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前后輪驅動大變傳動比變速電動助力自行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的是一種電動助力自行車。
背景技術:
目前,公知的電動助力自行車是由后輪的電動驅動結合人力機械驅動共同構成整車的驅動裝置,即只有后輪驅動,而前輪不作為驅動輪。它們沒有有效利用現有自行車成熟的技術,也沒有結合現有成熟的自行車人力機械變速裝置,更沒有借助電動驅動提高人力機械傳動裝置的最大傳動行程(現有變速自行車的最大傳動行程≤10.42米),反而采用較普通自行車小的人力機械傳動行程,沒能借助人力驅動裝置提高電動助力車的最高時速。它們在高速行駛時人力驅動裝置難以提供有效的驅動力,在阻力較大時人力驅動裝置也難以提供有效的驅動力,不能滿足不同騎車人群在不同情況下隨時改變用力程度和用力頻率的需要,又由于過度依賴電力驅動,既浪費了電能,也降低了人們騎車健身的作用。
實用新型內容針對已有電動自行車沒有有效地綜合利用現有自行車的結構、人力驅動和電機驅動的問題,進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前后輪驅動大變傳動比變速電動助力自行車。它包括前輪、后輪、變速飛輪組、變速輪盤組、車架,變速飛輪組設置在后輪上并與車架的后軸轉動連接,所述變速飛輪組通過鏈條與變速輪盤組連接,變速輪盤組與車架的中軸轉動連接;在前輪上還設有電機并與車架的前軸轉動連接,所述電機安裝在前輪的輪轂上。本實用新型既設置有電機驅動裝置又設有人力機械傳動裝置,兩種原動力結合使用可以極大的提高自行車的前進速度,經實驗測定,本實用新型的自行車最大傳動行程可以達到55.83米,遠遠大于現有自行車的10.42米,有利于高速行使。同時經試驗測定,本實用新型又可大幅度提高電動車的前進速度,最高車速為20-40公里/小時。本實用新型分別在前輪和后輪設置電機驅動裝置和機械傳動裝置,人力驅動裝置可以輔助電機驅動裝置作為自行車的前進動力,可以滿足不同騎車人群在不同情況下隨時改變用力程度和用力頻率的需要,從而可以極大的改變自行車的運行狀態。本實用新型在高速行駛時人力驅動裝置可以較輕松地提供有效的驅動力,在自行車遇較大阻力時人力驅動裝置也能較輕松地提供有效的驅動力,保證使自行車維持應有的速度。由于騎自行車人的目的不同,當需要快速行進時可以同時充分使用兩種原動力;當不需要較快速度時,即可選擇動用兩種動力,又可以只采用其中一種動力;當需要達到健身目的時,可以調節電力調速(油門)設備,以人力驅動為主或完全為人力驅動,這樣既節約了電能,又滿足了騎車人健身的需要;當需要節省體力時,可以電力驅動為主或完全以電力驅動。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由于將電機安裝在前輪的輪轂上,所以簡化了現有電動車的生產工藝,從而降低了生產成本。因此,本實用新型真正實現了輕便、快捷、節能、經濟、健身和環保的功能。本實用新型所述結構非常方便現有自行車或電動車的改裝,最終有利于電動助力自行車的普及利于推廣應用。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具體實施方式
一本實施方式前后輪驅動大變傳動比變速電動助力自行車,它由前輪1、后輪2、變速飛輪組3、變速輪盤組4、車架7組成;變速飛輪組3設置在后輪2上并與車架7的后軸7-1轉動連接,所述變速飛輪組3通過鏈條6與變速輪盤組4連接,變速輪盤組4與車架7的中軸7-2轉動連接;在前輪1上還設有電機5并與車架7的前軸7-3轉動連接,所述電機5安裝在前輪1的輪轂1-1上。本實用新型前輪1與安裝在輪轂1-1上的電機5共同構成前輪電動驅動裝置,變速輪盤組4和變速飛輪組3通過鏈條6的連接與后輪2共同構成了后輪人力變速驅動裝置,所述前輪電動驅動裝置與后輪人力變速驅動裝置的協同工作,可以滿足騎車人在健身、快速運行或節省體力等不同目的下的應用。
具體實施方式
二本實施方式所述變速飛輪組3中飛輪的個數為1~12個,飛輪齒數為12~36個。變速輪盤組4中輪盤個數為1~5個,輪盤齒數為40~168個。前輪1和后輪2的直徑為12~50英寸。經實驗測試,上述個數、齒數的飛輪和輪盤可以適應不同情況、不同目的下電動自行車的前進需要。
具體實施方式
三本實施方式所述前輪1的直徑小于或等于后輪2的直徑。這種設置可以在前輪上方放置電池,使整車更小巧、輕便。
本實用新型如果配用體積小的新型電池(如鋰離子電池),整車的結構和性能將會更好。
權利要求1.前后輪驅動大變傳動比變速電動助力自行車,它包括前輪(1)、后輪(2)、變速飛輪組(3)、變速輪盤組(4)、車架(7);其特征在于變速飛輪組(3)設置在后輪(2)上并與車架(7)的后軸(7-1)轉動連接,所述變速飛輪組(3)通過鏈條(6)與變速輪盤組(4)連接,變速輪盤組(4)與車架(7)的中軸(7-2)轉動連接;在前輪(1)上還設有電機(5)并與車架(7)的前軸(7-3)轉動連接,所述電機(5)安裝在前輪(1)的輪轂(1-1)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前后輪驅動大變傳動比變速電動助力自行車,其特征在于變速飛輪組(3)中飛輪的個數為1~12個,飛輪齒數為12~36個。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前后輪驅動大變傳動比變速電動助力自行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變速輪盤組(4)中輪盤個數為1~5個,輪盤齒數為40~168個。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前后輪驅動大變傳動比變速電動助力自行車,其特征在于前輪(1)和后輪(2)的直徑為12~50英寸,其前輪(1)的直徑可以小于或等于后輪(2)的直徑。
專利摘要前后輪驅動大變傳動比變速電動助力自行車,涉及一種電動助力自行車。現有電動自行車存在沒能有效利用現有自行車的結構和效率、人力驅動和電機驅動沒能有效結合的問題。前后輪驅動大變傳動比變速電動助力自行車,變速飛輪組3設置在后輪2上并與車架7的后軸7-1轉動連接,所述3通過鏈條6與變速輪盤組4連接,4與7的中軸7-2轉動連接;在前輪1上還設有電機5并與7的前軸7-3轉動連接。本實用新型可以極大的提高自行車的運行速度,且結構簡單,簡化了現有電動車的生產工藝,從而降低了生產成本,同時,本實用新型所述結構非常方便現有自行車或電動車的改裝,最終有利于電動助力自行車的普及,利于推廣應用。
文檔編號B62M9/10GK2830252SQ20052002193
公開日2006年10月25日 申請日期2005年11月14日 優先權日2005年11月14日
發明者李偉 申請人:李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