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治療腦外傷后綜合征的中藥組合物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治療腦外傷后綜合征的中藥組合物。腦外傷綜合征屬中醫“瘀血頭痛”范疇。頭顱外傷往往引起病人大驚大恐,“恐則氣下”,上焦氣機閉塞不暢,致使清陽下陷,進而產生頭痛、眩暈、倦怠乏力、精神不安、心悸等癥狀。本發明選擇具有疏肝解郁,養陰益氣,活血化瘀,理氣熄風,安神開竅的中藥木姜子莖、八月札、老君須、紅門蘭、大萼鹿角藤、建蘭根、東風菜根、樸松實、紫貝、菠菜子,水煎成湯劑,經臨床試驗,總有效率達到96.8%,明顯優于對照組的75.8%,療效顯著。
【專利說明】一種治療腦外傷后綜合征的中藥組合物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中藥組合物,尤其涉及一種治療腦外傷后綜合征的中藥組合物。【背景技術】
[0002]顱腦外傷后綜合征也稱腦外傷后遺癥,是指顱腦外傷急性期后3個月以上仍有某些自覺癥狀,而神經系統檢查無器質性損害,臨床表現以頭痛、頭昏、心悸、耳嗚、失眠、多夢、記憶力減退、注意力不集中等癥狀。重者悲觀失望、煩躁易怒、疲乏無力,甚至表現為癔病樣癥狀,給患者的生活、學習、工作帶來了很大的痛苦。西醫對本病的治療除鎮痛劑、鎮靜劑、維生素類及對癥治療、心理疏導外,尚無特效治療方案。近年來采用中醫治療取得良好的臨床效果,現代醫學證明活血化瘀藥能增強吞噬細胞功能,改善大腦微循環,抑制血小板聚集和抗低氧,中醫治療從病機入手,采用具有活血化瘀、理氣安神等功效的中藥辨證施醫,標本兼治,不但療效好,而且副作用小。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治療腦外傷后綜合征的中藥組合物。腦外傷綜合征屬中醫“瘀血頭痛”范疇。頭顱外傷往往引起病人大驚大恐,“恐則氣下”,上焦氣機閉塞不暢,致使清陽下陷;“驚則氣亂”諸氣因之失調,機體正常生理活動,遭到一時性的擾亂,臟腑、營衛之氣機雜亂無序,因而產生頭痛、眩暈、倦怠乏力、精神不安、心悸等癥狀。治以疏肝解郁,養陰益氣,活血化瘀,理氣熄風,安神開竅。
[0004]本發明的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的,該治療腦外傷后綜合征的中藥組合物由以下重量份的中藥制成:木姜子莖20-25份、八月札15-25份、老君須9_15份、紅門蘭9-12份、大萼鹿角藤9-15份、建蘭根15-25份、東風菜根15-25份、樸松實6_9份、紫貝6_15份、菠菜子9-15份。
[0005]優選的,木姜子莖23份、八月札20份、老君須12份、紅門蘭10份、大萼鹿角藤12份、建蘭根20份、東風菜根20份、樸松實7份、紫貝10份、菠菜子12份。
[0006]制備方法將上述中藥水煎制成湯劑。
[0007]方中:木姜子莖理氣解郁、散寒止痛;八月札疏肝理氣、活血止痛、除煩利尿;老君須滋陰補腎、健脾益氣、活血調經;紅門蘭滋陰補腎、健脾強心;大萼鹿角藤活血、通經活絡、止血、強筋骨;建蘭根順氣、和血、消腫、利濕;東風菜根行氣止痛、活血、祛風;樸松實平肝熄風、安神定志、活血止血;紫貝安神、清熱平肝;菠菜子開通關竅、祛風明目。
[0008]臨床資料
[0009]1、一般資料 124例患者均符合腦外傷后綜合征診斷標準,隨機分成治療組和對照組各62例。治療組:男34例,女28例,年齡23~65歲,平均45.6歲,病程6個月~3年。對照組男30例,女32例,年齡為24~66歲,平均46.3歲,病程6個月~3年。兩組在性別、年齡、病程、病情等方面無顯著差異(P >0.05),具有可比性。
[0010]2、診斷標準主要依據有頭顱外傷史,傷后出現頭痛、頭昏、心悸、耳鳴、失眠、多夢、記憶力減退、注意力不集中等癥狀而缺乏明確的陽性體征和實驗室檢查異常。但在傷后三個月內,雖有頭痛、頭暈等不適,系顱腦損傷恢復過程中的表現,屬腦損傷之恢復期。三個月以上,上述癥狀尚未痊愈,而神經系統檢查無陽性發現者可診斷為本綜合征。
[0011]3、治療方法治療組患者服用本發明所述的中藥組合物,稱取木姜子莖23g、八月札23g、老君須12g、紅門蘭10g、大萼鹿角藤12g、建蘭根20g、東風菜根20g、樸松實7g、紫貝10g、菠菜子12g,水煎成湯劑,每日一劑,分早晚2次服用。對照組予鹽酸顱痛定60mg,3次/山阿普唑侖0.4g,1次/d,谷維素10mg,3次/d。每個療程7天,兩組均連續治療4個療程。
[0012]4、療效標準臨床治愈:臨床癥狀全部消失,能正常生活和工作,誘發因素對其無影響;顯效:臨床癥狀基本消失,能正常生活,恢復大部分勞動能力,誘發因素可致輕度臨床癥狀?’好轉:臨床癥狀大部分消失,恢復部分生活自理能力和勞動能力,誘發因素可使病情復發;無效:治療前后臨床癥狀無改變。
[0013]5、治療結果兩組治療4個療程后療效比較,治療組62例,其中治愈38例(61.3%),顯效 12 例(19.4%),好轉 10 例(16.1%),無效 2 例(3.2% ),總有效率 96.8%;對照組62例,其中治愈17例(27.4% ),顯效20例(32.3% ),好轉10例(16.1% ),無效15例(24.2% ),總有效率75.8%。兩組比較,治療組治愈率、總有效率明顯優于對照組,具有可比性(P < 0.05)。
【具體實施方式】
[0014]實施例一:稱取木姜子莖23g、八月札20g、老君須12g、紅門蘭10g、大萼鹿角藤12g、建蘭根20g、東風菜根20g、樸松實7g、紫貝10g、菠菜子12g,將上述中藥水煎成湯劑。
[0015]實施例二:稱取木姜子莖25g、八月札15g、老君須15g、紅門蘭9g、大萼鹿角藤15g、建蘭根15g、東風菜根25g、樸松實6g、紫貝15g、菠菜子9g,將上述中藥水煎成湯劑。
[0016]實施例三:稱取木姜子莖20g、八月札25g、老君須9g、紅門蘭12g、大萼鹿角藤9g、建蘭根25g、東風菜根15g、樸松實9g、紫貝6g、菠菜子15g,將上述中藥水煎成湯劑。
【權利要求】
1.一種治療腦外傷后綜合征的中藥組合物,其特征在于該中藥組合物由以下重量份的中藥制成:木姜子莖20-25份、八月札15-25份、老君須9_15份、紅門蘭9_12份、大萼鹿角藤9-15份、建蘭根15-25份、東風菜根15-25份、樸松實6_9份、紫貝6_15份、菠菜子9_15份。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治療腦外傷后綜合征的中藥組合物,其特征在于該中藥組合物由以下重量份的中藥制成:木姜子莖23份、八月札20份、老君須12份、紅門蘭10份、大萼鹿角藤12份、 建蘭根20份、東風菜根20份、樸松實7份、紫貝10份、菠菜子12份。
【文檔編號】A61K36/898GK103784746SQ201410050560
【公開日】2014年5月14日 申請日期:2014年2月8日 優先權日:2014年2月8日
【發明者】孫永國, 劉燕, 張清梅, 張曉燕, 顧維樂, 于文霞, 蘇獻恩 申請人:孫永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