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當然,也可以使得第二傳感器7在非下坡狀態時不與第一傳感器6協同工作,S卩:當第二傳感器7檢測到推車為非上下坡狀態時,當第一傳感器6檢測到車架受到的推力值未超過設定值時,推車在推力作用下行駛,當第一傳感器6檢測到車架受到的推力值超過上述設定值時,控制器使得助力裝置工作而提供車輪以助力從而驅使車輪前進;而當第二傳感器7檢測到推車處于上坡狀態或下坡狀態時,第二傳感器7便將信號傳送至控制器,控制器便使得助力裝置工作而驅使車輪旋轉前進。
[0024]具體地,參見圖1至圖6所示,車架至少包括前支架1、后支架2和推桿3,在本實施例中,前支架2的上部樞軸連接在后支架2上,推桿3的下部與后支架2的上部相樞軸連接。第一傳感器6設于推桿3上以感知推桿3上的推力,第二傳感器7設于前支架I上或者設于后支架2上用于感知推車的上下坡狀態,此處,第二傳感器7是設于前支架I上的。第一傳感器6、第二傳感器7與控制器之間通過無線傳輸裝置(圖中未示出)進行信號傳輸。
[0025]車輪包括設于前支架I底部的前輪4、設于后支架2底部兩側的兩個后輪5,助力裝置包括設于后支架2上分別用于驅使兩后輪5旋轉的兩個電機8。車架的左右兩側上,電機8的輸出軸與該側后輪5的輪軸之間設有單向軸承(圖中未示出),這樣,在電機8不工作時,后輪5可在人的推行下旋轉前進;而當電機8工作時,后輪5便會在電機8的驅動下以設定的轉速旋轉前進。
[0026]綜上,本發明的兒童推車,其中通過在車架上設置用于檢測車架受到推力大小的第一傳感器6和用于檢測推車上下坡狀態的第二傳感器7,可保證推車在使用過程中人的推力始終在設定的數值范圍內,同時也使得推車的行駛速度保持在設定的數值范圍內,在上坡時能夠助力推行,而下坡時以及推力過大時使推車勻速或減速前進而保證推車的行駛安全性。該兒童推車結構簡單,提高了推車的使用便利性和安全性。
[0027]
上述實施例只為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構思及特點,其目的在于讓熟悉此項技術的人士能夠了解本發明的內容并據以實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凡根據本發明精神實質所作的等效變化或修飾,都應涵蓋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兒童推車,包括車架、設于所述車架底部的車輪,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架上設有能夠驅使所述車輪旋轉的助力裝置、用于控制所述助力裝置工作狀態的控制器,所述車架上還設有用于檢測所述車架受到推力大小的第一傳感器、能夠感知所述推車上下坡狀態的第二傳感器,當所述第二傳感器感知到所述推車處于非下坡狀態時,所述第一傳感器與所述第二傳感器協同工作,其中當所述第一傳感器檢測到所述車架受到的推力值未超過設定值時,所述推車在推力作用下行駛,當所述第一傳感器檢測到所述車架受到的推力值超過上述設定值時,所述控制器使得所述助力裝置工作以提供所述車輪助力從而驅使所述車輪前進;當所述第二傳感器感知到所述推車處于下坡狀態時,所述控制器使得所述助力裝置工作以驅使所述車輪減速或勻速前進。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兒童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推車處于所述非下坡狀態下,當所述第一傳感器檢測到所述車架受到的推力值超過設定值時,所述車架受到的阻力越大,所述助力裝置提供的助力也越大。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兒童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非下坡狀態包括平穩路面行駛狀態與上坡狀態。4.一種兒童推車,包括車架、設于所述車架底部的車輪,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架上設有能夠驅使所述車輪旋轉的助力裝置、用于控制所述助力裝置工作狀態的控制器,所述車架上還設有用于檢測所述車架受到推力大小的第一傳感器、能夠感知所述推車上下坡狀態的第二傳感器, 當所述第二傳感器感知到所述推車為非上下坡狀態時,當所述第一傳感器檢測到所述車架受到的推力值未超過設定值時,所述推車在推力作用下行駛;當所述第一傳感器檢測到所述車架受到的推力值超過上述設定值時,所述控制器使得所述助力裝置工作以提供所述車輪助力從而驅使所述車輪前進;當所述第二傳感器感知到所述推車為上坡狀態或下坡狀態時,所述控制器使得所述助力裝置工作以驅使所述車輪前進。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任一所述的兒童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輪包括位于所述車架后部兩側的兩個后輪,所述助力裝置包括設于所述車架后部用于驅使所述后輪旋轉的電機。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兒童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機的輸出軸與所述后輪的輪軸之間設有單向軸承。7.根據權利要求1或4所述的兒童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架至少包括推桿,所述第一傳感器設于所述推桿上以感知推力。8.根據權利要求1或4所述的兒童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架至少包括前支架與后支架,所述第二傳感器設于所述前支架或所述后支架上以用于感知所述推車的上下坡狀態。9.根據權利要求1或4所述的兒童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傳感器、所述第二傳感器與所述控制器之間通過無線傳輸裝置進行信號傳輸。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兒童推車,包括車架、設于所述車架底部的車輪,所述車架上設有能夠驅使所述車輪旋轉的助力裝置、用于控制所述助力裝置工作狀態的控制器,車架上還設有用于檢測所述車架受到推力大小的第一傳感器、能夠感知所述推車上下坡狀態的第二傳感器,通過第一傳感器、第二傳感器、控制器及助力裝置之間的協同工作,可保證推車在使用過程中人的推力始終在設定的數值范圍內,同時也使得推車的行駛速度保持在設定的數值范圍內,在上坡時能夠助推而省力,而下坡時以及推力過大時使推車減速或勻速前進而保證推車的行駛安全性。該兒童推車結構簡單,提高了推車的使用便利性和安全性。
【IPC分類】B62B7/08
【公開號】CN105644606
【申請號】
【發明人】高翔, 陳星 , 薛富強
【申請人】好孩子兒童用品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6月8日
【申請日】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