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相互間隔設置的三組所述第一支臂部件7和三組所述第二支臂部件8。
[0086]優選地,所述塔體2上還設置有照明裝置10,具體地,所述照明裝置10為設置于所述塔體I上的景觀照明裝置,如圖7所示,其可以為至少一個照明等,也可以為成花式排布的多個景觀照明燈,其可設置于所述塔體I的頂部,也可設置于所述信號發射平臺3的下面,本領域技術人員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設置,在此不再累述。
[0087]優選地,所述塔體I還設置有GPS天線支架11,包括:GPS抱桿111和至少兩個GPS支臂112,其中,每個所述GPS支臂112的一端與所述GPS抱桿111相連接,另一端與所述塔體I相連接。
[0088]具體地,如圖7和8所示,所述GPS天線支架11位于所述塔體I的一側且距離塔基10米的位置;所述GPS天線支架11可用于安裝GPS天線,所述GPS天線是一種接受衛星載波信號的設備,主要就是接收衛星載波信號,放大載波信號的設備,可以通過衛星向外發射的載波信號,將衛星時間實時傳出,因此,本實施例所述的塔體I可作為城市WIFI信號的發射基點。
[0089]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申請所述的具有擴容功能的信號發射塔,達到了如下效果:
[0090](I)本申請所述的具有擴容功能的信號發射塔,可設置多個信號發射平臺,且所述多個信號發射平臺之間的間距可根據實際需求進行調節,用于整合多個運營商于一體,進行資源優化配置;
[0091](2)本申請所述的具有擴容功能的信號發射塔,在多個信號發射平臺的基礎上,于每個信號發射平臺上還設置有多組天線支架,且相鄰兩組天線支架之間設有水平方向的長度差,用于加大信號發射端的距離,減小相互之間的信號干擾作用;
[0092](3)本申請所述的具有擴容功能的信號發射塔,每相鄰兩組天線支架之間設有豎直方向的高度差,用于加大信號干擾的距離,進一步減小了相互之間的信號干擾作用;
[0093](4)本申請所述的具有擴容功能的信號發射塔,可在信號發射平臺范圍內調節每組天線支架的高度,實現了每組天線支架的靈活性設置,提高天線支架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0094](5)本申請所述的具有擴容功能的信號發射塔,將原有一個信號發射平臺上裝有3付天線增加為6付,在有限的空間條件下,實現了天線支架增倍的效果,大幅提高了空間使用效率和信號發射效率;
[0095](6)本申請所述的具有擴容功能的信號發射塔,塔體上可安裝GPS天線支架,能夠作為城市WIFI信號的發射基點。
[0096]上述說明示出并描述了本申請的若干優選實施例,但如前所述,應當理解本申請并非局限于本文所披露的形式,不應看作是對其他實施例的排除,而可用于各種其他組合、修改和環境,并能夠在本文所述申請構想范圍內,通過上述教導或相關領域的技術或知識進行改動。而本領域人員所進行的改動和變化不脫離本申請的精神和范圍,則都應在本申請所附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內。
【主權項】
1.一種具有擴容功能的信號發射塔,包括:塔體和避雷針,其特征在于,所述塔體上設置有至少一個信號發射平臺,所述信號發射平臺上設置有天線支架,該天線支架至少包括一組第一天線支架和第二天線支架,其中, 所述第一天線支架包括:分別與所述塔體相連接的至少兩個第一抱箍、及分別間隔設置于所述第一抱箍之間的至少三組第一支臂部件; 所述第二天線支架包括:分別與所述塔體相連接的至少兩個第二抱箍、及分別間隔設置于所述第二抱箍之間的至少三組第二支臂部件; 每組所述第一支臂部件均包括:第一抱桿和至少兩個第一支臂,所述第一支臂的一端分別與所述第一抱箍相連接,與其相對應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一抱桿相連接,所述第一抱桿相對于所述第一支臂在豎直方向設有50cm以內的調節高度; 每組所述第二支臂部件均包括:第二抱桿和至少兩個第二支臂,所述第二支臂的一端分別與所述第二抱箍相連接,與其相對應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二抱桿相連接,所述第二抱桿相對于所述第二支臂在豎直方向設有50cm以內的調節高度; 所述第一支臂和所述第二支臂之間設置有長度差,用于調整所述第一天線支架和第二天線支架在水平方向的長度差; 所述第一抱箍和第二抱箍之間設置有高度差,用于調整所述第一天線支架和第二天線支架在豎直方向的高度差。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擴容功能的信號發射塔,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臂和所述第二支臂之間在水平方向的長度差為200mm-500mm。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擴容功能的信號發射塔,其特征在于,所述信號發射平臺的數量為3個,其為距離所述塔體頂端至少2米的位置依次向下排列,每相鄰兩個所述信號發射平臺之間的間距為4-5米,位于所述塔體最底部的所述信號發射平臺與地面的距離為至少20米。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擴容功能的信號發射塔,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信號發射平臺上均設置有所述天線支架,每個所述天線支架包括:一組所述第一天線支架和所述第二天線支架,其中, 所述第一天線支架設置有三組所述第一支臂部件,每組所述第一支臂部件之間的夾角為120度; 所述第二天線支架設置有三組所述第二支臂部件,每組所述第二支臂部件之間的夾角為120度; 所述第一支臂部件和第二支臂部件在圓周方向的夾角為60度。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擴容功能的信號發射塔,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天線支架和所述第二天線支架在豎直方向設有高度差,所述高度差為0-1米。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擴容功能的信號發射塔,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臂和第二支臂分別與上抱箍和下抱箍進行可拆卸連接,所述可拆卸連接為銷連接、鍵連接或螺紋連接。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擴容功能的信號發射塔,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臂部件還設置有第一斜支撐桿,所述第一斜支撐桿設置于相鄰兩個所述第一支臂之間,用于支撐相鄰兩個所述第一支臂; 所述第二支臂部件還設置有第二斜支撐桿,所述第二斜支撐桿設置于相鄰兩個所述第二支臂之間,用于支撐相鄰兩個所述第二支臂。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擴容功能的信號發射塔,其特征在于,所述塔體的內部設有內爬梯。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擴容功能的信號發射塔,其特征在于,所述塔體還設置有照明裝置、景觀裝置和/或供能裝置。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擴容功能的信號發射塔,其特征在于,所述塔體還設置有GPS天線支架,包括:GPS抱桿和至少兩個GPS支臂,其中,每個所述GPS支臂的一端與所述GPS抱桿相連接,另一端與所述塔體相連接。
【專利摘要】本申請公開一種具有擴容功能的信號發射塔,包括塔體和避雷針,塔體上設信號發射平臺,信號發射平臺設天線支架,天線支架包括第一天線支架和第二天線支架,第一天線支架包括第一抱箍、及間隔設置于第一抱箍之間的第一支臂部件;第二天線支架包括第二抱箍、及間隔設置于第二抱箍之間的第二支臂部件;第一支臂部件包括第一抱桿和第一支臂,第一支臂的一端與第一抱箍連接,另一端與第一抱桿連接,第一抱桿設50cm以內的調節高度;第二支臂部件包括第二抱桿和第二支臂,第二支臂的一端分別與第二抱箍連接,另一端與第二抱桿相連接,第二抱桿設50cm以內的調節高度;第一支臂和第二支臂之間設置長度差,第一抱箍和第二抱箍之間設置有高度差。
【IPC分類】H01Q1/22, E04H12/00
【公開號】CN205177992
【申請號】CN201521001528
【發明人】周青松, 郝希軍
【申請人】景縣電訊金屬構件制造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4月20日
【申請日】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