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通過二次投放斜帶石斑魚防控蝦類傳染性疾病的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水產養殖領域,具體涉及一種防控養殖蝦類傳染性疾病的方法。
背景技術:
對蝦是我國水產養殖業的支柱品種,近年來發展迅速,到2009年養殖產量130. 3 萬噸,產值超過300億元;出口創匯居我國水產品出口金額第一,高達12. 3億美元。對蝦養殖業已經成為我國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的目標產業。然而,對蝦病害問題仍然是對蝦養殖業發展的主要瓶頸。對蝦傳染性疾病的暴發流行與對蝦本身相互殘食的習性有一定的關系。在對蝦養殖過程中,由于環境條件惡化導致個別體質弱、抗病力差的對蝦首先發病甚至死亡,后者被健康個體捕食,從而導致傳染性病原體(細菌/病毒)在對蝦群體內傳播,最終引起對蝦疾病暴發流行。如何及時、徹底清除對蝦養殖池中的病蝦成為控制對蝦疾病暴發的關鍵技術之一。對蝦病害問題仍然是對蝦養殖業發展的主要瓶頸。當前解決對蝦病害問題的主要措施包括提高對蝦抗病能力、改善對蝦養殖環境和切斷對蝦疾病病原的傳播途徑等幾種。 但是,自1992年對蝦白斑綜合癥暴發流行以來,在世界范圍內依然沒有找到一種切實可行的辦法徹底防止對蝦疾病的暴發流行。對蝦疾病的暴發流行已經給我國的對蝦養殖業造成了嚴重的經濟損失,據估計,每年的經濟損失高達30億元。清除對蝦養殖池內的病蝦是防止對蝦疾病傳播的一種方法。但是,目前的人工清除病蝦的方法存在發現不及時、清除不徹底等的局限,很難控制對蝦傳染性疾病的暴發。此外,業內也有一些對蝦養殖模式采用了魚蝦混養的方法進行蝦病的防控。但是,由于對魚類品種、數量、規格和投放時間的選擇上不能采取正確方法,往往不能收到理想的效果。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針對現有的蝦類傳染病傳播快,病蝦的清除不徹底不及時等問題,提供一種提高對蝦存活率的養殖方法。本發明目的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予以實現一種通過二次投放斜帶石斑魚防控蝦類傳染性疾病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驟(1)在養殖蝦池內投放3 10萬尾/畝的蝦苗;(2)對蝦養殖10 30日后按30尾/畝投放IOOg的斜帶石斑魚;(3)當養殖對蝦體長為6-7cm時,再投放體重180g的斜帶石斑魚30尾/畝;(4)常規培養。作為一種優選方案,上述方法中,所述養殖蝦池內的水為咸淡水,鹽度為11-41。作為一種優選方案,上述方法中,所述蝦苗為適于在鹽度11-41內養殖的蝦類。更進一步地,所述蝦類為凡納濱對蝦、斑節對蝦、中國對蝦或基圍蝦中的任意一種。作為一種優選方案,上述方法中,所述養殖水體的溫度為16 36°C。作為一種優選方案,上述方法中,所述養殖水體的酸堿度為6. 5 8. 5。
作為一種優選方案,上述方法中,所述養殖水體中溶解氧> 4. Omg/L。作為一種優選方案,上述方法中,所述養殖水體中氨氮彡0. 50mg/L。作為一種優選方案,上述方法中,所述養殖水體中亞硝酸氮< 0. 05mg/L。本發明通過大量的實驗,綜合考慮了斜帶石斑魚的大小及食性,以及蝦病的傳播力和當前對蝦養殖技術等因素,確定了上述方法。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具有如下有益效果(1)通過大量的實驗證明,肉食性的斜帶石斑魚在蝦類養殖池中在攝食病、弱、死蝦的效果較好;(2)斜帶石斑魚在蝦池中,能先于健康蝦發現并攝食到病、弱、死蝦,能有較阻止健康蝦攝食病蝦,從而避免蝦病在健康蝦群中傳播流行;(3)斜帶石斑魚能及時發現并攝食病死蝦,減少了人工巡塘清除病死蝦的工作量, 提高了清除病死蝦的效率,提高了養殖成功率;(4)利用斜帶石斑魚防控對蝦疾病的暴發流行,減少了各種防治對蝦病害藥物的使用。一方面有利于生態環境的保護,另一方面有利于對蝦品質的提高;(5)斜帶石斑魚本身也是一種經濟魚類,蝦池中投放斜帶石斑魚給養蝦者帶來更大的經濟效益。
具體實施例方式以下結合實施例來進一步解釋本發明,但實施例并不對本發明做任何形式的限定。實施例11、比照對蝦養殖的正常管理方法,培好水后,投放1. Ocm左右的蝦苗,每畝3 10 萬尾。這里所述的“正常管理方法”是指本領域技術人員用于對蝦養殖的一般常規技術操作,具體可參見有關對蝦養殖的指導手冊。對蝦養殖池水深優選為1.5-2. 5米。本發明所述的養殖水體的鹽度在11-41范圍內。這里所述的“鹽度”表示水中溶解鹽類的總量(重量),用千分比表示。該對蝦養殖水體的其他理化因子溫度優選為16 36°C,酸堿度優選為6. 5 8. 5,溶解氧彡4. Omg/L,氨氮彡0. 50mg/L,亞硝酸氮彡0. 05mg/L。2、適時投放斜帶石斑魚。對蝦養殖10-30日后,于對蝦病害暴發前第一次投放斜帶石斑魚。養殖過程中往往由于蝦苗本身的原因,在養殖前期就大規模死亡,此前沒必要投放斜帶石斑魚。因此優選養殖到10-30日后(最優選是20日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根據蝦苗的實際生長情況具體確定提前若干天或推遲若干天都不會對最終結果造成太大影響, 但不應少于10天或超過30天),蝦苗生長穩定時再投放斜帶石斑魚;投放的斜帶石斑魚體重優選為IOOg/尾(允許的偏差為士 IOg),數量為30尾/畝。然后待對蝦養殖至體長為 6-7cm時,再進行第二次投放斜帶石斑魚,其體重優選為180g/尾(允許的偏差為士 10g), 投放量為30尾/畝。3、本發明除對養殖水的鹽度及投放斜帶石斑魚的規格、數量和投放時間等有特定要求外,其它的養殖操作可按有關對蝦養殖技術規范進行。實施例22011年4月至7月,在海南南疆生物技術有限公司開展對蝦養殖試驗,共進行了10 口池塘,分別編號為1-10號,每口池塘養殖面積5畝,共計50畝,其中1-3號塘每畝投放蝦苗3萬尾,2-6號塘每畝投放蝦苗8萬尾,7-10號塘每畝投放蝦苗10萬尾。按照本發明技術進行凡納濱對蝦養殖,投放種苗后20天開始以30尾/畝的密度投放體重為約IOOg/ 尾的斜帶石斑魚,對蝦養殖至體長6-7cm時,再次以30尾/畝的密度投放體重為約180g/ 尾的斜帶石斑魚,養殖100天后對蝦上市,50畝養殖池對蝦沒有發生病毒病的暴發流行。而其他采用常規不投放任何魚類的對蝦養殖池塘由于蝦類病毒病的暴發流行,不得不進行排塘,養殖成功率為60 70%。
權利要求
1.一種通過二次投放斜帶石斑魚防控蝦類傳染性疾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1)在養殖蝦池內投放3 10萬尾/畝的蝦苗;(2)對蝦養殖10 30日后按30尾/畝投放IOOg的斜帶石斑魚;(3)當養殖對蝦體長為6-7cm時,再投放體重180g的斜帶石斑魚30尾/畝;(4)常規培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通過二次投放斜帶石斑魚防控蝦類傳染性疾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養殖蝦池內的水的鹽度為11-41。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通過二次投放斜帶石斑魚防控蝦類傳染性疾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蝦苗為適于在鹽度11-41內養殖的蝦類。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通過二次投放斜帶石斑魚防控蝦類傳染性疾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蝦類為凡納濱對蝦、斑節對蝦、中國對蝦、日本對蝦中的任意一種。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通過二次投放斜帶石斑魚防控蝦類傳染性疾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養殖水體的溫度為16 36°C。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通過二次投放斜帶石斑魚防控蝦類傳染性疾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養殖水體的酸堿度為7. 5 9. 5。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通過二次投放斜帶石斑魚防控蝦類傳染性疾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養殖水體中溶解氧> 4. Omg/L。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通過二次投放斜帶石斑魚防控蝦類傳染性疾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養殖水體中胺氮彡0. 50mg/L。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通過二次投放斜帶石斑魚防控蝦類傳染性疾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養殖水體中亞硝酸氮< 0. 05mg/L。
全文摘要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通過二次投放斜帶石斑魚防控蝦類傳染性疾病的方法。本發明方法是通過在對蝦養殖區內兩次投放兩種大小規格的斜帶石斑魚,從而實現對蝦類傳染性疾病的預防,提高對蝦的存活率。通過本發明方法可以避免蝦病在健康蝦群中傳播流行,減少了人工清除病蝦、死蝦的工作量,提高了清除效率和養殖成功率,給養殖者帶來更大的經濟效益。
文檔編號A01K61/00GK102405863SQ201110309589
公開日2012年4月11日 申請日期2011年10月13日 優先權日2011年10月13日
發明者何建國, 翁少萍, 陳勇貴 申請人:中山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