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人工大量生產捕食性盲蝽的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一種人工大量生產捕食性盲蝽的方法,其特征是先利用寄主植物飼養獵物,再利用所飼養的獵物飼養捕食性盲蝽的方法。本發明不僅提供了捕食性盲蝽獵物的飼養方法、捕食性盲蝽的飼養方法,而且還提供了收集捕食性盲蝽的方法和包裝捕食性盲蝽的方法,以及種植基質的處理和重新利用方法。發明首次為捕食性盲蝽是商業化生產提供一種完整的生產工藝,應用本發明不僅能夠實現捕食性盲蝽的規模化大量飼養,而且應用本方法生產出的產品包裝的是捕食性盲蝽的各活動蟲態,符合國外捕食性盲蝽產品的包裝模式。
【專利說明】一種人工大量生產捕食性盲蝽的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人工大量生產捕食性盲蝽的方法,屬于農業害蟲生物防治領域。
【背景技術】
[0002]捕食性盲蝽是指盲蝽科中具有捕食性的天敵品種,其可用于多種農業害蟲的防治。
[0003]煙盲疇(Nesid1coristenuis)和盲疇(Macrolophus caliginosus)是國外商品化的重要捕食性盲蝽,然而在我國任何一種捕食性盲蝽均未能實現商品化生產,這主要是因為相關其商業化生產流程還不規范,其收集方法還沒解決。為了能夠實現捕食性盲蝽類在我國商業化生產利用,相關其商業化生產流程還有待于研究。
【發明內容】
[0004]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人工大量生產捕食性盲蝽的方法,解決了捕食性盲蝽的大量生產和收問題,能夠實現捕食性盲蝽的大量生產。其特征是先利用寄主植物飼養獵物葉螨、蚜蟲、薊馬、粉虱、斑潛蠅、褐飛虱,再利用所飼養的獵物飼養捕食性盲蝽的方法,所述捕食性盲蝽是指盲蝽科中具有捕食性的天敵品種,具體關鍵操作步驟為:
[0005]I)獵物的飼養:在寄主植物展開第一對真葉的0.5天-15天內,將獵物種源接種到新寄主植物上,其中新寄主植物葉片寬度至少在Icm以上,平均每株寄主植物接入的獵物量大于5頭,優選30頭以上,對寄主植物的頂芽處理是不剪或少剪,優選只剪1-2次。所述獵物是指各種獵物單獨飼養或兩種、兩種以上混合飼養。
[0006]2)捕食性盲蝽的飼養:飼養捕食性盲蝽的整個飼養室是密封的,但可以透氣,在飼養捕食性盲蝽的過程中,無需養蟲籠、無需隔離。
[0007]捕食性盲蝽的首次飼養方法:當每株獵物量達到30頭以上時接入捕食性盲蝽;獵物和捕食性盲蝽的接入比例大于10: 1,優選大于50: 1、小于1000: I ;對寄主植株的頂芽處理是不剪或少剪,優選不剪。
[0008]下一批次及以后連續飼養捕食性盲蝽的方法,飼養方法可以與上述捕食性盲蝽的首次飼養方法相同,但優選以下所述飼養方法,具體操作為:待上一批次捕食性盲蝽采收后,新的一批帶有獵物、待接種捕食性盲蝽的寄主植物不是繼續采用接種捕食性盲蝽到寄主植物上的方法大量飼養捕食性盲蝽,而是在上一批次捕食性盲蝽采收后10天以內、優選I天內,將待接種的寄主植物移入剛采收完捕食性盲蝽的飼養室內,放置在飼養架、飼養臺、地面、剛采收完捕食性盲蝽剩下的寄主植物種植器具、種植基質或其它能看到捕食性盲蝽的各個地方,0.1天-10天后移走上一批次留下的寄主植物種植器具,然后再重新擺放或轉移留下的寄主植物,根據寄主植物上捕食性盲蝽的量判定是否直接采收、或再補填部分帶有獵物的寄主植物、或繼續飼養、或再補放部分捕食性盲蝽后繼續飼養,但優選不再補放捕食性盲蝽。所述種植器具是指用于種植寄主植物的盆、盤、容器等,這些器具內填裝有種植基質,寄主植物生長在這些種植基質內。
[0009]3)捕食性盲蝽的收集方法:捕食性盲蝽飼養量達到采收量時,就可對捕食性盲蝽進行采收、收集,收集方法是用剪刀剪下寄主植物,然后將植株莖、枝和葉一起放入收集裝置中,也可單獨剪取寄主植物的葉片或枝葉放入收集裝置中,然后盡快密封收集裝置,再將收集裝置放在合適的空間內,固定放好后即可用于捕食性盲蝽各活動蟲態的收集,收集操作是每周檢查、收集I次以上,優選每天檢查、收集I次以上,直至收集管收集不到捕食性盲蝽為止,收集管是長度在Im以內、用于收集捕食性盲蝽的容器,確保收集不到捕食性盲蝽后即可清理收集裝置內的植株莖、枝或葉。
[0010]所述收集裝置是指用于收集捕食性盲蝽的器具,收集裝置可由兩部分組成也可由三部分組成,優選收集裝置由三部分組成,若收集裝置由兩部分組成則包括收集容器和收集管兩部分,收集捕食性盲蝽時,收集管直接與收集容器相連,捕食性盲蝽是從收集容器內直接爬到收集管內;若收集裝置由三部分組成則包括收集容器、裝在收集容器上的收集導管和收集管三部分,收集捕食性盲蝽時,收集管直接與收集導管相連,捕食性盲蝽是從收集容器內先爬到收集導管內再爬到收集管內。
[0011]所述收集裝置放在合適的空間是指計劃用于捕食性盲蝽收集的空間,要求該空間在捕食性盲蝽收集時有光無光均可,但在固定收集裝置、檢查更換收集管、清理收集裝置內的植株莖、枝或葉時需要有光。
[0012]所述收集容器是指用于裝填捕食性盲蝽及植株莖、枝或葉的部分,收集容器具有
0.00 Im3-1m3的容積,收集容器的制造材料必須含有紗網、紗布、布、防蟲網、紙或其它能透氣又能有效阻止捕食性盲蝽逃逸的材料,所述紗網、紗布、布、防蟲網、紙或其它能透氣又能有效阻止捕食性盲蝽逃逸的材料可以單獨使用也可兩種或兩種以上混合使用,收集容器還必須具有較好的密封性,能夠盡量保證捕食性盲蝽除爬到收集管內以外無法從其它地方爬出,收集容器還具有容易打開和封住的開口,打開開口即可填裝捕食性盲蝽及植株莖、枝或葉,封住開口即可密封收集容器。
[0013]所述收集導管是指裝在收集容器上用于捕食性盲蝽爬出的通道,捕食性盲蝽可以從收集導管裝在收集容器上的那一頭爬出收集容器,再從收集導管與收集管連在一起的那一頭爬進收集管,收集容器上的收集導管數為I個或多個,收集導管的長度在Irn以內。
[0014]4)捕食性盲蝽的包裝方法:利用收集裝置收集到捕食性盲蝽后,檢查捕食性盲蝽和獵物的量,在確保沒有獵物或幾乎無獵物的情況下才可以直接包裝或先冷藏待需要的時候再包裝,包裝方法是按包裝標準量,將捕食性盲蝽各蟲態放入帶有蛭石、木屑、麥殼或谷殼的包裝瓶內,然后快速蓋緊瓶蓋,包裝瓶瓶身和瓶蓋能夠完全密封、能夠有效阻止捕食性盲蝽逃逸,捕食性盲蝽包裝完后即可應用或繼續冷藏,所述包裝瓶瓶蓋帶有透氣孔,透氣孔大小、形狀不固定,但透氣孔需被紙或紗網、紗布、布封住,優選透氣孔被紙封住。所述蛭石、木屑、麥殼或谷殼是指捕食性盲蝽的包裝介質,各種包裝介質單獨使用,或兩種及以上混合使用。
[0015]5)種植基質的處理及重新利用:先從獵物或捕食性盲蝽飼養室內移出使用過的種植基質,也可連同使用過的種植器具一起移出飼養室,移出或倒出使用過的種植基質后,放置0.1天以上,使用過的種植基質待達到一定干度后直接過篩或用粉碎機打碎后繼續使用,其中若過篩則篩網大小為0.lcm-lOcm,篩網能允許種植基質通過又能防止寄主植物根、莖、葉或其它雜物通過,寄主植物的根莖葉可在粉碎機內打碎后繼續使用或不再利用,過篩后或打碎后留下的種植基質可直接利用或與新種植基質混合使用或添加其它有利于寄主植物生長的成分,但在利用這些使用過的種植基質前最好經過冷凍、高溫滅蟲滅菌或暴曬處理,以確保種植基質內沒有捕食性盲蝽、獵物或其它蟲類、致病菌等。
[0016]本發明不僅提供了捕食性盲蝽獵物的飼養方法、捕食性盲蝽的飼養方法,而且還提供了收集捕食性盲蝽的方法和包裝捕食性盲蝽的方法,以及種植基質的處理和重新利用方法。本發明首次為捕食性盲蝽是商業化生產提供了一種完整的生產工藝,應用本發明不僅能夠實現捕食性盲蝽的規模化大量飼養,而且應用本方法生產出的產品包裝的是捕食性盲蝽的各活動蟲態,符合國外捕食性盲蝽產品的包裝模式。
【具體實施方式】
[0017]以下方法僅是對權利要求和
【發明內容】
的實施方式舉例,不代表對本權利要求和
【發明內容】
的限制。
[0018]實施例1獵物的飼養:在寄主植物展開第一對真葉的0.5天-15天內,將獵物種源接種到新寄主植物上,其中新寄主植物葉片寬度至少在Icm以上,平均每株寄主植物接入的獵物量大于5頭,優選30頭以上,對寄主植物的頂芽處理是不剪或少剪,優選只剪1-2次。所述獵物是指各種獵物單獨飼養或兩種、兩種以上混合飼養。
[0019]實施例2捕食性盲蝽的飼養:飼養捕食性盲蝽的整個飼養室是密封的,但可以透氣,在飼養捕食性盲蝽的過程中,無需養蟲籠、無需隔離。
[0020]捕食性盲蝽的首次飼養方法:當每株獵物量達到30頭以上時接入捕食性盲蝽;獵物和捕食性盲蝽的接入比例大于10: 1,優選大于50: 1、小于1000: I ;對寄主植株的頂芽處理是不剪或少剪,優選不剪。
[0021]下一批次及以后連續飼養捕食性盲蝽的方法,飼養方法可以與上述捕食性盲蝽的首次飼養方法相同,但優選以下所述飼養方法,具體操作為:待上一批次捕食性盲蝽采收后,新的一批帶有獵物、待接種捕食性盲蝽的寄主植物不是繼續采用接種捕食性盲蝽到寄主植物上的方法大量飼養捕食性盲蝽,而是在上一批次捕食性盲蝽采收后10天以內、優選I天內,將待接種的寄主植物移入剛采收完捕食性盲蝽的飼養室內,放置在飼養架、飼養臺、地面、剛采收完捕食性盲蝽剩下的寄主植物種植器具、種植基質或其它能看到捕食性盲蝽的各個地方,0.1天-10天后移走上一批次留下的寄主植物種植器具,然后再重新擺放或轉移留下的寄主植物,根據寄主植物上捕食性盲蝽的量判定是否直接采收、或再補填部分帶有獵物的寄主植物、或繼續飼養、或再補放部分捕食性盲蝽后繼續飼養,但優選不再補放捕食性盲蝽。所述種植器具是指用于種植寄主植物的盆、盤、容器等,這些器具內填裝有種植基質,寄主植物生長在這些種植基質內。
[0022]實施例3捕食性盲蝽的收集方法:捕食性盲蝽飼養量達到采收量時,就可對捕食性盲蝽進行采收、收集,收集方法是用剪刀剪下寄主植物,然后將植株莖、枝和葉一起放入收集裝置中,也可單獨剪取寄主植物的葉片或枝葉放入收集裝置中,然后盡快密封收集裝置,再將收集裝置放在合適的空間內,固定放好后即可用于捕食性盲蝽各活動蟲態的收集,收集操作是每周檢查、收集I次以上,優選每天檢查、收集I次以上,直至收集管收集不到捕食性盲蝽為止,收集管是長度在Im以內、用于收集捕食性盲蝽的容器,確保收集不到捕食性盲蝽后即可清理收集裝置內的植株莖、枝或葉。
[0023]所述收集裝置是指用于收集捕食性盲蝽的器具,收集裝置可由兩部分組成也可由三部分組成,優選收集裝置由三部分組成,若收集裝置由兩部分組成則包括收集容器和收集管兩部分,收集捕食性盲蝽時,收集管直接與收集容器相連,捕食性盲蝽是從收集容器內直接爬到收集管內;若收集裝置由三部分組成則包括收集容器、裝在收集容器上的收集導管和收集管三部分,收集捕食性盲蝽時,收集管直接與收集導管相連,捕食性盲蝽是從收集容器內先爬到收集導管內再爬到收集管內。
[0024]所述收集裝置放在合適的空間是指計劃用于捕食性盲蝽收集的空間,要求該空間在捕食性盲蝽收集時有光無光均可,但在固定收集裝置、檢查更換收集管、清理收集裝置內的植株莖、枝或葉時需要有光。
[0025]所述收集容器是指用于裝填捕食性盲蝽及植株莖、枝或葉的部分,收集容器具有
0.00 Im3-1m3的容積,收集容器的制造材料必須含有紗網、紗布、布、防蟲網、紙或其它能透氣又能有效阻止捕食性盲蝽逃逸的材料,所述紗網、紗布、布、防蟲網、紙或其它能透氣又能有效阻止捕食性盲蝽逃逸的材料可以單獨使用也可兩種或兩種以上混合使用,收集容器還必須具有較好的密封性,能夠盡量保證捕食性盲蝽除爬到收集管內以外無法從其它地方爬出,收集容器還具有容易打開和封住的開口,打開開口即可填裝捕食性盲蝽及植株莖、枝或葉,封住開口即可密封收集容器。
[0026]所述收集導管是指裝在收集容器上用于捕食性盲蝽爬出的通道,捕食性盲蝽可以從收集導管裝在收集容器上的那一頭爬出收集容器,再從收集導管與收集管連在一起的那一頭爬進收集管,收集容器上的收集導管數為I個或多個,收集導管的長度在Im以內。
[0027]實施例4捕食性盲蝽的包裝方法:利用收集裝置收集到捕食性盲蝽后,檢查捕食性盲蝽和獵物的量,在確保沒有獵物或幾乎無獵物的情況下才可以直接包裝或先冷藏待需要的時候再包裝,包裝方法是按包裝標準量,將捕食性盲蝽各蟲態放入帶有蛭石、木屑、麥殼或谷殼的包裝瓶內,然后快速蓋緊瓶蓋,包裝瓶瓶身和瓶蓋能夠完全密封、能夠有效阻止捕食性盲蝽逃逸,捕食性盲蝽包裝完后即可應用或繼續冷藏,所述包裝瓶瓶蓋帶有透氣孔,透氣孔大小、形狀不固定,但透氣孔需被紙或紗網、紗布、布封住,優選透氣孔被紙封住。所述蛭石、木屑、麥殼或谷殼是指捕食性盲蝽的包裝介質,各種包裝介質單獨使用,或兩種及以上混合使用。
[0028]實施例5種植基質的處理及重新利用:先從獵物或捕食性盲蝽飼養室內移出使用過的種植基質,也可連同使用過的種植器具一起移出飼養室,移出或倒出使用過的種植基質后,放置0.1天以上,使用過的種植基質待達到一定干度后直接過篩或用粉碎機打碎后繼續使用,其中若過篩則篩網大小為0.1cm — 10cm,篩網能允許種植基質通過又能防止寄主植物根、莖、葉或其它雜物通過,寄主植物的根莖葉可在粉碎機內打碎后繼續使用或不再利用,過篩后或打碎后留下的種植基質可直接利用或與新種植基質混合使用或添加其它有利于寄主植物生長的成分,但在利用這些使用過的種植基質前最好經過冷凍、高溫滅蟲滅菌或暴曬處理,以確保種植基質內沒有捕食性盲蝽、獵物或其它蟲類、致病菌等。
【權利要求】
1.一種人工大量生產捕食性盲蝽的方法,其特征是先利用寄主植物飼養獵物葉螨、蚜蟲、薊馬、粉虱、斑潛蠅、褐飛虱,再利用所飼養的獵物飼養捕食性盲蝽的方法,所述捕食性盲蝽是指盲蝽科中具有捕食性的天敵品種,具體關鍵操作步驟為: 1)獵物的飼養:在寄主植物展開第一對真葉的0.5天-15天內,將獵物種源接種到新寄主植物上,其中新寄主植物葉片寬度至少在Icm以上,平均每株寄主植物接入的獵物量大于5頭,優選30頭以上,對寄主植物的項芽處理是不剪或少剪,優選只剪1-2次。 2)捕食性盲蝽的飼養:飼養捕食性盲蝽的整個飼養室是密封的,但可以透氣,在飼養捕食性盲蝽的過程中,無需養蟲籠、無需隔離。 捕食性盲蝽的首次飼養方法:當每株獵物量達到30頭以上時接入捕食性盲蝽;獵物和捕食性盲蝽的接入比例大于10: 1,優選大于50: 1、小于1000: I ;對寄主植株的頂芽處理是不剪或少剪,優選不剪。 下一批次及以后連續飼養捕食性盲蝽的方法,飼養方法可以與上述捕食性盲蝽的首次飼養方法相同,但優選以下所述飼養方法,具體操作為:待上一批次捕食性盲蝽采收后,新的一批帶有獵物、待接種捕食性盲蝽的寄主植物不是繼續采用接種捕食性盲蝽到寄主植物上的方法大量飼養捕食性盲蝽,而是在上一批次捕食性盲蝽采收后10天以內、優選I天內,將待接種的寄主植物移入剛采收完捕食性盲蝽的飼養室內,放置在飼養架、飼養臺、地面、剛采收完捕食性盲蝽剩下的寄主植物種植器具、種植基質或其它能看到捕食性盲蝽的各個地方,0.1天-10天后移走上一批次留下的寄主植物種植器具,然后再重新擺放或轉移留下的寄主植物,根據寄主植物上捕食性盲蝽的量判定是否直接采收、或再補填部分帶有獵物的寄主植物、或繼續飼養、或再補放部分捕食性盲蝽后繼續飼養,但優選不再補放捕食性盲蝽。 3)捕食性盲蝽的收集方法:捕食性盲蝽飼養量達到采收量時,就可對捕食性盲蝽進行采收、收集,收集方法是用剪刀剪下寄主植物,然后將植株莖、枝和葉一起放入收集裝置中,也可單獨剪取寄主植物的葉片或枝葉放入收集裝置中,然后盡快密封收集裝置,再將收集裝置放在合適的空間內,固定放好后即可用于捕食性盲蝽各活動蟲態的收集,收集操作是每周檢查、收集I次以上,優選每天檢查、收集I次以上,直至收集管收集不到捕食性盲蝽為止,收集管是長度在Im以內、用于收集捕食性盲蝽的容器,確保收集不到捕食性盲蝽后即可清理收集裝置內的植株莖、枝或葉。 4)捕食性盲蝽的包裝方法:利用收集裝置收集到捕食性盲蝽后,檢查捕食性盲蝽和獵物的量,在確保沒有獵物或幾乎無獵物的情況下才可以直接包裝或先冷藏待需要的時候再包裝,包裝方法是按包裝標準量,將捕食性盲蝽各蟲態放入帶有蛭石、木屑、麥殼或谷殼的包裝瓶內,然后快速蓋緊瓶蓋,包裝瓶瓶身和瓶蓋能夠完全密封、能夠有效阻止捕食性盲蝽逃逸,捕食性盲蝽包裝完后即可應用或繼續冷藏,所述包裝瓶瓶蓋帶有透氣孔,透氣孔大小、形狀不固定,但透氣孔需被紙或紗網、紗布、布封住,優選透氣孔被紙封住。 5)種植基質的處理及重新利用:先從獵物或捕食性盲蝽飼養室內移出使用過的種植基質,也可連同使用過的種植器具一起移出飼養室,移出或倒出使用過的種植基質后,放置0.1天以上,使用過的種植基質待達到一定干度后直接過篩或用粉碎機打碎后繼續使用,其中若過篩則篩網大小為0.1cm — 10cm,篩網能允許種植基質通過又能防止寄主植物根、莖、葉或其它雜物通過,寄主植物的根莖葉可在粉碎機內打碎后繼續使用或不再利用,過篩后或打碎后留下的種植基質可直接利用或與新種植基質混合使用或添加其它有利于寄主植物生長的成分,但在利用這些使用過的種植基質前最好經過冷凍、高溫滅蟲滅菌或暴曬處理,以確保種植基質內沒有捕食性盲蝽、獵物或其它蟲類、致病菌等。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人工大量生產捕食性盲蝽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獵物是指各種獵物單獨飼養或兩種、兩種以上混合飼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人工大量生產捕食性盲蝽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種植器具是指用于種植寄主植物的盆、盤、容器等,這些器具內填裝有種植基質,寄主植物生長在這些種植基質內。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人工大量生產捕食性盲蝽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收集裝置是指用于收集捕食性盲蝽的器具,收集裝置可由兩部分組成也可由三部分組成,優選收集裝置由三部分組成,若收集裝置由兩部分組成則包括收集容器和收集管兩部分,收集捕食性盲蝽時,收集管直接與收集容器相連,捕食性盲蝽是從收集容器內直接爬到收集管內;若收集裝置由三部分組成則包括收集容器、裝在收集容器上的收集導管和收集管三部分,收集捕食性盲蝽時,收集管直接與收集導管相連,捕食性盲蝽是從收集容器內先爬到收集導管內再爬到收集管內。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人工大量生產捕食性盲蝽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收集裝置放在合適的空間是指計劃用于捕食性盲蝽收集的空間,要求該空間在捕食性盲蝽收集時有光無光均可,但在固定收集裝置、檢查更換收集管、清理收集裝置內的植株莖、枝或葉時需要有光。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人工大量生產捕食性盲蝽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蛭石、木屑、麥殼或谷殼是指捕食性盲蝽的包裝介質,各種包裝介質單獨使用,或兩種及以上混合使用。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一種人工大量生產捕食性盲蝽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收集容器是指用于裝填捕食性盲蝽及植株莖、枝或葉的部分,收集容器具有0.0Olm3-1m3的容積,收集容器的制造材料必須含有紗網、紗布、布、防蟲網、紙或其它能透氣又能有效阻止捕食性盲蝽逃逸的材料,所述紗網、紗布、布、防蟲網、紙或其它能透氣又能有效阻止捕食性盲蝽逃逸的材料可以單獨使用也可兩種或兩種以上混合使用,收集容器還必須具有較好的密封性,能夠盡量保證捕食性盲蝽除爬到收集管內以外無法從其它地方爬出,收集容器還具有容易打開和封住的開口,打開開口即可填裝捕食性盲蝽及植株莖、枝或葉,封住開口即可密封收集容器。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一種人工大量生產捕食性盲蝽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收集導管是指裝在收集容器上用于捕食性盲蝽爬出的通道,捕食性盲蝽可以從收集導管裝在收集容器上的那一頭爬出收集容器,再從收集導管與收集管連在一起的那一頭爬進收集管,收集容器上的收集導管數為I個或多個,收集導管的長度在Im以內。
【文檔編號】A01K67/033GK104222010SQ201310254277
【公開日】2014年12月24日 申請日期:2013年6月21日 優先權日:2013年6月21日
【發明者】王伯明 申請人:王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