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磨拋機下料與對接單元結構,屬于機械加工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磨拋機常用于對玻璃、鉆石、水晶等工件的磨切與拋光,例如中國專利文獻CN103707189A公開的一種板式夾具磨拋機。現有技術中的磨拋機,使用時將上述工件的球體通過夾具夾持后在磨盤或拋光盤上按照預設角度進行磨削或拋光,多個球體分別被多個夾具頭夾持或粘接固定于夾具頭,夾具內設置有蝸輪蝸桿驅動機構,通過電機驅動多個夾具頭自轉從而調整切削或拋光角度,當對球體一側的加工工序完成后,再將球體取下,調轉夾持方向后再對另一側進行磨削或拋光。而在每次加工工序中,通常只能對球體進行單獨的磨、拋工序作業,從而導致效率低下。
技術實現要素:
因此,本發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現有技術中的缺陷,提供一種高效的磨拋機下料與對接單元結構。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的一種磨拋機下料與對接單元結構,包括位于上方的第一溫度調節部、位于所述第一溫度調節部豎直下方的第二溫度調節部以及夾具組;所述夾具組包括第一夾具、位于所述第一夾具豎直下方的第二夾具、用于驅動所述第一夾具在豎直方向升降運動的第一驅動裝置、用于驅動所述第二夾具在豎直方向升降運動的第二驅動裝置、用于驅動所述第一夾具沿水平軸線旋轉的第一旋轉電機、用于驅動所述第二夾具沿水平軸線旋轉的第二旋轉電機。
所述磨拋機下料與對接單元結構還包括第一加粉機構;所述第一加粉機構包括由上到下依次緊貼設置的粉盒邊框、中間滑板以及通孔擋板,所述粉盒邊框固定于安裝支架上,所述中間滑板能夠在滑板驅動裝置的驅動下在靠近或遠離所述基礎部的方向上相對于所述粉盒邊框滑動,在所述中間滑板的靠近所述基礎部的一側設置有若干通孔,所述通孔能夠隨著所述中間滑板的移動而在所述粉盒邊框豎直下方至所述第一夾具的夾具頭豎直上方的區間內往復運動;在所述中間滑板與所述通孔擋板之間設置有隨動彈簧;所述隨動彈簧的兩端分別固定于所述中間滑板與所述通孔擋板,給所述通孔擋板施加一個彈力使其能夠跟隨所述中間滑板往復滑動,并且當所述通孔移動至所述粉盒邊框豎直下方時遮擋所述通孔,以及當所述通孔移動至所述第一夾具的夾具頭豎直上方時與所述通孔相錯開。
所述安裝支架上設置有滑軌以及與所述滑軌相配合的第一滑塊和第二滑塊,所述第一滑塊固定于所述中間滑板,所述第二滑塊固定于所述通孔擋板。
其中所述第一驅動裝置包括第一驅動電機、連接于所述第一驅動電機的動力輸出端的第一驅動絲杠、設置于所述第一驅動絲杠上的第一螺母、固定于所述第一螺母上的第一滑板;所述第二驅動裝置包括第二驅動電機、連接于所述第二驅動電機的動力輸出端的第二驅動絲杠、設置于所述第二驅動絲杠上的第二螺母、固定于所述第二螺母上的第二滑板;所述第一、二滑板安裝于滑道上。
所述第一、二溫度調節部分別包括盤繞的銅管,所述銅管內部用于通入冷媒流體或熱媒流體。
采用上述技術方案,由于本發明的磨拋機下料與對接單元結構,能夠在工件的球體需要更換磨拋面時進行自動對接,并且在球體完成全部磨拋時進行自動下料,極大提高設備的生產效率,減少工藝流程時間,便于工人操作。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中磨拋機的立體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中磨拋機的俯視圖。
圖3為本發明中固定部與旋轉部框架的安裝示意圖。
圖4為本發明中夾具組的示意圖。
圖5為圖4的另一角度示意圖。
圖6為本發明中第一夾具與第二夾具處于對接狀態的示意圖。
圖7為本發明中第一夾具與第一旋轉電機、第一調節電機的安裝示意圖。
圖8為圖7的俯視圖。
圖9為本發明中蝸輪蝸桿傳動機構的示意圖。
圖10為本發明中夾具組與上料單元的示意圖。
圖11為本發明中上料單元的示意圖。
圖12為本發明中加粉機構的示意圖。
圖13為本發明中加粉機構的另一角度示意圖。
圖14為本發明中加粉機構的另一角度示意圖。
圖15為本發明中夾具組與磨拋單元的示意圖。
圖16為本發明中磨拋單元的示意圖。
圖17為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圖18為本發明中下料與對接單元的示意圖。
圖19為圖18的另一角度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通過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明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
本實施例提供一種磨拋機下料與對接單元結構,安裝于磨拋機上,包括夾具組以及下料與對接單元,用于在工件的球體需要更換磨拋面時進行自動對接,以及用于在球體完成全部磨拋時進行自動下料。
如圖1-2所示,所述磨拋機包括位于中部的基礎部1,在所述基礎部1的周圍分布有上料工位、至少一個加工工位、下料與對接工位。
在所述上料工位設置有上料單元3。在所述下料與對接工位設置有下料與對接單元4。在所述加工工位設置有磨拋單元2,并且所述加工工位為四個,從而所述磨拋單元2也為四個,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設置所述磨拋單元2對工件的球體進行磨切或者拋光,例如可以設置為第一加工工位進行粗磨、第二加工工位進行精磨、第三加工工位進行粗拋、第四加工工位進行精拋。
所述基礎部1包括固定部11以及安裝于所述固定部11上的旋轉部12,如圖3所示,所述固定部11包括鑄鐵的基礎底座111以及固定于基礎底座111上的豎直軸112;所述旋轉部12包括位于所述豎直軸112外側的大體呈六棱形的夾具組支架121以及安裝于所述夾具組支架121上并且延所述豎直軸112周向分布的多個夾具組122,每個所述夾具組122能夠隨著所述旋轉部12的整體旋轉而到達所述上料工位、加工工位或下料與對接工位。所述夾具組支架121上固定有工位旋轉電機123,所述工位旋轉電機123的動力輸出端連接有旋轉齒輪123a,在所述豎直軸112上固定有固定齒輪112a,所述旋轉齒輪123a與所述固定齒輪112a相嚙合,通過工位旋轉電機123帶動旋轉齒輪123a轉動從而能夠驅動所述夾具組支架121轉動。
如圖4、5所示,每個所述夾具組122包括第一夾具91、位于所述第一夾具91豎直下方的第二夾具92、用于驅動所述第一夾具91在豎直方向升降運動的第一驅動裝置、用于驅動所述第二夾具92在豎直方向升降運動的第二驅動裝置、用于驅動所述第一夾具91沿水平軸線旋轉的第一旋轉電機95、用于驅動所述第二夾具92沿水平軸線旋轉的第二旋轉電機96。其中所述第一驅動裝置包括第一驅動電機93、連接于所述第一驅動電機93的動力輸出端的第一驅動絲杠931、設置于所述第一驅動絲杠931上的第一螺母933、固定于所述第一螺母933上的第一滑板932;所述第二驅動裝置包括第二驅動電機94、連接于所述第二驅動電機94的動力輸出端的第二驅動絲杠941、設置于所述第二驅動絲杠941上的第二螺母943、固定于所述第二螺母943上的第二滑板942;所述第一、二滑板932、942安裝于滑道940上,所述滑道940安裝于位于所述夾具組支架121上的滑道安裝座121a上。
在所述第一滑板932的兩側固定有兩個第一固定架97,所述第一旋轉電機95固定于其中一個所述第一固定架97上,在每個所述第一固定架97上設置有第一軸座971用于安裝所述第一夾具91;在所述第二滑板942的兩側固定有第二固定架98,所述第二旋轉電機96固定于其中一個所述第二固定架98上,在每個所述第二固定架98上設置有第二軸座981用于安裝所述第二夾具92。
如圖6、7、8、9所示,所述第一夾具91上安裝有用于驅動所述第一夾具91的夾具頭900自轉以調整磨拋角度的第一調節電機912,所述第一調節電機912與所述第一夾具91的安裝盒911相固定,并且通過蝸輪蝸桿傳動機構910連接于所述第一夾具91的夾具頭900;所述第二夾具92上安裝有用于驅動所述第二夾具92的夾具頭900自轉以調整磨拋角度的第二調節電機922,所述第二調節電機922與所述第二夾具92的安裝盒921相固定,并且通過蝸輪蝸桿傳動機構901連接于所述第二夾具92的夾具頭900。
所述第一夾具91包括用于安裝夾具頭900以及蝸輪蝸桿傳動機構901的安裝盒911,所述第一調節電機912固定于所述安裝盒911上,所述第一調節電機912的動力輸出端連接于所述蝸輪蝸桿傳動機構901的蝸桿軸901a,所述蝸桿軸901a的轉動帶動渦輪901b的轉動,從而帶動蝸桿901c的轉動,所述夾具頭900安裝于所述蝸桿901c上,所述安裝盒911的旋轉軸911a連接于所述第一旋轉電機95的動力輸出端。每個所述第一夾具91上設置有若干夾具頭900,與之相對應地,所述蝸輪蝸桿傳動機構901包括多個渦輪901b以及蝸桿901c。
所述第二夾具92的安裝結構與所述第一夾具91的安裝結構相同,此處不做贅述。
如圖15、16所示,所述磨拋單元2包括水平設置的第一磨拋盤21、位于所述第一磨拋盤21豎直下方的第二磨拋盤22、用于驅動所述第一、二磨拋盤21、22靠近或遠離所述基礎部1的動力機構、沿著靠近或遠離所述基礎部1的方向上設置的軌道23,以及安裝于所述軌道23上的滑座24,所述第一、二磨拋盤21、22安裝于所述滑座24上,所述動力機構包括第三驅動電機25、連接于所述第三驅動電機25的動力輸出端的第三絲杠(圖中未示出)、設置于所述第三絲杠上的第三螺母(圖中未示出),所述滑座24固定于所述第三螺母上。
所述第一磨拋盤21外側設置有第一殼體26,所述第一殼體26的上端面設置有能夠將所述第一磨拋盤21的至少一部分顯露的第一缺口261;所述第二磨拋盤22外側設置有第二殼體27,所述第二殼體27的上端面設置有能夠將所述第二磨拋盤22的至少一部分顯露的第二缺口271。從而使磨拋產生的碎屑能夠被收納于所述第一、二殼體26、27內。
所述第一磨拋盤21通過第一磨拋電機28通過皮帶帶動旋轉,所述第二磨拋盤22通過第二磨拋電機29通過皮帶帶動旋轉。
如圖10、11所示,所述上料單元3包括用于將工件球體壓緊于所述第一夾具91的夾具頭900上的壓緊部31,以及用于對所述第一夾具91的夾具頭900進行加熱或冷卻的第三溫度調節部32。本實施例中,所述第三溫度調節部32可以為盤繞的銅管,內部可以通入冷媒流體或熱媒流體。
所述上料單元3還包括第二加粉機構33用于向所述第一夾具91的夾具頭900添加粘粉,粘粉為粉末狀,受熱后融化成為乳狀物,乳狀物受冷后凝固為固態;如圖12、13、14所示,所述第二加粉機構33包括由上到下依次緊貼設置的粉盒邊框331、中間滑板332以及通孔擋板333,所述粉盒邊框331通過支撐板331a固定于安裝支架334上,所述中間滑板332能夠在滑板驅動裝置的驅動下在靠近或遠離所述基礎部1的方向上相對于所述粉盒邊框331滑動,在所述中間滑板332的靠近所述基礎部1的一側設置有若干通孔332a,所述通孔332a能夠隨著所述中間滑板332的移動而在所述粉盒邊框331豎直下方至所述第一夾具91的夾具頭900豎直上方的區間內往復運動;在所述中間滑板332與所述通孔擋板333之間設置有隨動彈簧335;所述隨動彈簧335水平設置,并且其的兩端分別固定于所述中間滑板332下端的固定塊332b與所述通孔擋板333,從而給所述通孔擋板333施加一個彈力使其能夠跟隨所述中間滑板332往復滑動,并且所述通孔擋板333在所述通孔332a移動至所述粉盒邊框331豎直下方時遮擋所述通孔332a,以及在所述通孔332a移動至所述第一夾具91的夾具頭900豎直上方時與所述通孔332a相錯開。
也就是說,當所述滑板驅動裝置驅動所述中間滑板332向遠離所述基礎部1的方向移動時,所述通孔332a逐步接近粉盒邊框331并且最終移動至粉盒邊框331的下方,使得粉盒邊框331內放置的粘粉能夠落到通孔332a內,由于中間滑板332與通孔擋板333之間通過隨動彈簧335連接,所以中間滑板333移動時,通孔擋板333由于慣性作用以及隨動彈簧的拉力作用會滯后一小段時間才移動,以保證所述通孔332a位于通孔擋板333之上,從而粘粉落入通孔332a內后不會向下漏出;然后通過所述滑板驅動裝置驅動所述中間滑板332向靠近所述基礎部1的方向移動,此時中間滑板332會與通孔擋板333之間發生相對位移,進而使所述通孔332a脫離所述通孔擋板333的遮擋,當通孔332a移動至第一夾具91的夾具頭900豎直上方時,滑板驅動裝置停止施加驅動力,中間滑板332停止,粘粉落至夾具頭900上,完成加粉作業。
本實施例中,所述滑板驅動裝置可以為氣缸336,所述氣缸336固定于安裝支架334上,其氣缸臂連接于所述中間滑板332。
所述安裝支架334上設置有滑軌337以及與所述滑軌337相配合的第一滑塊338和第二滑塊339,所述第一滑塊338固定于所述中間滑板332,所述第二滑塊339固定于所述通孔擋板333。
如圖17、18、19所示,所述下料及對接單元4包括位于上方的第一溫度調節部41以及位于所述第一溫度調節部41豎直下方的第二溫度調節部42。
所述下料及對接單元4包括第一加粉機構43,所述第一加粉機構43與所述第二加粉機構33結構相同。
本實施例中,所述第一溫度調節部41與第二溫度調節部42可以為盤繞的銅管,內部能夠通入冷媒流體或熱媒流體。
本發明的磨拋機,采用回轉式結構,中心為基礎部1,周圍設置上料工位、加工工位、下料與對接工位,在上料工位將粘粉撒在第一夾具91的夾具頭900上,在將工件的球體100放入夾具頭,對夾具頭900加熱使粘粉融化,再對夾具頭900冷卻使粘粉凝固,從而粘粉將夾具頭900與球體100固定住;轉動所述旋轉部12,從而將粘接有球體100的第一夾具91逐一轉動至各個加工工位進行磨拋操作,在磨拋過程中可以調整夾具的自轉角度以及夾具頭的自轉角度,對球體進行切角變換和分度;當球體的下端面各個角度磨拋完成后,轉動所述旋轉部12,從而將粘接有球體100的第一夾具91轉動至所述下料與對接工位,轉動粘接有球體100的所述第一夾具91與位于其豎直下方的第二夾具92,使二者的夾具頭900相對,在第二夾具92的夾具頭900上撒粘粉,然后通過第一、二驅動裝置驅動所述第一、二夾具91、92進行對接,加熱第一夾具91的夾具頭900,使第一夾91的夾具頭900上凝固的粘粉融化,從而使球體100脫離,再對第二夾具92的夾具頭900進行加熱和冷卻操作,使球體100粘接于第二夾具92的夾具頭900,完成對接工序;然后轉動旋轉部12,并對球體100的未被磨拋的端面進行磨拋作業;當對球體100磨拋完成后,轉動旋轉部12至下料與對接工位,對粘接有球體100的第二夾具92的夾具頭900進行加熱,使球體100脫離,從而完成一個完整的磨拋工序。
由于本發明的磨拋機采用了回轉式結構,并且設置有延周向分布的多個夾具組,從而能夠對不同工位的工件球體同時進行對應的操作,形成循環式加工,極大地提高了生產效率。
顯然,上述實施例僅是為清楚地說明所作的舉例,而并非對實施方式的限定。對于所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上述說明的基礎上還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變化或變動。這里無需也無法對所有的實施方式予以窮舉。而由此所引伸出的顯而易見的變化或變動仍處于本發明創造的保護范圍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