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手推車,尤其涉及一種折疊式多功能手推車。
背景技術:
相關技術中,手推車是以人力推、拉的搬運車輛,它是一切車輛的始祖。雖然手推車物料搬運技術不斷發展,但手推車仍作為不可缺少的搬運工具而沿用至今。手推車在生產和生活中獲得廣泛應用,能在機動車輛不便使用的地方工作,在短距離搬運較輕的物品時十分方便。
現有的手推車整體結構較為復雜,不便于折疊,折疊后的體積較大,占用空間。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背景技術中的不足,提供一種折疊式多功能手推車,其結構簡單,折疊后的體積較小,不占用空間。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一種折疊式多功能手推車,包括:
車架,所述車架包括背插車架和底座車架,所述底座車架的后端兩側分別與所述背插車架的下端兩側轉動連接;
腳踏車架,在所述腳踏車架的下端兩側分別設有萬向輪,所述腳踏車架的上端兩側分別與所述背插車架的下端兩側轉動連接;
車輪車架,所述車輪車架的上端兩側分別與所述腳踏車架的上端兩側轉動連接,在所述車輪車架的下端兩側分別設有行走輪;
在所述腳踏車架兩側分別設有連接架以及連接板,所述連接架一端與所述底座車架的前端下側轉動連接,所述連接架的中間位置與所述腳踏車架轉動連接,所述連接架另一端與所述連接板一端轉動連接,所述連接板另一端與所述車輪車架轉動連接。
于本實用新型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當中,在所述腳踏車架的上端兩側之間設有連接桿,在所述連接桿中間設有滑輪。
于本實用新型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當中,在所述背插車架的下端兩側分別設有連板,所述底座車架的后端兩側分別與所述背插車架下端兩側的連板轉動連接,所述腳踏車架的上端兩側分別與所述背插車架下端兩側的連板轉動連接。
于本實用新型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當中,所述連接桿的端部穿透所述腳踏車架并形成銷柱,在所述連板的邊緣上設有與所述銷柱配合的銷槽。
于本實用新型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當中,在兩側所述連板之間設有橫桿。
于本實用新型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當中,在所述車輪車架的下端兩側分別設有剎車裝置,用以急停或減緩手推車的行進速度。
于本實用新型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當中,在所述底座車架的前端下側設有U型凹塊,所述連接架一端與所述U型凹塊轉動連接。
于本實用新型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當中,在所述背插車架的上端兩側分別設有推手。
于本實用新型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當中,在所述背插車架的中間兩側分別設有扶手。
本實用新型同背景技術相比所產生的有益效果:
本實用新型的折疊式多功能手推車,其結構簡單,折疊后的體積較小,不占用空間。
附圖說明
圖1為實施例中折疊式多功能手推車的1個立體示意圖;
圖2為實施例中折疊式多功能手推車的另1個立體示意圖;
圖3為實施例中折疊式多功能手推車的側面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所述的實施例示例在附圖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終相同或類似的標號表示相同或類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類似功能的元件。
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對于方位詞,如有術語“中心”,“橫向” 、“縱向”、“長度”、“寬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豎直”、“水平”、“頂”、“底”、“內”、“外”、“順時針”、“逆時針”等指示方位和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敘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方位構造和操作,不能理解為限制本實用新型的具體保護范圍。
此外,如有術語“第一”、“第二”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隱含指明技術特征的數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包括一個或者多個該特征,在本實用新型描述中,“至少”的含義是一個或一個以上,除非另有明確具體的限定。
在本實用新型中,除另有明確規定和限定,如有術語“組裝”、“相連”、“連接”術語應作廣義去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也可以是機械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是通過中間媒介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相連通。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理解上述的術語在本實用新型中的具體含義。
在實用新型中,除非另有規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觸,也可以包括第一特征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觸而是通過它們之間的另外特征接觸。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僅僅是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的高度。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 “之下”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低于第二特征。
下面結合說明書的附圖,通過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作進一步的描述,使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及其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確。下面通過參考附圖描述實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解釋本實用新型,而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請參看圖1、圖2和圖3所示的,本實施例提供一種折疊式多功能手推車,包括:
車架1,所述車架1包括背插車架101和底座車架102,所述底座車架102的后端兩側分別與所述背插車架101的下端兩側轉動連接;
腳踏車架2,在所述腳踏車架2的下端兩側分別設有萬向輪3,所述腳踏車架2的上端兩側分別與所述背插車架2的下端兩側轉動連接;
車輪車架4,所述車輪車架4的上端兩側分別與所述腳踏車架2的上端兩側轉動連接,在所述車輪車架4的下端兩側分別設有行走輪5;
在所述腳踏車架2兩側分別設有連接架6以及連接板7,所述連接架6一端與所述底座車架102的前端下側轉動連接,所述連接架6的中間位置與所述腳踏車架2轉動連接,所述連接架6另一端與所述連接板7一端轉動連接,所述連接板7另一端與所述車輪車架4轉動連接。
本實施例的折疊式多功能手推車,其結構簡單,折疊后的體積較小,不占用空間,可達到上飛機的標準。具體地,所述車輪車架4的上端兩側分別與所述腳踏車架2的上端兩側轉動連接并且以連接的地方形成連接點,該連接點位于底座車架102的中間位置下方,折疊手推車時以該連接點為中心順時針轉動即可,這樣可增加其穩定性,并且便于手推車的折疊。另外,在手推車折疊后可通過鎖銷把折疊后的手推車鎖住以此避免折疊后的手推車輕易打開。
優選地,在所述腳踏車架2的上端兩側之間設有連接桿8,在所述連接桿8中間設有滑輪9,以此使得折疊后的手推車可充當平板車使用,進而可方便物品的搬運。
優選地,在所述背插車架101的下端兩側分別設有連板10,所述底座車架102的后端兩側分別與所述背插車架101下端兩側的連板10轉動連接,所述腳踏車架2的上端兩側分別與所述背插車架101下端兩側的連板10轉動連接,其結構簡單,便于個部件的連接。
優選地,所述連接桿8的端部穿透所述腳踏車架并形成銷柱801,在所述連板10的邊緣上設有與所述銷柱801配合的銷槽100,以此可保證手推車折疊或者展開時的可靠性。
優選地,在兩側所述連板10之間設有橫桿11,以此可保證手推車整體結構的穩固性。
優選地,在所述車輪車架4的下端兩側分別設有剎車裝置12,用以急停或減緩手推車的行進速度,以此可保證手推車使用的安全性以及便利性。
優選地,在所述底座車架102的前端下側設有U型凹塊13,所述連接架6一端與所述U型凹塊13轉動連接,以此便于連接以及可提高連接的可靠性。
優選地,在所述背插車架101的上端兩側分別設有推手14,在所述背插車架101的中間兩側分別設有扶手15,以此便于手推車的使用以及可提高用戶的使用體驗。
在說明書的描述中,參考術語“合一個實施例”、“優選地”、“示例”、“具體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結合該實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包含于本實用新型的至少一個實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說明書中對于上述術語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實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可以在任何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或者示例中以合適方式結合。
通過上述的結構和原理的描述,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應當理解,本實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的具體實施方式,在本實用新型基礎上采用本領域公知技術的改進和替代均落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應由各權利要求限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