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軸承141的外周部的沿軸芯方向分開的兩個部位分別安裝有簧環146,張力臂142的轉動基端部被一對簧環146夾持,在軸芯方向的脫離被阻止的狀態下外嵌安裝于軸承141的外周部。在形成于中繼傳動軸71的軸端部的螺紋部71b安裝有螺母147,利用該螺母147將傳動用帶輪135的小徑筒部135d和軸承141的內環緊固固定。
[0154]螺旋彈簧144張開設置在從張力臂142固定延伸設置的延長臂142a和從形成于脫粒裝置4的側部的卡止部件148延長形成的彈簧座部149之間。卡止部件148用于保持覆蓋脫粒裝置4的橫側方的開閉自如的蓋體(未圖示)的位置。
[0155]當將割取離合器桿85操作至切斷位置時,操作纜索145松弛,由于螺旋彈簧144的彈力,張力輪體143從第五傳動帶73離開,切換到傳動切斷狀態(離合器切斷狀態)。當將割取離合器桿85操作至接合位置時,克服螺旋彈簧144的施力,通過操作纜索145對張力臂142進行拉拽操作,張力輪體143作用于第五傳動帶73而賦予張緊力,切換成傳動狀態(離合器接合狀態)。
[0156]因此,由第五傳動帶73和張力離合器機構140構成割取離合器74。
[0157]而且,如上所述,機體橫向的中繼傳動軸71和機體前后方向的脫粒滾筒軸15a經由傘形齒輪傳動機構72聯動連結,在中繼傳動軸71上,輸入的動力分配成經由割取離合器74向割取輸送部3傳遞的動力和向脫粒裝置4的脫粒滾筒15傳遞的動力。
[0158]接著,對行進用的變速操作結構進行說明。
[0159]如圖15、19、20所示,在面板支承框架91的上部側的縱向延伸設置部91C的橫側部連結有正面看時呈槽形的支承托架150,以從該支承托架150向駕駛座位7A側沿橫向突出的狀態固定有支點銷151。而且,與主變速桿86的基端側聯動連接的轉動操作部件152被支點銷151轉動自如地支承且通過摩擦保持機構153在任意的轉動位置自如保持地支承。
[0160]轉動操作部件152由一列相連的板體形成,具備:中央支承部152a,在前后中間位置以使摩擦保持機構153位于其內部的狀態俯視時形成槽狀的中央支承部152a;操作連結部152b,其位于該中央支承部152a的前后兩側。主變速桿86的下端部支承于中央支承部152a的內部,可繞前后方向的軸芯X自如擺動,且被回位彈簧154向左右中央側擺動受力。另夕卜,通過主變速桿86的前后方向的操作,轉動操作部件152繞支點銷151的橫向軸芯P5被一體地擺動操作。
[0161]如圖19所示,在前部側的操作連結部152b的前部側端部的左側面,經由球節156樞軸支承連結有主變速操作桿155的上端部。主變速操作桿155的下端部與主變速裝置61的變速操作臂157聯動連接。
[0162]當將主變速桿86從位于前后中央部的中立位置操作至前部側時,被主變速操作桿155聯動連接的變速操作臂157被操作,主變速裝置61向前進方向增速。另外,當將主變速桿86從中立位置操作至后部側時,使主變速裝置61向后退方向增速而進行變速操作。
[0163]如圖20所示,在前部側的操作連結部152b的主變速操作桿155連結的部位的右側面上,沿著與板面正交的方向固定有卡止部158。通過這樣配置卡止部158,從前部側的操作連結部152b的左側面就能夠安裝主變速操作桿155的上端部,且不會從右側面錯誤安裝。這是由于,如果從右側面安裝,可能無法良好地進行與變速操作臂157的連結。
[0164]如圖14、15所示,在制動踏板94的轉動軸95上連結有一體轉動自如的轉動臂159,在該轉動臂159上設置橫向的卡止銷160。而且,設有連接制動踏板94和主變速桿86的一對中立復位用的操作環161。各操作環161的下端部經由上下方向上較長的長孔162與卡止銷160卡合連接,上端部與前部側及后部側的操作連結部152b分別樞軸支承連結。
[0165]當對制動踏板94不進行踏入操作時,一對操作環161在長孔162的范圍內可自由地滑動移動,允許主變速桿86進行的變速操作。當對制動踏板94進行踏入操作時,即使主變速桿86已被操作至前進操作域及后退操作域的任一操作域并通過摩擦保持機構153進行位置保持,也能夠通過任一中立復位用的操作環161使轉動操作部件152強制性地復位至中立位置,從而將主變速裝置61切換成中立狀態。
[0166]如上所述,在側面板40的下側具備各種連接用的操作機構,在側面板40下側的左右兩側部具備遮蔽板,使這些操作機構不向外方露出。即,如圖15所示,在駕駛座位7A側的側面具備覆蓋側面整個區域的右側遮蔽板163,在駕駛座位7A的相反側的側面具備左側遮蔽板164,該左側遮蔽板164的上部側與支承框體90的縱面部90b連結,且下部側與前后方向的加強框架體112連結。
[0167]〔另一實施方式〕
[0168](I)在上述實施方式中,面板支承框架91具備下部側的縱向延伸設置部91A、前后向延伸設置部91B、上部側的縱向延伸設置部91C,但也可以代替這種結構,例如,使面板支承框架91從機體框架I立設,且以向上方彎曲狀延伸的狀態延伸設置,或者,以向上方屈曲成大致L字形的狀態延伸設置。
[0169](2)在上述實施方式中,從機體正面觀察時,面板支承框架91形成上側部相對于下側部偏向橫向的大致曲柄形狀,但也可以代替這種結構,從機體正面觀察時成為以直線狀延伸的形狀。
[0170](3)在上述實施方式中,在轉動軸95的面板支承框架側的支承部96和駕駛部側的支承部101之間連結有制動踏板94及連接機構103,但也可以代替這種結構,在比面板支承框架側的支承部96或駕駛部側的支承部101更靠軸端側的位置連結制動踏板94或連接機構103。
[0171](4)在上述實施方式中,在面板支承框架91上支承制動踏板用的轉動軸95,但制動踏板用的轉動軸95也可以由面板支承框架91以外的其它框架支承。
[0172](5)在上述實施方式中,具備覆蓋駕駛部7上方的頂蓋7B,但也可以代替頂蓋7B,具備形成大致箱狀并覆蓋駕駛部7整體的車廂。而且,在這種具備車廂的結構中,也可以將粗濾器26設置在比車廂頂部更低的位置。
[0173](6)在上述實施方式中,作為收割機,例示了應用于普通型聯合收割機,但也可以代替普通型聯合收割機,應用于自脫型聯合收割機或玉米收割機等其它種類的收割機。
[0174]產業上的可利用性
[0175]本實用新型可適用于例如聯合收割機或玉米收割機等收割機。
【主權項】
1.一種收割機,其特征在于, 在駕駛部中的駕駛座位的橫側具備側面板, 從機體框架立設有支承所述側面板的面板支承框架。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收割機,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駕駛座位的下方具備發動機, 在所述發動機的機體前方側具備變速箱, 所述面板支承框架在所述發動機和所述變速箱的前后中間部從所述機體框架立設。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收割機,其特征在于, 所述面板支承框架具備: 下部側的縱向延伸設置部,其從所述機體框架立設而向上方延伸; 前后向延伸設置部,其與所述下部側的縱向延伸設置部連結,并且沿著所述變速箱的上方向機體前方延伸設置; 上部側的縱向延伸設置部,其與所述前后向延伸設置部的前部側部位連結,并且向上方延伸。4.如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收割機,其特征在于, 具備左右方向的轉動軸,其被所述面板支承框架側的支承部和所述駕駛部側的支承部旋轉自如地支承, 制動踏板與所述轉動軸的所述駕駛部側的部位連結。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收割機,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轉動軸的所述面板支承框架側的支承部和所述駕駛部側的支承部之間連結有連接機構,該連接機構聯動連接所述制動踏板及制動工作部。6.如權利要求1?3、5中任一項所述的收割機,其特征在于, 從機體正面觀察時,所述面板支承框架形成上側部相對于下側部偏向橫向的大致曲柄形狀。7.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收割機,其特征在于, 從機體正面觀察時,所述面板支承框架形成上側部相對于下側部偏向橫向的大致曲柄形狀。8.如權利要求1?3、5、7中任一項所述的收割機,其特征在于, 具備從發動機向變速箱進行動力傳遞的帶傳動機構、和對所述帶傳動機構賦予張緊力的張力機構, 所述張力機構支承于所述面板支承框架。9.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收割機,其特征在于, 具備從發動機向變速箱進行動力傳遞的帶傳動機構、和對所述帶傳動機構賦予張緊力的張力機構, 所述張力機構支承于所述面板支承框架。10.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收割機,其特征在于, 具備從發動機向變速箱進行動力傳遞的帶傳動機構、和對所述帶傳動機構賦予張緊力的張力機構, 所述張力機構支承于所述面板支承框架。
【專利摘要】一種收割機,在牢固地支承側面板的同時,防止隨著行進驅動而在變速箱產生的振動傳遞至側面板。在駕駛部中的駕駛座位(7A)的橫側具備側面板(40),從機體框架(1)固定立設有支承側面板(40)的面板支承框架(91)。
【IPC分類】A01D67/00, B60K20/02
【公開號】CN205284216
【申請號】
【發明人】平川順一, 乙宗拓也, 堀內真幸, 松林智也, 丸山純一, 磯崎耕輝
【申請人】株式會社久保田
【公開日】2016年6月8日
【申請日】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