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沉箱運輸船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運輸設備,具體地說,是涉及一種對運輸沉箱的船舶結構 的改進,屬于水運工程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在水運工程施工過程中,如建造重力式碼頭,需要大量的沉箱。沉箱運輸的過程如下首先從預制廠將沉箱運送到船舶上,然后開動承載沉箱的船舶至 施工位置,將沉箱放置于水中指定位置,船舶下沉至一定深度,沉箱自身漂浮, 完成沉箱下水。將沉箱運輸到船舶上,通常采用氣嚢托運或小車托運的方式。 氣嚢托運是用多組氣囊作為"滾杠",墊在沉箱底部,用粗鋼絲繩纏繞在沉箱底 部,4巴粗鋼絲繩的兩個端頭作為沉箱牽引的4艮基,在兩個才艮基上固定著兩個滑 輪組。在船舶曱板后端設置有兩個托樁,在兩個托樁上各固定著一個滑輪組,動巻揚機,通過鋼絲繩、滑輪組可以托動沉箱前進,直至把沉箱拖到船舶曱板 上。小車托運則是在沉箱底部裝有兩排小車,每排包括有若干個小車。預制廠 到船舶之間設置有導軌,船舶曱板上也設置有相應對接的導軌。將小車放置在 導軌上,使用巻揚機、鋼絲繩及滑輪組便可以拖動沉箱從預制廠沿著導軌駛上 船舶曱板。氣嚢托運方式和小車托運方式對預制廠的運輸要求是不一樣的,在 碼頭建設日趨大型化的今天,沉箱的噸位也在逐漸增大, 一般單個沉箱重達 2000-5000噸,有的甚至更重。將重量巨大的沉箱從預制廠拖運到船舶曱板上 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運輸設施的投資量較大,所以預制廠只能設計一種沉 箱運輸設施,而且是在預制廠建廠時就已經建設完成的。這樣勢必帶來如下缺陷如果船舶曱板面上設置有導軌,導軌凸出于曱板平面,只能采用小車托運 的方式將沉箱運送到曱板上,而不能用氣嚢托運。 一旦預制廠建設的運輸方式 為氣嚢托運方式,則無法完成將沉箱托運到船舶上的任務,限制了船舶利用率, 影響水運施工建設的順利進行。發明內容本發明針對現有技術中船舶上設置有小車托運沉箱導軌時,不能與采用氣 嚢運輸的預制廠實現沉箱運輸的技術問題,提供了一種沉箱運輸船舶,通過將 導軌設置在船舶曱板上開設的溝槽內,使得船舶托運沉箱不受預制廠出運設施 的限制,有效地提高了船舶的利用率。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予以實現一種沉箱運輸船舶,包括船舶的曱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曱板上縱向開設 有若干道溝槽,所述溝槽內設置有導軌。進一步地,所述溝槽口處設置有蓋板。所述蓋板可以直接放置在導軌頂面 上,也可以在溝槽口下方設置臺階,將蓋板放置在臺階上。更進一步地,所述蓋板頂面與所述曱板平面相平齊,便于氣嚢的滾動,并 避免因板面不平而損傷氣嚢。優選地,在曱板上開設兩道溝槽。所述溝槽的寬度為0. 5-lm,所述溝槽的 深度為150-200mm,兩道溝槽之間的距離為5-20m。再進一步地,所述溝槽內設置的導軌為單導軌或雙導軌中的 一種。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優點和積極效果是通過在船舶曱板上開設溝 槽,將現有技術中設置在曱板平面上的導軌放置在溝槽內,使得導軌的頂面低 于曱板平面。這樣,曱板上不僅仍然可以釆用小車和導^J己合運送沉箱的運輸 方式,而且還可以通過蓋板將溝槽墊平蓋住,曱板又成為一個平面,可以采用 氣嚢運送沉箱的運輸方式。通過采用溝槽和蓋板,同一個船舶可以支持兩種運 輸方式,使得船舶托運沉箱不受預制廠出運設施的限制,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船舶的利用率,對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和方便施工建設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圖1是本實用新型沉箱運輸船舶實施例一的主^L結構示意圖;圖2為圖1中A部分的放大圖;圖3為實施例一的俯視結構示意圖;圖4為本實用新型沉箱運輸船舶實施例二的主-見結構示意圖;圖5為圖4中B部分的放大圖;圖6為實施例二的俯^f見結構示意圖; 圖中,1、船舶;l-l、曱板;2、沉箱;3、氣囊;4、溝槽;5、導軌;6、蓋板; 7、滑輪組;8、巻揚機;9、枕木;10、小車;11、岸上運輸導軌。務休實施方式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實施例一參見圖1、圖2和圖3所示,該實施例中預制廠設計的出運方 式為小車托運方式。其中,船舶l的曱板l-l上縱向開設有兩道平行的溝槽4, 在每道溝槽4內設置有雙導軌5,導軌5的頂面比曱板l-l的板面低20mm。兩 道溝槽4之間的距離L為10m,每道溝槽4的深度H為173mm,寬度W為0.8m。 溝槽內的導軌5與岸上運輸導軌11對正并且同高。沉箱2的底部纏繞有粗鋼絲 繩(圖中未示出),粗鋼絲繩的兩個端頭分別通過滑輪組7與巻揚機8相連。沉 箱2的底部裝有兩排運輸小車,每排包括有一百多個連接在一起的小車10,小 車10上裝有枕木9,小車10可沿導軌5及岸上運輸導軌11滾動。轉動巻揚機 8,鋼絲繩通過滑輪組7拖動沉箱2 /人預制廠運送到船舶1上。實施例二參見圖4、圖5及圖6所示,該實施例中預制廠設計的出運方 式為氣嚢托運方式,仍然使用實施例中的船舶運輸沉箱。為了匹配預制廠的氣 嚢出運方式,采用蓋板6將曱板1-1上的溝槽4蓋住。蓋板6是由多塊寬度為0. 78m、厚度為20mm的鋼板組成,其寬度略小于溝槽4的寬度,而其厚度與導 軌5頂面到曱板2的平面的距離h相等。將多塊鋼^J且成的蓋^反6;故置在導4九 頂面上,而蓋板6恰好可把溝槽墊平蓋住,使得整個曱板基本成為一個平面, 而且蓋板6和甲板2的板面與岸上的地面同高。在沉箱2的底部裝有多條氣嚢 3,沉箱2用粗鋼絲繩(圖中未示出)纏繞,其兩個端頭與滑輪組7及巻揚機8 相連。轉動巻揚機8,鋼絲繩通過滑輪組7將沉箱2從預制廠運送到船舶1上。
采用本發明所述的沉箱運輸船舶,同 一艘船舶即可以接收出運方式為小車 托運的預制廠生產的沉箱,也可以接收出運方法為氣嚢4乇運的預制廠生產的沉 箱,使得船舶的運輸方式不受預制廠出運工藝的限制,大大提高了船舶的利用 率,從而提高了沉箱運輸效率,降低了企業才殳入成本。
當然,上述說明并非是對本發明的限制,本發明也并不僅限于上述舉例, 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本發明的實質范圍內所做出的變化、改型、添加 或替換,也應屬于本發明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沉箱運輸船舶,包括船舶的甲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甲板上縱向開設有若干道溝槽,所述溝槽內設置有導軌。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沉箱運輸船舶,其特征在于,所述溝槽口處設置 有蓋板。
3、 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沉箱運輸船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溝槽口下方 設置有臺階,所述蓋板放置在臺階上。
4、 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沉箱運輸船舶,其特征在于,所述蓋板放置在導 軌頂面上。
5、 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沉箱運輸船舶,其特征在于,所述蓋板頂面 與所述曱板平面相平齊。
6、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沉箱運輸船舶,其特征在于,所述溝槽為兩道。
7、 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沉箱運輸船舶,其特征在于,所述溝槽的寬度為 0. 5-lm。
8、 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沉箱運輸船舶,其特征在于,所述溝槽的深度為 150-200腿。
9、 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沉箱運輸船舶,其特征在于,所述兩道溝槽之間 的距離為5-20m。
10、 根據權利要求l所述的沉箱運輸船舶,其特征在于,所述溝槽內設置 的導軌為單導軌或雙導軌中的 一種。
全文摘要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沉箱運輸船舶,包括船舶的甲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甲板上縱向開設有若干道溝槽,所述溝槽內設置有導軌。通過將導軌設置在船舶甲板上開設的溝槽內,使得船舶托運沉箱不受預制廠出運方式的限制,有效地提高了船舶的利用率。
文檔編號B63B35/00GK101249879SQ20081001530
公開日2008年8月27日 申請日期2008年4月8日 優先權日2008年4月8日
發明者劉寶戰, 揚 李, 楊勝杰, 陳長貴, 鮑明哲 申請人:山東誠基工程建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