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請涉及網絡通信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主控板重啟的控制方法及裝置。
背景技術:
框式多主控設備是一種分布式設備,其可以包括主主控(主用主控板)和備主控(備用主控板)。備主控可以從主主控上獲取配置數據,以使得備主控上的配置數據與主主控上的配置數據完全一致。從而,在框式多主控設備發生主備倒換,即備主控切換為主主控時,可以避免由于新的主主控上的配置數據與原主主控上的配置數據不一致,而對網絡產生影響。
而用戶對框式多主控設備進行配置時,很可能會由于某種原因,例如配置漏洞、程序缺陷等原因,造成備主控上的配置數據與主主控上的配置數據不一致。而現有技術中,當框式多主控設備進行整機重啟時,將由于備主控先于主主控重啟,而發生主備倒換。
在上述情況下,由于新的主主控上的配置數據與原主主控上的配置數據不一致,很可能對網絡產生影響。例如,主主控上配置有包過濾策略,而備主控上未配置包過濾策略,當備主控切換為主主控后,由于新的主主控未配置有包過濾策略,從而框式多主控設備的包過濾功能并不能生效,此時將對網絡安全造成威脅。
技術實現要素:
有鑒于此,本申請提供一種主控板重啟的控制方法及裝置,以實現在框式多主控設備進行整機重啟后,主控板不發生主備倒換,從而避免對網絡造成影響。
具體地,本申請是通過如下技術方案實現的:
根據本申請實施例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種主控板重啟的控制方法,應用于框式多主控設備,所述框式多主控設備包括主主控和備主控,所述方法包括:
所述備主控接收到所述主主控發送的重啟請求后,根據所述重啟請求修改預先設置的重啟標志,并向所述主主控發送確認消息,所述確認消息用于提示接收到所述重啟請求,以使所述主主控接收到所述確認消息后進行重啟;
所述備主控接收到用于指示自身切換為主主控的指令時,根據所述重啟標志確定是否需要進行重啟;
若所述備主控根據所述重啟標志確定需要進行重啟,則進行重啟。
在一實施例中,所述方法還包括:
若所述備主控根據所述重啟標志確定不需要進行重啟,則所述備主控根據所述指令進行主備切換。
在另一實施例中,所述根據所述重啟請求修改預先設置的重啟標志,包括:
根據所述重啟請求,將所述重啟標志的狀態由不需要進行重啟修改為需要進行重啟。
在又一實施例中,所述方法還包括:
所述框式多主控設備在所述主主控進行重啟時,生成用于指示所述備主控切換為主主控的指令。
在又一實施例中,所述方法還包括:
在所述備主控完成重啟之后,所述框式多主控設備根據所述備主控與所述主主控的重啟順序,將原來的所述主主控再次選舉為新的主主控,將原來的所述備主控再次選舉為新的備主控。
根據本申請實施例的第二方面,提供一種主控板重啟的控制裝置,應用于框式多主控設備,所述框式多主控設備包括主主控和備主控,所述裝置包括:
修改單元,用于所述備主控接收到所述主主控發送的重啟請求后,根據所述重啟請求修改預先設置的重啟標志;
發送單元,用于所述備主控接收到所述主主控發送的重啟請求后,向所述主主控發送確認消息,所述確認消息用于提示接收到所述重啟請求,以使所述主主控接收到所述確認消息后進行重啟;
確定單元,用于所述備主控接收到用于指示自身切換為主主控的指令時,根據所述重啟標志確定是否需要進行重啟;
重啟單元,用于若所述備主控根據所述重啟標志確定需要進行重啟,則進行重啟。
在一實施例中,所述裝置還包括:
切換單元,用于若所述備主控根據所述重啟標志確定不需要進行重啟,則所述備主控根據所述指令進行主備切換。
在另一實施例中,所述修改單元,具體用于:根據所述重啟請求,將所述重啟標志的狀態由不需要進行重啟修改為需要進行重啟。
在又一實施例中,所述裝置還包括:
生成單元,用于所述框式多主控設備在所述主主控進行重啟時,生成用于指示所述備主控切換為主主控的指令。
在又一實施例中,所述裝置還包括:
選舉單元,用于在所述備主控完成重啟之后,所述框式多主控設備根據所述備主控與所述主主控的重啟順序,將原來的所述主主控再次選舉為新的主主控,將原來的所述備主控再次選舉為新的備主控。
由上述實施例可見,通過在備主控接收到主主控發送的重啟請求后,備主控并不是立即進行重啟,而是修改預設的重啟標志,后續,備主控在接收到用于指示自身切換為主主控的指令,根據重啟標志確定需要重啟時,再進行重啟,從而實現了主主控先于備主控重啟,從而在框式多主控設備整機重啟前后,主控板不發生主備倒換,從而避免對網絡造成影響。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申請主控板重啟的控制方法的一個實施例流程圖;
圖2為本申請主控板重啟的控制方法的另一個實施例流程圖;
圖3為本申請主控板重啟的控制裝置所在框式多主控設備的一種硬件結構圖;
圖4為本申請主控板重啟的控制裝置的一個實施例框圖;
圖5為本申請主控板重啟的控制裝置的另一個實施例框圖。
具體實施方式
這里將詳細地對示例性實施例進行說明,其示例表示在附圖中。下面的描述涉及附圖時,除非另有表示,不同附圖中的相同數字表示相同或相似的要素。以下示例性實施例中所描述的實施方式并不代表與本申請相一致的所有實施方式。相反,它們僅是與如所附權利要求書中所詳述的、本申請的一些方面相一致的裝置和方法的例子。
在本申請使用的術語是僅僅出于描述特定實施例的目的,而非旨在限制本申請。在本申請和所附權利要求書中所使用的單數形式的“一種”、“所述”和“該”也旨在包括多數形式,除非上下文清楚地表示其他含義。還應當理解,本文中使用的術語“和/或”是指并包含一個或多個相關聯的列出項目的任何或所有可能組合。
應當理解,盡管在本申請可能采用術語第一、第二、第三等來描述各種信息,但這些信息不應限于這些術語。這些術語僅用來將同一類型的信息彼此區分開。例如,在不脫離本申請范圍的情況下,第一信息也可以被稱為第二信息,類似地,第二信息也可以被稱為第一信息。取決于語境,如在此所使用的詞語“如果”可以被解釋成為“在……時”或“當……時”或“響應于確定”。
框式多主控設備上可以包括主用主控板(簡稱主主控)和備用主控板(簡稱備主控)。在初始情況下,框式多主控設備的主控板并沒有主備之分,而是,在框式多主控設備啟動后,根據主控板的加電順序進行主備選舉的,具體地,先加電,即先啟動的主控板被選舉為主主控,那么,其它的主控板則被選舉為備主控。
框式多主控設備正常運行時,主主控作為控制層面的核心,與外部和業務板進行業務通信,完成系統內各模塊的正常功能;而備主控作為主主控的備份,其與外部和業務板并不進行通信。當主主控發生故障時,框式多主控設備進行主備倒換,由備主控接替主主控的工作,保證各項業務的正常運行。為了保證各項業務的正常運行,需要使得備主控和主主控擁有完全一致的配置數據,才可以使得在發生主備倒換時,避免引起因新主主控上的配置數據與原主主控上的配置數據不一致所導致的網絡異常。
但是,用戶在使用框式多主控設備,對框式多主控設備進行配置時,則很有可能會因為配置錯誤、程序缺陷等問題,造成備主控不能實時同步主主控上的配置數據,導致備主控上的配置數據與主主控并不一致。尤其當框式多主控設備進行整機重啟時,由于備主控先于主主控啟動,從而框式多主控設備發生主備倒換,備主控切換為新的主主控,那么此時,新的主主控上配置數據與原有主主控上的配置數據不一致,將對網絡造成影響。
為了避免上述問題發生,本申請提供一種主控板重啟的控制方法及裝置。在框式多主控設備進行整機重啟時,可以應用該方法,控制主控板的重啟順序,以實現原有的主主控仍最先啟動,從而框式多主控設備并不發生主備倒換,那么,在整機重啟前后,由于配置數據并無變化,從而避免對網絡造成影響。
為了使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更詳細地了解本申請所提供的主控板重啟的控制方法,列出如下實施例。
請參見圖1,為本申請主控板重啟的控制方法的一個實施例流程圖,該方法可以應用于框式多主控設備上,該框式多主控設備可以包括主主控和備主控,該方法可以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S101:所述備主控接收到所述主主控發送的重啟請求后,根據所述重啟請求修改預先設置的重啟標志,并向主主控發送確認消息,所述確認消息用于提示接收到所述重啟請求,以使所述主主控接收到所述確認消息后進行重啟。
本申請中,可以預先為備主控設置一個重啟標志,并且,初始狀態下,該重啟標志的狀態表示為不需要進行重啟。后續,備主控接收到主主控發送的重啟請求后,可以修改該重啟標志,具體地,可以將該重啟標志的狀態由不需要進行重啟修改為需要進行重啟。
在一個可選的實現方式中,該重啟標志可以為“0”或“1”,其中,重啟標志為“0時”,可以表示重啟標志的狀態為不需要進行重啟,后續,當需要重啟備主控時,可以將該重啟標志置為“1”,以表示需要進行重啟。
在上述過程中,備主控是如何接收到主主控發送的重啟請求的,可以參見現有技術中的相關描述,本申請對此不再詳細贅述。
此外,可以理解的是,修改重啟標志的過程并非僅發生在備主控接收到主主控發送的重啟請求時,其它情況下,例如,用戶通過頁面或者命令行的方式控制備主控重啟時,也可以修改該重啟標志,本申請中著重描述框式多主控設備在進行整機重啟時,即主主控和備主控都需要進行重啟時的過程,故本申請對修改重啟標志的其它過程不再詳細贅述。
當備主控接收到重啟請求后,可以向主主控發送用于提示接收到重啟請求的確認消息,當主主控接收到該確認消息后,主主控即可以進行重啟,而此時備主控并未進行重啟。
步驟S102:所述備主控接收到用于指示自身切換為主主控的指令時,根據所述重啟標志確定是否需要進行重啟。
框式多主控設備在進行整機重啟時,主主控需要進行重啟,主主控在重啟的過程中,框式多主控設備可以通過自身硬件檢測到當前主主控并未正常工作,則框式多主控設備可以生成指示備主控切換為主主控的指令,從而,備主控可以接收到該指令。
在本申請中,備主控接收到該用于指示自身切換為主主控的指令時,雖然也可以執行該指令,即執行主備切換的系列操作,但通常情況下,備主控切換為主主控并不是立即就可以完成的,而是需要一個過程,具體過程本申請中不再詳細贅述。需要說明的是,備主控接收到該指令時,即可以根據重啟標志確定是否需要進行重啟。
步驟S103:若所述備主控根據所述重啟標志確定需要進行重啟,則進行重啟。
通過執行步驟S101,重啟標志的狀態由不需要進行重啟,被修改為需要進行重啟。那么備主控則可以根據該重啟標志確定需要進行重啟,則備主控可以不再進行主備切換,而是立即進行重啟操作。
此外,若通過執行步驟S101,由于某些原因,例如程序錯誤,重啟標志未被修改,則備主控可以根據該重啟標志確定不需要進行重啟,則備主控可以根據所述指令進行主備切換。需要說明的是,該種情況在實際應用中,發生的概率較小,但作為一種理論上可能出現的情況,本申請中對此進行說明。
通過上述描述可知,主主控先于備主控進行重啟,那么后續,在備主控完成重啟之后,框式多主控設備則可以進行主備選舉,此時根據主主控與備主控的重啟順序,可以將原來的主主控再次選舉為新的主主控,而原來的備主控再次選舉為新的備主控,從而框式多主控設備整機重啟前后,并未發生主備倒換。
由上述實施例可見,通過在備主控接收到主主控發送的重啟請求后,備主控并不是立即進行重啟,而是修改預設的重啟標志,后續,備主控在接收到用于指示自身切換為主主控的指令,根據重啟標志確定需要重啟時,再進行重啟,從而實現了主主控先于備主控重啟,從而在框式多主控設備整機重啟前后,主控板不發生主備倒換,從而避免對網絡造成影響。
請參見圖2,為本申請主控板重啟的控制方法的另一個實施例流程圖,該圖2所示的流程在上述圖1所示流程的基礎上,詳細描述了框式多主控設備進行整機重啟時,主主控和備主控各自的重啟過程,以及主主控和備主控之間的交互過程,可以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S201:主主控接收到重啟請求。
步驟S202:主主控將所述重啟請求發送至備主控。
步驟S203:備主控接收到所述重啟請求。
步驟S201至步驟S203的詳細描述可以參見現有技術中的相關描述,本申請中對此不作詳細贅述。
步驟S204:備主控根據所述重啟請求修改預先設置的重啟標志,并向所述主主控發送確認消息,所述確認消息用于提示接收到所述重啟請求。
本步驟的詳細描述可以參見上述步驟S101中的相關描述,在此不再詳細贅述。
步驟S205:主主控接收到所述確認消息。
步驟S206:主主控進行重啟。
步驟S207:備主控接收到用于指示自身切換為主主控的指令。
步驟S208:根據所述重啟標志確定是否需要進行重啟,若是,則執行步驟S209,否則執行步驟S210。
步驟S209:所述備主控進行重啟,結束流程。
步驟S210:所述備主控根據所述指令進行主備切換。
步驟S205至步驟S210的詳細描述可以參見現有技術和上述實施例中步驟S102和步驟S103的相關描述,在此不再詳細贅述。
由上述實施例可見,框式多主控設備進行整機重啟時,通過在備主控接收到主主控發送的重啟請求后,備主控并不是立即進行重啟,而是修改預設的重啟標志,而此時,主主控已進行重啟。后續,備主控在接收到用于指示自身切換為主主控的指令,根據重啟標志確定需要重啟時,再進行重啟,從而實現了主主控先于備主控重啟,從而在框式多主控設備整機重啟前后,主控板不發生主備倒換,從而避免對網絡造成影響。
與前述主控板重啟的控制方法的實施例相對應,本申請還提供了主控板重啟的控制裝置的實施例。
本申請主控板重啟的控制裝置的實施例可以應用在框式多主控設備上。裝置實施例可以通過軟件實現,也可以通過硬件或者軟硬件結合的方式實現。以軟件實現為例,作為一個邏輯意義上的裝置,是通過其所在框式多主控設備的處理器將非易失性存儲器中對應的計算機程序指令讀取到內存中運行形成的。從硬件層面而言,如圖3所示,為本申請主控板重啟的控制裝置所在框式多主控設備的一種硬件結構圖,除了圖3所示的處理器31、內存32、網絡接口33、以及非易失性存儲器34之外,實施例中裝置所在的框式多主控設備通常根據該框式多主控設備的實際功能,還可以包括其他硬件,對此不再贅述。
請參考圖4,為本申請主控板重啟的控制裝置的一個實施例框圖,該裝置可以包括:修改單元41、發送單元42、確定單元43、重啟單元44。
其中,該修改單元41,可以用于所述備主控接收到所述主主控發送的重啟請求后,根據所述重啟請求修改預先設置的重啟標志,
該發送單元42,可以用于所述備主控接收到所述主主控發送的重啟請求后,向所述主主控發送確認消息,所述確認消息用于提示接收到所述重啟請求,以使所述主主控接收到所述確認消息后進行重啟;
該確定單元43,可以用于所述備主控接收到用于指示自身切換為主主控的指令時,根據所述重啟標志確定是否需要進行重啟;
該重啟單元44,可以用于若所述備主控根據所述重啟標志確定需要進行重啟,則進行重啟。
請參考圖5,為本申請主控板重啟的控制裝置的另一個實施例框圖,該圖5所示的裝置,在上述圖4所示裝置的基礎上,還可以包括:切換單元45、生成單元46、選舉單元47。
其中,該切換單元45,可以用于若所述備主控根據所述重啟標志確定不需要進行重啟,則所述備主控根據所述指令進行主備切換。
該生成單元46,可以用于所述框式多主控設備在所述主主控進行重啟時,生成用于指示所述備主控切換為主主控的指令。
該選舉單元47,可以用于在所述備主控完成重啟之后,所述框式多主控設備根據所述備主控與所述主主控的重啟順序,將原來的所述主主控再次選舉為新的主主控,將原來的所述備主控再次選舉為新的備主控。
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修改單元41,具體可以用于:根據所述重啟請求,將所述重啟標志的狀態由不需要進行重啟修改為需要進行重啟。
上述裝置中各個單元的功能和作用的實現過程具體詳見上述方法中對應步驟的實現過程,在此不再贅述。
對于裝置實施例而言,由于其基本對應于方法實施例,所以相關之處參見方法實施例的部分說明即可。以上所描述的裝置實施例僅僅是示意性的,其中所述作為分離部件說明的單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開的,作為單元顯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單元,即可以位于一個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個網絡單元上。可以根據實際的需要選擇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模塊來實現本申請方案的目的。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情況下,即可以理解并實施。
以上所述僅為本申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申請,凡在本申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申請保護的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