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正上方或者其附近。
[0039]改裝后的對重側懸掛體連接部25設置在對重返回輪15的設置位置或者其附近。即,改裝后的對重側懸掛體連接部25設置在對重吊輪12的正上方或者其附近。
[0040]然后,將改裝后的懸掛體26卷掛于第2轎廂吊輪11b、第I轎廂吊輪11a、新的曳引機21的驅動繩輪23以及對重吊輪12。并且,將改裝后的懸掛體26的第I端部與改裝后的轎廂側懸掛體連接部24連接,將第2端部與改裝后的對重側懸掛體連接部25連接。
[0041]圖6是表示圖4的新的曳引機21的支撐構造的概略的立體圖。一對曳引機座27a、27b以橫穿轎廂I上方的方式架設在上部支撐體13上。曳引機21以從正上方觀察時驅動繩輪23朝向轎廂I側的方式設置在曳引機座27a、27b上。并且,根據需要,支撐塊28介于上部支撐體13與曳引機21之間。
[0042]圖7是表示圖4的改裝后的轎廂側懸掛體連接部24的固定狀態的概略的立體圖。改裝后的轎廂側懸掛體連接部24在第2轎廂導軌8b的附近水平地固定在上部支撐體13上。并且,轎廂側懸掛體連接部24配置在轎廂I的前后方向的第2轎廂導軌Sb的后方。
[0043]圖8是表示圖4的改裝后的對重側懸掛體連接部25的固定狀態的概略的立體圖。改裝后的對重側懸掛體連接部25水平地架設在第I返回輪梁17a和第2返回輪梁17b上。其它結構與改裝前相同,但也可以根據需要與新的設備更換。
[0044]在這樣的無機房電梯的改裝方法中,以從正上方觀察時改裝后的懸掛體26在已設的轎廂側懸掛體連接部16a與已設的對重側懸掛體連接部16b之間的區域通過的方式,在上部支撐體13設置新的曳引機21,因而能夠沿用許多設備來設置安裝尺寸及外形尺寸與改裝前不同的曳引機21。因此,能夠使用最新的曳引機21,并且實現改裝工期的縮短。
[0045]另外,由于能夠將曳引機21配置在井道4內的上部,因而即使底坑萬一進水,曳引機21也不會受潮。
[0046]另外,布局的變更較少,而且懸掛體26的路徑比改裝前簡單,因而能夠減小對懸掛體26的損傷。
[0047]另外,由于使用薄型曳引機作為新的曳引機21,因而能夠容易地在井道4內的上部的有限空間中設置曳引機21。
[0048]實施方式2
[0049]下面,圖9是表示本發明的實施方式2的改裝后的無機房電梯的概略的俯視圖。在實施方式2中,改裝后的懸掛體26從新的曳引機21的驅動繩輪23落下的落下位置中的一方,成為與已設的懸掛體3向已設的轎廂側懸掛體連接部16a上升的上升位置相同的位置或者其附近。并且,改裝后的懸掛體26從新的曳引機21的驅動繩輪23落下的落下位置中的另一方,成為與已設的懸掛體3向已設的對重側懸掛體連接部16b上升的上升位置相同的位置或者其附近。驅動繩輪23的直徑大于實施方式1,以便實現這樣的布局。其它的結構及改裝方法與實施方式I相同。
[0050]這樣,通過使懸掛體26從新的曳引機21的驅動繩輪23落下的落下位置與已設的懸掛體3向已設的懸掛體連接部16a、16b上升的上升位置一致,能夠使懸掛體26的傾倒量與改裝前大致相同,減少對布局的影響。
[0051]另外,也可以構成為,將改裝后的轎廂側懸掛體連接部24設置在井道4內的下部,將改裝后的懸掛體26還卷掛于已設的轎廂返回輪14。
[0052]并且,也可以構成為,將改裝后的轎廂側懸掛體連接部24設置在上部支撐體13的已設的對重返回輪15的設置位置或者其附近,將改裝后的懸掛體26還卷掛于轎廂返回輪14和已設的曳引機5的驅動繩輪7。在這種情況下,在改裝后的電梯中,已設的曳引機5不產生驅動力,驅動繩輪7被用作下部返回輪。此時,通過將已設的曳引機5的線圈部分卸下來消除阻力,由此,即使將驅動繩輪7用作下部返回輪,也不會施加多余的負荷。
[0053]另外,在上述示例中是將已設的懸掛體3、已設的曳引機5、轎廂返回輪14和對重返回輪15以及已設的懸掛體連接部16a、16b撤除,但如果不妨礙改裝后的電梯,則也可以不撤除這些設備而原樣保留。由此,能夠削減廢棄物。
[0054]另外,改裝后的懸掛體26優選使用新的懸掛體,但也可以縮短已設的懸掛體3的長度而沿用作改裝后的懸掛體26。
[0055]另外,改裝后的懸掛體連接部24、25優選使用新的懸掛體連接部,但也可以將已設的懸掛體連接部16a、16b沿用作改裝后的懸掛體連接部。
[0056]另外,在上述示例中,是以使驅動繩輪23朝向轎廂I側的方式設置曳引機21,但也可以是,以使驅動繩輪23朝向轎廂I相反側的方式,即以使曳引機主體22朝向轎廂I側的方式設置曳引機21。在這種情況下,能夠容易地從轎廂I上進行曳引機主體22的維護檢修。
【主權項】
1.一種無機房電梯的改裝方法,所述無機房電梯具有: 轎廂; 第I轎廂吊輪和第2轎廂吊輪,它們設于所述轎廂; 對重; 對重吊輪,其設于所述對重; 已設的曳引機,其設置在井道內的下部,使所述轎廂和所述對重升降; 上部支撐體,其設置在所述井道內的上部; 轎廂返回輪和對重返回輪,它們設于所述上部支撐體; 已設的懸掛體,其卷掛于所述第I轎廂吊輪、所述第2轎廂吊輪、所述轎廂返回輪、所述已設的曳引機的驅動繩輪、所述對重返回輪以及所述對重吊輪,用于吊掛所述轎廂和所述對重; 已設的轎廂側懸掛體連接部,其設于所述上部支撐體,與所述懸掛體的第I端部連接;以及 已設的對重側懸掛體連接部,其設于所述上部支撐體,與所述懸掛體的第2端部連接, 所述無機房電梯的改裝方法包含以下步驟: 以從正上方觀察時改裝后的懸掛體在所述已設的轎廂側懸掛體連接部與所述已設的對重側懸掛體連接部之間的區域通過的方式,在所述上部支撐體設置新的曳引機; 在所述井道內設置改裝后的轎廂側懸掛體連接部和改裝后的對重側懸掛體連接部;以及 將所述改裝后的懸掛體卷掛于所述第2轎廂吊輪、所述第I轎廂吊輪、所述新的曳引機的驅動繩輪以及所述對重吊輪,并且將所述改裝后的懸掛體的第I端部與所述改裝后的轎廂側懸掛體連接部連接,將第2端部與所述改裝后的對重側懸掛體連接部連接。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機房電梯的改裝方法,其中, 所述改裝后的轎廂側懸掛體連接部設置在所述上部支撐體的所述轎廂返回輪的設置位置或者其附近。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機房電梯的改裝方法,其中, 所述改裝后的轎廂側懸掛體連接部設置在所述井道內的下部,將所述改裝后的懸掛體還卷掛于所述轎廂返回輪。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機房電梯的改裝方法,其中, 所述改裝后的轎廂側懸掛體連接部設置在所述上部支撐體的所述對重返回輪的設置位置或者其附近,將所述改裝后的懸掛體還卷掛于所述轎廂返回輪和所述已設的曳引機的驅動繩輪。5.根據權利要求1?4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無機房電梯的改裝方法,其中, 在改裝后仍原樣保留所述已設的曳引機、所述轎廂返回輪以及所述對重返回輪。6.根據權利要求1?4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無機房電梯的改裝方法,其中, 所述改裝后的懸掛體從所述新的曳引機的驅動繩輪落下的落下位置中的一方,是與所述已設的懸掛體向所述已設的轎廂側懸掛體連接部上升的上升位置相同的位置或者其附近, 所述改裝后的懸掛體從所述新的曳引機的驅動繩輪落下的落下位置中的另一方,是與所述已設的懸掛體向所述已設的對重側懸掛體連接部上升的上升位置相同的位置或者其附近。7.根據權利要求1?4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無機房電梯的改裝方法,其中, 所述已設的曳引機是軸向尺寸大于與軸向垂直的方向的尺寸的長型曳引機, 所述新的曳引機是軸向尺寸小于與軸向垂直的方向的尺寸的薄型曳引機。8.一種無機房電梯,該無機房電梯具有: 轎廂; 第I轎廂吊輪和第2轎廂吊輪,它們設于所述轎廂; 對重,在從層站觀察時其配置在所述轎廂的后方; 對重吊輪,其設于所述對重; 上部支撐體,其設置在所述井道內的上部; 曳引機,其設置在所述上部支撐體,而且具有驅動繩輪,使所述轎廂和所述對重升降;以及 懸掛體,其卷掛于所述第I轎廂吊輪、所述第2轎廂吊輪、所述驅動繩輪以及所述對重吊輪,用于吊掛所述轎廂和所述對重, 所述曳引機被配置成,從正上方觀察時,在所述轎廂的一個側面和與該側面相對的井道壁之間,使所述驅動繩輪位于所述轎廂的前后方向的所述第I轎廂吊輪的后方。
【專利摘要】無機房電梯的改裝方法及無機房電梯。本發明的目的在于,能夠沿用許多設備來設置安裝尺寸及外形尺寸與改裝前不同的曳引機。在改裝無機房電梯的情況下,以從正上方觀察使改裝后的懸掛體在已設的轎廂側懸掛體連接部與已設的對重側懸掛體連接部之間的區域通過的方式,在上部支撐體設置新的曳引機。在上部支撐體設置改裝后的轎廂側懸掛體連接部和改裝后的對重側懸掛體連接部。然后,將改裝后的懸掛體卷掛于第2轎廂吊輪、第1轎廂吊輪、新的曳引機的驅動繩輪以及對重吊輪。并且,將改裝后的懸掛體的第1端部與改裝后的轎廂側懸掛體連接部連接,將第2端部與改裝后的對重側懸掛體連接部連接。
【IPC分類】B66B9/00, B66B11/00
【公開號】CN105173978
【申請號】
【發明人】高橋良直
【申請人】三菱電機株式會社, 三菱電機大樓技術服務株式會社
【公開日】2015年12月23日
【申請日】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