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制備式(I)所示化合物的方法,
其中,
R1選自烷基、環烷基、芳基、雜芳基、-CO-R5、-SO2-R6或-PO-(OR7)2;
R2選自芳基、雜芳基、烷基、環烷基;
R3選自芳基、雜芳基、烷基、烯基、炔基;
R5、R6、R7獨立的選自烷基、環烷基、烯基、炔基、芳基、雜芳基;
包括:
將式(V)所示化合物與式(IV)所示化合物在銠催化劑的催化下在惰性氣氛下反應得到式(I)所示化合物,
R3B(OH)2 (IV)
R1-NCN-R2 (V)
其中,
R1、R2和R3的定義同式(I)。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式(V)所示化合物由式(II)所示化合物和式(III)所示化合物反應得到,
R1-N3 (II)
R2-NC (III)
其中,
R1和R2的定義如權利要求1中所定義。
優選地,所述式(II)所示化合物和式(III)所示化合物的反應在銠催化劑的催化下進行;更優選在惰性氣氛下,在溶劑中反應得到式(V)所示化合物。
優選地,上述式(II)所示化合物和式(III)所示化合物反應得到的產物可以不經分離直接與式(IV)進行反應得到式(I)化合物。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其中,R1、R2和R3如權利要求1或2所定義;
將式(II)所示化合與式(III)所示化合物在銠催化劑的催化下在惰性氣氛下反應得到式(V)所示化合物,之后不經分離,將上述產物直接與式(IV)所示化合物在銠催化劑的催化下在惰性氣氛下反應得到式(I)所示化合物。
4.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銠催化劑為銠、銠鹽或者銠與含膦配體、含氮配體、含氧配體、含硫配體或者烯基配體等配體組成的配合物,優選但不限于下列集合中的一種:銠碳,(1,5-環辛二烯)氯化銠二聚體,三苯基膦氯化銠,二聚合羥基(1,5-環辛二烯)銠,乙酰丙酮(1,5-環辛二烯)銠,羰基雙(三苯基膦)氯化銠。其催化用量優選在基于所述式(II)化合物的0.001-5%當量的范圍內,更優選在0.1-5%當量的范圍內,還優選0.05-0.1%當量的范圍內。
5.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反應在溶劑下進行,所述溶劑為1,4-二氧六環或其他有機溶劑,優選但不限于下列集合中的一種或者若干種的混合物: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氯仿、乙醚、四氫呋喃、1,4-二氧六環、甲基正丁基醚、甲醇、乙醇、異丙醇、苯、甲苯、乙腈、硝基甲烷、戊烷、己烷等。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惰性氣氛為氮氣。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式(V)化合物與式(IV)化合物的反應溫度為80℃至150℃,優選100℃至140℃;反應時間優選為2-24小時;反應物的投料摩爾比優選為:式(V)化合物:式(IV)化合物=1:2~1:3。
8.根據權利要求2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式(II)化合物與式(III)化合物的反應溫度為-10℃至100℃,優選25℃至70℃,反應時間優選在2-24小時;反應物的投料摩爾比優選為:
式(II)化合物:式(III)化合物=1.1:1~1.5:1;式(III)化合物:式(IV)化合物=1:2~1:3;式(V)化合物:式(IV)化合物=1:2~1:3。
9.根據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純化步驟;優選地,所述純化過程是通過柱層析、減壓蒸餾和/或重結晶等方式得到純凈的產物。更優選地,所述純化過程是經過柱層析后再進行減壓蒸餾得到純化后的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