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于切割物體的往復鋸,包括:
a.手柄;
b.遠離所述手柄的切割刀片;
c.機架,該機架位于所述手柄和所述切割刀片之間,其中所述機架包括位于其上的接收區域,其中所述接收區域被配置為接收所述物體,
d.夾具,該夾具依附于所述機架且鄰近所述切割刀片,所述夾具具有打開位置和閉合位置,其中所述夾具具有樞轉軸和遠離所述樞轉軸的夾具鉗口,其中在所述閉合位置所述夾具鉗口直接地鄰近所述接收區域,其中在所述打開位置所述夾具鉗口不直接地鄰近所述接收區域,并且其中當所述往復鋸移動時,所述物體被配置為通過所述夾具固持。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往復鋸,其中,當所述物體接收在所述接收區域中并且當所述手柄沿遠離所述物體的方向移動時,所述物體拉動所述夾具鉗口至所述打開位置并且所述夾具鉗口固持所述物體;可選擇地,其中所述夾具鉗口將所述物體固持于所述機架;可選擇地,其中所述機架還包括用于將所述夾具固定于所述機架的夾具保持件,其中所述夾具鉗口將所述物體固持于所述夾具保持件。
3.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往復鋸,其中,所述物體是木制物體;可選擇地,其中所述木制物體選自由樹枝、管、棍棒及其組合組成的組。
4.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往復鋸,其中,在所述物體被所述切割刀片切割時,所述夾具鉗口固持所述物體。
5.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往復鋸,其中,所述夾具偏壓至所述閉合位置。
6.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往復鋸,其中,所述夾具永久地固定于所述機架。
7.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往復鋸,其中,所述夾具為從所述機架可移除的。
8.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往復鋸,其中,當所述夾具處于所述閉合位置時,所述夾具鉗口形成部分的所述接收區域,并且其中所述夾具鉗口從所述接收區域突出。
9.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往復鋸,還包括用于驅動所述切割刀片的發動機,其中,所述發動機位于所述機架中;可選擇地,其中所述發動機是電動發動機,并且其中所述往復鋸包括可操作地連接至所述電動發動機的電池。
10.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往復鋸,其中,所述樞轉軸遠離所述凹陷部。
11.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往復鋸,還包括第二夾具,所第二夾具位于所述切割刀片的與所述夾具相對的一側的另一側;可選擇地,其中所述第二夾具鉗口是所述夾具鉗口的鏡像。
12.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往復鋸,其中,所述手柄還包括鉤。
13.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往復鋸,其中,所述接收區域包括凹陷部,當所述夾具處于所述閉合位置時,該凹陷部立即地鄰近所述夾具鉗口;可選擇地,其中所述物體接收在所述凹陷部中,當所述手柄沿遠離所述物體的方向移動時,所述物體拉動所述夾具鉗口至所述打開位置,并且所述夾具鉗口隨后固持所述物體。
14.用于固持物體的方法,包括步驟:
a.提供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往復鋸,其中所述夾具處于所述閉合位置;
b.將所述物體接收在所述接收區域中;以及
c.移動所述往復鋸,從而所述物體接觸所述夾具鉗口并且拉動所述夾具至所述打開位置,并且其中所述夾具固持所述物體。
15.用于切割物體的方法,包括步驟:
a.提供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往復鋸,其中所述夾具處于所述閉合位置;
b.將所述物體接收在所述接收區域中;
c.移動所述往復鋸,從而所述物體接觸所述夾具鉗口并且拉動所述夾具至所述打開位置,并且其中所述夾具固持所述物體;以及
d.通過所述切割刀片切割所述物體。
16.根據權利要求14或1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往復鋸沿遠離所述物體的方向移動,以圍繞所述樞轉軸旋轉所述夾具,從而拉動所述夾具至所述打開位置。