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含非營養甜味劑和苦味劑的飲料產品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飲料和其他飲料產品,例如飲料濃縮物等。具體而言,, 本發明涉及具有并入非營養甜味劑的配方并具有改良的風味特征或營 養特性的飲料和其他飲料產品。
背景技術:
.
很早就知道生產多種配方的飲料。為滿足不斷改變的市場需求, 需要改善的、新的配方。具體而言,可感受到對具有備選的營養特性, 包括例如備選的卡路里含量的飲料的市場需求。另外,可感受到對具 有備選的風味特征,包括優良的味道、口感等的飲料的市場需求。另 外,還有消費者對其配方更多地利用天然成分的飲料和其他飲料產品, 例如飲料濃縮物等的興趣,所述天然成分是通過沒有或有限的進一步 處理從收獲的植物或其他天然來源蒸餾、提取、濃縮或相似地獲得的 成分。
對新飲料配方,例如使用備選的甜味劑、風味劑、風味增強試劑 等的新飲料配方的開發在處理相關的苦味和/或其他異味(0FF-TASTE) 中提出了挑戰。另外,這種挑戰通常出現在針對備選的營養和/或風味 特征開發的新飲料配方中。此外,需要能滿足包括營養特性、風味、 保存期和其他目標的組合的新飲料配方。
開發新飲料配方面臨一些障礙。例如,通過引用整體合并入本文 的美國專利號4, 956,191表明含有糖精和甜葉菊提取物與阿司帕坦 (ASPERTAME )的混合物的碳酸飲料比那些含有糖的飲料更不具有感官上的愉悅。
因此,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飲料和其他飲料產品。本發明的至少特定實施方案(即不必須是本發明的全部實施方案)的目標是提供具有所需味道屬性和風味特征的飲料和其他飲料產品。本發明的至少特定(不必須是全部)實施方案的目標是提供具有改善的配方的飲料和其他飲料產品。通過以下公開和示例性實施方案的描述,本發明和本發明特定實施方案的這些和其他目標、特征和優點對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是清楚的。
發明概述
根據一個方面,提供了飲料產品,例如飲料、飲料濃縮物等,所述飲料產品用包含具有殘留的甜余味的至少 一種非營養甜味劑的非營養甜味劑組分增甜,并且進一步包含足夠量的苦味劑,以減少(即,部分、基本上或完全消除)殘留的甜余味。在特定示例性實施方案中,苦味劑以這樣的量(即,在濃度或水平下)使用,所述量在所述飲料配方中是無法感受的,即在配方中在其味覺閾值下。即苦味劑以這樣的量使用,所述量小于由大多數消費者所需以察覺苦味劑的風味作為飲料中獨立的或不同的風味的量。在特定實施方案中,具有殘留的甜余味的非營養甜味劑連同在所述配方中有用的營養甜味劑(例如糖、
高果糖谷物糖漿(HIGH FRUCTOSE CORN SYRUP) ( HFCS )等)和苦味劑一起使用,以減少(即,部分或完全掩蔽或以其他方式減少或完全消除)殘留的甜余味。
根據另一個方面,提供了低卡路里飲料或相對應的濃縮物。根據公開內容的這個方面,低卡路里飲料用對飲料產生殘留的甜余味并包含一種或多種非營養甜味劑的非營養甜味劑組分(在本文中有些情況下,為了方便簡稱為非營養甜味劑)增甜,并且進一步包含以足夠的量苦味劑,即至少一種苦味劑化合物,以減少非營養甜味劑的殘留的甜余味。在特定實施方案中,苦味劑包含檸檬苦素。在特定實施方案中,苦味劑包含檸檬苦素和柚皮苷的混合物。低卡路里飲料可以用一種或多種非營養甜味劑或者用營養和非營養甜味劑的組合完全增甜。根據另一個方面,提供了低卡路里飲料或相對應的濃縮物。根據公開內容的這個方面,低卡路里飲料用對飲料產生殘留的甜余味并包含一種或多種非營養甜味劑的非營養甜味劑組分(在本文中有些情況下,為了方便簡稱為非營養甜味劑)增甜,并且進一步包含以足夠的量苦味劑,即至少一種苦味劑化合物,以減少非營養甜味劑的殘留的甜余味。在特定實施方案中,苦味劑包含檸檬苦素。在特定實施方案中,苦味劑包含檸檬苦素和柚皮苷的混合物。低卡路里飲料可以用一種或多種非營養甜味劑或者用營養和非營養甜味劑的組合完全增甜。
殘留的甜余味指在吞下低卡路里飲料后保留在消費者的口中的,至少部分由低卡路里飲料中的一種或多種非營養甜味劑引起的甜風
味。如在本文中使用的,殘留的甜余味延長超過與蔗糖或HFCS增甜飲料相關的感受到的甜味時間。所有人工甜味劑和非營養天然甜味劑具有甜味消失時間,這極大地超過對于蔗糖或HFCS所感受到的甜味時間。如在本文中使用的,"苦味劑"是化合物或化合物的組合,例如在某些情況下作為也具有其他組分的材料添加,所述化合物在所述飲料產品中作為苦味劑有效。例如,在特定示例性實施方案中,其中苦味劑是多種苦味劑化合物,此種化合物可以從在相同屬內的幾個不同果實物種或從不同屬的物種中濃縮、提取或以其他方式獲得。在特定示例性實施方案中,苦味劑包含得自柑桔果實和/或柑桔果汁的一種或多種化合物。在特定示例性實施方案中,苦味劑包含檸檬苦素。在特定示例性實施方案中,苦味劑包含檸檬苦素和柚皮苷的混合物。在所公開的飲料的特定示例性實施方案中,飲料中的苦味劑的重量百分比是約萬億分之50到百萬分之500,例如約百萬分之1到約百萬分之250。
殘留的甜佘味指在吞下低卡路里飲料后保留在消費者的口中的,至少部分由低卡路里飲料中的一種或多種非營養甜味劑引起的甜風味。如在本文中使用的,殘留的甜余味延長超過與蔗糖或HFCS增甜飲料相關的感受到的甜味時間。所有人工甜味劑和非營養天然甜味劑具有甜味消失時間,這極大地超過對于蔗糖或HFCS所感受到的甜味時間。如在本文中使用的,"苦味劑"是化合物或化合物的組合,例如 在某些情況下作為也具有其他組分的材料添加,所述化合物在所述飲 料產品中作為苦味劑有效。例如,在特定示例性實施方案中,其中苦 味劑是多種苦味劑化合物,此種化合物可以從在相同屬內的幾個不同 果實物種或從不同屬的物種中濃縮、提取或以其他方式獲得。在特定 示例性實施方案中,苦味劑包含得自柑桔果實和/或柑桔果汁的一種或 多種化合物。在特定示例性實施方案中,苦味劑包含檸檬苦素。在特 定示例性實施方案中,苦味劑包含檸檬苦素和柚皮苷的混合物。在所 公開的飲料的特定示例性實施方案中,飲料中的苦味劑的重量百分比
是約萬億分之50到百萬分之500,例如約百萬分之1到約百萬分之 250。
除非另有明確說明,在本文中提及非營養甜味劑或非營養甜味劑 組分意指一種或多種非營養甜味劑。即,非營養甜味劑可以是單個甜 味劑或非營養甜味劑的組合。在采用多重非營養甜味劑的那些實施方 案中,殘留的甜余味可能由其中的一種或多種促成。不同的殘留的甜 余味可能由不同的非營養甜味劑促成,并且苦味劑組分可以根據本公 開內容使用,以減少此種多重殘留的甜余味的一種或多種。在特定示 例性實施方案中,相同的苦味劑化合物減少多重不同的殘留的甜余味。 在其他實施方案中,所使用的多重苦味劑化合物在減少多重殘留的甜 余味中不同地有效。
根據另一個方面,提供了低卡路里飲料濃縮物。在特定示例性實 施方案中,飲料濃縮物是糖漿。在另外其他的示例性實施方案中,飲 料濃縮物是干粉混合物。低卡路里飲料濃縮物用非營養甜味劑即至少 一種非營養甜味劑增甜,并且進一步包含足夠量的苦味劑組分,即至 少一種苦味劑化合物,以減少非營養甜味劑的殘留的甜余味。在特定 示例性實施方案中,苦味劑包含檸檬苦素。在選擇的實施方案中,在 飲料濃縮物中利用多種苦味劑化合物。在特定示例性實施方案中,多 種苦味劑源自多個植物物種。在某些此種實施方案中,柚皮苷和檸檬 苦素一起用作苦味劑。在特定示例性實施方案中,飲料濃縮物中的苦味劑的重量百分比是約萬億分之50到百萬分之500,例如約百萬分之 1到約百萬分之250。
根據另一個方面,提供了低卡路里飲料濃縮物。在特定示例性實 施方案中,飲料濃縮物是糖漿。在另外其他的示例性實施方案中,飲 料濃縮物是干粉混合物。低卡路里飲料濃縮物用非營養甜味劑即至少 一種非營養甜味劑增甜,并且進一步包含足夠量的苦味劑組分,即至
少一種苦味劑化合物,以減少非營養甜味劑的殘留的甜余味。在特定 示例性實施方案中,苦味劑包含檸檬苦素。在選擇的實施方案中,在 飲料濃縮物中利用多種苦味劑化合物。在特定示例性實施方案中,多 種苦味劑源自多個植物物種。在某些此種實施方案中,柚皮苷和檸檬 苦素一起用作苦味劑。在特定示例性實施方案中,飲料濃縮物中的苦 味劑的重量百分比是約萬億分之50到百萬分之500,例如約百萬分之 1到約百萬分之250。
本發明的另一個方面涉及包含足夠量的非營養甜味劑和苦味劑的 混合物的甜味劑產品,例如干燥、液體或其他形式的產品,以減少非 營養甜味劑的殘留的甜余味。在特定示例性實施方案中,苦味劑包含 檸檬苦素。在特定示例性實施方案中,苦味劑包含檸檬苦素和柚皮苷。 至少在特定實施方案中,此種混合物中的苦味劑以無法識別的量存在, 即不足以在食物中產生獨立感受到的苦風味的量(在對于食物中的混 合物的推薦或預期使用水平下)。術語無法感受到的量、無法感受到 的濃度和無法感受到的水平在本文和權利要求中可與術語無法識別的 量、無法識別的濃度和無法識別的水平互換使用。在特定實施方案中, 產品包含具有甜味劑的一個或多個包裝,即具有預定單份量的非營養 甜味劑和苦味劑的混合物。在根據公開內容的這個方面的特定實施方 案中,還提供了關于使混合物與水溶液或其他食物組合到例如待增甜 的飲料內的說明書。在其他實施方案中,說明書可以被省略。 一種或 多種苦味劑化合物以預定量存在于混合物中,即有效減少例如掩蔽食 物中的一種或多種非營養甜味劑的殘留的甜余味。
本發明的另一個方面涉及包含足夠量的非營養甜味劑和苦味劑的混合物的甜味劑產品,例如干燥、液體或其他形式的產品,以減少非 營養甜味劑的殘留的甜余味。在特定示例性實施方案中,苦味劑包含 檸檬苦素。在特定示例性實施方案中,苦味劑包含檸檬苦素和柚皮苷。 至少在特定實施方案中,此種混合物中的苦味劑以無法識別的量存在, 即不足以產生獨立感受到的苦風味的量(在對于食物中的混合物的推 薦或預期使用水平下)。術語無法感受到的量、無法感受到的濃度和 無法感受到的水平在本文和權利要求中可與術語無法識別的量、無法 識別的濃度和無法識別的水平互換使用。在特定實施方案中,產品包 含具有甜味劑的一個或多個包裝,即具有預定單份量的非營養甜味劑 和苦味劑的混合物。在根據公開內容的這個方面的特定實施方案中, 還提供了關于使混合物與水溶液或其他食物組合到例如待增甜的飲料 內的說明書。在其他實施方案中,說明書可以被省略。 一種或多種苦 味劑化合物以預定量存在于混合物中,即有效減少例如掩蔽食物中的 一種或多種非營養甜味劑的殘留的甜余味。
根據另一個方面,提供了澄清的飲料,其包含水、 一種或多種非 營養甜味劑和苦味劑組分,其量有效減少非營養甜味劑的殘留的甜余 味。如在本文中使用的,基本上澄清的表示所述飲料基本上不混濁和 基本上無色。
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認識到,根據本文公開的飲料和其他飲料產 品的特定示例性實施方案的如下描述中的益處,至少本發明的特定實 施方案具有改善的或備選的配方,適用于提供所需的味道特征、營養 特性等。根據下述示例性實施方案的描述,本發明和本發明特定實施 方案的這些和其他方面、特征和優點可以被本領域技術人員進一步理
特定的示例性實施方案的詳述 應當理解,根據本公開內容的飲料和其他飲料產品可以具有許多 不同具體配方或組成中的任何 一 種。根據本公開內容的飲料產品的配
方根據例如產品的預期市場部分、其所需的營養特性、風味特征等因 素而變化至一定程度。例如,通常的選擇是向具體飲料實施方案的配方(包括下文描述的任意飲料配方)中添加其他成分。可以添加另外 的(即更多和/或其他的)甜味劑,通常可向任何這些配方中添加風味
劑、電解質、維生素、果汁或其他果實產品、增味劑(tastants)、 掩蔽劑等、風味增強劑、和/或碳酸化試劑,以改變味道、口感、營養 特性等。通常,根據本公開內容的飲料一般包含至少水、甜味劑、酸 化劑和風味劑,并且一般還包含酸化劑、著色劑和/或碳酸化試劑。可
味劑、柑桔風味劑、香料風味劑(spice flavorings)及其他。可以 添加二氧化碳形式的碳酸化試劑以產生泡騰作用。需要時可以添加防 腐劑,這取決于其他成分、生產技術、所需的保存期等。任選地,可 添加咖啡因。本文公開的飲料的特定示例性實施方案是可樂風味的碳 酸飲料,特征在于包含碳酸水、甜味劑、可拉果提取物和/或其他風味 劑、焦糖著色劑、磷酸和任選的其他成分。根據本公開內容的益處, 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認識到其他和備選的合適成分。
本文公開的飲料產品包括飲料(即,即飲液體配方)、飲料濃縮 物等。飲料包括例如碳酸軟飲料和非碳酸軟飲料、清涼飲料(fountain beverage)、冷凍即飲飲料、咖啡飲料,茶飲料、乳品飲料、粉末軟 飲料、以及液體、漿狀或固體濃縮物、風味水、增強水(enhanced water)、果實果汁和果汁風味的々大品、運動々大品和酒精產品。所包括 的>^大料濃縮物的至少特定的示例性實施方案由向其中添加其他成分的 起始體積的水制備。通過向濃縮物中添加更多體積的水而從飲料濃縮 物形成足額的飲料組合物。通常,例如通過使約l份的濃縮物與約3-約7份的水組合,可以從濃縮物制備足額的飲料。在特定示例性實施 方案中,通過使l份的濃縮物與5份的水組合而制備足額的飲料。在 特定的示例性實施方案中,用于形成足額飲料的其他的水是碳酸水。 在特定的其他實施方案中,直接制備足額的飲料而不形成濃縮物及其 后的稀釋。
水是本文公開的飲料中的基本成分,通常是媒介物或主要的液體 部分,其中溶解、乳化、懸浮或分散剩余的成分。純化的水可用于制備本文公開的飲料的特定實施方案中,并且可以使用標準飲料質量的 水,以便不會不利地影響飲料味道、氣味或表觀。在生產飲料時,水 通常是澄清、無色、無有害礦物質、無味和無臭、無有機物質、低堿 度,并且具有基于適用的工業和政府標準可接受的微生物質量。在特
定的典型實施方案中,水以飲料重量的約80%-約99. 9%的水平存在。 在至少特定的示例性實施方案中,在本文公開的飲料和濃縮物中使用 的水是"處理的水",其指在例如用鈣任選補充之前已經處理而減少 水中的總溶解固體的水,如在美國專利號7, 052, 725中公開的。生產 處理的水的方法是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已知的,并且包括去離子、蒸 餾、過濾和反向滲透("r-o")等。術語"處理的水"、"純化的水"、 "去礦物質的水,,、"蒸餾水"和"r-o的水"在本文的討論中應當 理解為通常是同義的,指從其中基本上已去除所有礦物質內容物的水, 通常含有不超過約500 ppm的總溶解固體,例如250 ppm的總溶解固體。
如在本文中使用的,"味道,,是指甜味感受、甜味感受到時間效 果(即開始和持續時間)、異味(例如苦味和金屬味)、殘留感受(余 味)和觸覺感受(例如質地和厚度)的組合。如在本文中使用的,"富 含卡路里,,的飲料配方是被營養甜味劑完全增甜的。術語"營養甜味 劑,,通常是指在一般使用量中提供顯著的卡路里含量的甜味劑,例如 大于約5卡路里每份8盎司飲料。如在本文中使用的,"有效甜味劑" 意指甜度是糖的至少2倍的甜味劑,即基于重量,甜味劑需要不超過 糖的一半重量就能達到相等甜度。例如,有效甜味劑可能需要少于糖 的一半重量,以達到用糖增甜至10白利糖度的飲料中的相等甜度。有 效甜味劑包括營養(例如羅漢果果汁濃縮物)和非營養甜味劑(例如 通常的羅漢果粉末)。另外,非營養甜味劑包括天然非營養甜味劑(例 如甜菊醇糖苷、羅漢果等)和人工非營養甜味劑(例如紐甜(neotame ) 等)。然而,對于本文公開的天然飲料產品,僅使用天然非營養甜味 劑。對于特定非營養甜味劑的通常公認效力數值包括例如
環拉酸鹽(Cyclamate ) 糖的30倍甜甜菊苷(Stevioside) 羅漢果苷V (Mogroside V) 瑞鮑迪普A ( Rebaudioside A) 乙酰泛舒鉀(Acesulfame-K) 阿司巾白坦(Aspertame ) 糖精
新橙皮苷二氫查爾酮 (Neohesperidin dihydrochalcone ) 庶糖
紐甜(Neotame )
糖的100-250倍甜 糖的100-300倍甜 糖的150-300倍甜 糖的200倍甜
糖的300倍甜 糖的600倍甜 糖的8, Q00倍甜
糖的200倍甜 糖的300倍甜
如在本文中使用的,"非營養甜味劑"是以一般使用量不提供顯 著卡路里含量的甜味劑,即是賦予小于5卡路里每份8盎司飲料以達 到等于糖的10白利糖度的甜度的甜味劑。如在本文中使用的,"低卡 路里飲料"意指與富含卡路里的飲料(通常是之前已經商品化的富含 卡路里飲料)相比,具有每份8盎司飲料中的卡路里至少降低25%的 飲料。如在本文中使用的,"低卡路里飲料,,具有少于"卡路里每份 8盎司飲料。如在本文中使用的,"零卡路里"或"低熱量(diet)" 意指每份,例如每8盎司飲料具有少于5卡路里。
本文公開的飲料產品的天然實施方案是天然的,因為其不含有通 常不期望在食物中的任何人工或合成的物質(包括任何顏料添加物, 無論其來源)。因此,如在本文中使用的,"天然的"飲料組合物根 據下述準則來定義存在于或源于自然的天然成分的原材料。可以采 用涉及發酵和酶的生物合成,但不使用用到化學試劑的合成。人工顏 料、防腐劑和風味劑不視為天然成分。成分通過特定的具體技術進行 加工或純化,至少包括物理學加工、發酵和酶解。適當的加工和純 化技術至少包括吸收、吸附、凝聚、離心、剁碎(chopping)、烹 飪(烘焙、煎炸、煮沸、烘烤)、冷卻、切割、層析、包被、結晶、 消化、干燥(噴霧、冷凍干燥、真空)、蒸發、蒸餾、電泳、乳化、 封裝、提取、擠壓、過濾、發酵、研磨、灌注、浸漬、微生物方法(凝乳酶、酶類)、混合、削皮、滲濾、冷凍/冰凍、壓榨、浸泡、洗滌、 加熱、混合、離子交換、凍干、滲透作用、沉淀、鹽析、升華、超聲 處理、濃縮、絮凝、勻漿、重構、酶解(使用自然界中發現的酶類)。 加工助劑(目前定義為用作制備助劑以加強食物組分的吸引力或效用
的物質,包括澄清劑、催化劑、絮凝劑、過濾助劑和結晶抑制劑等,
參見21CFR § 170.3(o) (24))被視為附帶的添加物,并且如果 適當地去除,那么可以使用。
本文公開的飲料的各種實施方案中適用的甜味劑優包括營養和非 營養、天然和人工或合成甜味劑。合適的非營養甜味劑和此種甜味劑 的組合根據所需的營養特性、關于飲料的風味特征、口感和其他感官 因素來選擇。適合于至少特定的示例性實施方案的非營養甜味劑包括, 例如,基于肽的甜味劑,例如阿司帕坦、紐甜和阿力甜,和不基于肽 的甜味劑,例如糖精鈉、糖精鈣、乙酰泛舒鉀、環拉酸鈉、環拉酸鈣、 新橙皮香二氫查爾酮和三氯半乳蔗糖。阿力甜可能對于含焦糖飲料是 較不希望的,已知它在其中形成沉淀物。在特定的示例性實施方案中, 飲料產品采用單獨或連同其他甜味劑的阿司帕坦作為甜味劑。在特定 的其他示例性實施方案中,甜味劑包含阿司帕坦和乙酰泛舒鉀。適用 于至少特定的示例性實施方案的其他非營養甜味劑包括,例如山梨糖 醇、甘露醇、木糖醇、甘草皂苷、D-塔格糖、赤蘚醇、內消旋赤蘚醇、 麥芽糖醇(malitol )、麥芽糖、乳糖、低聚果糖、羅漢果粉末、甜菊 醇糖苷例如瑞鮑迪苷如瑞鮑迪苷A、甜菊苷等、乙酰泛舒、阿司帕坦、 其他二肽、環拉酸鹽、三氯半乳蔗糖、糖精、木糖、阿拉伯糖、異麥 芽酮糖醇(isonialt)、乳糖醇、麥芽糖醇、海藻糖和核糖,以及蛋白 質甜味劑,例如奇異果甜蛋白、應樂果甜蛋白、甜味蛋白(brazzein )、 L-丙氨酸和甘氨酸,相關化合物,以及其中任何的混合物。如下文進 一步討論的,羅漢果粉末、甜菊醇糖苷例如瑞鮑迪苷如瑞鮑迪苷A、 甜菊苷等和相關化合物是天然的非營養甜味劑。根據本公開內容的益
處,對于采用一種或多種苦味劑以掩蔽一種或多種非營養甜味劑不顯 著的(off-note)味道的本文公開的飲料產品一個具體實施方案,選擇合適的非營養甜味劑(例如單獨或連同營養甜味劑的非營養甜味劑 的一種或多種組合),將在本領域技術人員的能力內。
在本文公開的飲料的至少特定的示例性實施方案中,甜味劑組分 可以包括營養的、天然結晶或液體甜味劑,例如來自天然來源例如蘋 果、菊苣、蜂蜜等的蔗糖、液體蔗糖、果糖、液體果糖、葡萄糖、液 體葡萄糖、果葡糖漿,例如高果糖谷物糖漿、轉化糖、楓糖漿、楓糖、 蜂蜜、紅糖糖蜜(例如甘蔗糖蜜,例如原糖蜜、二糖蜜、黑糖蜜和糖 甜菜糖蜜)、高粱糖漿、羅漢果果汁濃縮物和/或其他。在至少特定的
示例性實施方案中,這些甜味劑以飲料重量的約0. 1%到約20%,例 如約6%到約16%的量存在,這取決于飲料所需的甜味水平。為了達 到所需的飲料一致性、質感和味道,在本文公開的天然飲料產品的特 定的示例性實施方案中,可以使用在飲料工業中一般采用的標準化液 體糖類。通常,這些標準化甜味劑沒有非糖固體的殘留,這可以不利 地影響飲料的風味、顏色或稠度。
甜味劑是適用于消費(consumption )和在飲料中使用的可食用消 費品。"可食用的消費品"意指用于人類或動物消費的食物或飲料或 者食物或飲料的成分。本文和權利要求中使用的甜味劑或增甜試劑可 以是營養或非營養的、天然或合成飲料成分或添加物(或其混合物), 其對飲料提供甜味,即其由味覺感受為甜的。風味劑和增甜試劑的感 受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依賴元素的相互關系。風味和甜味也可以分開感 受,即風味和甜味感受可以依賴彼此和不依賴彼此。例如,當使用大 量風味劑時,小量增甜試劑可以容易地感受到,并且反之亦然。因此, 風味劑和增甜試劑之間的口部和嗅覺相互作用可能涉及元素的相互關 系。
非營養、有效甜味劑通常以每液體盎司飲料毫克的水平來使用,
這根據其增甜能力、飲料待上市國家的任何適用的調整性條款、飲料
所需的甜味水平等。根據本公開內容的益處,本領域技術人員有能力 選擇合適的其他或備選的甜味劑用于本文公開的飲料產品的各種實施
方案中。如上文提到的,在本文公開的飲料的至少特定的示例性實施方案
中釆用甜菊醇糖苷,例如瑞鮑迪苷如瑞鮑迪苷A、甜菊苷等或相關化 合物,或其中任何的混合物用于增甜。這些化合物可以通過提取等從 甜葉菊植物中獲得。甜葉菊(例如,甜菊(Stevia rebaudiana bectoni )) 是甜味植物。其葉含有天然甜味二薛糖苷的復雜混合物。甜菊醇糖苷 例如瑞鮑迪苷如瑞鮑迪苷A、甜菊苷等是甜葉菊中有助于甜味的組分。 通常,這些化合物被發現包括甜菊苷(4-13%千重),甜菊醇二糖苷 (痕量)、瑞鮑迪苷(包括瑞鮑迪苷A ( 2-4 % )、瑞鮑迪苷B (痕量)、 瑞鮑迪苷C ( 1-2 % )、瑞鮑迪苷D (痕量)和瑞鮑迪苷E (痕量)、 和杜爾可普A(dulcoside A) (0.4-0.7%)。下述非甜味成分也已 在甜葉菊植物的葉中鑒定半日花烷(labdane) 、 二薛類、三萜類、 甾醇類、類黃酮類、揮發油組分、色素、樹膠和無機物質。
甜味劑羅漢果,具有各種不同的拼寫和發音,在本文某些情況下 中縮寫為LHG,可以得自植物葫蘆科(Cucurbitaceae) 、 Jollifieae 族、赤瓞亞族(subtribe Thladi-anthinae )、羅漢果屬(Sirai tia ) 植物的果實。LHG常常得自如下屬/種羅漢果(S. grosvenorii ),翅 子羅漢果(S. siamensis) , S. silomaradjae,錫金羅漢果(S. sikkimensis ) , S. africana, 無鱗羅漢果(S. borneensis), 和 臺灣羅漢果(S. taiwaniana)。合適的果實包括羅漢果屬/種的果實, 其通常稱為羅漢果。LHG包含三萜葡糖苷或羅漢果苷,其組分可以用 作LHG甜味劑。羅漢果是可以作為天然營養或天然非營養甜味劑提供 的有效甜味劑。例如,羅漢果果汁濃縮物可以是營養甜味劑,并且羅 漢果粉末可以是非營養甜味劑。羅漢果可以作為果汁或果汁濃縮物、 粉末等使用。優選地,羅漢果果汁包含至少約0.1%,例如0.1%到約 15%羅漢果苷,優選羅漢果苷V、羅漢果苷IV、 ll-氧化羅漢果苷V、 賽門苷及其混合物。LHG可以例如如通過引用整體合并入本文的美國 專利號5, 411, 755中討論的生產。在本文公開的飲料的至少特定的 示例性實施方案中,來自其他果實、蔬菜或植物的甜味劑也可以用作 天然或加工的甜味劑或甜味增強劑。本發明的方面涉及包含足夠量(即在其中多重苦味劑化合物一起 使用的組合量)的苦味劑組分例如一種或多種苦味劑化合物的低卡路 里飲料,以掩蔽飲料中的一種或多種非營養甜味劑的殘留的甜余味。 在特定的示例性實施方案中,苦味劑包含柑桔苦味劑。在特定的示例 性實施方案中,苦味劑包含柚皮苷和/或檸檬苦素,以掩蔽殘留的余味。 用于獲得柑桔苦味劑的方法是本領域技術人員已知的。作為舉例說明
性例子,通過引用整體合并入本文的美國專利號6, 544, 577和美國專 利號6, 054, 168,公開了用于從柑桔果實荻得柑桔苦味劑柚皮苷和檸 檬苦素的方法和系統。根據獲得苦味劑的一種公開的方法,可以對柑 桔果實或其果汁執行透析過濾步驟。在其中公開的特定實施方案中, 從果汁中去除苦味劑總量的超過一 半。
盡管一種或多種天然苦味劑水平隨來源果實而變,但一般范圍在 約500 ppm到約1200 ppm之間的柚皮苷存在于常見的葡萄柚來源中, 并且約5 ppm到100 ppm之間的檸檬苦素在桔類來源中常見。盡管上 述舉例說明性例子直接指的是橙子和葡萄柚作為苦味劑的來源,但考 慮到本公開內容,本領域技術人員應容易地理解可以利用其他果實, 包括非柑桔果實。在特定實施方案中,多種苦味劑源自相同屬內的幾 個物種的果實。在其他實施方案中,所采用的苦味劑來自有機的不同 屬或其他不相關來源,例如可可、茶、咖啡、谷物、蔬菜、堅果、啤 酒、葡萄酒等。
閱讀本公開內容后,本領域技術人員應容易地理解,用于獲得苦 味劑的各種方法和系統,例如提取或以其他方式獲得其,將隨著苦味 劑組分中利用的量和具體苦味劑而改變,取決于多重因素中的任何一 種。可能影響方法、系統和成分的示例性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所述特 定飲料或其他產品的所需風味特征、產品的預期分配和貯存、經濟考 慮、產品中非營養甜味劑的濃度、產品中的其他成分的選擇和量。
苦味劑可以以不同物理狀態和/或形式制備、分配和/或貯存,包 括例如作為固體、水溶液或漿。在特定實施方案中,水溶液可以并入 和/或去除,以改變狀態或形式。多種水溶液可以包括例如,水,任選地碳酸水或具有與化合物不同濃度的苦味劑。同樣地,甜味劑例如包 含苦味劑和非營養甜味劑的干燥甜味劑的單份部分可以以不同物理狀 態和/或形式制備、分配和/或貯存,包括例如作為固體、水溶液或漿。
根據本發明的 一個方面,無法識別量的苦味劑化合物與非營養甜 味劑結合用于飲料產品中,例如即飲飲料或濃縮物,例如干燥粉末或 糖漿。如在本文中使用的,術語"無法識別量的苦味劑,,意指這樣的 苦味劑量或濃度,其改變飲料或其他食物的風味特征,但其自身無法 識別為促成對食物的苦味風味。因此,消費此種飲料的個人無法從根 據本公開內容加入配方的苦味劑中區分苦味。然而,相反,在基本上 一式兩份的配方的比較中,即含苦味劑組分的 一種和不含苦味劑組分 的另一種, 一般消費者將能夠察覺殘留的甜余味中的所需減少,例如 此種殘留余味的消除。
本公開內容的另 一個方面涉及包含非營養甜味劑(此處再次意指 一種或多種非營養甜味劑)和苦味劑的非飲料產品。即,如上文公開 的,本公開內容的另一個方面提供了甜味劑產品,例如包含非營養甜 味劑和苦味劑的消費者可用的甜味劑。在此種消費者可用的甜味劑產 品的至少特定的示例性實施方案中,苦味劑組分以無法識別的量存在, 其足以減少至少 一種非營養甜味劑的殘留的甜余味,特別是例如當消 費者在使用甜味劑產品中遵循特定說明書時。
在特定實施方案中,提供了以其中可以貯存、分配且使用甜味劑 的多重、單份包裝或小包形式的產品。因此,例如,此種包裝具有且 貯存一種或多種非營養甜味劑和一種或多種苦味劑化合物的干燥或濃 縮液體甜味劑混合物,所述一種或多種苦味劑化合物用于掩蔽一種或 多種非營養甜味劑的殘留的甜余味。在特定的示例性實施方案中,提 供了關于甜味劑混合物的使用的說明書,例如關于使混合物與特定飲 料或其他食物組合,用于用作一般在水溶液等中使用的甜味劑。說明 書可以以任何形式提供,例如印刷在產品包裝的外部上,例如在包含 甜味劑混合物的卡紙紙箱的外部上,和/或在具有單份甜味劑混合物的 小包的外部上。在其他實施方案中,說明書可以在產品內包含的分開插頁上提供,例如如印刷在一個或多個可讀表面上。
在特定的示例性實施方案中,說明書是不必要的并且不提供,因 為消費者知道待使用的甜味劑混合物的量,或待使用的量可容易地估 計。作為例子,在咖啡或其他飲料中使用甜味劑小包的消費者一般施
加一致數目的甜味劑小包/飲料體積。例如,消費者可以常規地將2 個一盎司小包的甜味劑放入其咖啡中,無論甜味劑是否是糖、阿司帕 坦、三氯半乳蔗糖等。因此,產品的特定實施方案可以不包括關于將 甜味劑混合物加入咖啡或其他飲料水溶液中的說明書。甜味劑的苦味 劑組分的一種或多種苦味劑化合物掩蔽一種或多種非營養甜味劑的殘 留的甜余味。如上文公開的,在至少特定的示例性實施方案中,苦味 劑組分以無法識別的量存在于甜味劑混合物中。
本文公開的飲料中使用的酸可以發揮如下幾種功能中的任何一種 或多種,包括,例如,賦予飲料味道以酸味、加強適口性、增加口渴 的淬滅效應、修飾甜味和充當溫和的防腐劑。根據本公開的益處,合 適的酸對本領域技術人員是已知且顯而易見的。適用于本文公開的飲 料產品的一些或全部實施方案的示例性酸包括磷酸、檸檬酸、蘋果酸、 酒石酸、乳酸、蟻酸、抗壞血酸、hy延胡索酸、葡糖酸、琥珀酸、順 丁烯二酸及己二酸及其任何的混合物。酸可以以溶液的形式使用,例 如以足以提供飲料所需pH的量。通常,例如,酸化劑的一種或多種酸 使用量總的說來是飲料重量的約0. 01%到約1.0%、例如飲料重量的 約0. 05 %到約0. 5 % 、例如飲料重量的0. 1 %到0. 25 % ,依賴所使用 的酸化劑、所需pH、所使用的其他成分等。本文公開的飲料的至少特 定示例性實施方案的pH可以是在約2. 0到約5.0范圍內的值。在特 定的示例性實施方案中的酸加強了飲料風味。太多的酸會破壞飲料風 味,并導致酸澀或其他異味,而太少的酸使飲料味道平淡。
所選的具體一種或多種酸和使用的量將部分取決于其他成分、飲 料產品的所需保質期、以及對飲料pH、可滴定酸度和味道的影響。根 據本公開內容的益處,本領域技術人員將認識到,當制備包含基于肽 的人工甜味劑例如阿司帕坦的飲料產品時,所產生的飲料組合物最好維持在特定pH下,以保留人工甜味劑的增甜效應。在補充鈣的飲料的 形成中,鈣鹽的存在增加了 pH,這需要另外的酸,以幫助鹽的溶解且 維持人工甜味劑的穩定所需的pH。飲料組合物中另外酸的存在增加了 組合物的可滴定酸度,導致所產生的飲料有更酸或酸澀的味道。根據 本公開內容的益處,本領域技術人員有能力選擇合適的酸或酸的組合 和這些酸的量,用于本文公開的飲料產品的任何具體實施方案的酸化 劑組分。
本文公開的飲料產品的特定的示例性實施方案還可以包括少量的 堿性試劑以調整pH。這些試劑包括,例如,氫氧化鉀、氫氧化鈉和碳 酸鉀。例如,堿性試劑氫氧化鉀可以以重量的約0. 02%到約0. 04%的 量使用,其中約0. 03%的量一般用于特定飲料。所述的量當然取決于 堿性試劑的類型和pH待調整的程度。
本文公開的飲料產品任選地包含風味組合物,即一種或多種風味 組分,例如天然和合成果實風味劑、植物風味劑、其他風味劑及其混 合物。如在本文中使用的,術語"果實風味劑" 一般指衍生自種子植 物可食用的繁殖部分的那些風味劑。包括其中甜果肉與種子結合的植 物,例如,香蕉、番茄、蔓越莓(cranberry)等,以及具有小的肉質 漿果的植物。術語漿果在本文中也用于包括聚合果,即,非"真實的" 漿果,但通常認為是漿果。在術語"果實甜味劑"內還包括的是制造 的合成制備風味劑,以模擬衍生自天然來源的果實風味劑。合適果實 或漿果來源的實例包括全漿果或其部分、漿果果汁、漿果果汁濃縮物、 漿果泥和其混合物、干漿果粉、干漿果果汁粉等等。
示例性果實風味劑包括柑桔風味劑,例如橙子、檸檬、酸橙和葡 萄柚,以及例如蘋果、葡萄、櫻桃和菠蘿風味劑等,及其混合物。在 特定的示例性實施方案中,飲料濃縮物和飲料包含果實風味劑組分, 例如,果汁濃縮物或果汁。如在本文中使用的,術語"植物風味劑" 指衍生自除果實外的植物部分的風味劑。像這樣,植物風味劑可以包 括衍生自精油以及堅果、樹皮、樹根和葉提取物的那些風味劑。在術 語"植物風味劑"內還包括的是制造的合成制備風味劑,以模擬衍生自天然來源的植物風味劑。這些風味劑的實例包括可樂風味劑、茶風 味劑等、及其混合物。風味劑組分可以進一步包括各種上文提到的風 味劑的混合物。在飲料濃縮物和飲料的特定的示例性實施方案中,使 用可樂風味劑組分或茶風味劑組分。用于賦予本發明的飲料以風味特 性的風味劑組分的具體量將取決于所選擇的風味劑、所需的風味印象 和風味劑組分的形式。根據本公開內容的益處,本領域技術人員能夠 容易地確定任何一種或多種具體風味劑組分的量,以達到所需的風味 印象。
適用于本文公開的飲料產品的至少特定的示例性實施方案的果汁 包括,例如,果實、蔬菜和漿果果汁。用于本發明的果汁可以為濃縮
物、果泥、單強度果汁(single-strength juice )或其他合適的形式。 如在本文中使用的,術語"果汁"包括單強度果汁果實、漿果或蔬菜 果汁,以及濃縮物、果泥、乳液和其他形式。多種不同果實、蔬菜和/ 或漿果果汁可以組合,任選連同其他風味劑一起,以產生具有所需風 味的飲料。合適果汁來源的實例包括梅、李、棗、醋栗、無花果、葡
萄、葡萄干、蔓越莓、菠蘿、桃、香蕉、蘋果、梨、番石榴、杏、薩 斯卡頓莓(Saskatoon berry )、藍莓、plains berry、 prairie berry、
桑葚、接骨木果、巴巴多斯櫻桃(阿西羅拉櫻桃)、野櫻桃、棗、椰 子、橄欖、覆盆子、草莓、越桔、羅干莓、醋栗、露莓、博伊森莓 (boysenberry)、獼猴桃、櫻桃、黑莓、榲梓、鼠李、西番蓮、黑刺 李、歐洲山梨、鵝莓、石榴、柿子、芒果、大黃、木瓜、荔枝、檸檬、 橙子、酸橙、橘子、橘子、柳丁、桔柑果和柚子以及葡萄柚等。根據 本公開內容的益處,適用于至少特定的示例性實施方案的眾多其他的 和備選的果汁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是顯而易見的。在使用果汁的本發 明的飲料中,果汁可以以例如飲料重量的至少約0.2%的水平使用。 在特定的示例性實施方案中,果汁以飲料重量的約0. 2%到約40%的 水平使用。通常,如果使用果汁,那么其以重量的約1%到約20%的 量使用。
顏色較淺的特定此種果汁可以包括在特定的示例性實施方案的配方中,以調整風味和/或增加飲料的果汁含量,而不加深飲料顏色。這 些果汁的實例包括蘋果、梨、菠蘿、桃、檸檬、酸橙、橙子、杏、葡 萄果、橘子、大黃、黑茶子、榲槨、西番蓮、木瓜、芒果、番石榴、 荔枝、獼猴桃、柳丁、椰子和香蕉。需要時,可以使用去味和脫色的 果汁。
適用于本文公開的飲料產品的至少特定的示例性實施方案的其他 風味劑包括,例如,香料風味劑,如番瀉、丁香、肉桂、胡椒、生姜、
香草香料風味劑、小豆蔻、香菜、根汁汽水(root beer)、黃樟、人 參及其他。根據本公開內容的益處,適用于至少特定的示例性實施方 案的眾多其他的和備選的風味劑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是顯而易見的。 風味劑的形式可以為提取物、油性樹脂、果汁濃縮物、瓶底(bottler's base)或本領域已知的其他形式。在至少特定的示例性實施例中,這
些香料或其他風味劑補充果汁或果汁組合的那種。
一種或多種風味劑以乳狀液的形式使用。風味劑乳液通過將一些 或全部風味劑混合在一起,可選地與飲料的其他成分以及乳化劑一起 而制備。乳化劑可與風味劑混合同時加入,或者在風味劑混合后加入。 在特定的示例性實施方案中,乳化劑是水溶性的。示例性合適的乳化 劑包括阿拉伯樹膠、改性淀粉、羧甲基纖維素、黃蓍膠、印度膠、和 其他合適的樹膠。根據本公開內容的益處,其他合適的乳化劑對飲料 配方領域的技術人員是顯而易見的。在示例性實施方案中,乳化劑包 括超過3%的風味劑和乳化劑的混合物。在示例性實施方案中,乳化 劑是約5 %到約30 %的混合物。
二氧化碳用于對本文公開的飲料的特定的示例性實施方案提供泡 騰作用。可以使用本領域已知的任何技術和碳酸化設備用于使飲料碳 酸化。二氧化碳可以增強飲料味道和外觀,并且可以通過抑制和破壞 有害細菌來幫助保證飲料純度。在特定實施方案中,例如,飲料具有 高達約7體積二氧化碳的C02水平。 一般的實施方案可以具有例如約 0.5到5.0體積的二氧化碳。如在本文和獨立權利要求中使用的,1 體積二氧化碳定義為在60。F ( 16°C )和常壓下,由任何給定量的水吸收的二氧化碳的量。氣體體積占據與吸收其的水相同的空間。二氧化 碳含量可由本領域技術人員基于所需泡騰作用水平和二氧化碳對飲料 味道或口感的影響而選擇。碳酸化試劑可以是天然或合成的。
可選地,可以將咖啡因加到本文公開的飲料的各種實施方案中。 所加入的咖啡因量由所需飲料性質、飲料待上市國家的任何適用的調 整性條款等決定。在特定的示例性實施方案中,包含的咖啡因水平是
飲料重量的0. 02°/。或更少。咖啡因必須是對于在食品和飲料中使用可 接受的純度。咖啡因的來源可以是天然或合成的。
本文公開的飲料濃縮物和飲料可以包含附加成分, 一般包括飲料 配方中通常發現的成分中的任何一種。這些另外的成分,例如,通常 可以加入穩定的飲料濃縮物中。這些另外的成分的實例包括但不限于, 咖啡因、焦糖和其他著色試劑或染料、消泡劑、樹膠、乳化劑、茶葉 硬粒、絮狀組分以及礦物質和非礦物質的營養補充物。非礦物質營養 補充物成分的實例是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已知的,并且包括,例如, 抗氧化劑和維生素,包括維生素A、 D、 E (生育酚)、C (抗壞血酸)、 B(石克胺)、B2核黃素)、B6、 Bu和K、煙酸、葉酸、生物素及其組合。 可選的非礦物質營養補充物通常以在制造實踐中一般被接受的量存 在。示例性的量在1%到約100。/。RDV之間,在其中確定了這種RDV。 在特定的示例性實施方案中,確定時,非礦物質營養補充物成分以約 5%到約20%RDV的量存在。
本文公開的飲料的至少特定實施方案中可以使用防腐劑。即,至 少特定的示例性實施方案包含任選溶解的防腐系統。具有PH低于4.0 并且尤其是低于3的溶液通常為"微生物穩定的",即它們能抵抗微 生物的生長,因此適合于在消費前的長期貯存,而不需要其他防腐劑。 然而,需要時,可以使用另外的防腐系統。如果使用防腐系統,那么 它可以在生產過程中的任何合適時間加入4t料產品中,例如,在一些 情況下在甜味劑加入之前。如在本文中使用的,術語"防腐系統"或 "防腐劑"包括許可用于食物和飲料組合物中的所有合適的防腐劑, 包括^E不限于此種已知化學防腐劑,如苯曱酸鹽,例如苯曱酸鈉、苯甲酸鈣和苯甲酸鉀,山梨酸鹽,例如山梨酸鈉、山梨酸鋦和山梨酸鉀, 檸檬酸鹽,例如檸檬酸鈉和檸檬酸鉀,聚磷酸鹽,例如六偏磷酸鈉
(S脂P)及其混合物,以及抗氧化劑,例如抗壞血酸,EDTA, BHA, BHT, TBHQ,脫氫乙酸,二甲基碳酸氫鹽,乙氧喹,對羥基苯曱酸庚酯及其 組合。防腐劑可以以不超過適用法律和法規下強制的最高水平的量使 用。所使用的防腐劑水平通常根據計劃的終產物pH以及具體飲料配方 的微生物腐敗非營養(non-nutritiveial )的估計而調整。使用的最 高水平通常是飲料重量的約0. 05%。根據本公開內容的益處,對于根
員的能力內。
適用于本文公開的飲料產品的至少特定的示例性實施方案的飲料 防腐的其他方法包括,例如,無菌包裝和/或熱處理或熱加工步驟,如 熱填充和隧道巴氏消毒法(tunnel pasteurization)。這些步驟可以 用于減少飲料產品中的酵母、霉菌和微生物生長。例如,屬于Braun等 人的美國專利號4, 830, 862公開了在生產果實果汁飲料中使用巴氏消 毒法,以及在碳酸飲料中使用合適的防腐劑。屬于Kastin的美國專利 號4, 925, 686公開了加熱-巴氏消毒的可冷凍果實果汁組合物,其含有 苯甲酸鈉和山梨酸鉀。 一般地,熱處理包括熱填充方法,其通常使用 短時間的高溫,例如約190。F 10秒,隧道巴氏消毒方法通常使用較 長時間的較低溫度,例如約160°F 10-15分鐘,并且蒸餾方法通常使 用在高壓(即超過一個大氣壓)下例如約250。F 3-5分鐘。
實施例
下迷實施例是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案,但不預期限制本發明。除
非另有說明,所有百分比是重量的。
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為了方便起見,某些成分在本文
中在某些情況下通過提及其中它在配制或生產飲料產品中使用的成分 的最初形式描述。成分的此種最初形式可能不同于其中成分在最終飲 料產品中發現的形式。因此,例如,在根據本公開內容的飲料產品的特定示例性實施方案中,蔗糖和液體蔗糖一般將基本上均一地溶解且 分散在飲料中。同樣地,鑒定為固體、濃縮物(例如,果汁濃縮物) 等的其他成分一般將遍及飲料或遍及飲料濃縮物均 一地分散,而不是 以其最初形式保留。因此,提及飲料產品配方的成分的形式不應視為 對飲料產品中的成分形式的限制,而是描述成分作為產品配方的分離 組分的方便方式。
根據上文公開內容的益處和示例性實施方案的描述,對于本領域 技術人員顯而易見的是,眾多備選和不同的實施方案可能符合本文公 開的本發明的 一般準則。本領域技術人員認識到所有這些各種修飾和 備選實施方案在本發明真正范圍和精神內。所附加的權利要求旨在覆 蓋所有這些修飾和備選實施方案。應當理解的是本公開內容和下述權 利要求中使用的單數不定或定冠詞(例如"一個"、"一種"、"該,, 等)遵循專利中習慣方法,意指"至少一種",除非在具體情況下, 由上下文明顯看出此術語在那個具體情況下意指特定地一種和僅一 種。同樣地,術語"包含,,是開放性的,不排除另外的名目、特征、 組分等。
權利要求
1.低卡路里飲料,其包括水;具有殘留的甜余味的至少一種非營養甜味劑和;包括檸檬苦素的減少殘留的甜余味的苦味劑組分,所述減少殘留的甜余味的苦味劑組分以足夠減少所述非營養甜味劑的殘留的甜余味的水平存在。
2. 權利要求1的低卡路里飲料,其中所述至少一種非營養甜味劑選自甜菊醇糖苷、羅漢果、奇異果甜蛋白、monatin、應樂果甜蛋白、甜味蛋白、三氯半乳蔗糖和其中任何的組合。
3. 權利要求1的低卡路里飲料,其中所述苦味劑組分進一步包含柚皮苷。
4. 權利要求1的低卡路里飲料,其中所述苦味劑組分以無法感受的水平存在于所述飲料產品中。
5. 權利要求1的低卡路里飲料,其中所述苦味劑組分的濃度是萬億分之50到百萬分之500。
6. 權利要求1的低卡路里飲料,其進一步包含赤蘚醇和d-塔格糖。
7. 權利要求1的低卡路里飲料,其進一步包含選自可樂風味劑、果汁、果實風味劑、植物風味劑、香料及其組合的風味劑。
8. 權利要求1的低卡路里飲料,其中所述苦味劑組分的濃度是約百萬分之1到約百萬分之250。
9. 權利要求1的低卡路里飲料,其中所述苦味劑組分的量足以消除所述非營養甜味劑組分的殘留的甜余味。
10. 權利要求1的低卡路里飲料,其進一步包含至少一種營養甜味劑。
11. 用于低卡路里飲料的低卡路里飲料濃縮物,其包括具有殘留的甜余味的非營養甜味劑;和包括檸檬苦素的減少殘留的甜余味的苦味劑組分,其量是當所述濃縮物與稀釋劑混合以制備飲料時,足夠減少所述非營養甜味劑的殘留的甜余味的量。
12. 權利要求11的低卡路里飲料濃縮物,其中所述濃縮物是糖漿。
13. 權利要求11的低卡路里飲料濃縮物,其中所述非營養甜味劑組分包含選自下述的非營養甜味劑甜菊醇糖苷、羅漢果、奇異果甜蛋白、monatin、應樂果甜蛋白、甜味蛋白、三氯半乳蔗糖和其中任何的組合。
14. 權利要求11的低卡路里飲料濃縮物,其中所述苦味劑組分進一步包含柚皮苷。
15. 權利要求11的低卡路里飲料濃縮物,其中所述苦味劑組分的濃度是萬億分之50到百萬分之500。
16. 權利要求11的低卡路里飲料濃縮物,其中所述苦味劑組分的濃度是約百萬分之1到約百萬分之250。
17. 權利要求11的低卡路里飲料濃縮物,其進一步包含至少一種營養甜味劑。
18. 制備飲料的方法,其包括使至少(i )具有殘留的甜余味的非營養甜味劑、和(ii)包括檸檬苦素的苦味劑組分組合,所述苦味劑組分的量在飲料中有效減少所述非營養甜味劑組分的殘留的甜余味。
19. 權利要求18的方法,其中所述非營養甜味劑選自甜菊醇糖苷、羅漢果、奇異果甜蛋白、monatin、應樂果甜蛋白、甜味蛋白、三氯半乳蔗糖和其中任何的組合。
20. 權利要求18的方法,其中所述苦味劑組分的濃度是萬億分之50到百萬分之500。
21. 權利要求18的方法,其進一步包括使赤蘚醇和d-塔格糖與所述混合物組合。
22. 權利要求18的方法,其進一步包括使風味劑與所述混合物組合,其中所述風味劑選自可樂風味劑、果汁、果實風味劑、植物風味劑、香料及其中任何的組合。
23. 權利要求18的方法,其中所述苦味劑組分的濃度是約百萬分之1到約百萬分之250。
24. 權利要求18的方法,其中所述苦味劑組分的量足以消除所述非營養甜味劑組分的殘留的甜余味。
25. 權利要求18的方法,其中所述苦味劑組分進一步包含柚皮苷。
26. 權利要求18的方法,其進一步包括使營養甜味劑與所述混合物組合。
27. 甜味劑混合物,其包括包含非營養甜味劑且具有殘留的甜余味的非營養甜味劑組分;和包括檸檬苦素的苦味劑組分,其量有效減少食物中的所述非營養甜味劑的殘留的甜余味。
28. 權利要求27的甜味劑混合物,其與關于所述甜味劑混合物在食物中的使用的說明書 一起包裝。
29. 權利要求27的甜味劑混合物,其以單份大小的量作為千混合物包裝在小包中。
30. 權利要求27的甜味劑混合物,其中所述小包攜帶關于所述甜味劑混合物在食物中的使用的說明書。
31. 權利要求27的甜味劑混合物,其包裝在多個小包中,每個小包在其中具有預定量的甜味劑混合物。
32. 權利要求27的甜味劑混合物,其中所述苦味劑組分進一步包含柚皮苷。
33. 權利要求27的甜味劑混合物,其中所述苦味劑組分的濃度是萬億分之50到百萬分之500。
34. 權利要求l的飲料產品,其中飲料產品是澄清的。
全文摘要
本發明的方面涉及這樣的飲料組合物,包括例如用至少一種非營養甜味劑增甜的濃縮和即飲配方,且進一步包括足夠量的苦味劑化合物,以減少一種或多種非營養甜味劑的殘留的甜余味。在特定的舉例說明性實施方案中,一種或多種非營養甜味劑可以是下述中的一種或多種甜菊醇糖苷、羅漢果、奇異果甜蛋白、monatin、應樂果甜蛋白、甜味蛋白、三氯半乳蔗糖。本發明的另一個方面涉及使具有殘留的甜余味的非營養甜味劑與苦味劑化合物組合的方法,以產生這樣的混合物,使得當混合物包含在飲料中時,苦味劑化合物以足夠的量存在,以減少非營養甜味劑的殘留的甜余味。
文檔編號A23L1/222GK101662952SQ200880008206
公開日2010年3月3日 申請日期2008年3月14日 優先權日2007年3月14日
發明者G·羅伊, T·李 申請人:愛爾蘭濃縮加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