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邊梯形折疊結構、嬰兒推車、椅子、嬰兒車、桌子、手推車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可折疊支承結構包括一組共面的車輪和折疊裝置,所述折疊裝置包括:一組下臂(12,13);至少一個后上臂(14);在垂直平面內可變形的等邊梯形(CDEF),所述等邊梯形(CDEF)包括兩個十字形段(CD,EF);位于所述垂直平面內的至少一個第一側桿(CB);所述等邊梯形通過在所述結構的第一位置(POS_3)、展開位置和第二位置(POS_7)、折疊位置之間的折疊進行變形,從所述第一位置到所述第二位置的變化引起了所述結構的軸距的減小。
【專利說明】等邊梯形折疊結構、嬰兒推車、椅子、嬰兒車、桌子、手推車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包括承重結構的等邊梯形折疊結構。更具體地,對于某些應用,本發明涉及可折疊嬰兒推車和嬰兒車。特別地,本發明涉及用于嬰兒推車的折疊裝置,以便當被折疊時減少它們的大小。
【背景技術】
[0002]當前,存在用來折疊和展開嬰兒推車的不同的技術方案。在這些方案中,存在這樣的嬰兒車的整個家族,其通過將引導結構的折疊運動與后者的寬度的減少相關聯進行折疊。在這個家族里,存在Maclaren(麥克拉倫)?類型的特殊型號,該特殊型號的一個示例在圖1中示出。當被折疊時,這些型號減小空間尺寸。
[0003]圖1A示出了展開的嬰兒車1,其包括引導框架,該引導框架本身包括引導手柄10、后臂2、前臂3和連接裝置4。此外,嬰兒推車包括一組前輪8、后輪9和第一折疊裝置7,該第一折疊裝置位于一水平平面中,所述水平平面大致平行于包含接觸點或車輪的水平平面。
[0004]圖1B示出了折疊的嬰兒推車I。通過使框架處于與車輪8、9的平面相同的平面中,連接裝置4允許框架的折疊。嬰兒推車的高度減小是通過在大致水平平面內降低引導結構而執行的。
[0005]圖2A示出了嬰兒推車I在展開配置下的俯視圖。第一折疊裝置7形成主要圍繞旋轉中心軸線的可折疊十字形件。在俯視圖中,框架與桿2、3的平面相交。
[0006]圖2B示出了嬰兒推車I在折疊配置下的俯視圖。第一折疊裝置7的十字形件已完成旋轉運動,從而導致引導框架的每一側均朝著彼此折疊,從而減小嬰兒推車的寬度。
[0007]在折疊期間,通過水平放置的十字形系統的部分關閉獲得了寬度減小。
[0008]這些現有機構被試驗和測試,并以工業批量生產。所產生的折疊通常是緊湊的。然而,據我們所知,該折疊有一些缺點,其中包括:
[0009]?只提供了折疊或展開位置,而沒有提供中間折疊位置,所述中間折疊位置在有限空間的情況下可能是有用的,所述有限空間的情況例如為:在電梯內、在飛機走廊內、或在人群中間操控嬰兒推車。
[0010]?對于某些型號,缺乏折疊的輕松和人類工程學,例如,如果需要的話,允許通過保持車輪在地面上,而不必抬起任一對前輪或后輪來折疊或展開嬰兒推車。另一種這樣的例子是被迫搬運嬰兒推車,除非它很輕,而雙人嬰兒推車和嬰兒車不是這種情況。
[0011]?所產生的緊湊性通常未被最優化。
[0012]現有方案的一個缺點是折疊的嬰兒推車的仍重要的尺寸,特別是其高度和長度。
[0013]的確,當在展開位置被折疊時,折疊運動學導致更大的總長度。這種增加是由于十字形裝置在水平平面的關閉、弓I導框架在水平平面內的折疊運動和輪子的尺寸的組合。
【發明內容】
[0014]本發明克服了上述缺點。
[0015]本發明的一部分涉及一種折疊支承結構,其包括多個共面支撐點,具有至少兩個后支撐點和至少一個前支撐點。本發明的支承結構包括至少一個折疊裝置,該折疊裝置本身包括:
[0016]?一組下臂,其包括至少一個前臂和后臂,該前臂和后臂分別包括第一端部,每個第一端部均被連接到支撐點;
[0017]?至少一個后上臂;
[0018]?在垂直平面內可變形的等邊梯形,所述等邊梯形包括至少兩個十字形段,該十字形段具有:
[0019]O通過第一和第二附接裝置被分別固定到前下臂的第一端和后下臂的第一端的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
[0020]O通過第三和第四附接裝置被分別固定到前下臂的第一點和后下臂的第一點的第三端部和第四端部;
[0021]?位于垂直平面內的至少第一側桿,所述側桿:
[0022]ο通過第五附接裝置由所述第一側桿的第一端固定到前下臂的第一端;
[0023]ο通過第六附接裝置在第一上點被固定到后上臂,使得第一側桿的長度非常類似于由等邊梯形的第二端和第三端形成的第一段,并且大致平行于所述第一段。
[0024]?該等邊梯形通過在被稱為所述結構的展開位置的第一位置和被稱為折疊位置的第二位置之間的折疊被變形,從第一位置到第二位置的變化降低了該結構的軸距。
[0025]有利地,折疊裝置包括上前臂和第二側桿,所述第二側桿:
[0026]ο借助第七附接裝置通過所述第二側桿的第一端被固定到所述后下臂的第一端;
[0027]ο在第二上點處借助第八附接裝置被固定到前上臂,使得第一側桿的長度非常類似于由等邊梯形的第一和第四端形成的第二段并且大致平行于所述第二段。
[0028]有利地,兩個第二側桿形成等邊梯形,第七和第八附接裝置是樞轉連桿。
[0029]一個優點是減小支承結構的軸距,也就是說所述結構的前接觸點和后接觸點之間距離的減小。的確,通常,折疊諸如那些見于嬰兒推車或嬰兒車型結構延長了嬰兒推車或嬰兒床的長度。
[0030]另一個優點是,該結構可以很容易地被集成到許多機構中,這是因為簡單的樞轉連桿可被附接到支承結構的端部。
[0031]一個優點是通過面向后下臂的上前臂的存在和面向相反后下臂的下前臂的存在允許包括雙倍龐大的結構的沿其整個長度的折疊。
[0032]有利地,每個支撐點均位于一車輪上,所述結構包括:
[0033]?第一組前輪和第二組后輪;
[0034]?包括下前臂和下后臂的輪支撐件,每個下前臂和下后臂均分別包括連接車輪的旋轉軸和支承結構的第一末端。
[0035]這個實施例的一個優點是通過向內折疊支承結構的車輪而節省空間。獲得的緊湊性的目標允許,例如在飛機上的客艙內存儲嬰兒推車型結構。
[0036]有利地,每個后輪均分別位于與每個前輪相同的縱軸內,前輪和后輪形成所述結構的一側的車輪和相應的第二側的車輪。
[0037]在一個替代方案中,后輪和同一側的車輪之間的微小軸向偏移允許車輪在同一側的不受阻礙的折疊。
[0038]有利的是,所述結構包括兩個側面,每個側面均由一垂直平面限定,所述垂直平面包括至少一個用于每個側面的單獨的后支撐點和至少一個前支撐點,所述結構包括兩個折疊裝置,每個折疊裝置均包括在該結構的其中一個側面的平面內可變形的等邊梯形。
[0039]這種布置對位于其兩側的對稱結構特別有利。所述兩個側面折疊裝置可以,例如通過在水平平面內的Maclaren型十字形件被同步。在Maclaren型十字形件的端部和在等邊梯形結構的下端部上的連接可以是固定的。
[0040]有利的是,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和第五緊固件是樞轉連桿。
[0041]這些連桿允許更大的可操作性,同時還可用作夾持、阻擋或加強裝置。此外,所有的樞轉連桿導致運動的相互依賴,使前部和后部折疊能夠同步。此外,它們是能夠將折疊運動傳播到另一折疊裝置的機構。
[0042]有利的是,當從第一位置轉到第二個位置時,所述結構的每一側面的下前臂均圍繞所述等邊梯形的第一末端執行第一旋轉運動,反之亦然。
[0043]有利的是,當從第一位置轉到第二位置時,所述結構的每一側面的下后臂和上后臂圍繞等邊梯形的第四端部(F)執行第二旋轉運動,反之亦然。
[0044]有利的是,由等邊梯形的第一端部、等邊梯形的第四端部和上點形成的三角形是等腰三角形,其頂點是等邊梯形的第一端部。所述三角形在所有折疊位置保持等腰。
[0045]有利的是,折疊裝置包括第一和第二旋轉運動的第一同步裝置。
[0046]有利的是,第一和第二旋轉運動的第一同步裝置通過側桿實現。
[0047]有利的是,支承結構包括兩個折疊裝置的折疊同步裝置。
[0048]有利的是,該結構包括引導框架,以當車輪處于第一位置時,引導支承結構。
[0049]有利的是,該引導框架包括用于引導支承結構的裝置和可折疊加強裝置,所述加強裝置一方面被用來保持上后臂處于預定最大距離處,并且另一方面用于在第二次折疊被執行時,減小上后臂之間的寬度。
[0050]有利的是,該加強裝置保持后臂和后支撐點處于同一平面內。
[0051]有利的是,加強裝置被附接到該結構的上后臂,并包括八個通過樞轉連桿的附接的連桿,包括第一對相同尺寸的等腰四邊形和第二對相同尺寸的等腰四邊形,窄側面的每個四邊形的長度基本上接近第一對四邊形的長側長度,第一對四邊形是第二對四邊形的位似,八個連接具有鎖定位置,以保持后臂在最大分離位置上。
[0052]有利的是,該加強裝置包括多個由樞轉連桿彼此附接在一起并由樞轉連桿附接到上后臂的桿,所述桿被至少一個等邊梯形連接在一起以使每組桿的折疊同步。
[0053]有利的是,該加強裝置包括滑桿和保持滑桿的一組桿,并且在后臂之間,所述桿通過樞轉連桿被保持到上后臂,第一組桿通過滑動和樞轉連桿被連接到滑桿上,并且第二組桿通過樞轉連桿被連接到滑桿。
[0054]有利的是,傳播裝置允許至少一個折疊裝置的折疊與加強裝置的折疊的同步,使得該加強裝置的折疊引起至少一個折疊裝置的折疊。
[0055]有利的是,所述可折疊加強裝置包括馬達,其允許本身的折疊和/或展開,從而允許增大或減小上后臂之間的寬度。
[0056]本發明的另一目的涉及包括根據本發明的支承結構的嬰兒推車。
[0057]另一目的涉及一種包括支承結構的嬰兒車,其通過包括兩個上前臂和兩個相關聯的第二側桿而符合本發明,所述第二側桿將上前臂連接到支撐結構。所述第二側桿與第一側桿對稱。
[0058]另一目的涉及一種折疊桌,其包括可移除的托盤和/或可折疊的、并且根據本發明的支承結構。
[0059]另一目的涉及一種折疊獨輪手推車,其具有可移除的托盤和/或可折疊的延伸臂和根據本發明的支承結構。
[0060]另一目的涉及一種包括支承結構的手推車。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61]本發明的其它特征和優點在參照附圖閱讀以下詳細描述時將是明顯的,附圖示出了:
[0062]附圖1A、1B、2A、2B:現有類型的可折疊嬰兒推車的不同視圖;
[0063]圖3A至3G:用于本發明的支承結構的折疊裝置的不同折疊位置;
[0064]圖4A到4G:在嬰兒推車配置中本發明的支承結構的不同折疊位置;
[0065]圖5A至5F:符合本發明的結構的各種加強裝置;
[0066]圖6A至6D:用于使加強裝置與中央折疊裝置的折疊同步的、符合本發明的結構的各種傳播裝置;
[0067]圖7:包括本發明的支承結構的可折疊桌子;
[0068]圖8:包括本發明的負載支承結構的可折疊獨輪手推車;
[0069]圖9:包括本發明的支承結構的可折疊手推車。
【具體實施方式】
[0070]定義。
[0071]在以下的描述中,術語“軸距”是指沒有車輪的結構的連接前支撐點的軸線和連接后支撐點的軸線之間的距離。
[0072]軸距通常描述包括至少兩個前輪和兩個后輪的結構的連接前輪的軸線和連接后輪的軸線之間的距離。
[0073]在具有單個前輪的結構的情況下,軸距是前輪的軸線與后輪軸線(具有相同的軸線)之間的距離。
[0074]在以下的說明中,“等邊梯形結構”是指這樣的結構,其有效地形成一個等邊梯形,也就是說交叉四邊形,其非相鄰邊具有相同的長度,從而在內部形成可折疊的十字形件。
[0075]此外,等邊梯形有不同的性質,即:形成十字形件的結構的對角具有相同的測量值。在一個等邊梯形中,對角線平行,并且其有對稱軸,對稱軸是對角線的垂直平分線。值得注意的是,等邊梯形可以在圓中內切,并且兩個對邊在此平分線上具有它們的交點。
[0076]緊湊的嬰兒推車描述了一種具有三維折疊模式的嬰兒推車,從而允許其在長度和寬度上縮小。它也被稱為“傘車”。
[0077]“Maclaren型十字形件”指的是以其
【發明者】命名的可折疊十字形件,它兩段組成,這兩段由在兩段的中間并且因此在用于傘車的十字形件中心的共同樞軸連接,以至少在一個水平平面內折疊。折疊通過使用傳播結構同步,傳播結構將使第二垂直十字形件或加強系統能夠通過第一水平十字形件的折疊而折疊。
[0078]圖3A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的用于支承結構的折疊裝置的操作模式。這個裝置被放置在結構的一側。所述結構因此包括兩個折疊裝置。圖3A至圖3G僅示出了一個折疊裝置。
[0079]為了更好地說明該裝置的旋轉運動、對稱性和折疊,圖3A至圖3G也示出了臂(11)和一個側桿(AD),它們在本發明的主要實施方案中不是必要的,其中本發明的結構例如是一種嬰兒推車。它們只是被示出,以便更好地理解本發明,而不是對本發明的折疊裝置和支承結構加以限制。然而,在一個例如嬰兒車的實施方案中,臂11和側桿AD可以存在,以便通過例如提供基本平坦的承重表面,實現對稱的支承結構。
[0080]圖3A至圖3G示出了對于折疊裝置的不同折疊P0S_1,P0S_1,P0S_2,P0S_3,P0S_4,P0S_5, P0S_6, P0S_7的不同相對位置,所述折疊裝置旨在被設置在根據本發明的支承結構的一側。
[0081]根據一個實施例,折疊裝置的下前臂12和下后臂13可被用來在大致它們的旋轉中心,即圖3A至圖3F中所示的點Rl和R2附接到車輪支撐件。后上臂14允許將設置在支承結構的一側的每個折疊裝置均附接到引導框架,以在車輪被固定到下臂的下端時,引導支承結構。
[0082]當折疊裝置被用于支承結構,例如嬰兒推車時,上臂11不必位于折疊裝置內,側桿AD也不需要位于折疊裝置內。它只被作為示范,以說明折疊裝置的某些可能的對稱性。
[0083]本發明的支承結構的折疊裝置20包括等邊梯形⑶EF,其以這樣一種方式形成十字形結構,即三角形BCF無論裝置的什么折疊或位置都保持等腰。
[0084]折疊裝置包括下臂12、13,下臂12、13通過樞轉連桿被固定到⑶EF等邊梯形的端部C、D、E、F。臂12、13分別圍繞旋轉中心旋轉,C用于臂12,D用于臂13。下臂的上端被固定到等邊梯形⑶EF的兩端。
[0085]圖3A至圖3G示出了折疊裝置圍繞中心C和D的旋轉運動期間的不同位置。
[0086]此外,側桿CB被布置成使得它被固定到等邊梯形⑶EF的端部C,該端部C也對應于下前臂12的端部。側臂CB和臂12之間的連接由樞轉連桿提供。
[0087]根據一個實施例,側桿的上端在點B被附接到上后臂14,使得三角形BCF無論折疊位置都是等腰,并且使得段ED和CB平行,而與折疊裝置20的折疊位置無關。
[0088]通過等邊梯形⑶EF和側桿CB,圍繞中心C和D的旋轉是同步的。
[0089]樞轉連桿可以包括在連接桿內的凹口,以允許樞軸通過和/或成形其輪廓和/或增加U型輪廓。該解決方案允許減少或消除與樞轉軸線的干擾問題。
[0090]為了更好地理解折疊運動,讓我們考慮本發明的結構的折疊裝置20,該裝置被添加有前上臂11和側桿AD,側桿AD將端部D連結到上前臂11上的點。折疊裝置20然后包括取決于側面的,在共同轉動點C或D上的四個鉸接臂11、12、13、14。當考慮上前臂11和側桿AD時,所述臂現在由兩對十字形連桿連接,所述十字形連桿具有兩個臂段,形成等邊梯形AB⑶和⑶EF。由于等邊梯形的對稱性,該裝置在任一側的角度是相同的,并且將是使每一側的每個臂的旋轉完美同步的方法。
[0091]等邊梯形⑶EF和AB⑶兩者是相同的,這導致了三角形ADE與BCF為等腰的,并且還確保折疊裝置20的上部和下部之間的對稱性。
[0092]折疊裝置保持關于垂直軸、水平軸或兩個軸相交的中心對稱。這些限制要求折疊裝置的折疊的同步。
[0093]圖3G示出了處于其最緊湊的折疊位置的折疊裝置,其中,該裝置的最大長度由段⑶限定。
[0094]圖4A示出了支承結構的一個例子,例如嬰兒推車。后者不包括上臂11和側桿AD。
[0095]在本發明的支承結構的該實施例中,當車輪處于第一位置時,引導框架21引導支承結構。引導框架可以包括上臂21和把手或箍或至少具有適合于當被驅動時推動和引導該結構的形狀的桿。
[0096]在一個實施例中,引導框架通過樞軸關節G被附接到至少一個折疊裝置的上臂。框架優選在折疊裝置20的水平上被固定到嬰兒推車的兩側。
[0097]其他實施例是可能的。特別地,上后臂可以通過固定部分被延伸,所述固定部分終止于把手中。它可以是可伸縮的,這意味著臂的長度可以調整,因此把手的位置也可調整。它也可以通過圍繞旋轉點的鉸接部分獨立可控地延伸。
[0098]圖4A到圖4G示出了尤其當第一次折疊PLl被啟動時,各種嬰兒推車的折疊位置:P0S_10、P0S_11、P0S_12、P0S_13、P0S_14、P0S_15、P0S_16、P0S_17。在圖 4C 中所示的折疊PL_1,可以從引導框架朝向結構前方的運動完成,該運動限定了相對于點D的旋轉,點D是等邊梯形⑶EF的上后頂點。
[0099]引導框架21和后臂14根據折疊PL_1通過該結構的向前旋轉傾斜。由于折疊裝置20在嬰兒推車的每一側圍繞旋轉中心C和D,折疊被同步。
[0100]圖4F示出了當上后臂14和框架21之間的連接是圍繞附接點G的樞轉連桿時的第二次折疊運動。圖4F示出了一個實施例,其中折疊PL_2允許基本上與后上臂重疊地折疊引導框架21,后上臂本身被折疊。引導框架的折疊發生在與結構的折疊運動PL_1相反的折置運動中。
[0101]圖4F和圖4G示出了處于其最緊湊的折疊位置的支承結構。
[0102]圖4A示出了對應于在被稱為展開位置的第一位置中前輪和后輪之間的距離的軸距dlo
[0103]圖4E示出了折疊后減小的軸距d2,其對應于在被稱為折疊位置的第二位置中前輪和后輪之間的距離。
[0104]圖4G示出了一個實施例,其中當被折疊時,嬰兒推車可以像帶輪子的行李箱一樣被拖拉。以這種模式,引導框架具有第二功能,其允許拉嬰兒推車并通過滾動它而運輸它。
[0105]在一個簡單的實施例中,下前臂和下后臂被附接到兩個車輪。在一個簡單的模式中,后輪是固定的,而前輪轉動。
[0106]在一個替代實施例中,嬰兒推車包括保持裝置,以在嬰兒推車的縱向軸線,即在所述嬰兒推車的長度方向上鎖定車輪。
[0107]在一個替代實施例中,第一展開位置被稍微傾斜,如例如在圖4A中示出的。這提供了引導嬰兒推車的更多的舒適性,同時允許以搬運嬰兒為目的的結構的適當傾斜。
[0108]替代地,調節裝置允許選擇和設置嬰兒推車的方向,包括后臂和導引框架的傾斜角。
[0109]替代地,嬰兒推車可以被確定尺寸成稍微傾斜,從而允許略微升高嬰兒推車的前部。為此,可以選擇下前臂稍長(例如幾厘米)于下后臂。
[0110]在該裝置中,上后臂是通過其傾斜角的裝置的控制桿。這需要旋轉角除了安全位置以外是潛在可調節的,安全位置折疊/展開以使能夠具有更多的特征。根據實施例,傾斜的鎖定可以通過從每一側可接近的按鈕側向完成,或通過定位于上部的遙控裝置完成。
[0111]本發明的裝置的一個優點是它具有觸覺系統的特性,該系統在折疊/展開期間或在修改軸距時為用戶提供力反饋:
[0112]-事實上,驅動器的操作模式是這樣的:用戶借助通過力和通過自己的手獲得的扭矩操縱后臂,引起折疊/展開;
[0113]-作為回報,用戶得到經由等邊梯形折疊結構傳輸的相反的力和扭矩阻力的反饋,該反饋起源于下前和/或后臂支撐點,在用戶的便利下,與地面接觸;
[0114]-因此,用戶如果必要的話通過以I度的精度控制旋轉能夠以受控的方式執行折疊和/或展開,這在人體工程學和與無意展開或折疊相關的安全意識方面是很大的優勢。
[0115]其結果是,支撐點有助于容易折疊到這樣的程度:在于后臂上施加力后,由地面的阻力所產生的反力有助于橫向折疊裝置的運動或旋轉。
[0116]更具體地,在改進的實施例中,前輪和后輪沒有被定位在相同的縱向平面內,以便在折疊期間在每一側相交。
[0117]最后,可以在諸如圖1的嬰兒推車之類的折疊嬰兒推車的每一側上,在前部的一點,優選旋轉軸C和上后臂之間添加可折疊羅盤:
[0118]?以鎖定在一打開的角度;
[0119]?以在功能水平上或者在美學水平上找到通常嬰兒推車的部署,在功能水平上以保護接口,該接口允許不同的嬰兒推車配置的交換,就像“三件一套”型式的情況那樣。
[0120]圖4B示出了嬰兒推車的基本豎直的折疊位置。這個位置抬起嬰兒推車,并減小了前輪和后輪之間的軸距。這可以是用于一些配置中的中間位置,在這些配置中嬰兒推車的操作性提高。這最適合于在緊密的空間,諸如在電梯內、飛機走廊內或人群中間操縱。
[0121]出于安全原因,這種特征可以與用戶的需求相關聯,以保持按鈕被按下(像對于一些手推車一樣)。
[0122]有利地,嬰兒推車的折疊可以通過保持車輪在地面上以易于第一次折疊運動PL_1來完成。
[0123]本發明的結構與諸如嬰兒推車之類的其他系統是兼容的,所述嬰兒推車包括至少一個Maclaren型中央十字形件以折疊嬰兒推車。當向前傾斜后臂的平面時,為了啟動橫向折疊,可以分別在嬰兒推車的每一側,實現定位在圖4C的在點C和D之間的區域22內的十字形件。在折疊的運動學中,旋轉中心C和D處在退出階段,并且因此引起Maclaren類型十字形件的延伸。因此,可以通過中央十字形件的使用使兩側在一起。
[0124]一個優點是使現有的嬰兒推車與根據本發明的折疊裝置兼容的能力。
[0125]一個實施例包括添加Maclaren型十字形件,其被附接在點C和D附近,對應于在一側的等邊梯形CDEF的上端,和位于該結構的另一側的它們的折疊裝置配對件。為了附接Maclaren型十字形件,可以使用支架式或樞轉的“U”形接口部件。
[0126]在設計方面,當Maclaren型十字形件與本發明的支承結構相關聯時,某些結構特征可定制,包括:
[0127]?在打開位置和關閉位置,支承結構的寬度;
[0128]?打開和關閉的十字形件的長度,和兩個長度之間的間隙;
[0129]?對應于打開位置的最大傾斜角;
[0130]?等邊梯形AB⑶和⑶EF的較長邊的長度,所述等邊梯形具有CF = CB = DE的等邊梯形連桿長度;
[0131]?對應于等邊梯形連桿寬度的桿DF = BD = EC的尺寸;
[0132]?在打開和關閉位置的長度CD,和兩個計算長度之間的差,前三個變量的結果。
[0133]為了在Maclaren型十字形件被結合時,改善本發明的支承結構,優選選擇對應于Maclaren型十字形件在打開和關閉位置的長度變化的尺寸CD在打開和關閉位置的變化。
[0134]本發明的實施方式的一個例子可以分配尺寸CF大約30cm加或減15%的長度,分配BD尺寸大約1cm加或減15%,和分配十字形件的對角線大約40cm加或減15%進行。
[0135]上面提到的精確尺寸是制造嬰兒推車的理想尺寸,然而,給定的界限也使獲得滿意的替代實施例成為可能。
[0136]在替代實施例中,本發明的支承結構可包括加強裝置,所述加強裝置優選放置在支承結構的后部位于后臂之間。
[0137]它們的主要功能是補充或改善后臂樞轉連桿的剛性。當所述結構被保持展開時,該加強裝置保持兩臂以恒定的最大距離平行。
[0138]該加強裝置還可以有助于支承結構的折疊,因為它包含當被折疊時使結構更緊湊的第二折疊裝置。
[0139]該裝置提高了易用性,并簡化了結構的折疊。它還保持結構處于折疊位置,以防止不必要的折疊。
[0140]該加強裝置存在各種替代方案,這些示于圖5A至圖5F。
[0141]第一裝置30是如由Alfred Kempe設計的,數學上正確的八樞轉連桿唯一系統。它被構造成具有兩對等腰四邊形A0BE-0CGD和FA0C-HB0D,等腰四邊形的短邊是長邊長度的一半并且在它們之間位似:
[0142]長度是這樣的:
[0143]AlEl = ElBl = ClGl = GlDl = I ;
[0144]OAl = OBl = OCl = ODl = 2 ;
[0145]FlAl = FlCl = HlBl = HlDl = 4 ;
[0146]其結果是,在打開位置,點A1D1F1H1組成一個正方形,使其成為特定的解決方案。
[0147]可以獲得允許不同類型的正方形的替代解決方案。
[0148]例如,加強裝置31可包括通過樞轉連桿A2、B2、C2、D2固定到后上臂14和21的一組桿310、311、312、313。當處于折疊位置時,該加強裝置可在所述加強裝置的周邊內如圖5B所示折疊。為了接合加強裝置的折疊,樞轉連桿E2和F2允許后上臂更緊靠在一起,并減小了支承結構的寬度。
[0149]為了使第一組上桿310、311和第二組桿312、313的折疊同步,等邊梯形315和316 (由它們的端部A20A21C20C21和B20B21D20D21表示)可被布置成連接上下桿組。
[0150]在該裝置(31)內,形成第一羅盤的兩個桿310和311和形成第二羅盤的兩個桿312和313相反操作,并且它們的旋轉通過兩個等邊梯形315和316同步。后臂14或它們的延伸部21由旋轉點連接,對于后臂14或它們的延伸部21,平行將是同步的,所述旋轉點位于等邊梯形315和316的小邊的中間,這是一個近似值:
[0151]?它是處于關閉位置的等邊梯形的長邊和斜邊之間的長度差,斜邊在打開位置將是長度。
[0152]?在圖5B中,每個等邊梯形315、316均包括具有約I至7的比值的比例。這些比例允許兩個值之間1%的差值;基部為1,高度為1/7的直角三角形的斜邊具有1+1/49 =1+2%的平方根的值,其等于1+1%乘以基部。
[0153]這種模式的替代實施例在圖5C中被示出,其中加強裝置32包括四個等邊梯形323、324、321、322,所述四個等邊梯形基本上在由上后臂14或它們的延伸部21形成的平面內。
[0154]可以嚴格地在敞開結構的周邊內使裝置可折疊,所述敞開結構由加強裝置的周邊形成。
[0155]該實施例(32)包括中央十字形件(325),對于其,分支由為先前等邊梯形,即如圖5C那些等邊梯形的比例的一半的等邊梯形連接。
[0156]該十字形件保證了整個加強裝置的旋轉的同步傳輸。
[0157]在增強模式下,優選在折疊連桿之間保持幾厘米的間隔。
[0158]第二種類型的解決方案在圖中示出。它包括兩個相同的可變形平行四邊形的組合,對于該組合,必須確保折疊/再折疊同步。一種解決方案是使用源自基于兩個等邊梯形的Alfred Kempe的“三等分器”的“二等分線”,所述等邊梯形中一個(A3C3E3F3)是另一個(A3B3C3D3)的大小的兩倍:
[0159]注意,為了獲得折疊和保持適當的結構,比例如下:
[0160]A3B3 = C3D3 = 1,A3B3 = A3C3 = E3F3 = 2,C3E3 = 4。
[0161]這僅基于樞軸的八連桿裝置數學上是準確的,并且也可以在減小的空間中操作。
[0162]在另一個實施例中,加強裝置可以包括雙鉸接系統,以便保持兩個平行四邊形的對稱性。例如,可以使用包括扇形齒輪或多個連接件的系統,所述扇形齒輪作為教育羅盤(school compass)。圖 5E 示出了具有七個連桿 342、343、344、345、341、346、347 的系統。連桿341包括用于允許滑動連接件通過的凹槽和用于兩個樞轉連桿的附接的端部348。在一方面的兩組雙連桿342、343和在另一方面的連桿346、347通過雙滑動連桿348滑動,如圖5E所示。本實施例與根據本發明的支承結構兼容。
[0163]注意,對于斷點共同的是使點對準線交叉,以產生“肘節”的效果。
[0164]四連桿解決方案也可以令人滿意,其如圖5F所示保持近似。
[0165]在圖5F的例子中,必要的是,A4D4+B4C4和A4B4+D4C4的量是相同的。當開口變寬時,平行變化幾度。
[0166]最后,也可以使用十字形件,對于其,兩端是樞軸并且另兩端是可滑動的。
[0167]采用從圖5A至圖5F的這一組解決方案,以及其未示出的變型,可以加強所有或部分成對的臂:
[0168]?一對上臂 14 ;
[0169].延伸上臂14的一對引導臂21 ;
[0170].支承后輪9的一對下后臂13 ;
[0171].支承前輪12的一對下前臂;
[0172]在幾對臂由專用裝置加強的情況下,需要詢問關于它們的同步和它們的鎖定/解鎖的問題。
[0173]為此,一些實施例可被建議改善加強裝置和折疊裝置的同步機構。用來容納折疊傳播裝置的一個特別有利的區域在區域(DD’)段附近。事實上,旋轉軸(DD’)的中央段是由容納加強裝置的支承結構的后部,和由分別包括折疊裝置20的側部共享的。
[0174]D是位于支承結構的后部并位于該結構的一側的折疊裝置的等邊梯形的頂點。D’是在支承結構的另一側的其配對點。
[0175]中央段DD’是共同的:
[0176]?對于后上臂的平面的旋轉;
[0177]?對于Maclaren型十字形件的平面的旋轉;
[0178]?對于后下臂的平面的旋轉;
[0179]?對于一對連桿ED和E’ D’的平面的旋轉,所述連桿是等邊梯形的一部分。
[0180]E’是位于支承結構的另一側的點E的配對點。
[0181]這個段可被物化為鉸鏈,對于鉸鏈其軸線與軸線DD’重合,被放置在其中心,連結兩塊板,其中一塊板位于Maclaren型十字形件的平面內,另一塊板位于上臂的平面內。
[0182]圖6A示出了在水平平面內的Maclaren型十字形件。在該十字形件的平面內,在十字形件的后臂的中間,需要添加兩個連桿363和364。那些連桿具有對應于半個臂長的長度,并且在可能的打開、中間或關閉位置在軸DD’的中間相遇。
[0183]圖6A還示出了在打開或展開位置P0S_361和關閉或折疊位置P0S_362之間的寬度差(dl)。
[0184]在后臂的平面內,假設我們采用了具有圖5E所描述的滑動運動的經典雙鉸接系統,我們還必須創建具有連接到相應的板的第二專用滑動件的另外兩個連桿。
[0185]圖6B示出了傳播裝置37,其包括具有滑動運動的雙鉸鏈系統,所述雙鉸鏈系統疊加在圖5E所描述的系統34上。
[0186]該裝置在支承結構的后臂旋轉軸的中間提供了物理點371。
[0187]該加強裝置可用于加強具有額外的機械連桿的支承結構。
[0188]有利地,該加強裝置包括用于結構的折疊的同步運動的傳播的部分。傳播裝置可以使被添加以保持成對臂14、21的平行的全部或部分裝置同步。
[0189]特別地,對于環或滑輪形式的一個或多個線纜建立交叉點并且連結負責保持上臂和下臂的平行的裝置已經成為可能。
[0190]圖6C示出了這樣一個實施例。該加強裝置包括滑塊連接件,以致動在上部的一只手牽拉運動,并解鎖和開始該加強裝置的展開。
[0191]基本上在軸線DD’的中間的環或滑輪383允許線纜或帶連接件384經過。所述環或滑輪通過中央連桿382被保持,該中央連桿通過樞轉連桿連接各連桿。
[0192]借助通過線纜或帶將上臂的裝置的滑動件連接到下后臂的裝置的中心點,該線纜或帶通過環或滑輪穿過DD’的中間:
[0193]?手動拉動上臂裝置的上部,特別是解鎖和/或折疊它,也將導致下臂裝置上的牽引以解鎖和/或折疊它。
[0194]?特別是為了完成展開和/或解鎖下臂裝置通過在下臂裝置的下部385上的使用者的腳形成的利用使用者的腳推動下臂裝置的下部385,將會導致上臂裝置的滑塊的向下拉動,以完成展開和/或鎖定。
[0195]在增強模式下,支承結構的前述實施例可以包括被安裝在下前臂的平面內的前折疊裝置,其前下臂12和位于支承結構的相對側的前下臂12的配對前下臂12’。
[0196]為了在支承結構的前部減小尺寸,例如,當支承結構是嬰兒推車時,前臂的平行的折疊和加強可以包括各種可以被組合的實施例:
[0197]?上部樞軸點C和C’直接被Maclaren型十字形件的前端引導(C’是支承結構的另一側的點C的配對點);
[0198]?樞軸點E和E’可以由類似于后下臂但是在也具有相交軸線DD’的優點的平面EE’DD’內的裝置引導,并且通過借助第二線纜的同步受益于與后臂類似的系統,該第二線纜經由環或滑輪穿過相同的地方或幾乎相同的地方并且潛在地被合并在一起;
[0199]?由于用戶大多操縱支承結構的后部,而不是前部,例如當該結構是嬰兒推車時,應添加局部復位彈簧,以確保專用于前部的裝置的局部最終展開。
[0200]可替代地,一個解決方案包括支承結構的中央折疊裝置,其位于包括等邊梯形的水平平面內。
[0201]圖6D示出了在水平平面內的中央折疊裝置,其包括折疊運動傳播裝置。
[0202]然后可以通過穿過中點DD’的線纜或帶將前中心點391連接至加強裝置的頂部中心點,圖6C的點383位于上臂(14,21)的平面內。用戶可以手動拉回上臂加強裝置的上部。然后可以通過拉回前中心點391解鎖和/或折疊以還解鎖和/或折疊支承結構。
[0203]然后可以通過在下后臂的中心點處穿過裝置的中點DD’的線纜或帶連接中央后點。在下臂裝置的下部推動用戶的腳,尤其是完成展開解鎖結構。它可以通過在中央后點392向后拉來啟動,該向后拉通過等邊梯形的動作,將會產生朝向前中心點391的向前推力,以完成展開和/或鎖定。
[0204]在一個替代實施方案中,可以使寬度折疊裝置可脫開,例如以保持在其寬度上不折疊的支承結構上的附件。對此,根據寬度折疊是否需要被致動,可以使中央十字形件的臂可延伸穿過鎖定/解鎖機構。
[0205]支承結構可以包括各種應用,包括具有四個車輪的嬰兒推車。通過組合一對由雙輪或單輪連接到地面的臂,它也可以是三輪嬰兒推車。
[0206]一個應用可以包括一對下臂,其通過至少一對車輪與地面接觸。這例如是如圖7所示的桌子(40)的情況。后者包括位于所述結構兩側的兩個折疊裝置。這些裝置分別包括上前臂和相關聯的側桿。只有前部包括輪子(8),并且后部包括一個或多個與地面的接觸點(402)。桌子包括可移除托盤401和/或由上前臂和上后臂可折疊地保持在基本水平的平面內。
[0207]這可能涉及到育兒領域的其他應用,同時也用于野營裝備、可折疊花園家具、備用家具、搬運設備。
[0208]例如,本發明涉及一種可折疊獨輪手推車(50),其包括可移除的和/或可折疊的箱子501。延伸臂(502)被連接到上臂14。適用于諸如田野和泥濘土壤之類的地形的大車輪被連接到下前臂(多個下前臂)。
[0209]在替代實施例中,支承結構是可折疊椅子。本發明的可折疊椅子在它被折疊時節省空間。特別地,當被折疊時,折疊允許椅子寬度的減小和長度的減小。
[0210]上后臂也是可折疊的,一旦被折疊,本發明的椅子是緊湊的并可以很容易地被移動和存儲在小空間,例如更衣室,或者火車或飛機的儲藏室內。
[0211]在本發明的一個替代實施例中,支承結構是可折疊凳子,其不包括上前臂或上后臂。凳子被折疊成減小其長度,也就是說,如前所述定義的軸距(下前臂和下后臂之間的距離),并且還通過中央折疊系統減小其寬度。
[0212]根據這兩個實施例,以及用于嬰兒推車或手推車的一個實施例,支撐表面可以被定位在圖4C的區22中。所述支撐可以是松散的織物,例如在凳子的情況下,可以附接到下臂的上端,也就是說,點C和D以及與支承結構的第二側相關聯的點上。
[0213]圖9示出了應用到手推車的情況的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和以前一樣,圖9僅示出了手推車或嬰兒車的一側。在平行于所示的一個平面的平面內的第二側,將會導致手推車的非可見的3D視圖。籃子或支撐件被定義為附連到可折疊支承結構的物體,所述可折疊支承結構包括兩側,如圖9所示。
[0214]由于下臂等邊梯形CEDF的存在,在等邊梯形的兩個短邊EC和DF的中間,我們已經有兩個特定點K和L,對于這兩個點,距離在所有折疊位置保持基本相同。因此,當考慮從在平行于圖9中所示的側面的平面內的第二側的點時,這些點為將物體聯接到可折疊支承結構的提供了優選的支撐點。
[0215]通過具有面向上前臂的上后臂,在等邊梯形的兩個較短邊AC和BD的中間存在兩個特定點I和J,對于這兩個點,距離在所有的折疊位置保持基本相同。通過考慮與平行于圖9中所示的結構的平面內的第二側相關聯的點,這些點對于將物體附接到可折疊結構有興趣。
[0216]例如,對于一個變化的桌子,桌子支撐件附接到點I和J,我們可以在正下方,在包括點K和L的平面內附接嬰兒浴盆,同時考慮與第一側平行的第二側相關聯的點。
[0217]在嬰兒車的情況下,上點I和J可被使用,與第二側相關聯的點可附接嬰兒車移動睡床,下點K,L和與第二側相關聯的點可以掛籃子。
[0218]在一個多用途版本,這些點可以被用來附接縱向延伸將它們連結在一起的桿。接口被用來改變各種配置,如已在“三件一套”版本中的情況一樣。四臂“三件一套”版本可以被設計成與這些不同的配置兼容。三件一套版本允許附接不同類型的支撐件,如保溫罩、嬰兒車、座椅或汽車座椅。該接口允許支撐件被夾持,包括在一個基本水平的水平面上,該水平面包含點1、J和來自第二側的配對點。在這種系統至少存在兩個接口:每側一個接口。
[0219]在手推車的情況下,無論搬運手推車或購物手推車,各種可能性可被使用。
[0220]對于搬運手推車,但以平坦方式也可折疊的可移除容器也可以被使用。在購物手推車的情況下,具有相同折疊模式的籃子可以被使用。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設想通過將其放在延伸部分內上臂參與容器的展開。
[0221]在中央折疊系統存在的情況下,獲得更大容積的優選方案是使用上部等邊梯形ACDB的一對附接點1、J,其將待被聯接的支撐件601定位在中央折疊系統上方。中央折疊系統被設置在一個區域內,該區域基本上位于點C、D和第二側的相應點的平面內。
[0222]下部結合對K、L可以幫助它懸掛托盤或下部的籃子,如由虛線600所示。
[0223]在運輸物流中,折疊/展開系統可以表現出益處以降低運輸過程中的包裝尺寸,不管最終用戶將會進行的操作。例如該系統可以用來單獨折疊來自于工廠的非常笨重的購物手推車,并且在接收時使用或不使用額外的操作來展開它們。
[0224]此外,該系統可以使用電致動器供電。例如,其可以:
[0225]-被定位在中央折疊系統內以移動點C、D彼此遠離或使他們更靠近在一起,例如,在中心十字形件上的旋轉致動器。
[0226]-被定位在后部雙羅盤上,作為線性致動器,以使雙羅盤上點和固定點382(創建在軸線DD’中間,在圖6B或6C中可見)分離或更靠近在一起。
[0227]在機動化的背景下,在不同平面上的不同裝置的同步更是都特別相關的,以幫助或執行本發明的折疊裝置的鎖定、解鎖、打開或關閉階段。
【權利要求】
1.一種折疊支承結構,包括一組共面的支撐點,所述支撐點包括至少兩個后支撐點和至少一個前支撐點,其特征在于,所述折疊支承結構包括至少一個折疊裝置(20),每個折疊裝置均包括: ?一組下臂(12,13),包括至少一個前臂(12)和后臂(13),每個臂均包括各自被連接到支撐點的第一端(Rl,R2); ? 一組上臂(11,14),包括至少一個前上臂(11)和后上臂(14); ?可在垂直平面內變形的第一等邊梯形(⑶EF),所述至少第一等邊梯形(⑶EF)包括兩個十字形段(⑶,EF),具有: ο第一端(C)和第二端(D),均分別通過第一和第二附接裝置被固定到所述前下臂的第一端和所述后下臂(13)的第一端; ο第三端(E)和第四端(F),均分別通過第三和第四附接裝置被固定到所述前下臂(12)上的第一點(E)和所述后下臂(13)的第一點(F); ?位于所述垂直平面內的至少一個第一側桿(CB),所述第一側桿(CB):ο通過第五附接裝置由所述第一側桿的第一端(C)固定到所述前下臂(12)的所述第一端(C); ο通過第六附接裝置在第一上點(B)處被固定到所述后上臂(14),使得所述第一側桿(CB)的長度非常類似于由所述等邊梯形(CDEF)的所述第二端(E)和所述第三端(D)形成的第一段并且大致平行于所述第一段(ED); ?第二側桿(AD),所述第二側桿(AD): ο通過第七附接裝置由所述第二側桿(AD)的第一端(D)固定到所述后下臂(13)的所述第一端Φ); ο通過第八附接裝置在第二上點(A)處被固定到所述前上臂(11),使得所述第一側桿(CB)的長度非常類似于由所述等邊梯形(CDEF)的所述第一端(C)和所述第四端(F)形成的第二段并且大致平行于所述第二段(ED); 所述第一等邊梯形(CD,EF)通過在被稱為所述結構的展開位置的第一位置(POS_3)和被稱為折疊位置的第二位置(POS_7)之間的折疊而變形,從所述第一位置到所述第二位置的改變減小了所述結構的軸距。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折疊支承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兩個側桿(AD,CB)形成等邊梯形(ABCD),所述第七附接裝置和所述第八附接裝置是樞轉連桿。
3.根據權利要求1至2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折疊支承結構,其特征在于,每個支承點均位于車輪上,所述結構包括: ?第一組前輪和第二組后輪; ?車輪支撐件,包括前下臂(12)和后下臂(13),每個臂都包括第一端(R1,R2),以便將所述車輪(8,9)的旋轉軸連接至所述支承結構。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折疊支承結構,其特征在于,每個后輪均位于除了所述車輪的寬度外幾乎與前輪(8)的縱向軸線相同的軸線內,前輪(8)和后輪(9)分別形成所述結構的在第一側上的車輪和在第二側上的車輪。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折疊支承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結構包括兩偵牝每側均由垂直平面限定,所述垂直平面包括用于每側的至少一個單獨的后支撐點和至少一個前支撐點,所述支承結構包括兩個折疊裝置(20),每個折疊裝置均包括在所述結構的其中一側的平面內可變形的等邊梯形(CDEF)。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支承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折疊裝置和所述支承結構中的每一個的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和第五附接裝置是樞轉連桿。
7.根據權利要求4至6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支承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結構形成在支承表面上接觸的觸覺系統,使得當旋轉運動在所述后上臂(14,21)上被啟動,從而通過樞轉連桿朝向所述下臂(12,13)傳輸時,在首先所述下臂(12,13)的旋轉力和其次來自于所述支承表面的反應力的作用下,所述支承結構的所述車輪在大致平行于所述支承表面的平移運動中被移動。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支承結構,其特征在于,當從所述第一位置變化到所述第二位置時,在所述結構的每一側上的所述前下臂圍繞所述等邊梯形(CDEF)的所述第一端(C)進行第一旋轉運動,反之亦然。
9.根據權利要求1至8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支承結構,其特征在于,當從所述第一位置變化到所述第二位置時,在所述結構的每一側上的所述后下臂和所述后上臂圍繞所述等邊梯形(CDEF)的所述第四端(F)進行第二旋轉運動,反之亦然。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9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支承結構,其特征在于:由所述等邊梯形(CDEF)的所述第一端(C)、所述等邊梯形(CDEF)的所述第四端(F)和所述上點(B)形成的三角形是等腰三角形,其頂點位于所述等邊梯形的所述第一端(C)處,所述三角形(CFB)在所有折疊位置保持等腰。
11.根據權利要求1至10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支承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折疊裝置包括用于所述第一和第二旋轉運動的第一同步裝置。
12.根據權利要求1至11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支承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和第二旋轉運動的所述第一同步裝置使用所述側桿(CB)來實現。
13.根據權利要求5至12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支承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結構包括用于使所述兩個折疊裝置的折疊同步的裝置。
1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支承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結構包括引導加強件,以便當所述車輪處于所述第一位置時,引導所述支承結構。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支承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導加強件包括引導所述支承結構的裝置和折疊加強裝置,以便首先以預定最大距離保持所述后上臂,并且其次當進行第二次折疊時減小所述后上臂之間的所述間隔距離。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支承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強裝置將所述后臂和所述后部支撐點保持在相同的平面內。
17.根據權利要求15至16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支承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強裝置(30)被固定到所述支承結構的所述后上臂并且包括由樞轉連桿固定的八個連接件,所述八個連接件包括具有相同尺寸的第一對等腰四邊形(A10B1E1,OC1G1D1)和具有相同尺寸的第二對等腰四邊形(F1A10C1,H1B10D1),每個四邊形均具有相當類似于大邊長度的小邊長度,所述第一對中的四邊形幾何學上類似于所述第二對中的四邊形,八個連桿包括鎖定位置,其中所述后臂能夠被保持在最大間隔位置處。
18.根據權利要求15至16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支承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強裝置(31,32)包括:多組由樞轉連桿(E2,F2)彼此固定并且由樞轉連桿(A2,B2, C2,D2)固定至所述后上臂(14,21)的桿(310,311,312,313),所述桿組(E2,F2)由至少一個等邊梯形(A20, A21,C20, C21)連接,以便使每組桿的折疊同步。
19.根據權利要求15至16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支承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強裝置(33)包括滑動桿(341)和一組用于在所述后臂(14,21)之間保持所述滑動桿(341)就位的桿(342,343,344,345,346,347),所述桿由樞轉連桿保持到所述后上臂(14,21),第一組桿(342,343,345,346)通過滑動和樞轉連桿(347)被連接到所述滑動桿(341),第二組桿(344,345)通過樞轉連桿(348)被連接到所述滑動桿。
20.根據權利要求15至19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支承結構,其特征在于,傳輸裝置被用于使所述至少一個折疊裝置的折疊和所述加強裝置(30)的折疊同步,使得所述加強裝置的折疊引起所述至少一個折疊裝置的折疊。
21.根據權利要求15至19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支承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折疊加強裝置包括致動折疊和/或展開以減小或增大所述后上臂之間的間隔距離的馬達。
22.—種嬰兒車,包括根據權利要求1至21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支承結構(20),所述結構包括兩個前上臂和兩個相關聯的第二側桿(11,11’),所述第二側桿(11,11’)設置在所述結構的前部并關于所述第一側桿對稱。
23.一種折疊桌,具有可移除和/或折疊托盤和根據權利要求1至21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支承結構。
24.一種折疊獨輪手推車,具有可移除和/或折疊箱子(501)、延伸臂(502)和根據權利要求I至21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支承結構(20)。
25.一種手推車,包括根據權利要求1至21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支承結構(20)。
【文檔編號】B62B1/20GK104470788SQ201380037460
【公開日】2015年3月25日 申請日期:2013年5月24日 優先權日:2012年5月25日
【發明者】帕特里克·埃爾博 申請人:帕特里克·埃爾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