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逃生設備的技術領域,具體地是一種高樓逃生設備。
背景技術:
隨著城市化的發展,高樓住宅已經成為城市居住的主要形式,而在高樓火災中,救援車的云梯只能上升至有限的高度,因此對于居住的樓層較高的單元無法實現救援,而高樓結構中的弱電井道和樓梯等又構成了較好的煙囪效應,因此樓道內必然無法從上往下逃生。現有技術中,遇到高樓火情較大的情況時只能要求用戶往樓頂逃生,借助于救援直升機進行人員的撤離。
但是在火災中完全依靠救援直升機進行救援,不僅救援人數有限,而且耗時長,并且對于各個單元的用戶其均需要移動至樓頂,在這一過程中不僅耗時長而且增加了人員受到樓道內濃煙傷害的風險。
另外,現有技術中也有存在高樓逃生器,其通過繩索進行人員的降落。但是這一高樓逃生器存在繩索斷裂的風險,并且受繩索長度限制,因此局限性大。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高樓逃生設備,其可以使用戶從外墻面上快速降落,從而遠離樓道內火情。
本發明所采取的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高樓逃生設備,它包括一固定于墻體上的滑軌,滑軌沿重力方向從上往下延伸,其特征在于:滑軌上設有一滑槽,滑槽的槽口位置的寬度小于槽底位置的寬度,所述滑軌上位于滑槽所對應的位置設有一滑板,滑板的正面安裝有一用于固定人員的固定機構,滑板的背面位于設有一連接桿,連接桿的一端與滑板的背面固定,連接桿的另一端經滑槽的槽口延伸至滑槽內,所述滑槽內設有一減速機構,所述減速機構固定于連接桿上,且當滑板通過連接桿帶動減速機構沿重力方向下行時減速機構與滑槽的內側壁滑動摩擦,用于降低滑板下行的速度。
所述的滑軌嵌入墻體內,且滑軌位于滑槽槽口所在位置的端面與墻體的外墻面位于同一豎直平面內。
所述滑板的背面與墻體外墻面之間的間距小于10mm。
所述的連接桿為兩個,兩個連接桿沿滑板的長度方向間隔設置,且各連接桿位于滑槽內的端部分別與各自對應的減速機構固定連接。
所述的減速機構包括一套管,套管的兩端分別設有一頂桿,各頂桿的一端分別插入套管的中心通孔內,且頂桿與套管的中心通孔滑動配合,頂桿外露于套管外的端部設有一摩擦片,套管內位于兩個頂桿之間的區域設有一預緊彈簧,預緊彈簧的兩端分別與兩個頂桿位于套管內的端部抵靠,用于推動頂桿沿套管的軸向朝套管外運動,兩個頂桿上的摩擦片分別與滑槽內相對稱的兩個側壁相抵靠。
所述滑槽沿重力方向近上端的寬度大于滑槽近下端的寬度,且滑槽的寬度沿重力方向從上往下呈線性減小。
采用以上結構后,本發明的一種高樓逃生設備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以下優點:首先,可以借助外墻上的滑軌直接降落,因此可以便于用戶快速撤離,其次,不受樓層高度限制,適用于城市高樓的逃生。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明的一種高樓逃生設備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的左視示意圖。
圖3是本發明的滑軌部分內部結構示意圖。
其中,1、墻體,2、滑軌,3、滑槽,4、滑板,5、固定機構,6、連接桿,7、套管,8、頂桿,9、摩擦片,10、預緊彈簧;
B是指滑槽沿重力方向的上端的寬度;
D是指滑槽沿重力方向的下端的寬度。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說明。
本發明提供一種高樓逃生設備,它包括一固定于墻體1上的滑軌2,滑軌2沿重力方向從上往下延伸,其特征在于:滑軌2上設有一滑槽3,滑槽3的槽口位置的寬度小于槽底位置的寬度,所述滑軌2上位于滑槽3所對應的位置設有一滑板4,滑板4的正面安裝有一用于固定人員的固定機構5,滑板4的背面位于設有一連接桿6,連接桿6的一端與滑板4的背面固定,連接桿6的另一端經滑槽3的槽口延伸至滑槽3內,所述滑槽3內設有一減速機構,所述減速機構固定于連接桿6上,且當滑板4通過連接桿6帶動減速機構沿重力方向下行時減速機構與滑槽3的內側壁滑動摩擦,用于降低滑板4下行的速度。
所述的滑軌2嵌入墻體1內,且滑軌2位于滑槽3槽口所在位置的端面與墻體1的外墻面位于同一豎直平面內。
所述滑板4的背面與墻體1外墻面之間的間距小于10mm。
所述的連接桿6為兩個,兩個連接桿6沿滑板4的長度方向間隔設置,且各連接桿6位于滑槽3內的端部分別與各自對應的減速機構固定連接。
所述的減速機構包括一套管7,套管7的兩端分別設有一頂桿8,各頂桿8的一端分別插入套管7的中心通孔內,且頂桿8與套管7的中心通孔滑動配合,頂桿8外露于套管7外的端部設有一摩擦片9,套管7內位于兩個頂桿8之間的區域設有一預緊彈簧10,預緊彈簧10的兩端分別與兩個頂桿8位于套管7內的端部抵靠,用于推動頂桿8沿套管7的軸向朝套管7外運動,兩個頂桿8上的摩擦片9分別與滑槽3內相對稱的兩個側壁相抵靠。
所述滑槽3沿重力方向近上端的寬度B大于滑槽3近下端的寬度,且滑槽3的寬度D沿重力方向從上往下呈線性減小。
以上就本發明較佳的實施例作了說明,但不能理解為是對權利要求的限制。本發明不僅局限于以上實施例,其具體結構允許有變化,凡在本發明獨立要求的保護范圍內所作的各種變化均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