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式車門鎖監管裝置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獨立式車門鎖監管裝置。由控制模塊、配對模塊、動作傳感器、人體感應模塊和報警模塊,所述的控制模塊與配對模塊以無線感應形式,控制模塊和動作傳感器、人體感應模塊、報警模塊取車電源連接構成;當控制模塊接獲設置在車門鎖連動件上的動作傳感器解鎖信號時,以有否感應到車主隨身帶的配對模塊信號判斷是否正常解鎖,判定非正常的及時指令置于車上的報警模塊示報警;人體感應模塊置設在車內,用于車輛正常應用中解鎖動作時不會誤報警。以簡潔可靠和易于施行的結構布設,采用電子加機械形式抓住關鍵入手的解決問題,能夠較好的防止車輛無線干擾鎖車門,被解碼或是專用工具的非法開鎖,利于安全使用車輛。
【專利說明】獨立式車門鎖監管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車輛應用的輔助安全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獨立式車門鎖監管裝置。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公知的隨著社會發展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汽車在日常的應用越來越普及,且人們的安全意識也在逐步增強中,現更愿于接受防患于未然的觀念了 ;但是,技術的進步,不法分子五花八門的盜竊手法也在隨之跟進,車輛遭受無線干擾鎖車門,被解碼器或是以專用工具技術開鎖發生的失竊案時見媒體報道,網絡檢索到的信息,會讓人覺得不可思議和無可奈何;因現在各款類車上都沒有能夠較好解決這些問題的功能,所公開的技術方案卻有個較致命的弱點,它們都需要截取借用車輛上的動作信號,這恰恰易是大多數車主為安全考慮不能接受,而使新技術難以較快推開的問題根源。
【發明內容】
[0003]為了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本發明提供一種適用于各款類車型上的獨立式車門鎖監管裝置,以能夠自成體系不需從車上截取信號的結構形式,較理想的解決好上述問題。
[0004]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解決問題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獨立式車門鎖監管裝置,由控制模塊、配對模塊、動作傳感器、人體感應模塊和報警模塊,所述的控制模塊與配對模塊以無線感應形式,控制模塊和動作傳感器、人體感應模塊、報警模塊取車電源連接構成;當控制模塊接獲設置在車門鎖連動件上的動作傳感器解鎖信號時,以有否感應到車主隨身帶的配對模塊信號判斷是否正常解鎖,判定非正常的及時指令置于車上的報警模塊示報警;人體感應模塊置設在車內,用于車輛正常應用中解鎖動作時不會誤報警。
[0005]其中,所述的控制模塊,選取常用的單片機;所述的配對模塊,選取國家允許頻率的無線感應模塊;所述的動作傳感器,選取感應式導通的傳感器,或是取用觸動式導通的傳感器;所述的人體感應模塊,選取被動式的感應模塊,或是取用主動式的感應模塊;所述的報警模塊,它為警示音報警,語音報警或是閃光報警的任意選取,或是它們的任意組合。
[0006]其中,本發明的側重點在于能夠自成體系的,只需取用車輛上的電源,不用截取車上的任何信號,就能夠以控制模塊確認配對模塊的形式,以動作傳感器的解鎖信號,監管好車門鎖是否屬于正常解鎖,并通過人體感應模塊,實現智能化使車輛正常應用中的解鎖動作時不會誤報警;其自成體系的無論以何種方式解鎖,只要有解鎖的機械動作信號,由喚醒的控制模塊在確定沒有感應到配對模塊信號時,即行指令報警模塊報警的,處正常狀時有解鎖動作根據人體感應模塊判斷的結構形式,簡潔可靠的達到防止無線干擾鎖車門,防止被解碼器和專用工具非法技術開鎖的較理想功效。
[0007]其中,本發明方案的自成體系技術特征,能夠適用于各款類型的已在使用中車輛;更能夠將本發明方案的特征功能整合進新設計車輛中應用,新設計車輛還能夠把所述的人體感應模塊部分,轉以發動機、車內音響設備、啟用空調或是原置有的監控設備作為正常狀解鎖動作時的判斷依據。
[0008]其中,本發明方案的自成體系技術特征中,選用PKE模塊用作配對模塊,能夠去除掉人體感應模塊部分的結構。
[0009]作為優選,在本發明方案中,在車身的適當位置上設置閃光結構,當判斷為非正常解鎖的指令報警模塊報警時,同步指令開啟閃光結構,以其增強示警效果。
[0010]作為優選,在本發明方案中,從設在車門鎖連動件上動作傳感器的動作信號引出置設一個燈光顯示結構,用以呈現車門鎖的到位與否狀態,便于駕車人能夠在一定距離清楚車門鎖狀況;所述的燈光能夠選用LED燈,冷光線或是其它的燈光效果。
[0011]作為優選,所述的從設在車門鎖連動件上動作傳感器的動作信號引出置設一個燈光顯示結構,將其設置為在車輛鎖車門時,如果沒有鎖到位就即行報警的形式。
[0012]作為優選,在本發明方案中,能夠以電子加機械的鎖到位與否確認信號,設置為用于處理車輛在遇到干擾或是車門鎖失常時,可靠提供車主或駕車人車門鎖狀況的示報警結構形式。
[0013]作為優選,在本發明方案中,設置攝像和錄音的功能結構,當判斷為非正常解鎖的指令報警模塊報警時,同步的開啟攝像和錄音功能,用于發生狀況后的備查。
[0014]作為優選,在本發明方案中,設置攝像和錄音功能的結構基礎上,在所述的控制模塊上設置無線通信模塊,用以當判斷為非正常解鎖的指令報警模塊報警的,同步開啟攝像和錄音功能時,及時的將狀況傳輸給設定的終端,或是設置為同步的直接傳輸給警方。
[0015]明顯的,本發明方案主要針對于解決在使用中的車輛,同時也給出了新設計車輛的解決方案,以及應用PKE模塊用作配對模塊的解決方案。
[0016]本發明具有如下的有益效果:以簡潔可靠和易于施行的結構布設,采用電子加機械形式抓住關鍵入手的解決問題,能夠較好的防止車輛無線干擾鎖車門,被解碼或是專用工具的非法開鎖,利于安全使用車輛。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7]圖1是本發明一種獨立式車門鎖監管裝置的示意框圖。
[0018]圖中:1、控制模塊,2、配對模塊,3、動作傳感器,4、人體感應模塊,5、報警模塊,6、LED燈,7、監控模塊。
【具體實施方式】
[0019]下面結合示意框圖與【具體實施方式】對發明作進一步的描述。
[0020]實施例:以在使用中的家用小車為例。如圖1所示的一種獨立式車門鎖監管裝置,包括控制模塊1、配對模塊2、動作傳感器3、人體感應模塊4、報警模塊5、LED燈6和監控模塊7 ;所述的控制模塊1,取用通常的51單片機作為主控器件,在上置有與配對模塊2匹配的無線感應模塊和無線通信模塊;所述的配對模塊2,它就便選用315無線模塊,用于與控制模塊I的匹配確認身份,此取按鍵式開啟松開關閉和按鍵自鎖常開松開關閉的兩種模式可選;所述的動作傳感器3,選用拉線觸動式的微動開關,設置在車門鎖連動件旁邊位置,用于車門鎖動作時獲取其機械式動作信號,將車門鎖的啟閉信號及時傳輸給控制模塊I ;所述的人體感應模塊4,被動式的選擇余地較大,就選用了被動式的人體感應模塊,置于車內倒車鏡的靠上位置,用于車輛在正常應用中有解鎖動作時,反饋給控制模塊I為感應到有人信號而判定正常狀就不指令觸通報警模塊5 ;所述的報警模塊5,選用通常的警示音喇口八,在車內的窗玻璃旁和車牌照邊上設置LED燈帶,以增強示報警效果;所述的LED燈6,取用直徑5毫米的七彩燈,設在車內倒車鏡背面朝車前方靠上的位置,用于呈現車門鎖的狀況,駕車人能據其在一定距離明了車門鎖情況,在線路上設有小開關,能夠將它關停,或是開啟驗證動作傳感器3和裝置是否運作正常;所述的監控模塊7,選用攝像和錄音一體設計的構件,置在車內倒車鏡上方的位置。當車輛有解鎖動作時,由所述的動作傳感器3傳輸的信號喚醒控制模塊1,控制模塊I依據有無配對模塊2的感應信號判斷解鎖是否屬于正常,有的判定為正常解鎖,沒有的判定為非正常解鎖,控制模塊I即行指令開啟報警模塊5和監控模塊7,并通過無線通信模塊發送信息給車主,車主能夠隨時用手機觀察車內狀況,并根據具體情況及時作出處置;在車輛正常使用中有解鎖動作時,為不截取車上信號,控制模塊I根據所設的人體感應模塊4信號,判定其為正常狀解鎖而不啟動報警;車主或駕車人,只需要在正常解鎖動作時,按鍵式開啟一下配對模塊2,或是按鍵自鎖常開配對模塊2,就能夠不會誤報警的進入正常使用狀態;能夠將所述的LED燈6呈現車門鎖狀況的部分,設置為在車輛鎖車門時,如果沒有鎖到位就即行報警的形式;能夠以電子加機械的鎖到位與否確認信號,設置為用于處理車輛在遇到干擾或是車門鎖失常時,可靠提供車主或駕車人車門鎖狀況的示報警結構形式;本發明自成體系的以身份認定區分車輛解鎖狀況,能夠切實有效的解決好現有技術的不足,利于用車安全。
[0021]顯然,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對本發明的結構設置進行各種改變而不脫離本發明的精神范圍。因此,如果這些改變屬于本發明權利要求書及其等同的技術范圍內,則本發明也意圖涵蓋這些改變。
【權利要求】
1.一種獨立式車門鎖監管裝置,其特征在于,由控制模塊、配對模塊、動作傳感器、人體感應模塊和報警模塊,所述的控制模塊與配對模塊以無線感應形式,控制模塊和動作傳感器、人體感應模塊、報警模塊取車電源連接構成;當控制模塊接獲設置在車門鎖連動件上的動作傳感器解鎖信號時,以有否感應到車主隨身帶的配對模塊信號判斷是否正常解鎖,判定非正常的及時指令置于車上的報警模塊示報警;人體感應模塊置設在車內,用于車輛正常應用中解鎖動作時不會誤報警。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獨立式車門鎖監管裝置,其特征在于,本發明方案的自成體系技術特征,能夠適用于各款類型的已在使用中車輛;更能夠將本發明方案的特征功能整合進新設計車輛中應用,新設計車輛還能夠把所述的人體感應模塊部分,轉以發動機、車內音響設備、啟用空調或是原置有的監控設備作為正常狀解鎖動作時的判斷依據。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獨立式車門鎖監管裝置,其特征在于,本發明方案的自成體系技術特征中,選用PKE模塊用作配對模塊,能夠去除掉人體感應模塊部分的結構。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獨立式車門鎖監管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本發明方案中,從設在車門鎖連動件上動作傳感器的動作信號引出置設一個燈光顯示結構,用以呈現車門鎖的到位與否狀態,便于駕車人能夠在一定距離清楚車門鎖狀況;所述的燈光能夠選用LED燈,冷光線或是其它的燈光效果。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獨立式車門鎖監管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從設在車門鎖連動件上動作傳感器的動作信號引出置設一個燈光顯示結構,將其設置為在車輛鎖車門時,如果沒有鎖到位就即行報警的形式。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獨立式車門鎖監管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本發明方案中,能夠以電子加機械的鎖到位與否確認信號,設置為用于處理車輛在遇到干擾或是車門鎖失常時,可靠提供車主或駕車人車門鎖狀況的示報警結構形式。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獨立式車門鎖監管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本發明方案中,設置攝像和錄音的功能結構,當判斷為非正常解鎖的指令報警模塊報警時,同步的開啟攝像和錄音功能,用于發生狀況后的備查。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獨立式車門鎖監管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本發明方案中,設置攝像和錄音功能的結構基礎上,在所述的控制模塊上設置無線通信模塊,用以當判斷為非正常解鎖的指令報警模塊報警的,同步開啟攝像和錄音功能時,及時的將狀況傳輸給設定的終端,或是設置為同步的直接傳輸給警方。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獨立式車門鎖監管裝置,其特征在于,本發明方案主要針對于解決在使用中的車輛,同時也給出了新設計車輛的解決方案,以及應用PKE模塊用作配對模塊的解決方案。
【文檔編號】B60R25/20GK104494562SQ201410817916
【公開日】2015年4月8日 申請日期:2014年12月14日 優先權日:2014年12月14日
【發明者】葉春林 申請人:葉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