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gODi-lg OD2)/(ti_t2)
[0050] 遲發型變態反應測定:小鼠腹部用硫化鈉脫毛,用10mg/mL的2,4_二硝基氟苯(簡 稱DNFB)溶液40yL涂抹致敏。5天后用同樣濃度的DNFB溶液10yL涂抹于右耳兩面進行攻擊。 24h后脫頸處死小鼠,左右耳殼用打孔器取直徑10mm耳片,稱重,以兩耳片之差評價遲發型 變態反應值。
[0051 ] (3)血清 IL-2 測定
[0052] 眼眶取血1.5mL,靜置30min,2500r/min離心15min,取上清液,測定血清中IL-2含 量。
[0053] 表1小鼠胸腺和脾臟臟器指數比較
[0054]
[0055]
[0056] 由表1可以看出,與空白對照組比較,3個實施例組和對照組1-4的胸腺和脾臟臟器 指數均有顯著增加,并且3個實施例組臟器指數的明顯高于對照組1-4。說明灌胃本發明所 述的復合菌劑發酵粉,能顯著提高小鼠的胸腺和脾臟臟器指數,去掉任何一個組分,其效果 明顯降低。胸腺和脾臟的臟器指數的改變能反應機體免疫功能的狀態。因此,本發明所述的 復合菌劑發酵粉能提高小鼠的免疫功能。
[0057]表2小鼠碳廓清能力比較
[0058]
12 由表2可以看出,3個實施例組和對照組1-4比空白對照組小鼠碳廓清指數均一定 程度的提高;并且3個實施例組的提高程度更為明顯,與對照組1-4相比,差異顯著。說明本 發明所述的復合菌劑發酵粉能顯著提高小鼠的非特異行免疫功能,其效果明顯優于對照組 卜4〇 2 表3小鼠耳廓重量差比較
[0061]
[0062]
[0063]由表3中看出,各實施例組和對照組1-4小鼠左右耳廓重量差明顯減小,并且3個實 施例組增重幅度明顯低于對照組1-4,差異顯著。說明本發明所述的復合菌劑促進延遲型變 態反應的作用明顯優于其他組,有益效果及其顯著。
[0064] 表4小鼠血清E-2含量比較
[0065]
[0066]由表4得出,與空白對照組相比,3個實施例組和對照組1-4小鼠血清IL-2明顯增 加,并且3個實施例組增加幅度明顯高于對照組1-4,存在顯著差異。說明本發明所述的復合 菌劑發酵粉能夠顯著提高機體血清IL-2含量,增強機體免疫功能。去掉其中任何一份,其作 用效果大大降低,差異十分顯著。
[0067]綜合以上實驗數據,說明本發明所述的復合菌劑發酵粉能夠增加免疫器官胸腺和 脾臟的重量,提高機體非特異免疫功能,提高血清IL-2含量,并且本發明所述的復合菌劑各 組分之間相互影響,有協同相加的作用,其提高小鼠免疫力的作用效果明顯高于其他組,去 掉其中任何一個組分,其效果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存在明顯差異。
[0068]本發明所述的復合菌劑對家畜免疫力的影響
[0069] 分別選擇日齡相近的家畜48頭,隨機分作8組,3組為實驗組,5組為對照組,每個處 理單欄喂養。實驗組飼喂添加了本發明所述的復合菌劑或者復合菌劑發酵粉的飼料;對照 組1-4按照上面的方法制備復合菌劑,添加到飼料中的比例與實驗組相同,空白對照組只 飼喂飼料。所有處理其他飼養方法均相同。連續飼喂3個月。家畜選擇日常飼養較多的豬和 羊。連續飼喂3個月,考察本發明所述的復合菌劑對家畜免疫力的影響。其結果見表5和表6。
[0070] 豬血清免疫球蛋白采用以下方法進行測定:在第15天和第30天清晨隨機選擇2頭 頸靜脈采血,37°C靜置2h,4°C4h,離心,3500rpm離心8min,析出血清,-20°C保存。測定血清 中I gA、I gG和I gM濃度。
[0071] 表5豬血清免疫球蛋白的含量變化
[0072]
[0073] 表5的結果表明,對空白照組相比,3個實施例組和對照組1-4,豬血清中免疫球蛋 白含量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并且3個實施例組的提高比對照組1-4更為顯著。同時,豬的發 病率也有明顯的下降。說明本發明所述的復合菌劑及復合菌劑發酵粉能夠顯著提高豬的免 疫力,提高豬抗病能力,其作用效果明顯優于其他處理組。
[0074] 實驗過程中還發現3個實施例組豬的增重快,精神狀態明顯優于其他處理組,豬糞 便顏色加深,說明本發明所述的復合菌劑能夠提高豬的消化能力,提高飼料利用率。
[0075] 表6本發明所述的復合菌劑對羊發病率的影響
[0076] 123456789 2
[0078]表6的結果表明,與其他處理組相比,添加本發明實施例所得的復合菌劑,羊的發 病率明顯降低,差異十分顯著。說明本發明所述的復合菌劑及復合菌劑發酵粉能增強羊的 免疫力,其作用效果明顯優于其他處理組。 3 此外,通過牛、馬等其他家畜的飼喂實驗也發現,添加本發明所述的復合菌劑,家 畜發病率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降低幅度一般在15%左右,說明本發明所述的復合菌劑也 可增強其他家畜的免疫力,具有顯著的有益效果。 4 本發明所述的復合菌劑對家禽免疫力的影響 5 將試驗場地、雞欄、鐵絲籠在試驗前統一消毒處理。選取328只1日齡體重相近的健 6 康雛雞,雌雄各半。隨機分作8組,每組45只,3組為實驗組,5組為對照組,每個處理單欄喂 7 養。實驗組飼喂添加了本發明所述的復合菌劑或者復合菌劑發酵粉的飼料;對照組1-4按照 8 上面的方法制備復合菌劑,添加到飼料中的比例與實驗組相同,空白對照組只飼喂飼料。所 9 有處理其他飼養方法均相同。各組分組分組分組分別在20、30、45、65日齡各隨機抽取10只, 剖殺后摘取法氏囊、脾臟,用濾紙吸去表面水分后,稱重,計算法氏囊指數和脾指數,結果見 表7和表8。
[0082 ]法氏囊指數=法氏囊濕重(mg) /體重(g)
[0083] 脾指數=脾臟濕重(mg) /體重(g)
[0084] 表7復合菌劑對雞法氏囊指數的影響
[0085]
[0086] _-...........-_
[0087]由表7可以看出,隨著雛雞日齡的增加,法氏囊指數呈現先上升后下降的趨勢。比 較不同處理的同日齡雛雞,3個實施例組和對照組1-4雛雞的法氏囊指數均高于空白對照 組,并且3個實施例組法氏囊指數明顯高于對照組1-4,差異十分明顯。說明本發明所述的復 合菌劑可以增加提高雛雞的法氏囊指數,增強雞的免疫力。
[0088]表8復合菌劑對脾指數的影響
[0089]
123 由表8可以看出,與空白對照組相比,3個實施例組和對照組1-4雛雞的法氏囊指數 均有顯著提高。同時,3個實施例的脾指數明顯高于對照組1-4。說明添加本發明3個實施例 的復合菌劑可以提高雞的脾指數,并且本發明所述的復合菌劑各菌株間通過混合發酵,互 相影響,產生協同作用,去掉其中任何一個菌株,其作用效果均明顯的降低。實驗過程中還 發現,3個實施例組雞的發病率明顯低于其他組,雞的采食量增加,增重速度明顯高于其他 處理組,黃色糞便、綠色糞便等不正常糞便明顯減少,雞消化能力明顯優于其他處理組。 2 此外,通過對鴨、鵝等其他家禽的飼喂實驗發現,本發明所述的復合菌劑也可以提 高其他家禽的免疫功能,減少家禽的發病率,提高其消化能力,增重速度也有不同程度的增 加。 3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發明,凡在本發明的精 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 一種復合菌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復合菌劑中,以細胞個數記,包括以下組分:側孢 短芽胞桿菌1-10份,產朊假絲酵母1-10份,地衣芽胞桿菌5-15份,米曲霉5-15份。2. -種增強動物免疫的復合菌劑發酵粉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將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菌劑加入到發酵培養基中培養得到復合菌劑發酵液,干燥后 即得混合菌劑發酵粉。3. 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增強動物免疫的復合菌劑發酵粉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復合菌劑中各菌株加入到發酵培養基之前,分別活化制得菌株發酵液;所述發酵培養 基包括以下重量份數的組分,葡萄糖1-10份、蔗糖1-8份、麩皮2-15份、蛋白胨1-5份、椰子粉 3-7份、脫脂大豆粉5-10份,純化水100-400份。4. 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增強動物免疫的復合菌劑發酵粉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發酵培養基中,以細菌總數計,復合菌劑中總菌株濃度為10 6_108cfu/mL。5. 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增強動物免疫的復合菌劑發酵粉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復合菌劑的培養條件為,35-40°C,培養45-50小時。6. 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增強動物免疫的復合菌劑發酵粉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復合菌劑發酵液的干燥方式為噴霧干燥或者冷凍干燥。7. 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增強動物免疫的復合菌劑發酵粉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 噴霧干燥之前,復合菌劑發酵液中加入多孔淀粉,混合均勻。8.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菌劑或者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復合菌劑發酵粉在制備增強 動物免疫力的制劑上的應用。9. 如權利要求8所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動物為家畜。10. 如權利要求8所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動物為家禽。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動物養殖領域,特別是指一種增強動物免疫力的復合菌劑、制備方法及其應用。所述的復合菌劑中,以細胞個數記,包括以下組分:側孢短芽胞桿菌1-10份,產朊假絲酵母1-10份,地衣芽胞桿菌5-15份,米曲霉5-15份。還提供上述菌劑發酵粉的制備方法。本發明所述的復合菌劑,組合配比,并進行混合發酵,各菌株之間相互影響,能更充分的利用培養基中的各種營養成分,添加到動物飼料中后,可以調節動物腸道的菌群平衡,增強免疫力和應激能力,并可以有效防治寄生蟲。
【IPC分類】C12N1/20, A23K10/18, C12P1/04, C12R1/08, C12R1/10, C12R1/72, C12P1/02, C12N1/14
【公開號】CN105647830
【申請號】
【發明人】張玉國
【申請人】海南泓緣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6月8日
【申請日】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