、更為詳細地來說為側板16e的外部。另外,凹部16f并不局限于腿接收部40a的位置,根據需要,可以被設置在側板16e的適當位置上。
[0158]如圖35所示,連接扶手16的把手連接部16b和把手桿30上的上部托架32的上部銷34向把手桿30的下桿部30c的前方偏移。因此,在折疊狀態下,使扶手16的頂板16c和把手桿30的下部桿30c之間也確保有所需間隙量以上大小的間隙S4。
[0159]除上述間隙SI?S4以外,為防止手指被夾到的情況的發生,在嬰兒車I上確保有所需間隙量以上大小的間隙S5?S14。下面,依次說明。如圖35所示,在遮陽罩支承機構110的遮陽罩底座113和扶手16的頂板16c之間設置有間隙S5。如圖33所示,在座椅框架60上,背部框架63的聯動桿67在其兩端部間,于左右方向上被彎曲成兩段,從而確保前部銷68—側的端部和側管64之間存在間隙S6,以及確保后部銷69—側的端部與遮陽罩底座113和遮陽罩支桿114之間存在間隙S7。聯動桿67的兩端部相對于中間部分在前后方向上進一步被彎曲,從而以前部銷68為中心確保有間隙S8,以后部銷69為中心確保有間隙S9。
[0160]圖37是表示從圖5中的箭頭XXXVII方向看下部銷37的周圍時的狀態的圖,圖38是表示從嬰兒車I的內側看下部銷37的周圍時的狀態的圖。如這些圖所示,在下部銷37周圍的幾個位置上也確保有所需間隙量以上的間隙。如上所述,沿下部銷37的軸線方向依次安裝有第1、第2及第3保持部件52、53、54,在第I保持部件52上固定有后部聯動桿36,在第2保持部件53上固定有背部框架63的側管64,在第3保持部件54上固定有座部框架62的側管62a。在嬰兒車I的左右方向(下部銷37的軸線方向)上,把手桿30和后腿15處于同一位置,后部聯動桿37從第I保持部件52筆直延伸出來,通過后部連接銷39與后腿15連接。因此,在后腿15和后部聯動桿37之間設置有間隙S10。另外,為了維持間隙S10,在后部連接銷39的外周嵌合墊片39a。另外,根據第I保持部件52和第2保持部件53在軸線方向上的厚度,在后部聯動桿36和第2保持部件53之間確保有間隙Sll,在后部聯動桿36和側管64之間確保有S12。
[0161]為確保座椅3的寬度,與第3保持部件53相連接的座部框架62的側管62a以從與第3保持部件54的連接部分向左右方向外側突出的方式彎曲,但是,該彎曲量受到限制,以使側管62a和把手桿30之間產生間隙S13。還有,由圖38明確所示,在側管64相對于第2保持部件53的連接部分和側管62a相對于第3保持部件54的連接部分之間也確保有間隙S14。
[0162]接下來,說明嬰兒車I處于折疊狀態時背部3b(參照圖1)的收裝。由圖5明確所示,當嬰兒車I處于折疊狀態時,座椅框架60的背部框架63 (換言之,座椅3的背部3b)能夠移動到在車身2的把手桿30—側立起時的收裝位置。圖39?圖41表示如下狀態:當嬰兒車I處于折疊狀態時,將背部框架63收裝進把手桿30—側。但是,圖39表示背部框架63處于向后方倒時的伸展位置的狀態。如上所述,背部框架63的側管64與把手桿30相連接且相對于該把手桿30以下部銷37為中心轉動。因此,在使背部框架63(背部3b)移動到收裝位置時,如果不采用某些方式來限制背部框架63的轉動的話,該背部框架63便有可能自然倒向伸展位置。下面,參照圖42說明用于將背部框架63保持在收裝位置上的結構。
[0163]圖42是示意性地表示將背部框架63作為四連桿機構時的圖,點A代表連接銷66a,點B代表后部銷69,點C代表前部銷68,點D代表下部銷37,點D相當于背部連接點,點A相當于頭連接點,點C相當于前部連接點,點B相當于后部連接點。首先,在固定住安裝在(處于)同一把手桿30上的點CD時,由點A描出以點D為中心的轉動軌跡A,由點B描出以點C為中心的轉動軌跡B。另外,點B以點A為中心相對轉動。但是,點B相對于點A的轉動運動有所限制。即,在使背部框架63由伸展位置向收裝位置Ps動作時,容許以點B為中心的轉動運動,直到背部框架63由側管64和頭管65的連接部分處于一條直線上時的位置達到頭管65稍微向后方傾斜的限制位置Px為止。當背部框架63越過限制位置Px移動到收裝位置Ps—側的區域時,由于轉動運動在連接機構66的連接部66b、66c之間受到限制,因而使點B不能以點A為中心相對轉動。在圖42中,當點B達到位置Pl時,背部框架63處于限制位置Px。將此時的點B的位置稱為限制開始點Pl。在限制開始點Pl,點B被定義為以點C為中心的轉動軌跡Bt和以點D為中心的轉動軌跡Dt這兩個不同軌跡上的交點。因此,如果背部框架63為全剛體的話,點B便不能越過限制開始點Pl向收裝位置Ps—側移動。但是,由于背部框架63實際上不是全剛體,因而例如使聯動桿67發生彈性變形,便能夠使點B越過限制開始點Pl移動。軌跡Bt、Et相離越遠,該彈性變形量越大。
[0164]還有,如圖42明確所示,轉動軌跡B、E在限制開始點Pl以外的拐點P2也相交,該拐點P2和點B—致的位置為背部框架63的收裝位置Ps。當點B處于拐點P2時,與處于限制開始點PI時相同,背部框架63被從彈性變形狀態中釋放出來。當點B越過拐點P2進一步向圖42的紙面左方(即,進一步收裝背部框架63的方向)移動時,轉動軌跡Bt、Et再次相離,因而使背部框架63發生彈性變形。即,以拐點P2為界,無論點B向哪個方向移動,背部框架63都會發生彈性變形,相對于該彈性變形的回復力向點B回到拐點P2的方向發揮作用。這樣,點B與拐點P2—致時背部框架63的位置被設定為收裝位置Ps。即,在使背部框架63移動到收裝位置Ps時,點B與拐點P2—致,從而產生將背部框架63保持在收裝位置Ps上的作用。當點B位于限制開始點Pl和拐點P2之間時,由軌跡Bt、Et的差明確所示,背部框架63的彈性變形量在點P1、P2的中間位置達到最大,當點B越過該中間位置移動到拐點P2—側時,彈性變形量逐漸減少。伴隨著彈性變形而產生的回復力在使彈性變形量減少的方向上發揮作用,因而,如果點B越過點Pl、P2的中間位置向點P2—側移動的話,便會對背部框架63施加使其向收裝位置Ps移動的力。因此,如果在點B位于點P1、P2間的中間位置和拐點P2之間的任意位置上,將用于限制背部框架63向收裝位置Ps動作的止擋部件添加到車身2上的話,背部框架63因其內部產生的彈性回復力而被推到止擋部件一側。即使將該位置設定為收裝位置Ps,在伴隨著彈性變形產生的回復力也能夠使背部框架63保持在收裝位置Ps上。
[0165]另外,上述背部框架63的限制位置Px被設定在可調整車身2的展開狀態下的背部框架63的傾斜度的范圍(背部3b的移動范圍)以外。即,只要調整展開狀態下背部3b的傾斜度,連接機構66的連接部66b、66c間的轉動便不會受到限制,在折疊狀態下使背部框架63由圖39所示的伸展位置稍微向前方立起時,形成以連接銷66a為中心的連接機構66的連接部66b、66c的連接結構,以使該背部框架63到達限制位置。另外,如圖39?圖41所示,在背部框架63上,除了已說明的間隙S8、S9,還設置有作為具有用于防止手指被夾到的所需間隙量以上大小的間隙而設置以連接機構66的連接銷66a為中心的間隙S15、以下部銷37為中心的間隙 S16。
[0166]圖43是表示使變形例所涉及的嬰兒車IA與圖4對應時所得到的圖。該嬰兒車IA具有如下方面與嬰兒車I不同:在座椅3的背部框架63中,側管64和頭管65形成一體,省略了圖10?圖13所示連接機構66和聯動桿67,以及,把手桿30和手握桿31之間以角度不能調整的方式連接,連接器45被去除。嬰兒車IA在其他方面與嬰兒車I相同。因此,在圖42中,利用與圖4相同的附圖標記來表示與嬰兒車I相同的部分,并省略對其的說明。另外,與圖1和圖2相同,在嬰兒車IA中,在座椅框架上粘貼座椅材料,安裝遮陽罩和置物筐。
[0167]本發明并不局限于上述方式及其變形例,還可以以其他各種方式來實施。例如,遮陽罩4和托架5可以省略,座椅3的結構也不局限于上述方式,可以將公知的嬰兒車所配備的多種結構的座椅安裝在車身上。前輪部和后輪部的結構也不局限于上述方式。例如,后輪部可以為兩輪式。把手桿的下桿部可以在彎曲部到其下端之間進一步彎曲一次以上。開閉鎖定機構可以以代替后部聯動部件或者與該后部聯動部件一起鎖定前部聯動部件和把手桿的相對轉動的方式設置。開閉鎖定機構的鎖定部件并不局限于,被開閉操作部遠距離操作而在鎖定位置和釋放位置之間切換。開閉鎖定機構可以以用戶直接操作左右的鎖定部件的方式構成。可以在鎖定部件上設置鎖定接收槽,在鎖定接收部設置鎖定突起。
[0168]本發明并不局限于上述方式及其變形例,還可以以其他各種方式來實施。例如,在上述方式中,本發明所涉及的車輪裝置適用于后輪,但是,本發明并不局限于后輪,也可以適用于前輪。適用本發明的手推車并不局限于上述方式中的嬰兒車,也可以適用于車身結構不同的嬰兒車,還可以適用于與嬰兒車用途不同的手推車。本發明的車輪裝置并不局限于,將一個車輪通過車軸安裝在一個車輪保持部件上。即使在同一車軸上安裝有多個車輪的情況下,也能夠根據本發明來鎖定一部分車輪或全部車輪的轉動。本發明并不局限于四輪式的手推車,也可以適用于三輪或車輪數少于三個的手推車,或者五輪,又或者車輪數多于五個的手推車。
[0169]本發明并不局限于上述方式及其變形例,還可以以其他各種方式來實施。例如,在座部框架和背部框架上粘貼座椅材料,使座椅作為子裝配件來形成,只要不妨礙該座椅形成,便可以在座部框架和背部框架上設置前管和頭管,除此之外,適當地設置在左右方向上連接側管的加強材。例如,本發明可以適用于把手桿的延長線朝向后輪側的嬰兒車。本發明也可以適用于車身不可折疊的嬰兒車。本發明的座椅還可以適用于不具有遮陽罩的嬰兒車。托架可以省略。前輪部和后輪部的結構也不局限于上述方式。例如,后輪部也可以為兩輪式,本發明的座椅和遮陽罩可以適用于前輪配置在車身中央的三輪式嬰兒車。
[0170]本發明并不局限于上述方式及其變形例,還可以以其他各種方式來實施。例如,本發明并不局限于可折疊式嬰兒車,也可以適用于車身不可折疊的嬰兒車。本發明還可以適用于把手桿的延長線朝向后輪側的嬰兒車。座椅的結構并不局限于上述的例子,可以適當地進行變形。遮陽罩和置物筐可以省略。前輪部和后輪部的結構也不局限于上述方式。例如,后輪部也可以為兩輪式。本發明并不局限于前腿和后腿分別配置在車身的左右的四輪式嬰兒車,也可以適用于前輪配置在車身中央的三輪式嬰兒車。
[0171]本發明并不局限于上述方式及其變形例,還可以以其他各種方式來實施。例如,本發明的嬰兒車并不局限于如下結構的例子:在展開狀態下,把手桿的上桿部、扶手及前腿大致在延伸成一條直線,本發明也可以適用于如下嬰兒車:扶手以從與前腿的上端部的連接點向后方大致水平延伸或者緩緩向上傾斜延伸的方式配置。連接把手桿和后腿的結構也不局限于上述方式。只要具有如下結構,便可以對用于能使嬰兒車折疊的結構進行各種變形:在折疊狀態下,扶手沿后腿由前端部向后端部朝斜下方傾斜,從而使扶手的下表面側和后腿接近,或者使后腿的一部分進行扶手的下表面側。
[0172]本發明并不局限于上述方式及其變形例,還可以以其他各種方式來實施。例如,在上述方式中,在限制位置到收裝位置的區域限制以連接機構66的銷66a為中心、換言之以頭連接點A為中心的轉動運動,但是,代替于此,可以限制以后部銷69為中心、即以后部連接點B為中心的轉動運動。在這種情況下,銷66a以下部銷37及前部銷68為中心分別描出轉動軌跡,以該轉動軌跡為對象,與圖42—樣來設定收裝位置即可。背部的背支承部件并不局限于管狀的側部件,可以采用板狀的其他適當的方式。可以由背部連接點將一個背支承部件與左右的把手桿等車身結構部件連接且使其能夠轉動。在上述方式中,設置背部,以在背部的左右方向上的兩側緣分別構成四桿機構,但是,可以在任一方的側緣上構成四桿機構。即使在兩側均設置有四桿機構的情況下,也可以在任一側限制以頭部件側的一個連接點為中心的轉動運動。但是,優選當在兩側限制轉動運動時,在背部的兩側產生相等的將背部保持在收裝位置上的作用,從而能夠更加可靠地發揮背部的保持效果。車身并不局限于由上述框架結構所得到的例子。只要座椅的背部以構成四桿機構的方式安裝在車身上,便可以對用于能使車身折疊的結構進行各種變形,該結構不一定局限于框架結構。本發明并不局限于四輪式嬰兒車,也可以適用于將前輪作為單輪的三輪式嬰兒車。
[0173]【附圖標記說明】
[0174]1、1A:嬰兒車;2:車身;3:座椅;3a:座部;3b:背部;4:遮陽罩;5:置物筐;10:框架部;11:前輪部;12:后輪部;14:前腿;15:后腿;16:扶手(中間聯動部件);16c:頂板;16d:夕卜側的側板;16e:內側的側板;17:手推框架;18:腳瞪部;18b:腳瞪面;18e:肋;19:后部橫梁部件;21:車軸;22:前輪;23:鎖定柄;24:后輪保持部件(車輪保持部件);25:后輪;25:車軸;26:后輪;29:支點銷;30:把手桿;30a:彎曲部;30b:上桿部;30c:下桿部;31:手握桿;32:上部托架;34:上部銷;35:前部聯動桿(前部聯動部件);36:后部聯動桿(后部聯動部件);37:下部銷(背部連接點);38:前部連接銷;39:后部連接銷;40:下部托架;40a:腿接收部;40b:凹部;40c:豎壁部;41:開閉鎖定機構;42:連接部;43:手握部;44:聯絡部;45:連接器;48:操作手柄;50:鎖定部件;50a:鎖定突起;52:第I保持部件;53:第2保持部件;54:第3保持部件;55:連接銷;56:鎖定接收部;56a:鎖定接收槽;58:支承腿;59:嵌合塊;60:座椅框架;61:座椅材料;62:座部框架;62a:座部框架;62b:前管;63:背部框架;64:側管(背支承部件、側部件);65:頭管(頭部件);66:連接機構;66a:連接銷(頭連接點);67:聯動桿(聯動部件);68:前部銷(前部連接點);69:后部銷(后部連接點);70:座椅支承管(座椅支承部件);71:連接帶;80:后腿安裝部;81:車軸支承部;81a:限制面;82:車輪主體;82a:輪轂;82b:輻條;82c:輪圈;82e:輪轂的端面;84:軸環(軸承部件);85:固定部件;86:墊圈;90:后輪鎖定機構;91:銷(旋轉軸);92:操作踏板(鎖定操作部件);92a:止擋銷(止擋部);93:突起部;93a:基部;93b:擴大部;94:銷接收槽;100:軸蓋;103:爪部;110:遮陽罩支承機構;111:遮陽罩主體;112:遮陽罩托架;113:遮陽罩底座;113a:安裝部;113c:旋轉部;114:遮陽罩支桿;115:遮陽蓬;115a:扣環部;116:遮陽罩肋;117:卷繞部;118:四合扣;120:連接帶;120a:基部;120b:止擋部;121:卡鉤;121a:切口;122:環帶;Cl:突起部的轉動軌跡;C2:止擋銷的轉動軌跡;EL:把手桿的上桿部的延長線;HP:包含前輪的車軸軸線的假想水平面;SI?S16:所需間隙量以上大小的間隙;SP:連接帶的連接位置;VA:前輪的旋轉軸線;α、β:轉動軌跡的切線;Θ:切線的夾角。
【主權項】
1.一種嬰兒車,具有框架結構的車身(2)和扶手(16),其中,所述車身(2)能夠在展開狀態和折疊狀態之間變形,所述扶手(16)分別設置在該車身(2)的左右方向上的兩側,所述車身(2)的前腿(14)和后腿(15)的各個上端部與該扶手(16)的前端部(16a)相連接且能夠轉動,在所述折疊狀態下,所述扶手(16)沿所述后腿(15),由所述前端部(16a)向所述扶手(16)的后端部(16b)朝斜下方傾斜,該扶手(16)具有:頂板(16c),其朝向上方;側板(16d、16e),其沿該頂板(16c)的兩側緣延伸出來,朝向所述車身(2)的左右方向,被所述頂板(16c)和所述側板(16d、16e)圍成的區域為空洞,該空洞形成為向下表面側開口的形狀,其特征在于, 所述后腿(15)在所述車身(2)的左右方向上的中心線(CLl)到位于該左右方向外側的側板(16d)的距離大于所述后腿(15)的中心線到所述左右方向內側的側板(16e)的距離。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嬰兒車,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后腿(15)和所述扶手(16)的所述左右方向外側的側板之間確保有所需間隙量以上大小的間隙(S2),該所述所需間隙量被規定為用于防止用戶的手指被夾到時所需的間隙量的最小值。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嬰兒車,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折疊狀態下,在所述后腿(15)和所述頂板(16c)之間確保有所述所需間隙量以上大小的間隙(S3),在所述左右方向內側的側板(16e)上設置有使所述后腿(15)和所述頂板(16c)間的間隙通向所述扶手(16)的外部的凹部。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嬰兒車,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折疊狀態下,所述前腿(14)和所述扶手(16)的連接位置偏向所述后腿(15)和所述扶手(16)的連接位置的前方,以使所述前腿(14)和所述后腿(15)的各自的上端部之間確保有所述所需間隙量以上大小的間隙。5.根據權利要求2?4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嬰兒車,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車身(2)上設置用于將用戶的操作力傳遞給所述車身(2)的把手桿(30),所述扶手(16)的所述后端部(16b)與所述把手桿(30)相連接且能夠轉動,在所述折疊狀態下,在所述扶手(16)的所述后端部(16b)和所述把手桿(30)之間確保有所述所需間隙量以上大小的間隙。
【文檔編號】B62B7/08GK105923034SQ201610327293
【公開日】2016年9月7日
【申請日】2012年10月25日
【發明人】淺野順, 淺野順一, 梶本洋平, 清水直, 園田二郎, 橘裕朗, 橘裕一朗
【申請人】康貝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