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板塊間的拼接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
形成于板塊單元端部的拼接端,所述拼接端向遠離所述板塊單元的外表面方向延伸設置,相鄰兩個板塊單元間的拼接端相對設置且之間留設有拼接縫;
填設于所述拼接縫內的嵌縫層;
形成于所述板塊單元端部的凹槽,相鄰兩個板塊單元間的凹槽相對設置從而形成有與所述拼接縫相連通的對接槽;
填設于所述對接槽內的填充層;以及
固定連接相鄰兩個所述板塊單元間的拼接端的連接件。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板塊間的拼接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嵌縫層包括:滿填于所述拼接縫內的砂漿層和涂覆于所述砂漿層外表面的膠泥層,所述膠泥層的外表面與所述拼接端的端部平齊設置。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板塊間的拼接結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貼設于相鄰兩個板塊單元連接處的抗裂層,所述抗裂層覆設于所述填充層之上并向對應所述板塊單元內部延伸設置。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板塊間的拼接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抗裂層包括玻璃纖維網格布和補縫膠泥。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板塊間的拼接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砂漿層包括水泥砂漿和玻璃纖維絲。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板塊間的拼接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膠泥層、所述填充層和所述補縫膠泥均包括低堿硫鋁酸鹽水泥、中砂和建筑膠。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板塊間的拼接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件為螺栓,所述螺栓穿設一對所述拼接端并通過螺母螺合固定。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板塊間的拼接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板塊單元為GRC板塊。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板塊間的拼接結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貼設于所述板塊單元外表面的飾面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