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稠環化合物、有機發光裝置和有機發光顯示儀器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由通式1表示的稠環化合物:通式1在通式1中,X1、X2、Y1至Y3、Ar1至Ar3、R1至R11、L1至L3、a、b和c如說明書中所定義。本發明還提供了一種有機發光裝置,該裝置包括第一電極、第二電極和包含上述稠環化合物的有機層,并且還提供了一種高效率且長壽命的有機發光顯示儀器,該儀器包括晶體管和上述有機發光裝置。
【專利說明】新型稠環化合物、有機發光裝置和有機發光顯示儀器
[0001]相關專利申請的交叉引用
[0002]本申請要求2012年6月27日在韓國知識產權局提交的韓國專利申請N0.10-2012-0069472的優先權和權益,通過引用將其全部公開內容并入本文。
【技術領域】
[0003]以下說明涉及一種稠環化合物和有機發光裝置,更具體地,涉及一種新型稠環化合物、一種包括使用該稠環化合物的有機層的具有改善的壽命(使用壽命)的有機發光裝置、和包括該有機發光裝置的有機發光顯示儀器。
【背景技術】
[0004]有機發光裝置(OLED)是自發射裝置,具有例如寬視角、優異對比度、快速反應、高亮度和優異的驅動電壓特性的優點,并可以提供彩色圖像。由于這些特性,OLED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
[0005]現有的有機發光裝置具有包括順序依次疊架的置于基板上的陽極、空穴傳輸層(HTL))、發射層(EML)、電子傳輸層(ETL)和陰極的結構。HTL、EML和ETL通常由有機化合物形成。當在陽極和陰極間施加電壓時,從陽極注入的空穴經HTL遷移到EML,且從陰極注入的電子經ETL遷移到EML。空穴和電子(載體)在EML內重新結合產生激子。當激子從激發態躍遷到基態時,便發出光來。
[0006]影響有機發光裝置的發光效率的主要因素為其發光材料。熒光材料被廣泛用作發光材料,而基于理論的電致發光機理,也越來越多地使用能夠將發光效率提高達4倍的磷光材料。
[0007]為了降低有機發光裝置的消耗功率,可增加有機發光裝置的功率效率。根據“功率效率=(π /電壓)x電流效率”的關系,降低電壓可導致高功率效率。在實踐中,與使用熒光材料的有機發光裝置相比,使用常用磷光(主體)材料,例如BAlq或CBP的有機發光裝置可具有相當高的電流效率,但也具有更高的驅動電壓,因此在功率效率方面并不優越。
[0008]使用該現有主體材料的有機發光裝置在壽命方面也不令人滿意,因此存在著開發具有改善特性的更穩定的主體材料的需要。
[0009]發明概述
[0010]本發明實施方式的一個方面涉及一種具有與現有發光材料不同的堅固骨架結構的新型稠環化合物。
[0011]本發明實施方式的一個方面涉及一種包括用所述稠環化合物形成的有機層的有機發光裝置,其中所述有機發光裝置具有高發光效率、長壽命和適宜的色彩坐標。
[0012]本發明實施方式的一個方面還涉及一種包括所述有機發光裝置的高效率、長壽命的有機發光顯示儀器。
[0013]根據本發明的實施方式,提供了一種由以下通式I表示的稠環化合物:
[0014]通式I[0015]
【權利要求】
1.一種由以下通式I表示的稠環化合物: 通式I 其中,在通式I中, X1為氮原子;
X2 為 S、O、Si (R12) (R13)和 N(R14)中的一種; Y1至Y3各自獨立地為C和N中的一種,其中Y1至¥3中至少一個為N ; Ar1至Ar3各自獨立地選自取代或未取代的C6至C4tl芳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6至C4tl芳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6至C4tl芳氧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6至C4tl芳硫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6至C4tl芳氨基和取代或未取代的C2至C4tl雜芳基; R1至R14各自獨立地為氫原子、氘原子、鹵素原子、羥基、氰基、硝基、氨基、羧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1至C4tl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1至C4tl烷氧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2至C4tl烯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2至C4tl炔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3至C4tl環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3至C4tl環烯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6至C4tl芳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6至C4tl芳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6至C4tl芳氧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6至C4tl芳硫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6至C4tl芳氨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2至C4tl雜芳基,其中R1至R14中至少兩個相鄰基團可選地稠合; L1至L3各自獨立地為取代或未取代的C6至C4tl亞芳基;且 a、b和c各自獨立地為O至3的整數。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稠環化合物,其中X2為S、O和Si(R12) (R13)中的一種。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稠環化合物,其中Y1和Y2各自為N,且Y3為CJ1和Y3各自為N,且Y2為C ;Y2和Y3各自為N,且Y1為C ;或Y1、Y2和Y3各自為N。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稠環化合物,其中Y1和Y3各自為N,且Y2為C;或YpY2和Y3各自為N。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稠環化合物,其中所述稠環化合物由以下通式2a至2f中的一種表不: 通式2a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稠環化合物,其中Ar1至Ar3各自獨立地為取代或未取代的C6至C4tl芳基和取代或未取代的C2至C4tl雜芳基中的一種; L1至L3各自獨立地為取代或未取代的亞苯基和取代或未取代的亞萘基中的一種;且 a、b和c各自獨立地為O至I的整數。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稠環化合物,其中Ar1至Ar3各自獨立地為取代或未取代的苯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萘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蒽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菲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菲那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芘基、取代或未取代的窟基、取代或未取代的三亞苯基、取代或未取代的并四苯基、取代或未取代的四苯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苯并蒽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苯并菲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聯苯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聯三苯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茚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芴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苯并芴基、取代或未取代的熒蒽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苯并噻吩基、取代或未取代的二苯并噻吩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苯并萘并噻吩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苯并呋喃基、取代或未取代的二苯并呋喃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苯并萘并呋喃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苯并芳硅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二苯并芳硅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苯并萘并芳硅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吲哚基、取代或未取代的咔唑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苯并咔唑基、取代或未取代的喹啉基、取代或未取代的吖啶基、取代或未取代的異喹啉基和取代或未取代的苯并異喹啉基中的一種; L1至L3各自獨立地為取代或未取代的亞苯基和取代或未取代的亞萘基中的一種;且 a、b和c各自獨立地為O至I的整數。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稠環化合物,其中Ar1至Ar3各自獨立地為取代或未取代的苯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萘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蒽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菲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菲那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芘基、取代或未取代的窟基、取代或未取代的三亞苯基、取代或未取代的并四苯基、取代或未取代的四苯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苯并蒽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苯并菲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茚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芴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苯并噻吩基、取代或未取代的二苯并噻吩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苯并呋喃基、取代或未取代的二苯并呋喃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苯并芳娃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苯并芳娃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噴噪基、取代或未取代的咔唑基、取代或未取代的喹啉基和取代或未取代的吖啶基中的一種; L1至L3各自獨立地為取代或未取代的亞苯基和取代或未取代的亞萘基中的一種;且 a、b和c各自獨立地為O至I的整數。
9.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稠環化合物,其中Ar1至Ar3各自獨立地由以下通式3a至3m中的一個表不: 通式3a通式3b通式3c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稠環化合物,其中Ar1至Ar3各自獨立地由以下通式4a至4j表不: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稠環化合物,其中R1至R14各自獨立地為氫原子、氘原子、取代或未取代的甲基、取代或未取代的乙基、取代或未取代的丙基、取代或未取代的丁基和取代或未取代的苯基中的一種。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稠環化合物,其中所述稠環化合物為以下化合物I至96中的
13.—種有機發光裝置,包括第一電極、與所述第一電極相對放置的第二電極、和置于所述第一電極與所述第二電極間的有機層,所述有機層包含根據權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項所述的稠環化合物。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有機發光裝置,其中所述有機層包含空穴注入層、空穴傳輸層、具有空穴注入和空穴傳輸能力的功能層、緩沖層、發射層、空穴阻擋層、電子傳輸層、電子注入層和具有電子注入和電子傳輸能力的功能層中的至少一層。
15.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有機發光裝置,其中所述有機層包含空穴注入層、空穴傳輸層和具有空穴注入和空穴傳輸能力的功能層中的至少一層,且所述空穴注入層、所述空穴傳輸層和所述具有空穴注入和空穴傳輸能力的功能層中的至少一層包含所述稠環化合物。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有機發光裝置,其中所述空穴注入層、所述空穴傳輸層和所述具有空穴注入和空穴傳輸能力的功能層中的至少一層進一步包含電荷產生材料,且所述電荷產生材料為奎寧衍生物、金屬氧化物和含氰基化合物中的至少一種。
17.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有機發光裝置,其中所述有機層包含電子注入層、電子傳輸層和具有電子注入和電子傳輸能力的功能層中的至少一層,且所述電子注入層、所述電子傳輸層和所述具有電子注入和電子傳輸能力的功能層中的至少一層包含所述稠環化合物。
18.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有機發光裝置,其中所述有機層包含發射層,且所述發射層包含所述稠環化合物。
19.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有機發光裝置,其中所述稠環化合物用作磷光主體。
20.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有機發光裝置,其中所述有機層包含發射層,以及電子注入層、電子傳輸層和具有電子注入和電子傳輸能力的功能層中的至少一層;且所述發射層包含芳胺化合物。
21.一種有機發光顯示儀器,包括:包含源極、漏極、柵極和激活層的晶體管;和根據權利要求13至20中任一項所述的有機發光裝置,其中所述晶體管的所述源極和所述漏極中的一個電連接到所述有機發`光裝置的所述第一電極上。
【文檔編號】C07D495/04GK103509036SQ201310071396
【公開日】2014年1月15日 申請日期:2013年3月6日 優先權日:2012年6月27日
【發明者】李廷涉, 梁承玨 申請人:三星顯示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