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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電動車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4044784閱讀:314來源:國知局
專利名稱:一種電動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小型電動車輛技術設備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電動車。
背景技術
隨著生活的發展,小型電動車技術也越來越趨于成熟。目前市場上的小型電動車主要集中在兩輪的電動自行車或者一些電動三輪車范圍,這些電動車基本可以滿足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實用。而針對一些特殊人群,例如老人或殘疾人,所開發的電動車卻僅僅有電動輪椅或其他的特種車輛,在這些特殊人群出行的時候,電動輪的可操作性以及行駛路程都不是太理想,而針對個別使用者生產的特種車輛造價又過于高昂無法普及,導致老人或殘 疾人群這些特殊人群日常出行的不便,無法享受戶外的精彩生活。
發明內容為了彌補上述電動車沒有針對特殊人群的設計,不能滿足老人或殘疾人群日常出行的需要的缺陷,本實用新型提出一種電動車。其技術方案為,一種電動車,包括底盤,固定在底盤上的車身,固定在車身中部的座椅和固定在座椅旁邊的轉向機構,所述轉向機構包括方向控制桿,方向控制桿通過轉向拉桿連接并控制底盤上的左、右前輪進行轉向。本技術方案中,不采用方向盤等過于依賴上肢力量的方向控制裝置,而采用較為省力的方向控制桿,只要撥動方向控制桿即可改變電動車的行進方向,且方向控制桿可以根據需要安裝在腳下采用踏板的形式,或者采用手柄的形式安裝在雙手較為容易接觸的位置,在轉向的時候較原來的轉向操作方式靈活,需要的力氣小,滿足老人或沒有上肢/下肢的人的使用。所述電動車采用前驅/后驅/四輪驅動。電動車驅動方式按照使用者所處的環境的需要進行選擇,如果在較為平坦的城市地區,為了節省電源電動車采用后驅/前驅的方式;如果是需要經常上下坡行駛的環境,則采用四驅驅動的方式,保證電動車的行駛穩定。所述電動車底盤與車輪之間采用獨立懸掛結構。電動車底盤與車輪之間采用獨立懸掛結構,抗震好,行駛穩定,駕駛者長期乘駕不會疲勞。所述電動車采用永磁直流電機。直流永磁電機目前在電動車領域技術成熟,電流控制電機轉速靈活,滿足本產品行駛0-30KM/時速度的使用需求。所述座椅與車體之間還連接有導軌。座椅通過導軌與車體固定到一起,座椅可以沿導軌前后移動,便于調節操作者的駕駛。所述座椅與導軌的連接處還設有轉動盤。在座椅底部通過轉動盤與導軌連接,座椅可以轉動,方便乘坐者上下車。所述電動車還開有電源輸入接口。采用電源輸入接口,可以在不將蓄電池取下的情況就為電動車補充能源,避免了沉重的蓄電池拆卸時給充電帶來的不便。本實用新型彌補了小型電動車在一些特殊人群應用上的空白,方便了這些人群的出行,保障了他們的生活質量,且本實用新型有采用四輪底盤和良好的獨立懸掛系統,為小型電動車中乘駕創造了比較舒服的條件,且本實用新型將速度限制在30KM/時以下,保證駕駛人員的人身安全。

圖I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實施方式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另外一種實施方式的結構示意圖;圖中,I、底盤;2、車身;3、座椅;4、轉向機構;5、方向控制桿;6、轉向拉桿;7、導
軌;8、轉動盤。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說明。參照圖1,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實施方式。本實施例將轉向機構固定在座椅。一種電動車,包括底盤1,固定在底盤上的車身2,固定在車身中部的座椅3和固定在座椅旁邊的轉向機構4,所述轉向機構包括方向控制桿5,方向控制桿通過轉向拉桿6連接并控制底盤上的左、右前輪進行轉向。本實施例的電動車根據路況可以采用前驅/后驅電/四輪驅動的驅動方式。底盤與車輪之間采用獨立懸掛結構。電動車的電機采用永磁直流電機。座椅與車體之間還連接有導軌7。座椅與導軌的連接處還設有轉動盤8。所述電動車還開有電源輸入接口。本實用新型在使用時,先將電池充好電,然后駕駛員旋轉座椅至一個適宜的角度坐上座椅,將座椅調回駕駛角度后再根據需要調節座椅的前后位置。在電動車行駛過程中,駕駛員握住方向控制桿進行左轉或右轉。在兩方向輪之間連一拉桿,保證轉向時,兩方向輪駛向同一方向。座椅轉動調動范圍可延伸到車的最前端,更適用于腿腳不好的人群就近上下車。參照圖2,本實用新型的另一種實施例。本實施例中方向控制桿和轉向機構固定在座椅一側。在本實施例中,在上車和下車的時候,駕駛員需要稍微向后調節一下座椅的位置,以便座椅可以旋轉,方便駕駛者從電動車的側面上下車。綜上所述,以上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1.一種電動車,包括底盤(1),固定在底盤上的車身(2),固定在車身中部的座椅(3)和固定在座椅旁邊的轉向機構(4),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向機構包括方向控制桿(5),方向控制桿通過轉向拉桿(6 )連接并控制底盤上的左、右前輪進行轉向。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車采用前驅/后驅/四輪驅動。
3.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車底盤與車輪之間采用獨立懸掛結構。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車采用永磁直流電機。
5.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座椅與車體之間還連接有導軌(7)。
6.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座椅與導軌的連接處還設有轉動盤(8)。
7.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車還設有電源輸入接口。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電動車,包括底盤,固定在底盤上的車身,固定在車身中部的座椅和固定在座椅旁邊的轉向機構,所述轉向機構包括方向控制桿,方向控制桿通過轉向拉桿連接并控制底盤上的左、右前輪進行轉向。本實用新型彌補了小型電動車在一些特殊人群應用上的空白,方便了這些人群的出行,保障了他們的生活質量,且本實用新型有采用四輪底盤和良好的獨立懸掛系統,為小型電動車中乘駕創造了比較舒服的條件,且本實用新型將速度限制在30KM/時一下,制動靈活,保證駕駛人員的人身安全。
文檔編號B62D1/12GK202541626SQ20122018557
公開日2012年11月21日 申請日期2012年4月27日 優先權日2012年4月27日
發明者雷佳龍 申請人:雷佳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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