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調氣流霧化器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可調氣流霧化器,包括煙嘴組件、霧化組件、發熱組件和儲液組件,霧化組件和發熱組件均安裝在儲液組件內,煙嘴組件、霧化組件和發熱組件經氣道依次連通,儲液組件包括儲液管、螺紋連接環、調節環和煙桿連接環,儲液管的頂部與煙嘴組件的底部密封連接,調節環可轉動地套裝于煙桿連接環;煙桿連接環的周壁開有與氣道連通的調節槽,該調節槽的槽寬沿煙桿連接環的周向逐漸增大或逐漸減小,調節環的周壁開有與調節槽位置對應的氣孔,調節槽的最大槽寬大于或等于氣孔的孔徑,調節槽的最小槽寬小于氣孔的孔徑,螺紋連接環,調節環和煙桿連接環三者同軸。本實用新型實現進入氣道內的氣流的連續微調。
【專利說明】可調氣流霧化器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霧化器,具體涉及可調氣流霧化器。
【背景技術】
[0002]霧化器,電子霧化器的簡稱,又名電子煙、虛擬香煙,主要用于戒煙和替代香煙。它有著與香煙一樣的外觀、與香煙近似的味道,甚至比一般香煙的口味要多出很多,也像香煙一樣能吸出煙、吸出味道跟感覺來。
[0003]目前的霧化器一般由煙嘴組件、霧化組件、發熱組件和儲液組件構成,煙嘴組件裝配在儲液組件的頂部,發熱組件和霧化組件安裝在儲液組件中。煙嘴組件、霧化組件和發熱組件相互連通,形成允許氣流流通的氣道。儲液組件用于存儲煙液,并與發熱組件的氣流腔室連通,所述氣流腔室也是氣道的一組成部分。氣流腔室內有纖維繩,纖維繩上有發熱絲,纖維繩用于導引煙液。發熱組件的底部位于儲液組件的電池連接環內。使用時,將電子煙電池與電池連接環接上,發熱組件的發熱絲就得電工作,煙液在發熱絲的高溫下霧化產生一定量煙霧,從而達到吸煙的效果。
[0004]然而,目前的霧化器的氣道內的氣流大小無法調節,或者調節的連續性較差,氣流容易過大或過小,不能滿足不同用戶的需求。
實用新型內容
[0005]為了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可調氣流霧化器,實現進入氣道內的氣流的連續微調。
[0006]本實用新型的目的采用如下技術方案實現:
[0007]可調氣流霧化器,包括煙嘴組件、霧化組件、發熱組件和儲液組件,霧化組件和發熱組件均安裝在儲液組件內,煙嘴組件、霧化組件和發熱組件經氣道依次連通,所述儲液組件包括儲液管、螺紋連接環、調節環和煙桿連接環,儲液管的頂部與煙嘴組件的底部密封連接,儲液管的底部與螺紋連接環的頂部螺接,煙桿連接環的頂部與螺紋連接環的底部螺接,調節環可轉動地套裝于煙桿連接環;煙桿連接環的周壁開有與所述氣道連通的調節槽,該調節槽的槽寬沿煙桿連接環的周向逐漸增大或逐漸減小,調節環的周壁開有與調節槽位置對應的氣孔,調節槽的最大槽寬大于或等于氣孔的孔徑,調節槽的最小槽寬小于氣孔的孔徑;螺紋連接環、調節環和煙桿連接環三者同軸。
[0008]優選地,所述螺紋連接環包括上螺紋段、下螺紋段以及連接上螺紋段和下螺紋段的擋環,所述調節環的頂端與擋環的底端相抵;擋環的外徑大于上螺紋段的大徑和下螺紋段的大徑。
[0009]優選地,所述煙桿連接環包括上連接段和下連接段,上連接段的外徑小于下連接段的外徑,上連接段的內壁設有與所述下螺紋段螺接的上內螺紋,下連接段的內壁設有與外部煙桿連接的下內螺紋;所述調節環的底端與上連接段的頂端相抵。
[0010]優選地,所述調節環與下螺紋段之間設有第一密封圈,所述調節環與上連接段之間設有第二密封圈。
[0011]優選地,所述第一密封圈嵌于調節環的頂端,并由調節環的頂端向上凸出;所述第二密封圈嵌于調節環的底端,并由調節環的底端向下凸出。
[0012]優選地,所述擋環的外徑、煙桿連接環的外徑和下連接段的外徑三者相等。
[0013]優選地,所述調節槽的周長小于調節環外壁的周長。
[0014]相比現有技術,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0015](I)本實用新型的調節環在轉動后,可與調節槽發生重疊產生進氣通孔,在連續轉動時,該進氣通孔將發生連續性的逐漸變化,進而對吸氣力量和煙氣流量實現了連續性的微調調節,氣流的大小容易控制,提升使用者的吸煙感受;
[0016](2)本實用新型的螺紋連接環、調節環和煙桿連接環的螺接方式,便于該三者的裝拆清洗。
[0017]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8]圖1為本實用新型可調氣流霧化器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0019]圖2為本實用新型可調氣流霧化器的分解示意圖;
[0020]圖3為本實用新型可調氣流霧化器剖視示意圖。
[0021]圖中:1、煙嘴組件;2、霧化組件;3、發熱組件;4、儲液組件;41、儲液管;42、螺紋連接環;421、上螺紋段;422、下螺紋段;423、擋環;43、調節環;431、氣孔;44、煙桿連接環;441、調節槽;442、上連接段;443、下連接段;444、上內螺紋;445、下內螺紋;5、氣道;6、第一密封圈;7、第二密封圈。
【具體實施方式】
[0022]如圖f 3所示的可調氣流霧化器,包括煙嘴組件1、霧化組件2、發熱組件3和儲液組件4,霧化組件2和發熱組件3均安裝在儲液組件4內,煙嘴組件1、霧化組件2和發熱組件3經氣道5依次連通。
[0023]如圖2?3所示,儲液組件4包括儲液管41、螺紋連接環42、調節環43和煙桿連接環44,儲液管41的頂部與煙嘴組件I的底部密封連接,儲液管41的底部與螺紋連接環42的頂部螺接,煙桿連接環44的頂部與螺紋連接環42的底部螺接,調節環43可轉動地套裝于煙桿連接環44 ;煙桿連接環44的周壁開有與氣道5連通的調節槽441,該調節槽441的槽寬沿煙桿連接環44的周向逐漸增大或逐漸減小,調節環43的周壁開有與調節槽441位置對應的氣孔431,調節槽441的最大槽寬大于或等于氣孔431的孔徑,調節槽441的最小槽寬小于氣孔431的孔徑;螺紋連接環42、調節環43和煙桿連接環44三者同軸。
[0024]煙桿連接環44接至外部煙桿后通電,發熱組件3得以通電發熱,將儲液管41內的煙液加熱并經霧化組件2霧化,人嘴在煙嘴組件I上吸氣后則可吸入霧化的煙氣。其中,轉動調節調節環43,則可調節氣孔431與調節槽441的相對重疊位置,從而調節外界進入氣道5的氣流,實現吸煙吸氣力量的調節,以及煙霧量的調節。由于調節槽441的槽寬沿煙桿連接環44的周向逐漸增大或逐漸減小,所以當調節環43轉動時,調節槽441與氣孔431重疊形成的通孔大小也產生連續性的逐漸增大或逐漸減小,實現進入氣流的連續性調節。螺紋連接環42、調節環43和煙桿連接環44的螺接方式,便于該三者的裝拆清洗。
[0025]螺紋連接環42包括上螺紋段421、下螺紋段422以及連接上螺紋段421和下螺紋段422的擋環423,調節環43的頂端與擋環423的底端相抵;擋環423的外徑大于上螺紋段421的大徑和下螺紋段422的大徑。擋環423起到對調節環43的導向和抵持作用,上螺紋段421和下螺紋段422起可拆卸的連接作用。
[0026]煙桿連接環44包括上連接段442和下連接段443,上連接段442的外徑小于下連接段443的外徑,上連接段442的內壁設有與下螺紋段422螺接的上內螺紋444,下連接段443的內壁設有用于與外部煙桿連接的下內螺紋445 ;調節環43的底端與上連接段442的頂端相抵。下連接段443可接入外部煙桿的電池,以對發熱組件3通電發熱。上連接段442用于可拆卸地連接螺紋連接環42。
[0027]為防止煙氣在調節環43轉動時漏出,調節環43與下螺紋段422之間設有第一密封圈6,調節環43與上連接段442之間設有第二密封圈7。而為了進一步提升密封效果,第一密封圈6嵌于調節環43的頂端,并由調節環43的頂端向上凸出;第二密封圈7嵌于調節環43的底端,并由調節環43的底端向下凸出。為便于持握,擋環423的外徑、調節環43的外徑和下連接段443的外徑三者相等。
[0028]本例的調節槽441的周長小于煙桿連接環44外壁的周長,則煙桿連接環44留有沒有開設調節槽441的實體外壁。當轉動調節環43時,氣孔431與不同槽寬處的調節槽441重疊,使進氣量、進氣壓力得以調節。當氣孔431被轉動至被煙桿連接環44的外壁阻擋時,此時外界空氣無法進入。
[0029]上述實施方式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不能以此來限定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的基礎上所做的任何非實質性的變化及替換均屬于本實用新型所要求保護的范圍。
【權利要求】
1.可調氣流霧化器,包括煙嘴組件、霧化組件、發熱組件和儲液組件,霧化組件和發熱組件均安裝在儲液組件內,煙嘴組件、霧化組件和發熱組件經氣道依次連通,其特征在于:所述儲液組件包括儲液管、螺紋連接環、調節環和煙桿連接環,儲液管的頂部與煙嘴組件的底部密封連接,儲液管的底部與螺紋連接環的頂部螺接,煙桿連接環的頂部與螺紋連接環的底部螺接,調節環可轉動地套裝于煙桿連接環;煙桿連接環的周壁開有與所述氣道連通的調節槽,該調節槽的槽寬沿煙桿連接環的周向逐漸增大或逐漸減小,調節環的周壁開有與調節槽位置對應的氣孔,調節槽的最大槽寬大于或等于氣孔的孔徑,調節槽的最小槽寬小于氣孔的孔徑;螺紋連接環、調節環和煙桿連接環三者同軸。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調氣流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螺紋連接環包括上螺紋段、下螺紋段以及連接上螺紋段和下螺紋段的擋環,所述調節環的頂端與擋環的底端相抵;擋環的外徑大于上螺紋段的大徑和下螺紋段的大徑。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調氣流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煙桿連接環包括上連接段和下連接段,上連接段的外徑小于下連接段的外徑,上連接段的內壁設有與所述下螺紋段螺接的上內螺紋,下連接段的內壁設有與外部煙桿連接的下內螺紋;所述調節環的底端與上連接段的頂端相抵。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調氣流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環與下螺紋段之間設有第一密封圈,所述調節環與上連接段之間設有第二密封圈。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調氣流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密封圈嵌于調節環的頂端,并由調節環的頂端向上凸出;所述第二密封圈嵌于調節環的底端,并由調節環的底端向下凸出。
6.根據權利要求3飛任一項所述的可調氣流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擋環的外徑、調節環的外徑和下連接段的外徑三者相等。
7.根據權利要求 5任一項所述的可調氣流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槽的周長小于煙桿連接環外壁的周長。
【文檔編號】A24F47/00GK203748684SQ201420167459
【公開日】2014年8月6日 申請日期:2014年4月8日 優先權日:2014年4月8日
【發明者】朱曉春 申請人:深圳市康爾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