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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智能車位鎖、用戶終端、中央服務器及控制系統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12703520閱讀:487來源:國知局
一種智能車位鎖、用戶終端、中央服務器及控制系統的制作方法與工藝

本發明涉及車位鎖技術領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智能車位鎖、用戶終端、中央服務器及控制系統。



背景技術:

目前,為了防止他人隨意占用自己的停車位,一般在停車位地表面設置一車位鎖,該車位鎖處于開啟狀態時,機動車可以自由移動到停車位上方,若該車位鎖處于鎖閉狀態時,機動車由于車位鎖的阻擋,無法自由移動到停車位上方,從而保證車位的使用權利,停車位的持有者需要使用停車位時手動將車位鎖打開,一旦停車位使用完畢即車輛離開停車位時,再手動將車位鎖鎖閉,從而防止他人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隨意占用自己的停車位,甚至,存在當自己需要使用停車位時,停車位已被他人車輛占用的情形。

在實現本發明的過程中,發明人發現相關技術中至少存在以下問題:相關技術中在用戶需要使用停車位時,需要手動開啟車位鎖,這樣不利于用戶對車位鎖的開啟動作,給用戶帶來了不便。



技術實現要素:

有鑒于此,本發明實施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智能車位鎖、用戶終端、中央服務器及控制系統,以能夠實現自動開鎖,增加了停車位使用者的便利性,同時,與移動通信模塊相比,近場通信模塊具有功耗低的特點。

第一方面,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智能車位鎖,該車位鎖包括:車位鎖本體、設置于所述車位鎖本體內的近場通信模塊、主控制器和開關鎖結構;

所述近場通信模塊和所述開關鎖結構均與所述主控制器相連接;

所述近場通信模塊,用于接收用戶終端發送的開鎖指令,并將所述開鎖指令傳輸至所述主控制器,所述開鎖指令是中央服務器根據所述用戶終端發送的開鎖請求生成的;

所述主控制器,用于接收所述開鎖指令,并控制所述開關鎖結構完成自動開鎖。

結合第一方面,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第一方面的第一種可能的實施方式,其中,所述車位鎖還包括:移動通信模塊,所述移動通信模塊分別與所述主控制器和中央服務器相連接;

所述主控制器,還用于在所述開關鎖結構由開鎖狀態切換為閉鎖狀態后,生成閉鎖完成信息,并將所述閉鎖完成信息傳輸至所述移動通信模塊;

所述移動通信模塊,用于接收所述閉鎖完成信息,向所述中央服務器發送所述閉鎖完成信息。

結合第一方面,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第一方面的第二種可能的實施方式,其中,所述近場通信模塊為藍牙模塊;

所述藍牙模塊,用于通過藍牙信號接收所述用戶終端發送的所述開鎖指令。

結合第一方面,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第一方面的第三種可能的實施方式,其中,所述主控制器,還用于如果確定所述開關鎖結構處于開鎖狀態,則控制所述近場通信模塊進入休眠狀態或關閉狀態;

如果確定所述開關鎖結構處于閉鎖狀態,則控制所述近場通信模塊進入工作狀態。

結合第一方面的第一種可能的實施方式,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第一方面的第四種可能的實施方式,其中,所述主控制器,還用于如果確定所述智能車位鎖的當前狀態不滿足以下所有預設條件,則控制所述移動通信模塊進入休眠狀態或關閉狀態;

否則,如果滿足以下任一預設條件,則控制所述移動通信模塊進入工作狀態,并控制所述移動通信模塊將所述當前狀態發送至所述中央服務器、以及接收所述中央服務器返回的反饋信息;

其中,所述預設條件至少包括:由開鎖狀態切換為閉鎖狀態或由閉鎖狀態切換為開鎖狀態、當前剩余電量小于最低電量閾值、切換至防盜模式、當前移動通信信號強度小于預設強度閾值、當前時間與信息上報時間一致。

結合第一方面的第一種可能的實施方式,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第一方面的第五種可能的實施方式,其中,所述近場通信模塊,還用于接收用戶終端發送的升級數據包,并將所述升級數據包傳輸至所述主控制器;或者,

所述移動通信模塊,還用于接收中央服務器發送的升級數據包,并將所述升級數據包傳輸至所述主控制器,以使所述主控制器使用所述升級數據包對所述智能車位鎖進行升級。

結合第一方面至第一方面的第五種可能的實施方式中任一項,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第一方面的第六種可能的實施方式,其中,所述車位鎖還包括:設置于所述車位鎖本體表面的物體檢測模塊,所述物體檢測模塊與所述主控制器相連接;

所述物體檢測模塊,用于采集所述車位鎖對應的停車位有效停車范圍內的感應信號,并將所述感應信號傳輸至所述主控制器;

所述主控制器,還用于根據所述感應信號判斷所述停車位有效停車范圍內是否停放車輛,如果否,則控制所述開關鎖結構進入閉鎖狀態。

第二方面,本發明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用戶終端,該用戶終端,用于

向中央服務器發送開鎖請求,所述開鎖請求攜帶有以下信息中的至少一種:用戶賬號信息、用戶欲使用的智能車位鎖標識、預計使用時間;

接收所述中央服務器根據所述開鎖請求生成的開鎖指令;

將所述開鎖指令下發至所述智能車位鎖,以使所述智能車位鎖完成自動開鎖。

第三方面,本發明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中央服務器,該中央服務器,用于

接收用戶終端發送的開鎖請求,所述開鎖請求攜帶有以下信息中的至少一種:用戶賬號信息、用戶欲使用的智能車位鎖標識、預計使用時間;

根據所述開鎖請求確定所述用戶是否滿足使用所述標識對應的智能車位鎖的條件;

如果滿足,則向所述用戶終端發送開鎖指令,以使所述用戶終端將所述開鎖指令下發至所述智能車位鎖;

如果不滿足,則向所述用戶終端發送用于表示車位鎖不可用的提示信息。

第四方面,本發明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智能車位鎖的控制系統,該系統包括:如第三方面所述的中央服務器、多個如第二方面所述的用戶終端、以及多個如第一方面至第一方面的第六種可能的實施方式中任一項所述的智能車位鎖。

在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智能車位鎖、用戶終端、中央服務器及控制系統,其中,該智能車位鎖包括:車位鎖本體、設置于該車位鎖本體內的近場通信模塊、主控制器和開關鎖結構;近場通信模塊和開關鎖結構均與主控制器相連接;近場通信模塊,用于接收用戶終端發送的開鎖指令,并將開鎖指令傳輸至主控制器;主控制器,用于接收開鎖指令,并控制開關鎖結構完成自動開鎖。本發明實施例通過在智能車位鎖中設置近場通信模塊,接收用戶終端發送的開鎖指令,再由主控制器控制開關鎖結構自動完成開鎖動作,一方面能夠實現自動開鎖,增加了停車位使用者的便利性,另一方面,與移動通信模塊相比,近場通信模塊具有功耗低的特點。

為使本發明的上述目的、特征和優點能更明顯易懂,下文特舉較佳實施例,并配合所附附圖,作詳細說明如下。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應當理解,以下附圖僅示出了本發明的某些實施例,因此不應被看作是對范圍的限定,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相關的附圖。

圖1示出了本發明實施例所提供的一種智能車位鎖的結構示意圖;

圖2示出了本發明實施例所提供的另一種智能車位鎖的結構示意圖;

圖3示出了本發明實施例所提供的又一種智能車位鎖的結構示意圖;

圖4示出了本發明實施例所提供的一種智能車位鎖的控制系統的結構示意圖;

圖5示出了本發明實施例所提供的另一種智能車位鎖的控制系統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發明實施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通常在此處附圖中描述和示出的本發明實施例的組件可以以各種不同的配置來布置和設計。因此,以下對在附圖中提供的本發明的實施例的詳細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護的本發明的范圍,而是僅僅表示本發明的選定實施例。基于本發明的實施例,本領域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考慮到相關技術中在用戶需要使用停車位時,需要手動開啟車位鎖,這樣不利于用戶對車位鎖的開啟動作,給用戶帶來了不便。基于此,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智能車位鎖、用戶終端、中央服務器及控制系統,下面通過實施例進行描述。

如圖1所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智能車位鎖,該車位鎖包括:車位鎖本體111、設置于該車位鎖本體111內的近場通信模塊112、主控制器113和開關鎖結構114;

上述近場通信模塊112和上述開關鎖結構114均與上述主控制器113相連接;

上述近場通信模塊112,用于接收用戶終端33發送的開鎖指令,并將該開鎖指令傳輸至上述主控制器113,該開鎖指令是中央服務器22根據上述用戶終端33發送的開鎖請求生成的,該中央服務器22為車位管理平臺服務器,該開鎖請求攜帶有以下信息中的至少一種:用戶賬號信息、用戶欲使用的智能車位鎖標識、預計使用時間,其中,智能車位鎖標識可以是通過用戶終端33掃描對應的二維碼獲得的,也可以是用戶直接在用戶終端33上輸入的;

上述主控制器113,用于接收上述開鎖指令,并控制上述開關鎖結構114完成自動開鎖。

在本發明提供的實施例中,通過在智能車位鎖中設置近場通信模塊112,接收用戶終端33發送的開鎖指令,再由主控制器113控制開關鎖結構114自動完成開鎖動作,一方面能夠實現自動開鎖,增加了停車位使用者的便利性,另一方面,與移動通信模塊相比,近場通信模塊112具有功耗低的特點,進一步的,在開鎖過程中,借用用戶終端33(如手機)的聯網能力,與遠程的中央服務器22進行通信,最終控制智能車位鎖完成自動開鎖,無需智能車位鎖與中央服務器22之間進行數據交互,即可完成自動開鎖動作,另外,采用近場通信方式來控制智能車位鎖自動開鎖,需要用戶終端33在智能車位鎖的預設距離內,才能控制智能車位鎖自動開鎖,防止對其他智能車位鎖的誤操作。

進一步的,考慮到不僅需要控制智能車位鎖完成自動開鎖動作,為了對各智能車位鎖進行綜合管理,雖然可以通過用戶終端33將智能車位鎖的相關信息上傳至中央服務器22,但是智能車位鎖的預設距離內并非一直存在具有遠程通信能力的用戶終端33,或者雖然存在具有遠程通信能力的用戶終端33,但該用戶終端33的近場通信模塊112可能處于關閉狀態,不具有近場通信功能時,因此,智能車位鎖不僅需要具備近距離無線通信能力,還需要具備遠距離無線通信能力,從而保證車位鎖與遠端的中央服務器22進行數據交互,以便于中央服務器22能夠更好地對各智能車位鎖進行監控和管理,也就是說,在用戶終端33不與智能車位鎖進行近場通信時,仍能保證智能車位鎖與中央服務器22之間進行正常的數據交互,基于此,如圖2所示,上述智能車位鎖還包括:移動通信模塊115,該移動通信模塊115分別與上述主控制器113和中央服務器22相連接;

上述主控制器113,還用于在上述開關鎖結構114由開鎖狀態切換為閉鎖狀態后,生成閉鎖完成信息,并將該閉鎖完成信息傳輸至上述移動通信模塊115;

上述移動通信模塊115,用于接收上述閉鎖完成信息,通過移動通信網絡向上述中央服務器22發送該閉鎖完成信息,其中,該移動通信網絡包括:移動網絡(如移動4G網)、聯通網絡、網通網絡和電信網絡等等;該中央服務器22還將該閉鎖完成信息發送給相應的用戶終端33,以告知用戶車位鎖使用完成;

具體的,對于主控制器113而言,如果確定出開關鎖結構114由開鎖狀態切換為閉鎖狀態,則生成閉鎖完成信息,控制移動通信模塊115進入工作狀態,并控制該移動通信模塊115將該閉鎖完成信息發送至中央服務器22。

在本發明提供的實施例中,通過在智能車位鎖中設置移動通信模塊115,即使在智能車位鎖的預設距離內無具有遠程通信能力的用戶終端33的情況下,此時,智能車位鎖可以通過移動通信網絡將其相關信息上報給中央服務器22,從而保證車位鎖與遠端的中央服務器22進行數據交互,以便于中央服務器22能夠更好地對各智能車位鎖進行監控和管理,也就是說,在用戶終端33不與智能車位鎖進行近場通信時,仍能保證智能車位鎖與中央服務器22之間進行正常的數據交互。

另外,當檢測到近場通信模塊112異常時,還可以控制該移動通信模塊115與用戶終端33進行數據交互,完成自動開鎖,保證用戶可以正常使用該智能車位鎖。

其中,一方面,考慮到藍牙模塊具有能耗低的特點,另一方面,考慮到藍牙模塊還具有普遍性、廣泛性的特點,每個用戶終端33(如手機)中均設置一藍牙單元,從而能夠確保車位鎖與任一用戶終端33之間建立無線通信連接,同時藍牙連接保證了數據傳輸的可靠性,提高了通信的安全性,基于此,上述近場通信模塊112為藍牙模塊;

上述藍牙模塊,用于通過藍牙信號接收上述用戶終端33發送的開鎖指令,其中,該藍牙模塊處于工作狀態時,定期發送廣播數據,以便預設距離內的用戶終端33與其建立藍牙連接。

在本發明提供的實施例中,通過采用藍牙模塊與用戶終端33進行通信,一方面,能夠降低智能車位鎖的能耗,另一方面,還能夠確保車位鎖與任一用戶終端33之間建立無線通信連接,同時藍牙連接保證了數據傳輸的可靠性,提高了通信的安全性。

具體的,以近場通信模塊112為藍牙模塊為例,智能車位鎖上印制有二維碼或唯一性標識碼,在自動開鎖過程中,具體為:

上述用戶終端33向中央服務器22發送開鎖請求;

上述中央服務器22接收到開鎖請求后,根據該開鎖請求確定上述用戶是否滿足使用上述標識對應的智能車位鎖的條件,具體的,一方面,需要驗證用戶終端33是否滿足開啟智能車位鎖的條件,如用戶賬號信息中的余額是否充足、信用度是否達標等等;另一方面,需要判斷智能車位鎖是否滿足使用條件,如智能車位鎖是否處于閑置狀態等等,只有在兩方面條件均滿足的情況下,才確定用戶滿足使用上述標識對應的智能車位鎖的條件;

如果滿足,則中央服務器22向上述用戶終端33發送開鎖指令和藍牙連接信息;

上述用戶終端33與智能車位鎖中的藍牙模塊建立藍牙連接,并通過藍牙信號將該開鎖指令下發至該智能車位鎖;

上述智能車位鎖使用上述開鎖指令完成自動開鎖,在智能車位鎖切換為閉鎖狀態后,向中央服務器22發送的閉鎖完成信息,其中,該閉鎖完成信息為智能車位鎖通過移動通信網絡發送的;

如果不滿足,則中央服務器22向上述用戶終端33發送用于表示車位鎖不可用的提示信息,其中,提示信息中包含驗證不通過的具體原因。

其中,上述智能車位鎖可以是設置在住宅區停車位上的車位鎖,也可以是設置在停車場停車位上的車位鎖,還可以是設置在商場停車位上的車位鎖,或者設置在其他路邊零散停車位上的車位鎖等等;

在智能車位鎖向中央服務器22上報當前狀態過程中,一種是當智能車位鎖的當前狀態發生變化或達到預警條件時,如當前使用狀態發生變化或電量低等等,需要通過上述移動通信模塊115向中央服務器22上報當前狀態,另一種是按照預設時間間隔定期移動通信模塊115向中央服務器22上報當前狀態(此時能夠防止智能車位鎖與中央服務器22之間出現離線“失聯”的情況),具體為:

如果確定當前狀態發生變化、達到預警條件或當前時間與信息上報時間一致時,主控制器113將智能車位鎖的當前狀態傳輸至移動通信模塊115,該移動通信模塊115接收并將當前狀態發送至中央服務器22;

中央服務器22接收該智能車位鎖的當前狀態,根據該當前狀態更新智能車位鎖的上一狀態信息,并向智能車位鎖下發反饋信息。

進一步的,為了使智能車位鎖更加節能,可以在不需要近場通信模塊112工作時,控制近場通信模塊112的進入節能模式,從而延長智能車位鎖的供電電池的單次使用時間,基于此,上述主控制器113,還用于如果確定上述開關鎖結構114處于開鎖狀態,則控制上述近場通信模塊112進入休眠狀態或關閉狀態;

如果確定上述開關鎖結構114處于閉鎖狀態,則控制上述近場通信模塊112進入工作狀態。

其中,當開關鎖結構114處于開鎖狀態時,說明該智能車位鎖已被某一用戶使用,即給智能車位鎖對應的車位已被該用戶所占用,此時可以控制近場通信模塊112進入休眠狀態或關閉狀態,從而達到節能的效果;當開關鎖結構114處于閉鎖狀態時,說明該智能車位鎖正在定期發送廣播數據,等待用戶終端33與其建立無線通信連接;

進一步的,為了使智能車位鎖更加節能,還可以在不需要移動通信模塊115工作時,控制移動通信模塊115的進入節能模式,從而延長智能車位鎖的供電電池的單次使用時間,基于此,上述主控制器113,還用于如果確定上述智能車位鎖的當前狀態不滿足以下所有預設條件,則控制上述移動通信模塊115進入休眠狀態或關閉狀態,該當前狀態包括:當前使用狀態、當前剩余電量、當前防盜模式、當前移動通信信號強度、當前軟件版本信息、當前時間中的一種或多種;

否則,如果滿足以下任一預設條件,則控制上述移動通信模塊115進入工作狀態,并控制上述移動通信模塊115將上述當前狀態發送至上述中央服務器22、以及接收上述中央服務器22返回的反饋信息,該反饋信息包括:時間信息、下一次信息上報時間、藍牙密鑰、升級命令,其中,智能車位鎖接收到該時間信息時,主控制器113根據該時間信息更新自身的當前時間,從而達到自動時間校正的效果;

其中,上述預設條件至少包括:由開鎖狀態切換為閉鎖狀態或由閉鎖狀態切換為開鎖狀態、當前剩余電量小于最低電量閾值、切換至防盜模式、當前移動通信信號強度小于預設強度閾值、當前時間與信息上報時間一致。

在本發明提供的實施例中,在近場通信模塊112和移動通信模塊115不需要進行通信是,控制其進入節能模式,從而延長智能車位鎖的供電電池的單次使用時間,由于智能車位鎖的功耗比較低,可以直接使用電池供電,無需進行布線安裝。

進一步的,考慮到智能車位鎖的功能需要定期更新和升級,在確定智能車位鎖預設距離范圍內存在具有遠程通信能力的用戶終端33,且該用戶終端33的近場通信模塊112正常時時,可以將升級數據包發送至用戶終端33,并通過該用戶終端33將該升級數據包下發至與其通信連接的智能車位鎖,基于此,上述近場通信模塊112,還用于接收用戶終端33發送的升級數據包,并將該升級數據包傳輸至上述主控制器113;

進一步的,考慮到智能車位鎖的預設距離內并非一直存在具有遠程通信能力的用戶終端33,或者雖然存在具有遠程通信能力的用戶終端33,但該用戶終端33的近場通信模塊112可能處于關閉狀態,不具有近場通信功能時,又或者升級數據包比較重要、對實時性要求比較高時,可以直接由中央服務器22將升級數據包下發至相應的智能車位鎖,基于此,上述移動通信模塊115,還用于接收中央服務器22發送的升級數據包,并將上述升級數據包傳輸至上述主控制器113,以使上述主控制器113使用上述升級數據包對上述智能車位鎖進行升級。

其中,在智能車位鎖上報當前狀態時,由于該當前狀態包括當前軟件版本信息,中央服務器22將根據該當前軟件版本信息確定該智能車位鎖是否需要更新或升級,如果需要,則在中央服務器22返回的反饋信息中包括升級命令,以使主控制器113控制智能車位鎖進入升級等待狀態,并向中央服務器22發送升級指示,此時中央服務器22向該智能車位鎖下發升級數據包,智能車位鎖使用該升級數據包進行升級,升級完成后,智能車位鎖將向中央服務器22返回升級結果(升級成功、升級失敗或接收超時等),只能升級成功時,才控制移動通信模塊115進入休眠狀態或關閉狀態,當升級失敗或者接收超時時,等待中央服務器22再次下發升級數據包。

進一步的,考慮到用戶使用完停車位后,可能不方便將車位鎖上鎖或者忘記關閉上述智能車位鎖,此時雖然停止位上沒有車輛停放,但智能車位鎖仍處于開鎖狀態,導致車位鎖的當前使用狀態與實際使用情況不一致,從而影響中央服務器對車位鎖的監控與管理,基于此,如圖3所示,上述車位鎖還包括:設置于上述車位鎖本體111表面的物體檢測模塊116,該物體檢測模塊116與上述主控制器113相連接;

上述物體檢測模塊116,用于采集車位鎖對應的停車位有效停車范圍內的感應信號,并將該感應信號傳輸至上述主控制器113;

上述主控制器113,還用于根據上述感應信號判斷停車位有效停車范圍內是否停放車輛,如果否,則控制上述開關鎖結構114進入閉鎖狀態。

在本發明提供的實施例中,通過在智能車位鎖中設置物體檢測模塊116,可以自動檢測停車位上是否有車輛停放,一旦檢測出停車位上沒有車輛停放時,自動控制開關鎖結構114進入閉鎖狀態,自動完成上鎖動作,此時無需用戶手動上鎖,即給用戶帶來了便利性,又確保車位鎖的當前使用狀態與實際使用情況保持一致。

具體的,上述物體檢測模塊116包括以下中的一種或多種:紅外傳感器、激光傳感器、攝像裝置、超聲波傳感器、或霍爾傳感器;

另外,為了避免由于其他外界物體干擾,而導致物體檢測模塊116采集到的感應信號不準確,從而導致主控制器113的判斷結果不準確的問題,一方面,可以通過調整物體檢測裝置所采集的感應信號的來源范圍,以紅外傳感器為例,可以通過設置紅外傳感器的位置和紅外傳感器發出的紅外線信號的方向來使得其采集到的感應信號不受其他外物體的影響,基于此,將紅外傳感器的紅外線發射元件對準除車輛外其他外界物體無法進入的區域;

另一方面,可以采用多種物體檢測裝置相結合的方式來采集多種感應信號,如上述物體檢測裝置包括:紅外傳感器和攝像裝置;

上述紅外傳感器,用于采集車位鎖對應的停車位有效停車范圍內的紅外感應信號,并將該紅外感應信號傳輸至上述主控制器113;

上述攝像裝置,用于采集車位鎖對應的停車位有效停車范圍內的圖像信息,并將該圖像信息傳輸至上述主控制器113;

上述主控制器113,還用于根據上述紅外感應信號和上述圖像信息綜合判斷停車位有效停車范圍內是否停放車輛。

在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智能車位鎖中,通過在智能車位鎖中設置近場通信模塊112,接收用戶終端33發送的開鎖指令,再由主控制器113控制開關鎖結構114自動完成開鎖動作,一方面能夠實現自動開鎖,增加了停車位使用者的便利性,另一方面,與移動通信模塊115相比,近場通信模塊112具有功耗低的特點,進一步的,在開鎖過程中,借用用戶終端33(如手機)的聯網能力,與遠程的中央服務器22進行通信,最終控制智能車位鎖完成自動開鎖,無需智能車位鎖與中央服務器22之間進行數據交互,即可完成自動開鎖動作,另外,采用近場通信方式來控制智能車位鎖自動開鎖,需要用戶終端33在智能車位鎖的預設距離內,才能控制智能車位鎖自動開鎖,防止對其他智能車位鎖的誤操作。

本發明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用戶終端33,該用戶終端33與中央服務器22以移動無線通信方式通信連接,與智能車位鎖以近場無線通信方式通信連接,該用戶終端33用于

向中央服務器22發送開鎖請求,該開鎖請求攜帶有以下信息中的至少一種:用戶賬號信息、用戶欲使用的智能車位鎖標識、預計使用時間;

接收上述中央服務器22根據上述開鎖請求生成的開鎖指令;

將上述開鎖指令下發至上述智能車位鎖,以使該智能車位鎖完成自動開鎖。

在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用戶終端33中,在開鎖過程中,借用用戶終端33(如手機)的聯網能力,與遠程的中央服務器22進行通信,最終控制智能車位鎖完成自動開鎖,無需智能車位鎖與中央服務器22之間進行數據交互,即可完成自動開鎖動作。

本發明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中央服務器22,該中央服務器22分別與用戶終端33和智能車位鎖以移動無線通信方式通信連接,該中央服務器22用于

接收用戶終端33發送的開鎖請求,該開鎖請求攜帶有以下信息中的至少一種:用戶賬號信息、用戶欲使用的智能車位鎖標識、預計使用時間;

根據上述開鎖請求確定上述用戶是否滿足使用上述標識對應的智能車位鎖的條件;

如果滿足,則向上述用戶終端33發送開鎖指令,以使該用戶終端33將上述開鎖指令下發至上述智能車位鎖;

如果不滿足,則向上述用戶終端33發送用于表示車位鎖不可用的提示信息。

在本發明提供的實施例中,通過中央服務器22和用戶終端33之間的相互配合,在開鎖過程中,借用用戶終端33(如手機)的聯網能力,與遠程的中央服務器22進行通信,能夠控制智能車位鎖實現自動開鎖,增加了停車位使用者的便利性,同時,利用中央服務器22對各智能車位鎖進行控制,無需專人管理,實現對停車位的自動化管理,節約了人力成本,避免因人為因素而產生管理漏洞。

其中,智能車位鎖采用移動通信網絡的方式與中央服務器22進行數據交互、采用近場通信方式與用戶終端33進行數據交互,即達到了節能的效果,實現了對智能車位鎖完成自動開鎖,又保證智能車位鎖向中央服務器22上報當前狀態,一方面,不僅增加了數據傳輸的穩定性和可靠性,而且便于后續對通信網絡的異常維護;另一方面,由于采用移動通信網絡的方式和近場通信方式均無需布線,不受智能車位鎖安裝環境的限制,即可對比較集中的智能車位鎖進行控制,也可對路邊分散的智能車位鎖進行控制,也就是說,無論智能車位鎖設置在何處,對任何具有移動通信網絡功能的智能車位鎖對應的停車位均可以實現統一管理。

進一步的,為了使用戶在預設距離內快速、準確地查找到一個當前可用的停車位,為用戶提供閑置停車位查詢服務,基于此,上述中央服務器22,還用于

接收上述用戶終端33的車位查詢請求,該車位查詢請求至少攜帶有位置信息;

根據存儲的各智能車位鎖上報的當前使用狀態查詢距上述位置信息預設距離內的當前使用狀態為閑置狀態的上述智能車位鎖,該當前使用狀態包括以下中至少一種:開鎖狀態、閑置狀態、或預約狀態,其中,該當前使用狀態為智能車位鎖通過移動通信網絡發送的,該預約狀態表示停車位已被其他用戶預定;;

將查詢到的至少一個上述智能車位鎖的位置信息發送至上述用戶終端33,以使上述用戶終端33根據用戶選擇的一上述智能車位鎖向中央服務器22發送開鎖請求。

其中,為了便于停車位的持有者實時查看自己停車位的使用狀態,基于此,上述中央服務器22,還用于:

在接收各智能車位鎖發送的當前使用狀態之后,將上述智能車位鎖的當前使用狀態發送至與所述智能車位鎖綁定的用戶終端33。

在本發明提供的實施例中,通過實時監控各智能車位鎖的當前使用狀態,為欲使用智能車位鎖的用戶提供其周圍閑置的智能車位鎖,便于用戶快速、準確地選擇一個當前可用的停車位;

另外,考慮到各智能車位鎖對應的停車位的持有者可能各不相同,例如,住宅區停車位,該停車位的持有者為個人,如果上述智能車位鎖為住宅區停車位上的車位鎖,此時只要停車位的持有者在車位管理平臺上完成注冊,車位管理平臺就能對該停車位進行統一管理,并在停車位的持有者設置的該停車位的可共享時段內,將該停車位推薦給需要使用該停車位的非持有者,從而實現停車位共享的目的,一方面,有助于持有者將自己閑置的停車位進行共享,不僅能夠給停車位的非持有者帶來便利,還能夠使停車位的持有者獲得一定的報酬,達到互惠互利的效果;另一方面,能夠提高停車位的有效利用率,從而節約社會資源。

進一步的,為了實現對停車位的使用情況進行自動計時、自動扣費,基于此,上述中央服務器22,還用于:

接收上述智能車位鎖發送的閉鎖完成信息之后,根據上述開鎖指令的發送時間和上述閉鎖完成信息的接收時間確定上述智能車位鎖的實際使用時間;

根據上述實際使用時間從與上述用戶終端33關聯的賬號扣除相應的使用費用;

向上述用戶終端33發送本次車位鎖使用情況信息,該使用情況信息包括實際使用時間和相應的使用費用。

在本發明提供的實施例中,通過統計各智能車位鎖的開始使用時間和結束使用時間,實現對停車位的使用情況進行自動計時、自動扣費,節省人工成本。

其中,考慮到對于住宅區停車位,發送開鎖請求的用戶終端33可能是停車位的持有者,即開鎖請求中攜帶的用戶賬號信息為智能車位鎖的綁定賬號,也可能是停車位的非持有者,對于停車位的持有者而言,無需支付停車位的使用費用,基于此,上述中央服務器22,還用于:

在根據上述開鎖指令的發送時間和上述閉鎖完成信息的接收時間確定上述智能車位鎖的實際使用時間之前,判斷上述用戶賬號信息與上述智能車位鎖對應的綁定賬號信息是否一致;

如果不一致,則繼續執行根據上述開鎖指令的發送時間和上述閉鎖完成信息的接收時間確定上述智能車位鎖的實際使用時間的步驟;

如果一致,則停止執行根據上述開鎖指令的發送時間和上述閉鎖完成信息的接收時間確定上述智能車位鎖的實際使用時間的步驟。

在本發明提供的實施例中,在進行扣除停車位使用費用之前,先將開鎖請求中攜帶的用戶賬號信息與智能車位鎖的綁定賬號(即停車位的綁定賬號)進行比對,只有在確定出開鎖請求中攜帶的用戶賬號信息與智能車位鎖的綁定賬號不一致,即請求開鎖的用戶為停車位的非持有者,才從用戶終端33的賬號中扣除相應的停車位使用費用。

進一步的,考慮到發送開鎖請求的用戶終端33可能是停車位的持有者的家屬、親戚或者朋友等,此時也無需支付停車位的使用費用,基于此,上述開鎖請求還攜帶有開鎖密碼,上述中央服務器22,還用于:

在根據所述開鎖指令的發送時間和所述閉鎖完成信息的接收時間確定所述智能車位鎖的實際使用時間之前,判斷所述開鎖密碼與所述智能車位鎖對應的預設密碼是否一致;

如果一致,則停止執行根據所述開鎖指令的發送時間和所述閉鎖完成信息的接收時間確定所述智能車位鎖的實際使用時間的步驟;

如果不一致,則向所述用戶終端33發送用于表示輸入密碼錯誤的提示信息。

進一步的,考慮到雖然用戶終端33發送開鎖請求時智能車位鎖處于閉鎖狀態,但可能出現在該用戶使用該停車位的時段內,停車位的持有者需要使用自己的停車位的情況,為了防止出現停車位的持有者需要使用自己的停車位時,停車位已被他人車輛占用的情況,可以在響應用戶終端33的開鎖請求時,考慮智能車位鎖的綁定用戶終端33設置的禁止使用時段這一因素,基于此,若上述開鎖請求至少攜帶有預計使用時間,則上述根據上述開鎖請求確定上述用戶是否滿足使用上述標識對應的智能車位鎖的條件,包括:

判斷上述預計使用時間是否落在上述智能車位鎖的綁定用戶終端33設置的禁止使用時段內;

若是,則確定上述用戶不滿足使用上述標識對應的智能車位鎖的條件;

若否,則確定上述用戶滿足使用上述標識對應的智能車位鎖的條件。

在本發明提供的實施例中,停車位的持有者(即智能車位鎖的綁定用戶終端33)能夠為自己的停車位設置禁止使用時段,如果發送開鎖請求的用戶終端33的預計使用時間落在該禁止使用時段內,則確定該停車位為不可用,即該停車位對應的智能車位鎖為不可用,并告知欲使用該停車位的用戶智能車位鎖不可用的具體原因,便于用戶繼續選擇下一閑置的停車位,從而防止出現停車位的持有者需要使用自己的停車位時,停車位已被他人車輛占用的情況。

另外,還可以在響應用戶終端33的車位查詢請求時,就考慮智能車位鎖的綁定用戶終端33設置的禁止使用時段這一因素,基于此,若所述車位查詢請求還攜帶有預計使用時間,則上述將查詢到的至少一個所述智能車位鎖的位置信息發送至所述用戶終端33,具體包括:

分別判斷所述預計使用時間是否落在查詢到的所述智能車位鎖的綁定用戶終端33設置的禁止使用時段內;

篩選出預計使用時間未落在所述智能車位鎖的綁定用戶終端33設置的禁止使用時段內的智能車位鎖;

將篩選出的至少一個所述智能車位鎖的位置信息發送至所述用戶終端33。

其中,當用戶終端33先發送車位查詢請求再發送開鎖請求時,何時考慮智能車位鎖的綁定用戶終端33設置的禁止使用時段這一因素存在兩種情況,具體為:

(1)在響應用戶終端33的車位查詢請求時,考慮禁止使用時段這一因素,為用戶終端33確定出預設距離內至少一個可用的智能車位鎖,此時,已將禁止使用時段內包含預計使用時間的智能車位鎖排除,在響應開鎖請求時無需考慮禁止使用時段這一因素,即可為用戶終端33提供可用的智能車位鎖,防止出現停車位的持有者需要使用自己的停車位時,停車位已被他人車輛占用的情況;

(2)在響應用戶終端33的車位查詢請求時,不考慮禁止使用時段這一因素,為用戶終端33確定出預設距離內至少一個閑置的智能車位鎖,此時,可能存在預計使用時間與禁止使用時段沖突的情況,需要在響應開鎖請求時,考慮禁止使用時段這一因素,只有在預計使用時間未落在該禁止使用時段內,才向用戶終端33發送開鎖指令,防止出現停車位的持有者需要使用自己的停車位時,停車位已被他人車輛占用的情況。

需要說明的是,上述考慮禁止使用時段這一因素的兩種情況,均能夠實現防止出現停車位的持有者需要使用自己的停車位時,停車位已被他人車輛占用的情況,可以根據實際需求進行選擇;對于在響應用戶終端33的車位查詢請求時,考慮禁止使用時段這一因素而言,適用于多數智能車位鎖設置禁止使用時段的情形,此時可以避免出現為用戶查詢到的智能車位鎖存在不可用的問題;

對應的,對于在響應用戶終端33的開鎖請求時,考慮禁止使用時段這一因素而言,適用于多數智能車位鎖未設置禁止使用時段的情形,此時在查詢距用戶終端33的位置信息預設距離內的智能車位鎖時,無需將預計使用時間與預設距離內的智能車位鎖的禁止使用時段進行一一對比,只有在用戶終端33發送開鎖請求時,才考慮這一因素,這樣減少了服務器的信息處理量,提高了服務器的信息處理速度和響應速度。

在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中央服務器22中,通過中央服務器22和用戶終端33之間的相互配合,在開鎖過程中,借用用戶終端33(如手機)的聯網能力,與遠程的中央服務器22進行通信,能夠控制智能車位鎖實現自動開鎖,增加了停車位使用者的便利性,同時,利用中央服務器22對各智能車位鎖進行控制,無需專人管理,實現對停車位的自動化管理,節約了人力成本,避免因人為因素而產生管理漏洞。

本發明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智能車位鎖的控制系統,如圖4所示,該系統包括:上述中央服務器22、多個上述用戶終端33、以及多個上述智能車位鎖11;

其中,以用戶終端33與智能車位鎖11之間采用藍牙通信方式進行通信為例,在自動開鎖過程中,具體為:

上述用戶終端33向中央服務器22發送開鎖請求;

上述中央服務器22接收到開鎖請求后,根據該開鎖請求確定上述用戶是否滿足使用上述標識對應的智能車位鎖11的條件,具體的,一方面,需要驗證用戶終端33是否滿足開啟智能車位鎖11的條件,如用戶賬號信息中的余額是否充足、信用度是否達標等等;另一方面,需要判斷智能車位鎖11是否滿足使用條件,如智能車位鎖11是否處于閑置狀態等等,只有在兩方面條件均滿足的情況下,才確定用戶滿足使用上述標識對應的智能車位鎖11的條件;

如果滿足,則中央服務器22向上述用戶終端33發送開鎖指令和藍牙連接信息;

上述用戶終端33與智能車位鎖11中的藍牙模塊建立藍牙連接,并通過藍牙信號將該開鎖指令下發至該智能車位鎖11;

上述智能車位鎖11使用上述開鎖指令完成自動開鎖,在智能車位鎖11切換為閉鎖狀態后,向中央服務器22發送的閉鎖完成信息,其中,該閉鎖完成信息為智能車位鎖11通過移動通信網絡發送的;

如果不滿足,則中央服務器22向上述用戶終端33發送用于表示車位鎖不可用的提示信息,其中,提示信息中包含驗證不通過的具體原因。

如圖5所示,上述智能車位鎖11還與中央服務器22之間采用移動通信網絡方式進行通信,智能車位鎖11通過移動通信模塊115向中央服務器22上報數據,并接收中央服務器22下發的相關數據,在智能車位鎖11向中央服務器22上報當前狀態過程中,一種是當智能車位鎖11的當前狀態發生變化或達到預警條件時,如當前使用狀態發生變化或電量低等等,需要通過上述移動通信模塊115向中央服務器22上報當前狀態,另一種是按照預設時間間隔定期移動通信模塊115向中央服務器22上報當前狀態(此時能夠防止智能車位鎖11與中央服務器22之間出現離線“失聯”的情況),具體為:

如果確定當前狀態發生變化、達到預警條件或當前時間與信息上報時間一致時,主控制器113將智能車位鎖11的當前狀態傳輸至移動通信模塊115,該移動通信模塊115接收并將當前狀態發送至中央服務器22;

中央服務器22接收該智能車位鎖11的當前狀態,根據該當前狀態更新智能車位鎖11的上一狀態信息,并向智能車位鎖11下發反饋信息。

在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智能車位鎖11的控制系統中,通過在智能車位鎖11中設置近場通信模塊112,接收用戶終端33發送的開鎖指令,再由主控制器113控制開關鎖結構114自動完成開鎖動作,一方面能夠實現自動開鎖,增加了停車位使用者的便利性,另一方面,與移動通信模塊115相比,近場通信模塊112具有功耗低的特點,進一步的,在開鎖過程中,借用用戶終端33(如手機)的聯網能力,與遠程的中央服務器22進行通信,最終控制智能車位鎖11完成自動開鎖,無需智能車位鎖11與中央服務器22之間進行數據交互,即可完成自動開鎖動作,另外,采用近場通信方式來控制智能車位鎖11自動開鎖,需要用戶終端33在智能車位鎖11的預設距離內,才能控制智能車位鎖11自動開鎖,防止對其他智能車位鎖11的誤操作。

本發明實施例所提供的用戶終端和中央服務器,其實現原理及產生的技術效果在前述詳細介紹智能車位鎖,為簡要描述,用戶終端和中央服務器實施例部分未提及之處,可參考前述上述智能車位鎖實施例中相應內容。所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清楚地了解到,為描述的方便和簡潔,前述描述的用戶終端和中央服務器的具體工作過程,均可以參考上述智能車位鎖實施例中的對應過程,在此不再贅述。

在本發明所提供的實施例中,應該理解到,所揭露智能車位鎖、用戶終端、中央服務器,可以通過其它的方式實現。以上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示意性的,例如,所述單元的劃分,僅僅為一種邏輯功能劃分,實際實現時可以有另外的劃分方式,又例如,多個單元或組件可以結合或者可以集成到另一個系統,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執行。另一點,所顯示或討論的相互之間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信連接可以是通過一些通信接口,裝置或單元的間接耦合或通信連接,可以是電性,機械或其它的形式。

所述作為分離部件說明的單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開的,作為單元顯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單元,即可以位于一個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個網絡單元上。可以根據實際的需要選擇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單元來實現本實施例方案的目的。另外,在本發明提供的實施例中的各功能單元可以集成在一個處理單元中,也可以是各個單元單獨物理存在,也可以兩個或兩個以上單元集成在一個單元中。

所述功能如果以軟件功能單元的形式實現并作為獨立的產品銷售或使用時,可以存儲在一個計算機可讀取存儲介質中。基于這樣的理解,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本質上或者說對現有技術做出貢獻的部分或者該技術方案的部分可以以軟件產品的形式體現出來,該計算機軟件產品存儲在一個存儲介質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臺計算機設備(可以是個人計算機,服務器,或者網絡設備等)執行本發明各個實施例所述方法的全部或部分步驟。而前述的存儲介質包括:U盤、移動硬盤、只讀存儲器(Read-Only Memory,ROM)、隨機存取存儲器(Random Access Memory,RAM)、磁碟或者光盤等各種可以存儲程序代碼的介質。

應注意到:相似的標號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圖中表示類似項,因此,一旦某一項在一個附圖中被定義,則在隨后的附圖中不需要對其進行進一步定義和解釋,此外,術語“第一”、“第二”、“第三”等僅用于區分描述,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實施例,僅為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用以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發明揭露的技術范圍內,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可輕易想到變化,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變化或者替換,并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發明實施例技術方案的精神和范圍。都應涵蓋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發明的保護范圍應所述以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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