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食品加工機械,尤其涉及一種大豆自動加工設備。
背景技術:
大豆又稱黃豆,在人們日常生活中,大豆每天需求量非常高,而大豆在加工時,非常繁瑣,而且在采摘后需要清洗,然后在進行下一步工序,一般清洗都是采用人工清洗,耗時耗力,而且清洗的質量無法保證,如果清洗不干凈在加工后食用時,會造成健康隱患。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可有效解決上述技術問題的大豆自動加工設備。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大豆自動加工設備,所述加工臺上從左到右依次設有清洗箱、瀝水箱以及殺菌箱,所述清洗箱、瀝水箱以及殺菌箱內分別設有沖刷機構、排干機構和消毒機構,所述清洗箱、瀝水箱以及殺菌箱之間通過輸送機構連接,所述輸送機構由開在清洗箱、瀝水箱以及殺菌箱左右兩側表面且位置相對應的開口、一部分穿插在多個開口內的輸送帶、設置加工臺上且位于輸送帶相對兩端的一對U字形的框架、開在框架相對內兩側表面的一對圓槽、嵌裝在圓槽內的軸承、插裝在一對軸承內用于套裝輸送帶的一對轉桿、設置在加工臺上的驅動電機、套裝在驅動電機旋轉端的主動皮帶輪、套裝在其中一個轉桿上的從動皮帶輪、套裝在主動皮帶輪與從動皮帶輪上的皮帶和設置在輸送帶上的大豆盛放盒構成,所述清洗箱、殺菌箱以及瀝水箱之間均設有密封墊。
所述沖刷機構由設置在清洗箱內側表面的噴頭、一端連通在噴頭上的導流管、設置在清洗箱外側表面且與導流管另一端相連通的水箱、設置在導流管上的抽吸泵、設置在水箱上端的續液箱、沿縱向從上到下依次開在續液箱側表面的開口A與開口B、一端密封連接在開口A內且另一端插入水箱上表面的L形管A和一端密封連接在開口B內且另一端插入水箱內的L形管B構成。
所述排干機構由開在瀝水箱下表面且與加工臺相連通的出水孔、設置在瀝水箱下表面且與出水孔位置相匹配的回收箱、設置在瀝水箱下表面且位于出水孔一周的密封膠墊、沿一周設置在瀝水箱內側表面的凸起、設置在瀝水箱內與其內部大小相匹配且卡在凸起上的過濾篩網、設置在過濾篩網下表面四角處的伸縮彈簧、設置在瀝水箱內相對兩側表面的一對旋轉電機A和套裝在旋轉電機A旋轉端的凸輪構成。
所述消毒機構由開在殺菌箱相對兩側表面的風口、分別嵌裝在一對風口內的進風機與出風機、分別鉸鏈連接在一對風口頂邊且位于殺菌箱外側表面的擋板、設置在擋板上的手提凸起、開在殺菌箱側表面與手提凸起位置相匹配的卡槽、設置在殺菌箱內上表面且分布均勻的多個紫外線消毒燈和開在殺菌箱一側表面的出料口構成。
所述大豆盛放盒呈矩形且下表面開有多個滲水網孔。
所述過濾篩網位于輸送帶之間且寬度與輸送帶寬度相同。
所述輸送帶為矩形網孔板且網孔形狀為菱形。
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后,本實用新型具有如下優點:
一種多功能合一的設備,可以實現大豆的清洗、殺菌以及排干的功能。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大豆自動加工設備的具體實施方式作進一步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大豆自動加工設備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大豆自動加工設備的框架左視放大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大豆自動加工設備的凸輪部分局部放大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大豆自動加工設備的手提凸起部分局部放大圖;
圖5為本實用新型大豆自動加工設備的續液箱部分放大圖;
圖6為本實用新型大豆自動加工設備的手提凸起左視放大圖;
圖7為本實用新型大豆自動加工設備的凸輪左視放大圖;
圖中,1、清洗箱;2、瀝水箱;3、殺菌箱;4、開口;5、輸送帶;6、框架;7、圓槽;8、軸承;9、轉桿;10、驅動電機;11、主動皮帶輪;12、從動皮帶輪;13、皮帶;14、大豆盛放盒;15、密封墊;16、噴頭;17、噴頭;18、水箱;19、抽吸泵;20、續液箱;21、開口A;22、開口B;23、L形管A;24、L形管B;25、出水孔;26、回收箱;27、密封膠墊;28、凸起;29、過濾篩網;30、伸縮彈簧;31、旋轉電機A;32、凸輪;33、風口;34、進風機;35、出風機;36、擋板;37、手提凸起;38、卡槽;39、紫外線消毒燈;40、出料口;41、滲水網孔。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行具體描述,如圖1-7所示,一種大豆自動加工設備,包括加工臺,所述加工臺上從左到右依次設有清洗箱(1)、瀝水箱(2)以及殺菌箱(3),所述清洗箱(1)、瀝水箱(2)以及殺菌箱(3)內分別設有沖刷機構、排干機構和消毒機構,所述清洗箱(1)、瀝水箱(2)以及殺菌箱(3)之間通過輸送機構連接,所述輸送機構由開在清洗箱(1)、瀝水箱(2)以及殺菌箱(3)左右兩側表面且位置相對應的開口(4)、一部分穿插在多個開口(4)內的輸送帶(5)、設置加工臺上且位于輸送帶(5)相對兩端的一對U字形的框架(6)、開在框架(6)相對內兩側表面的一對圓槽(7)、嵌裝在圓槽(7)內的軸承(8)、插裝在一對軸承(8)內用于套裝輸送帶(5)的一對轉桿(9)、設置在加工臺上的驅動電機(10)、套裝在驅動電機(10)旋轉端的主動皮帶輪(11)、套裝在其中一個轉桿(9)上的從動皮帶輪(12)、套裝在主動皮帶輪(11)與從動皮帶輪(12)上的皮帶(13)和設置在輸送帶(5)上的大豆盛放盒(14)構成,所述清洗箱(1)、殺菌箱(3)以及瀝水箱(2)之間均設有密封墊(15);所述沖刷機構由設置在清洗箱(1)內側表面的噴頭(16)、一端連通在噴頭(16)上的噴頭(17)、設置在清洗箱(1)外側表面且與導流管(17)另一端相連通的水箱(18)、設置在導流管(17)上的抽吸泵(19)、設置在水箱(18)上端的續液箱(20)、沿縱向從上到下依次開在續液箱(20)側表面的開口A(21)與開口B(22)、一端密封連接在開口A(21)內且另一端插入水箱(18)上表面的L形管A(23)和一端密封連接在開口B(22)內且另一端插入水箱(18)內的L形管B(24)構成;所述排干機構由開在瀝水箱(2)下表面且與加工臺相連通的出水孔(25)、設置在瀝水箱(2)下表面且與出水孔(25)位置相匹配的回收箱(26)、設置在瀝水箱(2)下表面且位于出水孔(25)一周的密封膠墊(27)、沿一周設置在瀝水箱(2)內側表面的凸起(28)、設置在瀝水箱(2)內與其內部大小相匹配且卡在凸起(28)上的過濾篩網(29)、設置在過濾篩網(29)下表面四角處的伸縮彈簧(30)、設置在瀝水箱(2)內相對兩側表面的一對旋轉電機A(31)和套裝在旋轉電機A(31)旋轉端的凸輪(32)構成;所述消毒機構由開在殺菌箱(3)相對兩側表面的風口(33)、分別嵌裝在一對風口(33)內的進風機(34)與出風機(35)、分別鉸鏈連接在一對風口(33)頂邊且位于殺菌箱(3)外側表面的擋板(36)、設置在擋板(36)上的手提凸起(37)、開在殺菌箱(3)側表面與手提凸起(37)位置相匹配的卡槽(38)、設置在殺菌箱(3)內上表面且分布均勻的多個紫外線消毒燈(39)和開在殺菌箱(3)一側表面的出料口(40)構成;所述大豆盛放盒(14)呈矩形且下表面開有多個滲水網孔(41);所述過濾篩網(29)位于輸送帶(5)之間且寬度與輸送帶(5)寬度相同;所述輸送帶(5)為矩形網孔板且網孔形狀為菱形。
本實施方案的特點為,加工臺上從左到右依次設有清洗箱、瀝水箱以及殺菌箱,清洗箱、瀝水箱以及殺菌箱內分別設有沖刷機構、排干機構和消毒機構,清洗箱、瀝水箱以及殺菌箱之間通過輸送機構連接,輸送機構由開在清洗箱、瀝水箱以及殺菌箱左右兩側表面且位置相對應的開口、一部分穿插在多個開口內的輸送帶、設置加工臺上且位于輸送帶相對兩端的一對U字形的框架、開在框架相對內兩側表面的一對圓槽、嵌裝在圓槽內的軸承、插裝在一對軸承內用于套裝輸送帶的一對轉桿、設置在加工臺上的驅動電機、套裝在驅動電機旋轉端的主動皮帶輪、套裝在其中一個轉桿上的從動皮帶輪、套裝在主動皮帶輪與從動皮帶輪上的皮帶和設置在輸送帶上的大豆盛放盒構成,清洗箱、殺菌箱以及瀝水箱之間均設有密封墊,一種多功能合一的設備,可以實現大豆的清洗、殺菌以及排干的功能。
在本實施方案中,控制器的輸出端1與驅動電機的輸入端相連,控制器的輸出端2與抽吸泵的輸入端相連,控制器的輸出端3與紫外線消毒燈的輸入端相連,控制器的輸出端4與旋轉電機A的輸入端相連,控制器的輸出端5與進風機的輸入端相連,控制器的輸出端6與出風機的輸入端相連,控制器控制驅動電機、紫外線消毒燈、旋轉電機A、進風機、出風機和抽吸泵工作,首先將大豆放到開有多個滲水網孔的大豆盛放盒內,然后驅動電機正常工作,驅動電機的旋轉端旋轉,帶動主動皮帶輪轉動,主動皮帶輪通過皮帶的傳動使從動皮帶輪轉動,帶動同軸的插裝于圓槽內的軸承中的轉桿轉動,使得輸送帶工作,先將大豆盛放盒從開口處輸送到清洗箱內,水箱內的水在抽吸泵的作業下經由導流管從噴頭處噴出,對大豆進行清洗作業,然后驅動電機繼續工作,將大豆盛放盒從清洗箱中輸送到瀝水箱內,由于過濾篩網通過下表面四角處的伸縮彈簧與瀝水箱內側表面的凸起相連,從而固定在瀝水箱內,旋轉電機A正常工作,旋轉電機A的旋轉端旋轉帶動凸輪轉動,使得過濾篩網上下震動,從而對大豆進行瀝水作業,瀝出的水從瀝水箱下表面且設有密封膠墊的出水孔處流入回收箱中,之后驅動電機繼續工作,將大豆盛放盒從瀝水箱中輸送到殺菌箱內,紫外線消毒燈對大豆進行消毒作業,然后手持手提凸起,使得一對風口內的進風機與出風機正常工作,對大豆進行吹風風干作業,然后將手提凸起卡進卡槽內進行固定,輸送帶再將大豆從開口處輸送出,其中輸送帶為矩形網孔板且網孔形狀為菱形,方便瀝水作業的進行,此設備簡單,實用性強。
在本實施方案中,水箱上設有自動續液機構,當水箱內的液體高度變低時,續液箱通過密封于開口A內的L形管A向水箱內加入液體,當續液箱內的液體設定高度相對于水箱的高度偏低時,水箱體通過密封于開口B內的L形管B向續液箱內加入液體,從而實現自動續液的作業,簡單方便,自動化強。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揭露的技術范圍內,可輕易想到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應以所述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