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具有發光警示裝置的多功能平板手推車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具有發光警示裝置的多功能平板手推車。包括有承重板總成、把手、腳輪,其中承重板總成包括承重板和輪架,腳輪通過輪架固定在承重板的底部,把手通過固定結構固定在承重板的上部,還包括有發光警示裝置,其設在承重板總成或把手上,以能向過往車輛提供燈光警示提醒。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在于,可以為過往的車輛提供燈光警信號;設置有照明裝置,使得本實用新型為過往車輛提供燈光警示的同時,還可以為故障車輛提供照明,方便維修;在承重板上還設置了一張可以翻轉的貼有三角標志反光膜的蓋板,可以反射汽車燈光,進一步加強燈光警示。
【專利說明】
一種具有發光警示裝置的多功能平板手推車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屬于平板手推車領域,更具體地說,尤其涉及一種適合放在汽車尾箱為廣大司機使用的具有發光警示裝置的多功能平板手推車。
【背景技術】
[0002]平板手推車是一種平面運輸設備,在小范圍內作業具有方便性和實用性,其廣泛地在倉庫、制造工廠、百貨公司、物流中心、貨運站或配送途中之短程搬運使用。平板手推車的主要功能是運輸貨物,其使用的場所也是大多需要貨物搬運的場所,這類場所一般都是相對封閉的場所,沒有高速的車輛行走,安全問題不是主要考慮因素,因此,目前大多生產平板手推車的企業對平板手推車的結構改進,也主要集中在有利于運輸方面的結構改進,比如承重能力、結構穩定性等,使得平板手推車的功能過于單一,在面向個人消費者時,缺乏吸引消費者購買的欲望。
[0003]目前,隨著城市化的發展,越來越多的人居住在封閉小區的高樓大廈內,從車庫或小區外到達所居住的樓層往往需要一段不小的距離,平時人們外出購買的日常用品或一些小型家電等要拿回家里有許多不便,往往需要用到一些小型運輸工具,再者,現在隨著汽車的普及,很多家庭都擁有汽車,人們習慣將一些常用的工具都會放在汽車尾箱中,方便平時使用,所以,一款好的平板手推車會成為人們不錯的選擇,具有很好的市場前景。
【實用新型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了彌補上述平板手推車功能過于單一的問題,提供一種不僅可以用于運輸,還可以在夜間向過往車輛提供警示信號的,尤其適合放在汽車尾箱以備不時之需的具有警示裝置的多功能平板手推車。
[0005]本實用新型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
[0006]本實用新型是一種具有發光警示裝置的多功能平板手推車,包括有承重板總成、把手、腳輪,其中承重板總成包括承重板和輪架,腳輪通過輪架固定在承重板的底部,把手通過固定結構固定在承重板的上部,還包括有發光警示裝置,其設在承重板總成或把手上,以能向過往車輛提供燈光警示提醒。
[0007]優選地,所述發光警示裝置設置在承重板總成的承重板的前側部、后側部、左側部或右側部任一側部上。
[0008]優選地,所述發光警示裝置設置在承重板的前側部,該前側部設有插口,發光警示裝置插入插口中與承重板固定,發光部分朝外。
[0009]優選地,所述發光警示裝置設置在承重板總成的承重板的承重面上,該承重面上設有能容納發光警示裝置的凹槽,發光警示裝置通過設在凹槽內的水平轉軸與承重板連接,發光警示裝置能以水平轉軸為軸相對承重板向上轉動翻開90度,且發光警示裝置相對承重板翻轉90度時其發光部分朝向承重板的正前方。
[0010]優選地,所述把手包括左豎桿、右豎桿和握把,發光警示裝置固定在左豎桿和右豎桿之間,且其發光部分朝向承重板的正前方。
[0011]優選地,所述發光警示裝置為LED發光警示裝置,其包括外殼、控制按鈕、電路板、LED燈和電池,所述控制按鈕、LED燈、電路板和電池均容置在所述外殼內,所述LED燈設置在電路板上,所述電路板與電池電連接,所述控制按鈕設置在電路板上并通過外殼上的開口露出,該控制按鈕控制所述LED燈在兩種工作模式下工作,所述兩種工作模式為熄滅模式和閃爍模式。
[0012]優選地,所述承重板的后側部設有照明裝置。
[0013]優選地,所述照明裝置為LED手電筒,其通過設在承重板后側部的圓形插口插入與承重板固定,照明部分朝外,其中LED手電筒與圓形插口為過盈連接,LED手電筒能從圓形插口中取出單獨使用。
[0014]優選地,所述承重板的承重面上設有一向下沉的儲物槽,在儲物槽的開口處設有蓋板,蓋板能打開和蓋合開口,在蓋板面向儲物槽的一面貼有警示三角標志反光膜。
[0015]優選地,所述承重板的左側部和右側部上貼有反光膜。
[0016]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在于,除了主要的運輸功能外,在傳統平板手推車的基礎上,加裝了發光警示裝置,可以為過往的車輛提供燈光警信號,特別是在夜晚車輛在高速公路行駛出現故障時,可以取代原車配置的警示三角板放在車輛后方為后方車輛提供燈光警示,而且LED發光裝置屬于主動式發光,在燈光比較昏暗的路況依然能給過往車輛提供明顯的燈光警示;設置有照明裝置,使得本實用新型為過往車輛提供燈光警示的同時,還可以為故障車輛提供照明,方便維修;在承重板上還設置了一張可以翻轉的貼有三角標志反光膜的蓋板,可以反射汽車燈光,進一步加強燈光警示。
【附圖說明】
[0017]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顯示發光裝置位置的結構示意圖。
[0018]圖2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發光裝置與承重板分離時的結構示意圖。
[0019]圖3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承重板底部結構示意圖。
[0020]圖4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顯示照明裝置位置的結構示意圖。
[0021]圖5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照明裝置與承重板分離時的結構示意圖。
[0022]圖6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蓋板打開時的結構示意圖。
[0023]圖7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購物袋的使用狀態參考圖。
[0024]圖8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2的結構示意圖。
[0025]圖9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3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6]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描述。
[0027]本實用新型是一種具有警示裝置的多功能平板手推車,包括有承重板總成、把手
3、腳輪4,其中承重板總成包括承重板I和輪架2,腳輪4通過輪架2固定在承重板I的底部,把手3通過固定結構固定在承重板I的上部,還包括有發光警示裝置5,其設在承重板總成上或把手3上,以能對觀看的人提供警示提醒。
[0028]實施例1
[0029]如圖1和圖2所示,在本實施例中,發光警示裝置設置在承重板總成的承重板I前側部、后側部、左側部或右側部任一側部上,優選地,發光警示裝置設置在承重板I前側部,該前側部設有插口 11,發光警示裝置插入插口 11中與承重板I固定,發光部分朝外。
[0030]在本實施例中,發光警示裝置5選用高光效的LED發光警示裝置,可以向100米以上的距離提供明顯的燈光警示,其包括外殼、控制按鈕、電路板、LED燈和電池,所述控制按鈕、LED燈、電路板和電池均容置在所述外殼內,所述LED燈設置在電路板上,所述電路板與電池電連接,所述控制按鈕設置在電路板上并通過外殼上的開口露出,其中控制按鈕控制所述LED燈在兩種工作模式下工作,所述兩種工作模式為熄滅模式和閃爍模式,其中閃爍模式可以更有效地提供燈光警示,提高安全性,當然也可以還有常亮等其他模式,在本實施例中優選熄滅模式和閃爍模式兩種模式。
[0031]如圖3所示,作為進一步改進,LED發光警示裝置插入插口11中安裝后,可以再通過螺絲6將其外殼與輪架2固定,
[0032]如圖4和圖5所示,作為進一步改進,所述承重板I的后側部設有照明裝置7,在本實施例中,照明裝置為LED手電筒,其通過設在承重板I后側部的圓形插口 12插入與承重板I中固定,照明部分朝外,其中LED手電筒與圓形插口 12為過盈連接,LED手電筒能從圓形插口 12中取出單獨使用,為了實現更好的照明效果,在本實施例中,LED手電筒的數量為兩支,分別設在承重板I后側部的左、右兩邊,高光效的LED手電筒可以照亮50米以上的距離,能為使用者提供足夠的照明燈光。
[0033]如圖6和圖7所示,作為進一步改進,在承重板I的承重面上設有一向下沉的儲物槽8,該儲物槽8可以放置購物袋10或其他一些小工具,人們在商場購物時可以將購物袋10拿出使用,用購物袋10裝住購買的日常用品以便收納,然后放在承重板I上進行運輸。
[0034]在儲物槽8的開口處還設有蓋板9,蓋板9能打開和蓋合開口,在蓋板9面向儲物槽8的一面貼有警示三角標志反光膜91,可以反射照向三角標志反光膜的燈光,向照射物提供燈光警示,其中蓋板9相對承重板I向上轉動翻開90度且此時貼有警示三角標志反光膜91朝向承重板正前方。
[0035]實施例2
[0036]如圖8所示,在本實施例中,所述發光警示裝置5設置在承重板總成的承重板I的承重面上,該承重面上設有能容納發光警示裝置的凹槽13,發光警示裝置5收納在凹槽13中時其上表面與承重面平齊,發光警示裝置5通過設在凹槽13內的水平轉軸與承重板I連接,發光警示裝置5能以水平轉軸為軸相對承重板I向上轉動翻開90度,且發光警示裝置5相對承重板I翻轉90度時其發光部分朝向承重板I的正前方。
[0037]在本實施例中,除了發光警示裝置5的設置位置與實施例1不同,其他結構與實施例I相同。
[0038]實施例3
[0039]如圖9所示,在本實施例中,所述把手3包括左豎桿31、右豎桿32和握把33,發光警示裝置5橫向固定在左豎桿31和右豎桿32之間,且其發光部分朝向承重板I的正前方,如果發光警示裝置5的外殼長度不夠時,可以通過在左豎桿31和右豎桿32之間加設一橫梁,然后將發光警示裝置5安裝在橫梁上的方式解決。
[0040]在本實施例中,除了發光警示裝置5的設置位置與實施例1不同,其他結構與實施例I相同。
[0041]以上所述的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并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保護范圍的限定,任何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原則之內所作出的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具有發光警示裝置的多功能平板手推車,包括有承重板總成、把手、腳輪,其中承重板總成包括承重板和輪架,腳輪通過輪架固定在承重板的底部,把手通過固定結構固定在承重板的上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有發光警示裝置,其設在承重板總成或把手上,以能向過往車輛提供燈光警示提醒。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發光警示裝置的多功能平板手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光警示裝置設置在承重板總成的承重板的前側部、后側部、左側部或右側部任一側部上。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發光警示裝置的多功能平板手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光警示裝置設置在承重板的前側部,該前側部設有插口,發光警示裝置插入插口中與承重板固定,發光部分朝外。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發光警示裝置的多功能平板手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光警示裝置設置在承重板總成的承重板的承重面上,該承重面上設有能容納發光警示裝置的凹槽,發光警示裝置通過設在凹槽內的水平轉軸與承重板連接,發光警示裝置能以水平轉軸為軸相對承重板向上轉動翻開90度,且發光警示裝置相對承重板翻轉90度時其發光部分朝向承重板的正前方。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發光警示裝置的多功能平板手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包括左豎桿、右豎桿和握把,發光警示裝置固定在左豎桿和右豎桿之間,且其發光部分朝向承重板的正前方。6.根據權利要求1到5任一項所述的具有發光警示裝置的多功能平板手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光警示裝置為LED發光警示裝置,其包括外殼、控制按鈕、電路板、LED燈和電池,所述控制按鈕、LED燈、電路板和電池均容置在所述外殼內,所述LED燈設置在電路板上,所述電路板與電池電連接,所述控制按鈕設置在電路板上并通過外殼上的開口露出,該控制按鈕控制所述LED燈在兩種工作模式下工作,所述兩種工作模式為熄滅模式和閃爍模式。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具有發光警示裝置的多功能平板手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承重板的后側部設有照明裝置。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具有發光警示裝置的多功能平板手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裝置為LED手電筒,其通過設在承重板后側部的圓形插口插入與承重板固定,照明部分朝夕卜,其中LED手電筒與圓形插口為過盈連接,LED手電筒能從圓形插口中取出單獨使用。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具有發光警示裝置的多功能平板手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承重板的承重面上設有一向下沉的儲物槽,在儲物槽的開口處設有蓋板,蓋板能打開和蓋合開口,在蓋板面向儲物槽的一面貼有警示三角標志反光膜。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具有發光警示裝置的多功能平板手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承重板的左側部和右側部上貼有反光膜。
【文檔編號】B62B3/00GK205417687SQ201620263502
【公開日】2016年8月3日
【申請日】2016年3月31日
【發明人】簡世坤
【申請人】陽江市順和工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