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車輛座椅的擺動連接配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相關申請的交叉引用本申請在此要求2008年8月13日遞交的德國申請No. 102008 041 246的優先權, 該申請的全部內容通過參考被結合在此,作為本發明的部分。
背景技術:
本發明涉及用于車輛座椅的擺動連接配件,其帶有第一連接臂,所述第一連接臂 a)支承內齒輪;以及b)形成第一支承表面,所述內齒輪和所述第一支承表面定中心于主軸 線;第二連接臂,偏心齒輪被配置到所述第二連接臂,其a)包括外部帶齒的小齒輪,所述 外部帶齒的小齒輪定位在內齒輪之內并且與內齒輪嚙合;以及b)包括第二支承表面,所述 小齒輪和所述第二支承表面定中心于偏心軸線;偏心驅動部件,所述偏心驅動部件布置在 第一支承表面和第二支承表面之間的區域中;以及夾緊部件,所述夾緊部件在夾緊狀態使 所述偏心軸線相對于主軸線移位,由此使擺動連接配件盡可能沒有游隙。從DE 10 2004 007 043 B3中已知這種擺動連接配件,其也被稱為齒輪連接配件。 在該已知的擺動連接配件中,被構造為楔狀部的夾緊部件定位在偏心驅動部件內,比較具 體地,在偏心驅動部件和第一支承表面之間。楔狀部是偏心部件,連同偏心驅動部件一起限 定偏心。偏心驅動部件被構造為完整的環。關于現有技術,參照DE 19 938 666 AUDE 19 517 441 Cl 以及 DE 10 2005 007 045 B3。第二連接臂可被剛性地連接到偏心齒輪;但是,另一擺動齒輪可被定位在第二連 接臂和偏心齒輪之間,從而在驅動手輪或馬達上在外側察覺不到擺動運動。在介紹中提及的類型的擺動連接配件的缺點在于,夾緊部件必須被構造為楔狀構 件或楔狀部,并且特別是在于,它們限定偏心。因此,關于夾緊部件的幾何構造以及它們在 擺動連接配件內的布置二者設定限制。在介紹中提及的類型的擺動連接配件中的楔狀部具 有雙重功能;它們既是實現游隙補償的裝置又是限定偏心的裝置。因此,它們在配件內的位 置也確定了偏心作用的力在驅動中實際作用的定位。這是本發明的由來。本發明的目的是使夾緊部件擺脫它們的雙重功能,并且專門 地使用它們補償游隙。因此,本發明的目的是以下述方式進一步發展在介紹中提及的類型 的擺動連接配件,即,夾緊部件只負責用于夾緊功能,而不負責用于偏心功能。
發明內容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調節車輛座椅的擺動連接配件。所述擺動連接配件包括第 一連接臂,所述連接臂a)承載內齒輪;以及b)形成第一支承表面,所述內齒輪和所述第 一支承表面以定中心于主軸線的方式布置;第二連接臂,偏心齒輪被配置到所述第二連接 臂,所述第二連接臂a)包括外部帶齒的小齒輪,所述小齒輪定位在所述內齒輪內并且與所 述內齒輪嚙合;以及b)包括第二支承表面,所述小齒輪和所述第二支承表面定中心于偏心軸線;偏心驅動部件,所述偏心驅動部件布置在所述第一支承表面和所述第二支承表面之 間的區域中;以及夾緊部件,所述夾緊部件在夾緊狀態使所述偏心軸線相對于所述主軸線 移位,由此使所述擺動連接配件盡可能地沒有游隙;其特征在于,所述偏心驅動部件限定所 述偏心并且包括偏心區域以及所述偏心驅動部件的旋轉驅動器,所述偏心區域以與制造相 關的游隙靠置于所述第一支承表面和所述第二支承表面上,即使不設置所述夾緊部件,所 述旋轉驅動器也使所述小齒輪相對于所述內齒輪轉動,其中在不設置所述夾緊部件的情況 下,僅僅不存在游隙補償。利用該擺動連接配件,所述偏心僅通過偏心驅動部件限定;不通過夾緊部件限定 該偏心。如果根據本發明的配件在沒有夾緊部件的情況下操作,它則完全地工作,僅僅沒有 了游隙補償。根據本發明設計的優點在于,夾緊部件可在連接配件內布置在它們的最佳位置 處。它們可被最佳地設計用于夾緊功能。它們不一定被構造為楔狀體;它們也可被構造為 滾動體、球、夾緊柱、偏心部件。它們的形狀不是如現有技術中一樣,通過在偏心驅動部件和 第一支承表面或第二支承表面之間的月牙形區域來確定;而是夾緊部件也可被支承在非圓 形的部件上。其特別地應用于在偏心驅動部件上夾緊部件的支承的幾何構造。夾緊部件現 在被專門地設計用于夾緊功能。在它們的設計中不必關注偏心功能。夾緊部件優選地與第一支承表面配合。第一支承表面形成用于夾緊部件的支承表 面。在此情形中,夾緊部件的比較向外定位的另一支撐表面形成在偏心驅動部件上并且不 是必然地必須為圓形;其可具有在廣義限定內的任何形式。由此獲得比較有利地夾緊狀況。 可替代地,夾緊部件也可與第二支承表面配合。在此情形下,夾緊部件的比較向內定位的另 一支撐表面形成在偏心驅動部件上并且也不是必然地必須為圓形;其可具有在廣義限定內 的任何形式。另一優點在于如下通過偏心驅動部件的偏心驅動的形式現在比較有利。本發明 能夠將游隙補償與驅動的功能分離。驅動器現在獨立于夾緊部件。其現在相對于偏心矢量 可以被定位在最佳角位置。通過位于所述主軸線上的基點、朝向所述偏心軸線指向的末端以及垂直于所述 主軸線的方向限定偏心矢量。在優選實施方式中,提供偏心區域,其相對于偏心矢量在 士30°、優選士45°并且特別是士60°的角度范圍內延伸。所述偏心區域與第一支承表面 或第二支承表面接觸。夾緊部件可相對于偏心矢量有角距離的布置,該角距離實質上大于現有技術中的 角距離。該角距離被選擇成使得它們的支承功能關于游隙補償最優化。優選地,夾緊部件被配置到偏心驅動部件。由此,夾緊部件不可避免地加入偏心驅 動部件的運動。第一支承表面和/或第二支承表面可被構造成圓筒狀。在偏心驅動部件中 為夾緊部件提供專門的引導區域或支承側面。在提到夾緊部件的情況下,必須特別地引用 一方面在第一支承表面或第二支承表面上并且另一方面在偏心驅動部件上的夾緊部件的 支撐區域。夾緊部件它們本身可具有不同的形狀,例如楔形。它們可在相對較大的角度范圍 內延伸,例如直到90°。決定因素是它們實際上在哪兒一方面與第一支承表面或第二支承 表面接觸并且另一方面與偏心驅動部件接觸。這些接觸點的位置意味著實際支承的位置。 該實際支承可以任何方式定位。該支承使得當吸收較大的力時其被最佳地設計用于游隙補償。夾緊部件在接觸點外側的形狀可適用于相應的需求。其中,其涉及夾緊部件在夾緊狀 態和中間狀態之間的控制。在吸收因意外導致的較大的力的情形下,根據本發明的擺動連接配件是有利的。 在該高負荷情形下,發生第一支承表面、偏心驅動部件和第二支承表面的即刻平坦接觸和 抵接。在該情形下,夾緊部件實際上不起任何作用。從其它權利要求中以及從本發明的示例性實施方式的下述說明中,本發明的其它 優點和特征將變得顯而易見,所述權利要求和示例性實施方式將被理解為不是限定性的而 且在下面將參照附圖解釋它們。
圖1示出擺動連接配件的第一實施方式的組件示意形式的立體圖,但不帶有彈 簧;圖2示出從前面、在圖1中是從右側看到的已組裝的擺動連接配件的立體圖,但不 帶有控制部件并且沒有驅動器;圖3如在圖2中一樣示出立體圖,但是此時帶有控制部件,此外也添加了彈簧;圖4示出第二示例性實施方式的、類似于圖3的俯視圖,其在很大程度上與第一示 例性實施方式匹配;圖5示出第三示例性實施方式的類似于圖4的視圖,其中,偏心驅動部件是封閉 環;圖6示出第四示例性實施方式的類似于圖4的視圖,其中,夾緊體被構造為滾動 體;以及圖7示出第五實施方式的類似于圖4的圖,在該情形下,夾緊體當前被布置在第一 支承表面和第二支承表面之間,偏心驅動部件被構造為環并且具有臺階。
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解釋和討論根據圖1至3的第一示例性實施方式,之后討論其它示例性實施 方式;在該過程中,將主要涉及它們與第一示例性實施方式的不同之處。如果存在與第一示 例性實施方式相同的內容,這些內容將不被以任何特定的方式進行討論。包括部分特征的 所有從屬權利要求的特征可以任何方式彼此相結合,并且優選地也與主權利要求相結合。擺動連接配件具有第一連接臂20和與第一連接臂20配合的第二連接臂22。第一 連接臂20包括內齒輪M和第一環狀支承表面沈。內齒輪M和第一支承表面沈定中心于 主軸線觀。偏心齒輪30被配置到第二連接臂22。在該情形中的配置意味著偏心齒輪30 剛性地連接到第二連接臂22或者通過類似于示出的擺動齒輪之類的擺動齒輪連接到第二 連接臂22。偏心齒輪30包括外部帶齒的小齒輪32,小齒輪32與內齒輪M嚙合并且能以 振動方式在內齒輪M中旋轉。此外,偏心齒輪30包括第二支承表面34,第二支承表面34 也為圓筒狀。相比于作為外表面的第一支承表面沈,第二支承表面34是內表面。偏心齒輪30 以及因此它的小齒輪32和第二支承表面34定中心于偏心軸線36。此外,擺動連接配件包 括偏心驅動部件38,偏心驅動部件38定位在第二支承表面34和第一支承表面沈之間的月牙形環狀間隙內。該偏心驅動部件38包括偏心區域40,所述偏心區域40負責實際的偏心 功能。該偏心區域40抵靠在第一支承表面沈上以及第二支承表面34上。偏心驅動部件 38的剩余區域,也就是,在偏心區域40外部的區域可以抵靠在支承表面沈或34中的一個 上,但是,通常,不依靠在支承表面沈,34 二者上。所述剩余區域不負責實際的驅動功能。最后,擺動連接配件包括夾緊部件42。在該情形下,一個夾緊部件便足夠了 ;出于 對稱的原因,最常見的是提供兩個夾緊部件,如示出的。夾緊部件的任務是在夾緊狀態中使 偏心軸線36相對于主軸線觀以下述方式移位,即,擺動連接配件盡可能地沒有游隙。在擺 動連接配件可被調節之前,也就是,第一連接臂20可關于主軸線觀相對于第二連接臂22 樞轉,夾緊部件42的夾緊狀態必須被解除,這種夾緊狀態的解除應用于夾緊部件42中的至 少一個。該過程是現有技術的狀態。根據本發明,偏心驅動部件38限定偏心。夾緊部件42不涉及該偏心。擺動連接 配件在不帶有夾緊部件42的情況下工作;但是,上述夾緊狀態不存在,擺動連接配件因此 不會沒有游隙。夾緊部件的唯一目的是以受控制的方式維持夾緊狀態。它們不具有起偏心 功能的任何部分。限定偏心矢量44以便較好地說明。該偏心矢量44具有在主軸線觀上的基點。其 末端落在偏心軸線30上。該偏心矢量44具有垂直于兩條軸線觀、36的方向。從視覺上來 說,其指向在兩個支承表面26、34之間的月牙形間隙的最厚部分。偏心矢量44也適用于限 定擺動連接配件的對稱平面。示出的所有實施方式都是關于由偏心矢量44以及其中一個 軸線觀或36分別限定的平面對稱。在夾緊狀態中提供該對稱,正如在附圖中描繪的。在 驅動狀態中不提供該對稱。偏心區域在至少士 10°的角度范圍內延伸,優選地在至少士25°的角度范圍內 延伸并且特別是在至少士30°的角度范圍內延伸。在根據圖7的示例性實施方式中,偏心 區域40在360°的范圍內延伸,也就是,在環狀偏心驅動部件38的全部范圍內。最后,擺動連接配件包括控制部件46。通常,在擺動連接配件的夾緊狀態中,控制 部件46不與夾緊部件42接觸。在驅動狀態中,控制部件46與夾緊部件42中的至少一個, 即,與在驅動方向上夾緊的夾緊部件42直接地或間接地接觸。驅動器48被配置到控制部 件46,該驅動器48連同控制部件一起被不能轉動地堵塞。該驅動器包括到達第一連接臂 20的孔內的軸樁,該軸樁定位在第一支承表面沈之內。在第一示例性實施方式中,偏心驅動部件38基本上為C形;其在大約270°的范 圍內延伸。沿直徑方向與偏心區域40對置的是在兩個支承表面沈、34之間的空氣間隙。控 制部件46的控制凸片到達該空氣間隙內并且以已知的方式實現驅動作用。在第一示例性實施方式中,夾緊部件42是楔狀部。它們通過彈簧50被推動到夾 緊位置,該彈簧50以已知方式被構造為歐米加(omega)彈簧。兩個夾緊部件42被構造地 相同。它們在大約100°的范圍內延伸。它們利用內表面依靠在第一支承表面沈上。利用 外表面,它們與偏心驅動部件38的臂41的內壁對置并且依靠在該內壁上。該依靠接觸優 選為線形,平行于軸線觀、36。夾緊部件42被以下述方式構造,即,上述的接觸及因此進行 的該支承相對于偏心矢量44在60° 士 15°的角度上實現。從在圖4中示出的夾緊狀態開始,驅動過程進行如下轉動控制部件46,并且利用 控制部件46的控制凸片的側面撞擊在夾緊部件42的窄端上,該窄端在例如夾緊部件42的轉動的方向上位于側面前方,在圖4中所述窄端在左側。夾緊部件42當前抵抗彈簧50的 力沿順時針方向運動,并且利用夾緊部件42的寬端撞擊在偏心區域40上。在進一步的驅 動運動過程中,偏心驅動部件38也運動。兩個連接臂20、22由此相對于彼此移位;因此改 變它們的角位置。當驅動過程結束時,彈簧50使夾緊部件42移動回到它們的開始位置;這 至少適用于左夾緊部件42。根據圖4的第二示例性實施方式像第一示例性實施方式一樣地工作。在根據圖5的第三示例性實施方式中,偏心驅動部件38形成環。夾緊部件42仍 定位在偏心驅動部件38和第一支承表面沈之間。偏心驅動部件38由偏心區域40和環部 構成,該偏心區域40與在第一示例性實施方式中一樣在大約45°的范圍內延伸,該環部延 伸對于完整旋轉而言是必須的剩余的315°。該環部僅與第二支承表面34接觸,該環部具 有與第一支承表面26至少1至2mm的距離。根據圖5的示意也適用于改型,在改型中,偏心驅動部件38被構造得不同于以上 所述偏心驅動部件。偏心驅動部件現在被構造為在360°的范圍內延伸的環,并且在360° 范圍內既依靠在第一支承表面26上又依靠在第二支承表面34上。因此,偏心區域現在在 360°的范圍內延伸。偏心驅動部件38具有凹陷或臺階,夾緊部件42定位在所述凹陷或臺 階中。該臺階在大約315°的范圍內延伸。臺階當前被定位在這樣的位置在上述根據圖 5的示例性實施方式中,這些位置有沿圓周方向指向的在45°的范圍內延伸的偏心區域40 的側面。在調節運動的過程中,取決于旋轉的方向,夾緊部件42可交替地上前依靠在這些 臺階上。因此,偏心驅動部件38具有沿軸向方向測量為兩個不同的厚度。偏心驅動部件38 在臺階外部的區域中具有較大的厚度。偏心驅動部件在臺階的區域中,也就是,特別是在夾 緊部件42下面并且在夾緊部件42的窄側之間具有較薄的厚度。在根據圖6的第四示例性實施方式中,夾緊部件42被構造為球或滾動體。現在, 它們不通過歐米加彈簧而是通過相應地配置的螺旋彈簧偏壓到夾緊位置。如在第一示例性 實施方式中一樣,偏心驅動部件38由偏心區域40和兩個臂41構成。但是,現在偏心區域 40在幾乎90°范圍內延伸,兩個臂41也在90°范圍內延伸并且僅依靠在第二支承表面34 上。在它們的內表面上,為球形夾緊部件42分別設置一個傾斜的夾緊表面。傾斜的夾緊表 面朝向擴張的螺旋彈簧逐漸變細。形成夾緊部件42的球位于臂41和第一支承表面沈之 間。控制部件基本上填充支承表面沈、34之間的間隙的其余部分,并且利用調節指狀物到 達形成夾緊部件42的球的附近。此外,控制部件46包括凹部,凹部可與偏心驅動部件38 的臂41的自由端進入接觸。在控制部件46的旋轉運動的情形下,在運動方向的方向上位 于前方的指狀物51首先擠壓鄰近的球離開夾緊位置,隨后,偏心驅動部件38共同轉動。因 此,在指狀物51和球42之間的距離小于在凹部和其中一個臂41的自由端之間的距離。很明顯,特別是在參照根據圖6的示例性實施方式時,可插入任何夾緊部件。最后,將討論根據圖7的實施方式,也就是,第五示例性實施方式。在該情形下,楔 形夾緊部件42現在又布置在與偏心驅動部件38不同的平面中。偏心驅動部件38是在夾 緊部件42下方定位的封閉環。因此,偏心區域40在360°范圍內延伸。偏心驅動部件38 包括推桿52,推桿52突出到夾緊部件42的平面內并且定位在第一示例性實施方式的偏心 區域40的位置處。推桿具有和偏心區域40—樣的夾帶功能。沒有示出控制部件46;控制 部件46被構造得類似于第一示例性實施方式,但是在較大角度范圍內延伸,從而其可與夾緊部件42的窄側互相作用。夾緊部件42在較小的角度范圍內延伸,例如大約60°,而且因 此比在第一示例性實施方式中短。夾緊部件42既依靠在第一支承表面沈上又依靠在第二 支承表面34上。它們因此在這兩個支承表面沈、34之間即刻作用而不與偏心驅動部件38 協作。按已知的方式提供滑動環M,該滑動環M被插入第一支承表面沈內并且承接其功 能。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車輛座椅的擺動連接配件,包括-第一連接臂(20),所述連接臂a)承載內齒輪04);以及b)形成第一支承表面(沈), 所述內齒輪04)和所述第一支承表面06)定中心于主軸線08)布置;-第二連接臂(20),偏心齒輪(30)配置到所述第二連接臂(20),所述第二連接臂a)包 括外部帶齒的小齒輪(32),所述小齒輪(3 定位在所述內齒輪04)內并且與所述內齒輪 (24)嚙合;以及b)包括第二支承表面(34),所述小齒輪(3 和所述第二支承表面(34)定 中心于偏心軸線(36);-偏心驅動部件(38),所述偏心驅動部件(38)布置在所述第一支承表面06)和所述 第二支承表面(34)之間的區域中;以及-夾緊部件(42),所述夾緊部件0 在夾緊狀態使所述偏心軸線(36)相對于所述主 軸線08)移位,由此使所述擺動連接配件盡可能地沒有游隙;其特征在于,所述偏心驅動 部件(38)限定偏心并且包括偏心區域(40),所述偏心區域00)以與制造相關的游隙靠置 于所述第一支承表面06)和所述第二支承表面(34)上,以及-所述偏心驅動部件(38)的旋轉驅動器,即使在不設置所述夾緊部件0 的情況下, 所述旋轉驅動器也使所述小齒輪(3 相對于所述內齒輪04)轉動,其中在不設置所述夾 緊部件0 的情況下僅僅不能獲得游隙補償。
2.根據權利要求1的擺動連接配件,其特征在于,偏心矢量G4)具有位于所述主軸 線08)上的基點;具有朝向所述偏心軸線(36)指向的末端;以及具有垂直于所述主軸線 (28)的方向,并且所述偏心區域GO)定位在相對于所述偏心矢量G4)至少士 10°的角度 范圍內,優選定位在相對于所述偏心矢量G4)至少士25°的角度范圍內,特別是定位在相 對于所述偏心矢量G4)至少士30°的角度范圍內。
3.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擺動連接配件,其特征在于,設置有控制部件 (46),所述偏心驅動部件(38)經由所述控制部件06)驅動。
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擺動連接配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偏心驅動部件 (38)或者為環狀,或者在小于360°但大于180°的范圍內延伸。
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擺動連接配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夾緊部件G2) 定位在所述偏心驅動部件(38)與所述第一支承表面06)或所述第二支承表面(34)之間。
6.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擺動連接配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夾緊部件G2) 依靠在所述第一支承表面06)上和/或所述第二支承表面(34)上。
7.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擺動連接配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夾緊部件 相對于所述偏心矢量G4)在60° 士 15°的角度上實現支承,并且所述第二夾緊部件也相 對于所述偏心矢量G4)在60° 士 15°的角度上實現支承。
8.根據權利要求1的擺動連接配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夾緊部件0 布置在所述第一 支承表面06)和所述第二支承表面(34)之間的區域中。
全文摘要
用于車輛座椅的擺動連接配件具有第一連接臂(20),其a)裝配有內部帶齒的齒輪(24);以及b)形成第一支承表面(26),內部帶齒的齒輪和第一支承表面關于主軸線(28)居中;第二連接臂(20),偏心齒輪(30)被配置到第二連接臂,第二連接臂a)具有外部帶齒的小齒輪(32),外部帶齒的小齒輪定位在內部帶齒的齒輪(24)內并且與內部帶齒的齒輪(24)嚙合;以及b)具有第二支承表面(34)。小齒輪(32)和第二支承表面(34)關于偏心軸線(36)居中。偏心驅動部件(38)布置在第一支承表面(26)和第二支承表面(34)之間的區域中。在夾緊狀態,夾緊部件(42)使偏心軸線(36)相對于主軸線(28)移位。偏心驅動部件(38)限定偏心。即使在不設置夾緊部件(42)時,偏心驅動部件(38)的旋轉驅動也使小齒輪(32)相對于內部帶齒的齒輪(24)轉動,并且除非設置夾緊部件(42),否則不能獲得游隙的均衡。
文檔編號B60N2/225GK102149568SQ200980135829
公開日2011年8月10日 申請日期2009年7月16日 優先權日2008年8月13日
發明者布爾克哈德·貝克, 托馬斯·蒂勒, 維爾弗里德·貝內克, 賴因哈德·福格爾 申請人:C.勞勃.漢默斯坦兩合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