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用于農場的除臭劑,其特征在于,重量份數組成包括大蒜素3-5份、大黃素3-5份、銀杏酸5-10份、姜辣素5-10份、煙堿3-5份、常春藤甙5-10份、穿心蓮內酯3-5份、細辛揮發油3-10份、連翹酚4-8份、甘草甜素3-6份、石榴皮苦素3-5份、肥皂草甙3-7份、蒼耳甙3-5份、除蟲菊素4-7份和蒸餾水。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農場的除臭劑,其特征在于,大蒜素3份、大黃素5份、銀杏酸5份、姜辣素5份、煙堿3份、常春藤甙5份、穿心蓮內酯3份、細辛揮發油10份、連翹酚8份、甘草甜素3份、石榴皮苦素5份、肥皂草甙3份、蒼耳甙5份、除蟲菊素7份。
3.權利要求1或2 所述的一種用于農場的除臭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將所述大蒜素、大黃素、銀杏酸、姜辣素、煙堿、常春藤甙、穿心蓮內酯、細辛揮發油、連翹酚、甘草甜素、石榴皮苦素、肥皂草甙、蒼耳甙和除蟲菊素混合均勻后與蒸餾水按比例1:30-1:20混合,進行加熱、攪拌,加熱溫度為60~80℃,攪拌速率為60-80轉/分。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用于農場的除臭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合比例為1:30。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用于農場的除臭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熱溫度為60℃。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用于農場的除臭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攪拌時間為30min。
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用于農場的除臭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攪拌速率為60轉/分。
8.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用于農場的除臭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臭劑為濃縮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