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液晶顯示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背光模組及液晶顯示裝置。
背景技術:
目前,液晶顯示裝置已經越來越受歡迎,人們對液晶顯示裝置的清晰度要求也越來越高。然而,隨著液晶顯示裝置的清晰度的提高,其散熱問題也越來越成為一個突出的問題。
而現有的液晶顯示裝置中,一般是在背光模組反射片底部設置一散熱件,以對液晶顯示裝置中芯片工作釋放的熱量以及背光模組中的光源組件釋放的熱量進行散熱。然而,由于其散熱件是通過粘性物質與反射片粘貼固定,液晶顯示裝置在進行散熱時,由于散熱件、反射片與粘性物質之間的脹縮率存在差異,容易引起背光模組波動。
故,有必要提供一種背光模組及液晶顯示裝置,以解決現有技術所存在的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背光模組及液晶顯示裝置,可以解決因散熱件、反射片與粘性物質之間的脹縮率存在差異,而引起背光模組波動的技術問題。
本發明提供一種背光模組,所述背光模組用于固定液晶面板,所述背光模組包括:
膠框;
反射片,所述反射片設置在所述膠框底面;
導光板,所述導光板設置在所述反射片上;
光源組件,所述光源組件設置在所述膠框內側面處;以及
散熱件,所述散熱件設置在所述反射片底部,并沿著所述反射片側面延伸至所述液晶面板邊緣,將所述背光模組與所述液晶面板粘合;其中,所述散熱件與所述液晶面板邊緣粘合固定。
在本發明的背光模組中,所述散熱件與所述液晶面板邊緣重合處設置有遮光材料。
在本發明的背光模組中,所述散熱件包括貼合部、及設置在所述貼合部四周的第一粘合部、第二粘合部、第三粘合部以及第四粘合部;其中,所述貼合部通過所述第一粘合部、所述第二粘合部、所述第三粘合部以及所述第四粘合部的粘合固定作用與所述反射片貼合。
在本發明的背光模組中,所述第一粘合部、所述第二粘合部、所述第三粘合部以及所述第四粘合部與所述貼合部的交界處均設有折彎線。
在本發明的背光模組中,所述第一粘合部、所述第二粘合部、所述第四粘合部以及所述第四粘合部粘貼在所述液晶面板邊緣。
在本發明的背光模組中,所述散熱件為石墨片或者銅鋁箔。
在本發明的背光模組中,所述膠框包括相對設置的第一邊框和第二邊框、及用于連接所述第一邊框和所述第二邊框的第三邊框和第四邊框。
在本發明的背光模組中,所述膠框包括相對設置的第一邊框和第二邊框。
依據本發明的上述目的,還提供一種液晶顯示裝置,其包括包括背光模組、及固定于所述背光模組上的液晶面板;所述背光模組,包括:
膠框;
反射片,所述反射片設置在所述膠框底面;
導光板,所述導光板設置在所述反射片上;
光源組件,所述光源組件設置在所述膠框內側面處;以及
散熱件,所述散熱件設置在所述反射片底部,并沿著所述反射片側面延伸至所述液晶面板邊緣,將所述背光模組與所述液晶面板粘合;其中,所述散熱件與所述液晶面板邊緣粘合固定。
在本發明的液晶顯示裝置中,所述散熱件包括貼合部、及設置在所述貼合部四周的第一粘合部、第二粘合部、第三粘合部以及第四粘合部;其中,所述貼合部通過所述第一粘合部、所述第二粘合部、所述第三粘合部以及所述第四粘合部的粘合固定作用于所述反射片貼合。
本發明的背光模組及液晶顯示裝置,通過將散熱件設置在反射片底部,并沿著反射片側面延伸至液晶面板邊緣,將背光模組與液晶面板粘合,散熱件與液晶面板邊緣粘合固定,從而使得散熱件與反射片無任何粘結,避免了由于粘結材料與反射片和散熱件的脹縮率存在的差異引起背光模組波動的風險,提高背光模組的穩定性。
為讓本發明的上述內容能更明顯易懂,下文特舉優選實施例,并配合所附圖式,作詳細說明如下: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通過對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詳細描述,將使本發明的技術方案及其它有益效果顯而易見。
圖1為本發明優選實施例提供的背光模組第一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優選實施例提供的背光模組第二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發明優選實施例提供的背光模組第三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發明優選實施例提供的背光模組第四結構示意圖;
圖5為本發明優選實施例提供的背光模組的散熱件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更進一步闡述本發明所采取的技術手段及其效果,以下結合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及其附圖進行詳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參閱圖1、圖2,圖1為本發明優選實施例提供的背光模組第一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發明優選實施例提供的背光模組第二結構示意圖;圖3為本發明優選實施例提供的背光模組第三結構示意圖;圖4為本發明優選實施例提供的背光模組第四結構示意圖。可以理解為,圖1為該背光模組光源一側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該背光模組與光源相對的另一側的結構示意圖,圖3為位于光源一側與另一側之間的兩側的第一種結構示意圖,圖4為位于光源一側與另一側之間的兩側的第二種結構示意圖。
結合圖1、圖2、圖3所示,本優選實施例的背光模組,包括膠框、反射片102、導光板103、光源組件104、光學膜片組105以及散熱件106。膠框包括相對設置的第一邊框1011和第二邊框1012、及用于連接第一邊框1011和第二邊框1012且相對設置的第三邊框1013和第四邊框1014;反射片102設置在膠框底面;導光板103設置在反射片102上;光源組件104設置在膠框內側面;散熱件106設置在反射片102底部,并沿著反射片102側面延伸至液晶面板107邊緣,將背光模組與液晶面板107粘合;其中,散熱件106與液晶面板107邊緣粘合固定。
具體地,反射片設置在第一邊框1011、第二邊框1012、第三邊框1013和第四邊框1014底面,并通過粘膠層(圖中未標示)粘結;光學膜片105組設置在導光板103上方,并通過黏膠層依次與光源組件、膠框粘結(圖中未標示);光源組件104設置在第一邊框1011內側面,并通過黏膠層固定于膠框、導光板103之間。本領域技術人員熟知,用于固定光源組件、光學膜片組的黏膠層均為慣用的雙面膠或遮光雙面膠,其厚度和材質均是本領域技術人員的公知常識。
參閱圖5,圖5為本發明優選實施例提供的背光模組的散熱件結構示意圖。在本優選實施例中,散熱件106包括貼合部1061、及設置在貼合部1061四周的第一粘合部1062、第二粘合部1063、第三粘合部1064以及第四粘合部1065;其中,貼合部1061通過第一粘合部1062、第二粘合部1063、第三粘合部1064、以及第四粘合部1065的粘合固定作用與反射片102貼合,從而避免了因散熱件106、反射片102與粘性物質之間的脹縮率存在差異,引起的背光模組波動。
第一粘合部1062、第二粘合部1063、第三粘合部1064以及第四粘合部1065與貼合部1061之間設有折彎線1066,這樣使得在進行模組安裝時,操作員可以根據折彎線1066輕易對散熱件106進行安裝。
進一步的,本優選實施例的背光模組省去現有的背光模組中的遮光口子膠,通過在散熱件106與液晶面板107邊緣重合處設置遮光材料,同樣可以起到遮光作用。具體的,第一粘合部1062、第二粘合部1063、第三粘合部1064以及第四粘合部1065上均設置有遮光材料,并且一粘合部1062、第二粘合部1063、第三粘合部1064以及第四粘合部1065粘貼在液晶面板邊緣。
優選的,本發明的背光模組的散熱件106為石墨片或者銅鋁箔。
另外,結合圖1、圖2、圖4所示,本優選實施例的膠框還可設置為以下結構。該膠框包括相對設置的第一邊框1011和第二邊框1012,將第一邊框1011和第二邊框1012之間的框架去掉,通過散熱件106對整個背光模組的包裹使得即使省去第一邊框1011和第二邊框1012之間的框架,整個背光模組也可以緊密連接。這樣在對液晶顯示裝置進行散熱的同時,可以進一步達到窄邊框的效果。
本優選實施例的背光模組,通過將散熱件設置在反射片底部,并沿著反射片側面延伸至液晶面板邊緣,將背光模組與液晶面板粘合,散熱件與液晶面板邊緣粘合固定,從而使得散熱件與反射片無任何粘結,避免了由于粘結材料與反射片和散熱件的脹縮率存在的差異引起了背光模組波動的風險,提高背光模組的穩定性。
本發明還提供一種液晶顯示裝置,其包括背光模組、及固定于所述背光模組上的液晶面板;所述背光模組,包括:膠框;反射片,所述反射片設置在所述膠框底面;導光板,所述導光板設置在所述反射片上;光源組件,所述光源組件設置在所述膠框內側面處;以及散熱件,所述散熱件設置在所述反射片底部,并沿著所述反射片側面延伸至所述液晶面板邊緣,將所述背光模組與所述液晶面板粘合;其中,所述散熱件與所述液晶面板邊緣粘合固定。
優選的,散熱件與所述液晶面板邊緣重合處設置有遮光材料。
優選的,所述散熱件包括貼合部、及設置在所述貼合部四周的第一粘合部、第二粘合部、第三粘合部以及第四粘合部;其中,所述貼合部通過所述第一粘合部、所述第二粘合部、所述第三粘合部以及所述第四粘合部的粘合固定作用與所述反射片貼合。
優選的,所述第一粘合部、所述第二粘合部、所述第三粘合部以及所述第四粘合部與所述貼合部的交界處均設有折彎線。
優選的,所述第一粘合部、所述第二粘合部、所述第四粘合部以及所述第四粘合部粘貼在所述液晶面板邊緣。
優選的,所述散熱件為石墨片或者銅鋁箔。
優選的,所述膠框包括相對設置的第一邊框和第二邊框、及用于連接所述第一邊框和所述第二邊框的第三邊框和第四邊框。
優選的,所述膠框包括相對設置的第一邊框和第二邊框。
本發明的背光模組及液晶顯示裝置,通過將散熱件設置在反射片底部,并沿著反射片側面延伸至液晶面板邊緣,將背光模組與液晶面板粘合,散熱件與液晶面板邊緣粘合固定,從而使得散熱件與反射片無任何粘結,避免了由于粘結材料與反射片和散熱件的脹縮率存在的差異引起了背光模組波動的風險,提高背光模組的穩定性。
綜上,雖然本發明已以優選實施例揭露如上,但上述優選實施例并非用以限制本發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發明的精神和范圍內,均可作各種更動與潤飾,因此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以權利要求界定的范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