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無機房電梯,其具有:
轎廂,其在建筑結構體的井道內升降;
對重,其向與所述轎廂相反的方向升降;
繩索,其懸掛所述轎廂和所述對重;以及
曳引機,其對所述繩索進行驅動,
不支撐所述建筑結構體的荷重而至少支撐所述轎廂、所述對重、所述繩索以及所述曳引機的荷重的支撐梁被支撐于所述建筑結構體的最上層底梁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機房電梯,其中,
所述支撐梁和所述曳引機從俯視投影來看存在于所述轎廂與井道壁的間隙中。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無機房電梯,其中,
所述支撐梁包含第一支撐梁部、第二支撐梁部、第三支撐梁部,
所述第一支撐梁部包含水平且相互平行地延伸的一對梁部件,該第一支撐梁部的所述一對梁部件分別以分別跨接于所述最上層底梁的對應的一對梁部件之間的方式延伸,并固定于該最上層底梁上,
所述第二支撐梁部包含一對梁部件,該第二支撐梁部的所述一對梁部件分別具有從所述第一支撐梁部的對應的所述梁部件垂直地延伸的一對腳部分、以及以連接這一對腳部分的上部的方式延伸的橋部分,
所述第三支撐梁部包含水平且相互平行地延伸的一對梁部件,該第三支撐梁部的所述一對梁部件分別與所述第一支撐梁部的所述一對梁部件平行,并且跨接于所述第二支撐梁部的對應的所述腳部分之間。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無機房電梯,其中,
所述曳引機設置于所述第三支撐梁部的一個所述梁部件上。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無機房電梯,其中,
所述曳引機設置于所述第一支撐梁部的一個所述梁部件上。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無機房電梯,其中,
所述支撐梁包含第一支撐梁部、第二支撐梁部、第三支撐梁部,
所述第一支撐梁部包含水平且在相同的直線上延伸的一對梁部件,所述第一支撐梁部不是以跨接于所述最上層底梁的一對梁部件之間的方式連續延伸,而是所述第一支撐梁部的一對梁部件分別從所述最上層底梁的對應的一個梁部件延伸并終結,
所述第二支撐梁部包含從所述第一支撐梁部的對應的梁部件垂直地延伸的一對柱部件,
所述第三支撐梁部水平地延伸,并且以連接所述第二支撐梁部的所述一對柱部件的上部的方式延伸,
所述曳引機設置于所述第三支撐梁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