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房逃生緩沖地坪的制作方法
【專利說明】
[0001]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樓房遇見災難時的快速逃生設施,尤其是在樓房遇見火災、地震等原因導致無法脫身,當面臨生命危險時能迅速脫離危險樓房的一種樓房逃生緩沖地坪。
[0002]【背景技術】:
為了在災難面前能迅速從樓房中逃生,人們已經想出了很多的辦法防止災難造成傷亡,如大面積設置消防栓、隔離門,備用緩降器、防塵面具等,有些雖然理論上可行,但實際操作難度大,費時、費力、安裝困難,且不適用人多的場合;如對于火災,樓梯、電梯無法使用;消防栓、隔離門起不到應有的作用;現有的緩降器只能停留在無火時的表演上,一旦真正遇見火災,熊熊大火就會竄出陽臺或窗戶,在下降過程中只能通過窗戶冒出的火焰區,一般情況下,看見熊熊大火,誰還敢往下逃生?所以,很多緩降器只能是一個擺設,無法真正投入使用,更無法達到預期的效果。有些大型逃生器需要安裝在出事的樓頂,如遇見大火,根本來不及安裝,即使安裝好,因火焰及濃煙都是往上跑的,所以,上面的逃生設備很快被火焰及濃煙包圍,根本就無法使用。地震發生時間無法預測,過程及其短暫,一般I分鐘左右,如唐山地震只有23秒。目前,在I分鐘內,還沒有任何辦法能保證二層以上樓房中的人逃離出樓房,如果地震造成房倒屋塌,后果無法想象,當災難一旦發生,無論人多人少,現有的逃生配置都無法做到I分鐘內讓被困人員逃生、無法有效減少人員的傷亡。
[0003]
【發明內容】
: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本發明提供了一種樓房逃生緩沖地坪。
[0004]本發明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
一種樓房逃生緩沖地坪,包括樓房,所述的樓房的相鄰處設有緩沖池,所述的緩沖池內設有緩沖體,所述的緩沖體上表面設有軟體防水層,所述的軟體防水層的上表面設有軟體綠化帶,在地表上與緩沖池的邊緣對應處設有軟體護欄。
[0005]由于采用如上所述的技術方案,本發明具有如下優越性:
本發明所述的一種樓房逃生緩沖地坪,平時不用時看上去像綠化帶一樣,成為人們優美的生活環境的一部分。當災難來臨時,樓房中的人員如果無法通過其它途徑逃生時,可以從房屋四周的窗戶、陽臺、臨空樓道、走廊盡頭等凡是可以跑出或爬出樓房往下跳的地方迅速跳向地面的緩沖地坪上,在極短的時間內讓大量的人員脫離險境。
[0006]【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的局部示意圖;
圖中:1、樓房;2、軟體綠化帶;3、軟體護欄;4、軟體防水層;5、緩沖體;6、緩沖池。
[0007]【具體實施方式】:
通過下面的實施例可以更詳細的解釋本發明,公開本發明的目的旨在保護本發明范圍內的一切變化和改進,本發明并不局限于下面的實施例:
結合附圖所述的一種樓房逃生緩沖地坪,包括樓房1,所述的樓房I的相鄰處設有緩沖池6,所述的緩沖池6內設有緩沖體5,所述的緩沖體5上表面設有軟體防水層4,所述的軟體防水層4的上表面設有軟體綠化帶2,在地表上與緩沖池6的邊緣對應處設有軟體護欄 30
[0008]凡是可以跑出甚至爬出樓外的地方如陽臺、窗戶、樓道等處的下面都可以設置一些逃生地坪,設置的密度根據樓上人員密集情況而定,可連續鋪設,也可間斷鋪設。根據樓房外地面周圍環境、地下結構及防雨情況要求,緩沖地坪軟體防水層4頂面可與地面平,也可高于地面;緩沖地坪總厚度與層數及所采用的緩沖材料根據需要跳下的最高層樓房高度綜合考慮確定,即要有效地起到緩沖作用,減少摔傷的程度,跳下的人員撤離后又要基本能恢復原狀,以便重復利用。樓房逃生緩沖地坪做好后,不用時看不出是逃生地坪,僅象綠化地坪一樣,樓房逃生緩沖地坪頂面及四周應有明顯的標記,旁邊要設置標牌詳細介紹使用方法,所有樓上的臨時或長期人員都應明白哪里有緩沖地坪哪里沒有緩沖地坪,以便緊急情況下能迅速逃生。
[0009]以上內容中未細述部份為現有技術,故未做細述。
【主權項】
1.一種樓房逃生緩沖地坪,包括樓房(I),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樓房(I)的相鄰處設有緩沖池(6),所述的緩沖池內設有緩沖體(5),所述的緩沖體(5)上表面設有軟體防水層(4),所述的軟體防水層(4)的上表面設有軟體綠化帶(2),在地表上與緩沖池(6)的邊緣對應處設有軟體護欄(3)。
【專利摘要】一種樓房逃生緩沖地坪,包括樓房,所述的樓房的相鄰處設有緩沖池,所述的緩沖池內設有緩沖體,所述的緩沖體上表面設有軟體防水層,所述的軟體防水層的上表面設有軟體綠化帶,在地表上與緩沖池的邊緣對應處設有軟體護欄,本發明所述的一種樓房逃生緩沖地坪,平時不用時看上去像綠化帶一樣,成為人們優美的生活環境的一部分。當災難來臨時,樓房中的人員如果無法通過其它途徑逃生時,在可以從房屋四周的窗戶、陽臺、臨空樓道、走廊盡頭等凡是可以跑出或爬出樓房往下跳的地方迅速跳向地面的緩沖地坪上,在極短的時間內讓大量的人員脫離險境。
【IPC分類】A62B1-22
【公開號】CN104667447
【申請號】CN201510055990
【發明人】高留中
【申請人】高留中
【公開日】2015年6月3日
【申請日】201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