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直升機農林噴灑設備的自增壓藥箱,屬于通用航空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目前,隨著通用航空技術領域的快速發展,直升機農林噴灑系統廣泛應用于農林防護,而目前噴灑設備上常用的動力泵主要是汽油泵或者電動泵,但是汽油泵主要依靠汽油發動機獲取動力,體積大,在飛機上安裝不便,飛行中操控困難,且易受外部藥液腐蝕,而電動泵主要是從飛機上來取電進行操作,影響飛機的飛行安全。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現有技術的缺陷,提供一種用于直升機農林噴灑設備的自增壓藥箱,它無需安裝汽油泵或者是電動泵來提供動力,而是通過壓力驅使藥液直接通過噴嘴進行霧化,從而提高了飛行安全,減輕了噴灑設備的重量。
本發明解決上述技術問題采取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用于直升機農林噴灑設備的自增壓藥箱,它包括:
箱體,所述箱體內設置有藥液存儲腔,所述箱體上設置有與外部的高壓氣體產生設備相連以便向藥液存儲腔內沖入高壓氣體的高壓氣體進口和與噴嘴裝置相連的藥液出口,高壓氣體進口和藥液出口分別與藥液存儲腔相連通。
進一步為了避免在向藥液存儲腔內加壓時,高壓氣體從高壓氣體進口流出,所述高壓氣體進口上安裝有單向閥。
進一步為了使從藥液出口流出箱體內的藥液壓力恒定,所述藥液出口上安裝有恒壓閥。
進一步為了避免在加壓時,箱體內的壓力過大,所述箱體上還設置有與藥液存儲腔相連通的溢流出口,所述溢流出口上安裝有溢流閥。
進一步為了能夠向藥液存儲腔內添加藥液,并能夠在添加藥液前,釋放藥液存儲腔內的高壓氣體,所述箱體上還設置有可兼用于加藥時將藥液存儲腔內高壓氣體排出的加藥口。
進一步,所述加藥口上安裝有加藥蓋。
進一步提供了一種箱體的具體結構,所述箱體包括內層和包裹在內層外的加強層,所述藥液存儲腔設置在內層內。
進一步,所述內層由鋁材制成。
進一步,所述加強層由玻璃鋼制成。
采用了上述技術方案后,本發明在給藥箱添加藥液之前,首先要通過加藥口排除藥箱中的高壓氣體,然后再從加藥口加入藥液,從加藥口中向藥液存儲腔內加入適量的藥液后,在通過高壓氣體進口沖入高壓氣體,當進行噴灑作業時,高壓氣體驅動藥液離開藥液存儲腔從藥液出口進入到噴嘴裝置,從而使藥液霧化噴出,這樣就無需安裝汽油泵或者是電動泵來提供動力,而是通過壓力驅使藥液直接通過噴嘴進行霧化,從而提高了飛行安全,減輕了噴灑設備的重量。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的用于直升機農林噴灑設備的自增壓藥箱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的俯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發明的內容更容易被清楚地理解,下面根據具體實施例并結合附圖,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如圖1、2所示,一種用于直升機農林噴灑設備的自增壓藥箱,它包括:
箱體,所述箱體內設置有藥液存儲腔,所述箱體上設置有與外部的高壓氣體產生設備相連以便向藥液存儲腔內沖入高壓氣體的高壓氣體進口和與噴嘴裝置相連的藥液出口,高壓氣體進口和藥液出口分別與藥液存儲腔相連通;藥液存儲腔內可以存儲藥液9。
為了避免在向藥液存儲腔內加壓時,高壓氣體從高壓氣體進口流出,如圖1、2所示,所述高壓氣體進口上安裝有單向閥2。
為了使從藥液出口流出箱體內的藥液壓力恒定,如圖1、2所示,所述藥液出口上安裝有恒壓閥8。
為了避免在加壓時,箱體內的壓力過大,如圖1、2所示,所述箱體上還設置有與藥液存儲腔相連通的溢流出口,所述溢流出口上安裝有溢流閥3。
為了能夠向藥液存儲腔內添加藥液,并能夠在添加藥液前,釋放藥液存儲腔內的高壓氣體,如圖1、2所示,所述箱體上還設置有可兼用于加藥時將藥液存儲腔內高壓氣體排出的加藥口6。
在本實施例中,單向閥2、恒壓閥8、溢流閥3和加藥口6均通過螺母固定在箱體上。并且所述單向閥2、溢流閥3和加藥口6位于箱體的上側,所述恒壓閥設置在箱體的下側。
如圖1、2所示,所述加藥口6上安裝有加藥蓋7。
如圖1所示,所述箱體包括內層5和包裹在內層5外的加強層4,所述藥液存儲腔設置在內層5內;所述內層5由鋁材制成;所述加強層4由玻璃鋼制成,玻璃鋼能夠使箱體具有較高的強度和耐腐蝕性,所述內層5和所述加強層4的材質不限于此。
本發明在對箱體進行結構強度分析和藥液霧化所需壓力的計算后,確定在藥箱中加入一半藥液后,沖入高壓氣體,這樣最優。
本發明的工作原理如下:
本發明在給藥箱添加藥液之前,首先要通過加藥口6排除藥箱中的高壓氣體,然后再從加藥口6加入藥液,從加藥口6中向藥液存儲腔內加入適量的藥液后,在通過高壓氣體進口沖入高壓氣體,當進行噴灑作業時,高壓氣體驅動藥液離開藥液存儲腔從藥液出口進入到噴嘴裝置,從而使藥液霧化噴出,這樣就無需安裝汽油泵或者是電動泵來提供動力,而是通過壓力驅使藥液直接通過噴嘴進行霧化,從而提高了飛行安全,減輕了噴灑設備的重量。
以上所述的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解決的技術問題、技術方案和有益效果進行了進一步詳細說明,所應理解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具體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發明,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