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運動器材的連動機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系與運動器材有關,特別是關于一種運動器材連動機構。
背景技術:
在一般市售眾多種類的運動器材中,有一類運動器材是可以提供手與腳同時運動,達到健身塑身功效的機型,例如電動踏步機、橢圓機或滑雪機。這一類運動器材主要是利用其本身所設計的機械結構來提供手部擺動及腳部踩踏的運動功能,讓使用者在運動時能兼具活動手腳的肌肉,達到全身運動的功效。
然而就目前市面上的這些產品而言,不論該機型是否具有電動驅動功能,在操作使用時,運動器材上供使用者握持的握柄都會隨著使用者腳部的踩踏動作而前后擺動。換言之,不管使用者是否要使用或進行手部運動,只要使用者腳部開始進行踩踏時,運動器材上的握柄便會開始擺動,使用者沒有握柄使用與否的選擇權。因此擺動的握柄對于不使用握柄或無法使用握柄的使用者而言,不論是在操作上或安全上都會是個困擾。
再者,由于這些產品的握柄多是與腳踏部份結構結合而為一同步連動狀態,因此,握柄的擺動與否對于使用者腳踏部份的負擔并無影響,握柄的擺動也不會增加或減少腳踏部份的負擔。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可以單向驅動反向止逆的運動器材連動機構。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運動器材的連動機構包含有一基底;一帶動件,樞設于該基底上,可因外力的驅使而朝一方向擺動,該帶動件上設有一連接部;一復位件,設于該基底上并以一端與該帶動件連接,該復位件在該帶動件擺動時可蓄存一回復力,當該回復力回釋時可推使該帶動件反向擺動回位;一單向作動件,與該帶動件的連動部連結并可與一外部的滾軸連結,單向將帶動件正向擺動時的動力往外傳出。
其中該單向作動件為一單向軸承,連接于該帶動件的連接部。
其中該帶動件由一轉盤及一外蓋所構成。
其中該外蓋則蓋合固設于該轉盤外,并于其中央凸設該連接部。
其中該復位件為一螺旋彈簧,以一端卡勾于該轉盤。
其中該基底上凸設有一承柱。
其中該轉盤以其中心套設于該基底的承柱上,該螺旋彈簧以一端卡勾于該轉盤另一端則卡勾于該承柱。
其中該帶動件外蓋連接部上套設有一軸承。
為了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特征及功效,以下舉一實施例,并配合附圖說明如下。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外觀立體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頂視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側視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的立體分解圖。
圖5為本實用新型裝設于跑步機上時的使用狀態說明圖例。
圖6為圖5中局部放大的示意圖。
圖7為圖6的頂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首先,請參考圖1至圖4,本實用新型的運動器材連動機構包含有一基底10,上凸設有一承柱11,該承柱的環壁面上設有二斜口12。
一帶動件20,樞設于該基底上,可因外力驅使而朝一方向擺動。在本實施例中該帶動件是由一轉盤21及一外蓋22所構成,其中該轉盤套設于該基底的承柱11上,該轉盤的盤緣設有一環狀立壁23,該環狀立壁上設有一切口24。該轉盤內設有一立柱25。該外蓋則蓋合固設于該轉盤外,并于其中央向外凸設一連接部26。
一復位件30,設于該基底上并以一端與該帶動件連接,該復位件在該帶動件擺動時可蓄存一回復力,當該回復力回釋時可推使該帶動件反向擺動回位。在本實施例中該復位件為一螺旋彈簧,設于該帶動件內,以一端卡勾于該帶動件的立柱25上,另一端則卡勾于該承柱的斜口12。
一單向作動件40,與該帶動件的連接部26連結并可單向將帶動件正向擺動時的動力往外傳出。在本實施例中該單向作動件為一單向軸承,設于該帶動件外蓋22的連接部內,可將帶動件正向擺動的動力往外傳遞。
一軸承50,套設于該帶動件外蓋連接部26之外。
以上述結構,本實用新型在結合運動器材使用時,請參考圖5至圖7,為本實用新型與一具有手部擺動功能的跑步機1結合的使用例。本實用新型可設于跑步機履帶滾軸2側邊,并以該單向作動件與該滾軸連結。該帶動件的切口則設一鋼索3并向外延伸與該跑步機握柄4的一端連結。以此,當履帶滾軸在轉動時會帶動履帶移動而提供使用者腳部運動的跑步機功能,而轉動的履帶滾軸會帶動該單向作動件轉動,可是由于該單向作動件為一單向作動的機構,因此并不會連動該帶動件產生轉動。在帶動件不轉動的狀況下,該跑步機的握柄并不會擺動,如此一來對于那些不使用或無法使用握柄的使用者而言便不會有操作上或安全上的問題。
而在使用者握持握柄一端開始擺動時,握柄的另一端則會向外牽曳鋼索,使得該帶動件因鋼索的拉扯而產生正向擺動,此時位在帶動件外蓋連接部內的單向作動件便會隨之正向擺動并帶動該履帶滾軸轉動,使得履帶移動而提供使用者腳部運動的跑步機功能,由此,使用者便可以在不需外部電力的情形下驅使履帶移動而提供使用者手部及腳部運動的跑步機功能,并且由手部擺動握柄也可以使帶動件連動履帶滾軸轉動,以減少腳部的負擔。
該帶動件在正向擺動時便能扭轉該螺旋彈簧并蓄存一回復力,當該螺旋彈簧回釋回復力時會推使該帶動件產生反向擺動,而此時由于該帶動件與該履帶滾軸間設有該單向作動件,所以帶動件的反向擺動并不會連動該履帶滾軸產生反向轉動。如此一來,當使用者在運動時便能夠自由有較自主的選擇使用方式,來達到局部或全身的運動效果。
此外,本實用新型的結構并不限于使用在跑步機上,亦可轉用在踏步機或滑雪機等同類性質的運動器材上。本實用新型中該復位件并非一定要為一裝設在帶動件內部的螺旋彈簧,亦可為一設置在該帶動件外的拉伸或壓縮彈簧或彈片等等效的機構,而該單向作動件亦非僅限為一單向軸承,亦可為其他能產生單向作動反向止逆的等效元件,例如單向棘輪等等,此種等效替換都應視為與本實用新型的申請實質相同。
權利要求1.一種運動器材連動機構,其特征在于,包含有一基底;一帶動件,樞設于該基底上,因外力驅使而朝一方向擺動,該帶動件上設有一連接部;一復位件,設于該基底上并以一端與該帶動件連接,該復位件在該帶動件擺動時蓄存一回復力,該回復力回釋時推使該帶動件反向擺動回位;一單向作動件,與該帶動件的連動部連結并與一外部的滾軸連結,單向將帶動件正向擺動時的動力往外傳出。
2.依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運動器材連動機構,其特征在于,其中該單向作動件為一單向軸承,連接于該帶動件的連接部。
3.依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運動器材連動機構,其特征在于,其中該帶動件由一轉盤及一外蓋所構成。
4.依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運動器材連動機構,其特征在于,其中該外蓋蓋合固設于該轉盤外,并于其中央凸設該連接部。
5.依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運動器材連動機構,其特征在于,其中該復位件為一螺旋彈簧,其一端卡勾于該轉盤。
6.依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運動器材連動機構,其特征在于,其中該基底上凸設有一承柱。
7.依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運動器材連動機構,其特征在于,其中該轉盤以其中心套設于該基底的承柱上,該螺旋彈簧以一端卡勾于該轉盤另一端則卡勾于該承柱。
8.依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運動器材連動機構,其特征在于,其中該帶動件外蓋連接部上套設有一軸承。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有關于一種運動器材的連動機構,包含有一基底,一帶動件,樞設于基底上,可因外力的驅使正向擺動。一復位件,設于基底上并以一端與帶動件連接,復位件在帶動件正向擺動時可蓄存一回復力,當回復力回釋時可推使帶動件反向擺動。一單向作動件,與帶動件連結并可單向將帶動件正向擺動時的動力往外傳出。
文檔編號A63B22/00GK2701479SQ200420048928
公開日2005年5月25日 申請日期2004年4月27日 優先權日2004年4月27日
發明者潘重華, 蔡宗志 申請人:輔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